2025年非银金融行业Q1总结:上市险企Q1业绩稳中向好,负债端持续优化
- 来源:中信建投证券
- 发布时间:2025/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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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银金融行业2025Q1总结:上市险企Q1业绩稳中向好,负债端持续优化。证券:四月成交量环比有所回落,但同比依然实现高增,政策与市场情绪依旧提供了强力支撑。保险:负债端有望量增质优,资产端稳中向好,当前估值仍处低位,建议关注。香港市场及港交所观点:重申港交所双击机会,当前估值仍然具有明显预期差。金融科技行业:监管逻辑趋稳、促消费导向明确、AI技术提效的背景下,消费金融行业处于政策红利+与技术红利的双重驱动期。证券:四月成交量环比有所回落,但同比依然实现高增,政策与市场情绪依旧提供了强力支撑。杠杆资金本周有所流出,截至4月30日,两融余额18,022.72亿元,较上月末-6.07%,占A股流通市...
一.证券行业观点
4 月 28 日至 4 月 30 日,证券 II(中信)指数-0.73%,跑赢非银指数,但跑输上证 50 指数和沪深 300 指数。 四月成交量环比有所回落,但同比依然实现高增,政策与市场情绪依旧提供了强力支撑。4 月 28 日至 4 月 29 日,两市股票日均成交额 10592.58 亿元,周度环比-7.62%。4 月两市股票日均成交额 12358.72106 亿元,月 度环比-19.10%,但同比依旧实现 34.88%的增长。政策面上,自 4 月 7 日美国对我国加征关税后各部门积极实 施政策应对,如汇金公司提出增持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调保险机构权益资产配置 比例上限等,上述一系列措施加大了长期资金的布局,为资本市场交投活跃度的持续提供支撑。 杠杆资金本周有所流出,风险偏好有所下滑。截至 4 月 30 日,两融余额 18,022.72 亿元,较上月末-6. 07%, 占 A 股流通市值 2.34%。此外,截至 4 月 25 日,场内外股票质押总市值为 26,254.56 亿元,较前周末+1.19% 。 杠杆资金自 3 月底起有所流出,反映市场风险偏好目前有所收敛。从结构特征上看,1-3 月电子、通信、汽车行 业成为融资加仓主力,而目前则集中于工业、信息技术和金融业。

IPO 与再融资节奏平稳,聚焦新质生产力。IPO 发行方面,4 月共上市 7 家企业,募资 64.73 亿元,环比小 幅下滑-18.43%,同比+470.31%。2024 年新“国九条”明确提出“严把发行上市准入关”,证监会强化对 IP O 全流程 的审核,重点打击财务造假、突击分红等问题,企业上市门槛提升。随着资本市场改革深化,包括北交所聚焦 专精特新、科创板支持硬科技,IPO 市场或逐步回暖,同时项目质量亦会不断提升。再融资方面,4 月至今企业 股权再融资规模合计 193.45 亿元,环比-62.56%,同比+24.86%。 公募基金方面,规模持续增长,股票型基金占比小幅增加。截止 4 月底,我国公募基金净值规模实现 31.91 万亿元,环比+0.97%。与 3 月相比,股票型基金占比由 11.58%增加 0.34pct 至 11.92%,债券型基金由 30. 73%减 少 0.09pct 至 30.64%,而混合型基金则从 9.59%下滑 0.05pct 至 9.54%。在 1 月,证监会携手多个部门共同发布 了《关于推动中长期资金入市工作的实施方案》。该方案明确提出,公募基金持有 A 股流通市值在未来三年内 每年至少要增长 10%,并且将考核周期延长至三年以上,以此鼓励长期投资行为。上述措施预计将有力地推动 公募基金规模的持续扩张,并通过制度优化吸引保险资金、社保基金等长期资金进入市场。
估值水位:上行空间充足,下行空间有限。截至 2025/4/30,万得一致预测的证券(申万)板块 PB 估值约为 1.32 倍,在过去五年里处于中等分位。安全边际角度,按照该预测盈利水准,证券板块在 2022 年 9 月至 2024 年 8 月的估值低迷期间,PB 值在 1.0~1.2 倍范围震荡,当前行业经营和交易环境明显好于当时,因此下行空间 相对有限。 从业绩弹性和估值溢价角度考虑,建议关注三条主线:1)AI 应用能力有望被重新定价+一季度业绩高增长: 同花顺;2)强贝塔弹性的金融科技与互联网券商:华泰证券;3)券商并购预期增强的受益标的。 外部环境:美国通胀整体有所缓解,美联储降息步伐或将继续放缓。4 月 30 日,美国公布 3 月 PCE数据。 数据显示,核心 PCE 物价指数年率录得 2.6%,创 2024 年 6 月以来新低,符合预期。美国 3 月核心 PCE 物价指 数月率录得 0%,创 2020 年 4 月以来新低,低于预期的 0.1%。数据披露后,缓解了市场对美国高通胀卷土重来 的担忧,交易员预计美联储到 2025 年底前将有四次 25 个基点的降息。CME“美联储观察”工具显示,下周降息 的概率为 5.6%,但 6 月降息的概率升至 65.5%。美联储理事沃勒曾多次强调,如果高额关税政策迫使美国企业 更大规模裁员,届时他将支持降息,以保护美国劳动力市场。
二.保险行业观点
板块表现:A 股方面,本周中信保险 II 指数涨跌幅-1.72%,跑输中信非银金融指数(-1.01%),跑输沪深 300 指数(-0.43%),跑输上证指数(-0.49%)。 中国财险:公司一季度资负两端均有亮眼表现,其中负债端费用投入优化与大灾损失减少共同带动承保利 润同比+178.3%,资产端公司优化配置结构进一步放大了市场上涨的正向效应,总投资收益同比+131.7%。展望 来看,随着“报行合一”的持续落地实施,公司费用率有望进一步优化,并且在政策引导行业竞争逐步回归理 性的背景下,公司在规模、数据、定价、渠道、承保理赔和风险减量服务等方面的综合竞争优势有望进一步凸 显。长期来看,财险行业马太效应有望加强,公司作为我国财险行业龙头有望更加获益,看好公司的长期稳健 盈利能力,公司的高股息属性在低利率环境下也具备显著的配置价值,建议重点关注。
新华保险:一季度公司个险、银保渠道新单保费均实现强劲增长,带动 NBV 同比+67.9%,而且总投资收益 率进一步改善,带动归母净利润同比+19.0%,资负两端均有亮眼表现。 截至 2024 年末,按“股票+基金+计入 长股投的鸿鹄志远私募基金”口径计算,公司对公开权益资产的配置比例高达 20.5%,其中按 FVTPL 计量的公 开权益配置比例为 16.4%,为公司业绩在权益市场回暖时带来强大业绩弹性。负债端来看,公司全面推进战略 转型,看好个险队伍产能持续改善和银保渠道价值贡献进一步增长。 中国人寿:受益于保险服务费用和承保财务损失优化,公司一季度归母净利润同比+39.5%,而 NBV 在新单 保费面临一定压力的同时仍实现稳健增长。虽然一季度新单保费同比-4.5%,但仍需看到公司一季度浮动收益型 业务首年期交保费占首年期交保费的比重同比大幅提升至 51.72%,产品结构优化转型成效显著,浮动收益型业 务占比的提升有助于提升公司在低利率环境下的长期资产负债匹配和稳健经营能力。此外,虽然代理人渠道“报 行合一”逐步推进等因素对代理人渠道短期发展带来一定压力,但长期来看公司作为头部险企在监管引导行业 高质量发展的政策环境下相对更为受益,竞争优势长期来看有望进一步凸显。当前公司估值安全边际充足,看 好估值修复投资机会。
资产端:截至 2025 年 5 月 2 日,沪深 300 指数较上年末下降 4.18%。本周末 10 年期国债收益率较上周末下降 3.63BP 至 1.6243%。Wind 房地产指数本周累计下降 3.01%,Wind 央企指数本周累计下降 1.04%。

三.香港市场及港交所观点
重申港交所双击机会,当前估值仍然具有明显预期差。 4 月以来港股市场有所调整,恒生指数-4.33%,恒生科技指数-5.70%,香港市场整体跑输 MSCI World Index 的 0.74%。资产端,截至 4 月 30 日港股整体市值为 38.84 万亿港元,较 3 月底-1.19%;资金端,4 月以来港股 成交活跃度有所下降;ADT 为 2746.64 亿港元,环比-10.26%;其中,南向资金 ADT 环比 0.08%,占比 21. 91%。衍生品成交量亦有所下降,期货 ADV 为 72 万张,环比-10.01%,同比+4.31%;期权 ADV 为 87 万张,环比18.78%,同比+7.87%。 利率方面,4 月以来 HIBOR 利率再次上行;截至 4 月 30 日,6M HIBOR 达 4.03%,环比+0.05pct,年初至 今以来-0.17pct;而随着 HIBOR 维持高位预计港交所的投资收益也将持续高涨,“对冲”效果有望凸显。 从做空成交金额占比来看,港股做空活跃度有所上升;4 月港股卖空成交金额占比环比+3.43pct 至 18. 30%; 而从最新更新的港股空仓占比来看,截至 4 月 30 日,空仓金额占总市值的比例较 3 月底上升-0.11%至 1.44% 。 港交所发布一季度业绩,表现强劲。港交所 25 年开局业绩表现强劲,一季度收入及其他收益实现 68. 57 亿 港元,同比+31.84%;拆分来看,其中投资收益净额达 13.33 亿港元,同比-0.67%。同时,投资收益净额占比进 一步提升至 19.44%,同比-6.36pct,投资收益对业绩的对冲仍然效果凸显;而与交易相关的非投资业务收入则实 现同比高增 43.15%至 55.24 亿港元。 我们认为,港交所作为市场基础设施运营商,在上行周期将同时受益于市场上涨+换手率提升,向上弹性远 大于市场整体,具有显著的 beta 属性。后续随着 A+H 上市所带来的充沛市值增量显现、港股通人民币计价等 政策的落地以及港交所自身指数和数据业务的持续发展,港交所业务的多元性和韧性亦有望进一步提升,港交 所股价亦有望彰显出明显的“alpha”属性。港交所 5 月 2 日股价对应 2024A PE为 35.5 倍,对应近三年来 37. 82% 分位数和近五年来 22.64%分位,后续存在较大向上预期差空间。
四.金融科技行业观点
截至 2025 年 4 月 30 日,本周中证金融科技行业指数下跌 1.01%,纳斯达克金融科技指数上涨 1,94%,对 比同期沪深 300 指数下跌 0.31%。中期借贷便利(MLF)中标利率为 2.00%;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 为 3.10%;5 年期以上为 3.60%。 把握消费金融行业 β 与龙头公司 α 共振机遇。监管逻辑趋稳、促消费导向明确、AI技术提效的背景下,消 费金融行业处于政策红利+与技术红利的双重驱动期,奇富科技、信也科技作为头部玩家,既受益于行业量价质 修复的 β 行情,又凭借技术深度与精细化运营构筑 α 优势。建议以“低估值+高股息+高成长”逻辑配置,捕捉业 绩兑现与估值修复的双击机会,持续推荐。
信贷科技行业“量、价、质”共振修复,估值修复周期开启,25 年将呈现“量稳、价升、质优”三重特征。① “量”方面,25 年政策刺激叠加经济回暖,线上服务渗透率持续提升,头部消金公司放款量预计同比+5%-10% 。 ②“价”方面,行业息差压力渐缓:利率中枢下行+ABS+AI 技术推动单客成本降低,叠加风险成本改善,有望推 动收入增速重返两位数。③“质”方面,行业的前瞻风险指标,例如 D1 首逾率、D30 回收率、D90 逾期率环比改 善,资产质量优先恢复的公司弹性更高。蚂蚁整改完成、第三张征信牌照落地反映稳定的监管环境,预计 2025 年估值修复至 9-11xP/E 以及 1.5-2xP/B。 奇富科技:高股息龙头+技术护城河,估值修复空间明确。全年实现营收 171.7 亿元(同比+5.4%),NonGAAP 净利润 64.2 亿元(同比+44.0%),其中四季度营收 44.8 亿元(同比+4.7%),Non-GAAP 净利润 19. 7 亿 元(同比+71.5%)。业务结构持续向轻资本转型,全年轻资本模式收入占比提升至 58.1%,表内贷款利息收入 同比增长 29.9%至 66.4 亿元,成为重资本业务主要增长极。风险管控方面,全年 ABS 发行规模达 152 亿元,叠 加年初收紧风控策略,推动四季度 90 天+逾期率环比下降 63 个基点至 2.09%,首逾率 4.8%、30 天回收率 88. 1% 均达年度最优水平。展望 2025 年一季度,受春节因素及消费需求疲软影响,预计信贷放款额环比降 7%至 835.9 亿元,Non-GAAP 净利润 18 亿元(环比-8.7%),但资产质量稳健及融资成本下行趋势下,全年估值修复动力 仍存。
股东回报层面,公司启动 4.5 亿美元回购计划,截至 3 月 14 日已回购 220 万股 ADS(约 8600 万美元), 并派发每股 ADS 0.7 美元股息。希望用三年时间(2024-2026)把总股本收回 30%,3 月 25 日公司宣布计划发 售 6.9 亿美元(6 亿+9000 万超额认购额)的可转换优先票据,同日回购金额约 2.3 亿美金,以美股收盘价 44. 2 3 块回购价值 2.3 亿美金 ADS,占总股本 3.8%。除此次回购外,剩下 4 亿多美金也会完全用于回购,不过回购 节奏会结合现有 4.5 亿美金回购方案及市场情况实施。 信也科技:展现出国内风控优化与海外盈利兑现的双轮驱动格局。2024 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 130.7 亿元(同 比+4.1%),Non-GAAP 净利润 25.3 亿元(同比+1.3%),其中四季度营收 34.6 亿元(同比+7.2%),Non-GA AP 净利润 7.1 亿元(同比+7.7%),环比增幅达 27%。国内市场方面,全年促成贷款 1961 亿元(同比+5. 2% ), 期末在贷余额 698 亿元(同比+5.6%),累计服务借款人超 2680 万。风险管控成效显著,四季度 90 天+逾期率 环比下降 37 个基点至 2.13%,首逾率降至 4.70%,30 天回收率提升至 89%,资金成本自年初累计下降 220 个基 点至 3.8%,风险收益比持续优化。
国际业务进入盈利兑现期,四季度促成贷款 29 亿元(同比+28.9%),未偿余额 17 亿元(同比+34. 9%), 贡献营收 7.4 亿元(同比+22.8%),占比提升至 21.4%。印尼市场全年盈利 500 万美元,预计 2025 年利润翻番; 菲律宾市场交易量同比激增 138%至 31 亿元,年末接近盈亏平衡,2025 年有望盈利。股东回报层面,公司修订 派息政策将分红比例从 10%提升至 20%-30%,宣布每股 ADS 股息 0.277 美元(同比+17%),同时启动 1. 5 亿 美元两年期回购计划,2024 年股东回报总额达 1.6 亿美元(占净利润 49%) 截至 4 月 30 日收盘,信贷科技可比公司奇富科技/信也科技/乐信的 PE 分别为 6.90/6.00/8.61 倍;P B 分别为 1.79/0.94/0.88 倍;对比美股消费信贷板块 PE中位数为 9.05 倍,安全边际突出,建议把握低位布局机会。 资产证券化发行方面,4 月 28 日至 4 月 30 日内,共有 1 只银行/互联网消费贷款 ABS 发行,合计 10. 00 亿 元,占比 8.22%;共有 1 只融资租赁债权 ABS 发行,合计 3.41 亿元,占比 2.80%;共有 2 只一般小额贷款债权 ABS 发行,合计 20.00 亿元,占比 16.44%。
五.行情回顾
5.1 大盘表现
4 月 28 日至 4 月 30 日,沪深 300 指数报 3770.57,较上周末-0.43%,上证综指报 3279.03,较上周末-0. 49%, 中证全债(净价)指数报 111.14,较上周末+0.29%。
5.2 板块及个股表现
4 月 28 日至 4 月 30 日,非银行金融(中信)指数-1.01%,证券 II(中信)指数-0.73%,保险 II(中信)指 数-1.72%,多元金融(中信)指数-0.53%,非银板块跑输沪深 300 指数和上证综指。 4 月 28 日至 4 月 30 日,非银板块涨幅排名前五的个股为渤海租赁(+7.48%)、长江证券(+3.88%)、江 苏金租(+2.30%)、国信证券(+1.78%)、国联民生(+1.78%);跌幅排名前五的个股为天茂集团(-21.49% )、 江苏国信(-5.78%)、中油资本(-5.11%)、华创云信(-5.11%)和第一创业(-5.11%)。

六.重要事件点评
事件一:4 月 30 日,国家统计局网站发布 2025 年 4 月中国采购经理指数运行情况。 4 月份,制造业采购经理指数(PMI)为 49.0%,比上月下降 1.5 个百分点,制造业景气水平有所回落。从企业 规模看,大、中、小型企业 PMI 分别为 49.2%、48.8%和 48.7%,比上月下降 2.0、1.1 和 0.9 个百分点,均低于 临界点。从分类指数看,在构成制造业 PMI 的 5 个分类指数中,供应商配送时间指数高于临界点,生产指数、 新订单指数、原材料库存指数和从业人员指数均低于临界点。4 月份,非制造业商务活动指数为 50.4%,比上月 下降 0.4 个百分点,仍高于临界点,非制造业继续保持扩张。分行业看,建筑业商务活动指数为 51.9%,比上月 下降 1.5 个百分点;服务业商务活动指数为 50.1%,比上月下降 0.2 个百分点。从行业看,航空运输、电信广播 电视及卫星传输服务、互联网软件及信息技术服务、保险等行业商务活动指数均位于 55.0%以上较高景气区间; 水上运输、资本市场服务等行业商务活动指数均低于临界点。
点评:2025 年 1-3 月全国新设立外商投资企业数量同比增长 4.3%,显示出我国对外资的吸引力依然强劲, 尤其是高技术产业外资增长显著,表明外资对我国产业升级和新兴领域的发展充满信心。然而,实际使用外资 金额同比下降 10.8%,反映出全球经济形势和国际竞争等因素带来的挑战。整体来看,我国在吸引外资方面既 有积极进展,也需关注并应对一些结构性问题,未来需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外资利用质量和效益,推动 经济高质量发展。
事件二:截止 5 月 1 日,31 省份(自治区、直辖市)一季度 GDP 数据陆续公布。梳理发现,有 19 个省份一 季度 GDP 增速高于全国增速,中西部省份增速加快。 从增速来看,江苏、山东、浙江、四川、河南、湖北、福建、安徽、北京、河北、陕西、江西、广西、新疆、 天津、吉林、甘肃、宁夏、西藏等 19 省份均高于全国增速(5.4%)。其中,湖北、安徽、甘肃、西藏等中西部省 份一季度 GDP 增速位于全国前列,分别为 6.3%、6.2%、6.2%、7.9%,增速均在 6%以上。从经济总量来看,依 旧是经济大省“挑大梁”。广东(33525.51 亿元)、江苏(33088.6 亿元)一季度 GDP 总量均超过 3 万亿,山东(23466 亿元)、浙江(22300 亿元)则处在 2 万亿档,四川(15246.92 亿元)、河南(14945.58 亿元)均在 1.5 万亿档徘徊。 点评:4 月初美国 “对等关税”严重冲击全球经济秩序,我国外部经贸环境骤然生变,外需的不确定性对制 造业供需两端形成较大拖累。另一方面,PMI 反映的是本月较上月的变化,而 3 月是制造业旺季,高基数效应 影响了 4 月指数表现。虽然美国加征高额关税会对我国经济和外贸带来一定压力,但是改变不了中国经济持续 长期向好的大势。丰富的政策工具箱是我国应对外部冲击和挑战的有力保障。
七.行业重要新闻
7.1 证券业新闻
1. 【深交所|“深交所·创享荟”:量子科技与资本赋能如何“叠加”】4 月 29 日,“深交所·创享荟” 举办“知量无穷、知时无止——量子科技产业化与资本赋能新机遇”专题交流活动,来自政府部门、量子科技 企业、科研院所、投资机构、市场服务机构等代表齐聚一堂,共话资本市场助力量子技术领域新质生产力加速 发展壮大。量子是最小的、不可再分割的能量单位,量子科技的核心在于利用量子叠加、量子纠缠等独特性质 突破经典物理的局限。近年来,量子科技发展突飞猛进,成为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前沿领域。从量子 计算突破经典算力极限,到量子通信构建绝对安全网络,再到量子精密测量推动工业级技术革命,量子科技正 以“颠覆性创新”重构技术、产业与经济范式,成为重塑全球科技竞争格局的关键变量。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 出,建立未来产业投入增长机制,培育量子科技等未来产业。“量无穷,时无止”形容万物之量无穷无尽,时间之广没有止境。本次“创享荟”以此作为主题,寓意对量子世界的理解和认知广阔无垠,对量子科技的掌握和 应用持续向前推进。与会嘉宾从不同角度分享了量子科技产业化发展的观点和看法,并就行业发展存在的难点 和共性问题开展了讨论。有嘉宾表示,全球量子科技发展呈现出国家战略驱动显著、多技术路线并行、跨学科 交叉协同、基础研究与工程应用深度融合、国际竞合并存共同推动技术演进等特征。有嘉宾建议,要进一步加 强量子科技基础研究,培养跨学科复合型人才,优化政策与资本支持体系,构建全产业链生态,推动量子科技 产业规模化发展。大家一致认为,加快发展量子科技势在必行,资本市场在支持产业发展中作用明显。中国经 济正在开辟新的蓝海,资本市场面临崭新的发展机遇。深交所相关负责同志表示,“创享荟”是深交所围绕重 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区域打造的产业交流平台。本次活动展现了量子科技产业化发展和应用的美好愿景, 深交所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统一部署,继续做好资本市场服务,发挥股权融资、科创债、知识产权证券化等工具 作用,通过“培育通”“科融通”“成长通”及科交中心等全生命周期培育服务平台,助力量子科技等前沿领域 和未来产业高质量发展。
2. 【深交所|优化创业板指数方案 提升市场标尺指数表征作用和投资功能】为进一步优化完善指数编制 方法,提升指数可投资性,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子公司深圳证券信息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30 日发布公告,修订 创业板指数编制方案,并将于 2025 年 6 月 16 日正式实施。创业板指数发布于 2010 年 6 月 1 日,选取总市值 大、流动性好的 100 只创业板股票作为样本,是 A 股市场重要标尺指数之一,也是中国创新创业企业的代表性 指数,产品丰富、交易活跃、关注度高。本次修订充分听取市场意见建议,充分吸收借鉴近年来宽基指数编制 创新理念,进一步提升指数表征作用和投资功能,更好满足各类投资者的资金配置需求。创业板指数编制方案 修订内容包括:一是引入 ESG 负面剔除机制,剔除国证 ESG 评级在 B 级以下的股票,降低指数样本发生重大 风险事件概率;二是引入个股权重上限机制,通过设置权重调整因子,使单只样本股权重在每次定期调整时不 超过 20%,将单只样本股对指数的影响控制在合理范围内。经评估,优化措施实施后不会造成指数样本股及权 重大幅调整,不改变指数运行特征,对指数样本股和跟踪产品运作不产生影响。近年来,深交所在中国证监会 统一领导下,不断加快投资端建设,持续提升中长期资金服务能力。一方面,深入研究指数迭代规律和关键因 子对指数表现的影响,持续探索推出新产品,精准适配不同风险偏好资金的配置需求;另一方面,制定服务中 长期资金入市相关工作方案,围绕完善产品供给、优化环境、对接服务等关键领域,助力打通中长期资金入市 卡点堵点。接下来,深交所将继续深入贯彻二十届三中全会、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和全国两会精神,落实新“国 九条”要求,持续做优做强宽基指数及相关产品,丰富优质投资标的供给,为中长期资金配置提供多样化选择, 吸引更多资金活水,助力市场高质量发展。
3. 【上交所|向“新”发力 提质筑基——科创板公司 2024 年度经营业绩概览】截至 2025 年 4 月 30 日, 科创板全部 586 家公司披露了 2024 年度主要经营业绩信息。面对复杂多变的外部环境,科创板上市公司坚定创 新驱动发展理念,砥砺奋进、攻坚克难,以点带面、稳链强链,引领集成电路、人工智能、创新医药、先进制造 等重点产业高质量发展,为我国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推进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贡献科创板力量。一、砥砺奋 进巩固“稳”的态势。整体业绩稳中有进。2024 年度,科创板公司共实现营业收入 14,221.70 亿元,同比增长 0.24%;近七成公司实现营业收入增长,同比增加 3.09 个百分点,其中 54 家公司增幅超过 50%,285 家公司营 收创历史新高。全年共实现净利润 475.23 亿元,五成公司实现净利润增长,同比增加 7.17 个百分点,其中 30 家公司实现翻番,32 家公司扭亏为盈。值得关注的是,30 余家公司结合自身业务与资本投入特点,披露了非标 准会计准则(Non-GAAP)口径下的财务数据,为投资者了解公司核心业务发展情况提供了增量信息。如上市时 未盈利的创新药企业百济神州,持续披露了公司在剔除股份支付、折旧摊销等非现金费用影响后的经营利润情 况,基于其全球收入的快速增长和对经营费用的有效管控,已连续三个季度实现调整后营业利润转正,2024 年 度经调整营业利润达 5.28 亿元,同比增加 57.04 亿元。科技领军企业发挥龙头作用。科创板发挥支持科技创新 企业的独特优势,正逐步成为我国培育科技领军企业的沃土和“摇篮”。数据显示,中芯国际、海光信息、金山 办公、百利天恒等科创板市值前 10 名公司,2024 年度合计实现营收、净利润同比增长 21.2%和 24.3% ;较科创板上市前,累计增长 175.6%和 394.8%,实现跨越式发展。其中,中芯国际营收规模首次达成 500 亿元里程碑; 中微公司的高端刻蚀设备在国内先进存储器件生产线至关重要的超高深宽比刻蚀工艺中,得到大规模应用;海 光信息、寒武纪、金山办公等公司引领人工智能底层技术发展和规模化应用加速落地。同时,部分科技领军企 业逐步发挥产业链“链主”的核心作用,通过技术赋能与供应链生态共建,引领行业科技创新和产业协同发展。 如联影医疗积极构建全链国产化生态,已形成具有行业示范效应的产业创新集群,培育了近千家优质国产供应 商,其中“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近百家。民营经济释放活力与韧性。民营企业是科创板的重要力量,占板块 公司总数的八成以上。在一系列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支持下,科创板民营企业投资信心、发展活力、 经营质效稳步提升。2024 年度,160 余家次公司公告拟投资建设新项目或项目建设进展,如南亚新材拟投入 12 亿元建设高端 IC 载板材料及高端覆铜板产业化建设项目,海目星拟投资 10 亿元建设高端激光与智能装备研发 中心及制造基地项目。从业绩表现看,民营企业依托资本市场实现跨越式发展,154 家公司上市后营收实现翻 番,70 家公司净利润实现翻倍或扭亏为盈,如拓荆科技上市后营收、净利润较上市前复合增长率分别达 75.6%、 115.8%。2024 年度,科创板民营企业整体回款情况得到改善,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金额合计 10,507.58 亿元,同比增加 3.7%,较收入增速高出 2 个百分点。上市时未盈利企业发展向好。在资本市场助力下,上市时 未盈利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和产业化进程,科技创新屡获突破,发展动能积厚成势。2024 年度,54 家上市时未盈 利企业合计实现营业收入 1,744.79 亿元,同比增长 24%,26 家公司营收超过 10 亿元;合计净亏损 136.41 亿元, 同比缩亏 35.5%,天岳先进、拓荆科技从上市前的连续多年亏损到 2024 年净利润分别突破 1 亿元和 6 亿元。截 至目前,科创板累计已有 22 家公司上市后首次实现盈利并“摘 U”,其中神州细胞、百利天恒、微电生理 3 家 公司于本年度实现“摘 U”。科创板第五套标准上市的全部 20 家公司中,目前已有 18 家实现核心产品上市, 其余 2 家公司核心产品上市申请已获受理;16 家公司营收超过 1 亿元,其中 4 家公司营收超过 10 亿元,艾力 斯、神州细胞等公司立足内需,推出年销售额突破 15 亿元的重磅单品,实现从上市前的零收入到 2024 年度营 收分别突破 35 亿元、25 亿元。
4. 【上交所|形稳势升——沪市主板公司 2024 年年报综述】截至 2025 年 4 月 30 日,沪市主板公司完成 2024 年年报披露。数据显示,在一揽子增量政策的有力支撑下,沪主板再次呈现出基础稳、韧性强的板块底色。 上市公司以积极有为的微观笔触,描摹出中国经济大格局的稳健形制。一、稳定性力量不断扩围。2024 年,沪 市主板公司合计实现营业收入 49.57 万亿元,同比保持稳定;净利润 4.35 万亿元、扣非后净利润 4.14 万亿元, 同比增长 1.9%、2.4%。八成公司实现盈利,四成公司净利润同比增长,230 余家净利润增幅超 30%,78 家扭亏 为盈。年度走势先抑后扬,净利润上半年同比下降 1%、下半年大幅回升至增长 5%;经营性现金流改善明显, 四季度同比增速进一步扩大至 15%,全年已恢复至上年同期水平。2025 年一季度,实体企业净利润重拾升势, 经营性现金流大幅转正。拉长区间看,沪市主板稳定性力量不断增量扩围。近五年,板块营业收入、净利润复 合增速均为 5%。744 家“长跑型”公司近五年收入、净利润均实现复合正增长,贡献近七成营收、超八成利润; 310 家“抗跌型”公司连续三年收入、净利润均同比增长或小幅波动。这批公司经营稳健,抗风险能力强,成为 沪市内生稳定性的“基因密码”。这其中,金融、能源、建筑、交运等上证 180 公司发挥压舱石作用,贡献超 八成利润;以汽车、医药生物、智能制造、精细化工为代表的新质变量也持续注入,净利润三年复合增速达 10%, 成为抵御外部冲击和经济周期波动的新兴力量。
5. 【中国证监会|党委召开会议 坚决拥护党中央对王建军进行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决定】4 月 30 日晚, 中国证监会党委书记、主席吴清主持召开党委会议,传达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王建军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进行纪 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决定,证监会党委班子成员出席。驻中国证监会纪检监察组有关同志列席。
6. 【中央人民政府|稳就业稳经济推动高质量发展 多部门详解 5 方面若干举措】日前召开的中央政治局 会议强调,要不断完善稳就业稳经济的政策工具箱。国务院新闻办公室 28 日举行新闻发布会,重点介绍稳就业 稳经济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举措,回应外界关切。在支持就业方面,若干举措主要包括鼓励企业积极稳定就 业、加大职业技能培训力度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副部长俞家栋表示,将加快推出增量政策,对企业加大扩 岗支持,对个人加大就业补贴支持,对受关税影响较大的企业提高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比例等。对已出台的存量 政策要全面落实,加快兑现稳岗返还、担保贷款、就业补贴,延续实施降低失业和工伤保险费率。“前期,我们 提高了稳岗扩岗专项贷款额度,小微企业最高授信 5000 万元,个人最高授信 1000 万元。近期,我们又会同财 政部下拨了 667 亿元的中央就业补助资金,为政策实施提供保障。”俞家栋说。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邹澜说, 将更大力度推动落实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加大对返乡农民工、新市民、高校毕业生、妇女等重点群体创业就业 的支持力度。俞家栋表示,对今年的就业形势已经做了客观分析和充分预判,就业政策工具箱充足,在激励企 业吸纳就业、支持企业稳定岗位、促进失业人员就业创业等方面都做了政策储备,将会根据形势变化及时推出。 今年以来,我国外贸发展面临的风险挑战明显增多。在稳定外贸发展方面,若干举措提出一业一策、一企一策 加大支持力度,帮助出口企业规避风险等。在加快内外贸一体化改革方面,商务部副部长盛秋平介绍,将加大 “真金白银”支持力度,推动“三增三减”。“三增”就是政府增加财政资金投入、金融机构增加信贷支持、保 险机构增加内贸险支持。“三减”就是推动减免困难企业房屋租金、展位费、流量费,降低外贸企业内销成本。 他还提到,积极推动汽车、家电、3C、家装等外贸企业加入“以旧换新”支持范围。在轻工、纺织服装、食品 等重点行业深入开展产销对接、品牌对接、渠道对接,发动地方、协会、电商平台、大型商超广泛参与外贸优 品中华行活动。在加强贸易金融支持保障方面,盛秋平说,将会同相关部门进一步扩大出口信用保险的承保规 模和覆盖面,让外贸企业更有底气去接单。邹澜说,指导金融机构对外贸依存度高、暂时遇到困难、产品有竞 争力的中小企业不抽贷、不断贷,保障合理融资需求。
7. 【中央人民政府|何立峰出席驻沪中央金融机构支持上海建设国际金融中心座谈会并讲话】新华社上海 4 月 29 日电 驻沪中央金融机构支持上海建设国际金融中心座谈会 4 月 29 日在上海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委 员、中央金融委员会办公室主任何立峰出席座谈会并讲话。何立峰 指出,要冷静分析、沉着应对近期外部形势的发展变化,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在确保金融安全的前提下 持续强化上海金融开放枢纽门户功能,增强人民币资产全球配置中心、风险管理中心地位,推动上海国际金融 中心建设不断实现新突破新提升。要齐心协力、狠抓落实,上海市切实担负主体责任,各金融管理部门、金融 机构特别是驻沪机构加强协调配合,中央金融办强化统筹协调和督促落实。上海市委金融办、中国人民银行上 海总部、交通银行、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负责同志在座谈会上发言。
8. 【国家外汇管理局|朱鹤新局长会见香港金管局总裁余伟文】2025 年 4 月 29 日,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 国家外汇管理局局长朱鹤新会见来访的香港金管局总裁余伟文。双方就香港经济金融形势、两地金融合作等议 题进行了交流。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徐志斌陪同会见。
9. 【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就《关于规范供应链金融业务引导供应链信息服务机构更好服务中小企业 融资有关事宜的通知》答记者问】为强化供应链金融业务规范,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防范潜在金融风 险,近日,中国人民银行联合金融监管总局、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 于规范供应链金融业务 引导供应链信息服务机构更好服务中小企业融资有关事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自 2025 年 6 月 15 日起施行。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就《通知》回答了记者提问。问:《通知》出台背景是 什么?答:近年来,一些金融机构、供应链核心企业和第三方公司等,通过搭建供应链信息服务系统,为各类 供应链金融活动提供信息服务和技术支撑。其中,部分供应链核心企业通过供应链信息服务系统开立应收账款 电子凭证,用于供应链上企业应收账款确权、结转和融资,受到供应链企业欢迎,在提升中小企业收款保障及 融资可得性、促进供应链金融发展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也潜藏一些问题和风险,如核心企业存在信用过度扩 张风险、供应链信息服务系统缺乏必要的设立标准和管理规范等。为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关于全面加强金融 监管、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依法将所有金融活动全部纳入监管等要求,同时进一步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 质效,保障中小企业合法权益,中国人民银行会同金融监管总局等部门,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联合制定 有关政策规范性文件,进一步明确供应链金融发展内涵方向,规范商业银行供应链金融管理,健全应收账款电 子凭证业务规范管理框架。问:《通知》对中小企业的权益保障体现在哪些方面?答:为切实保障中小企业参 与应收账款电子凭证等供应链金融业务的合法权益,《通知》要求:一是发展供应链金融应完整、准确、全面 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刻把握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以服务实体经济、服务社会民生、服务国家战略为出 发点,以维护市场公平有序为立足点,促进降低产业链供应链整体融资成本,实现上下游企业互利共赢发展。 二是要求供应链核心企业及时支付中小企业款项,合理共担供应链融资成本,不得利用优势地位拖欠中小企业 账款或不当增加中小企业应收账款,不得要求中小企业接受不合理的付款期限,不得滥用非现金支付方式变相 延长付款期限。明确应收账款电子凭证付款期限原则上应在 6 个月以内,最长不超过 1 年。三是强化对中小企 业的金融支持,要求相关主体不得强制链上企业与特定融资方以高于合理市场利率的水平获取融资服务,提升 应收账款融资质效。同时鼓励商业银行发展多样化的供应链金融模式,积极探索供应链脱核模式,支持供应链 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开展信用贷款及基于订单、存货、仓单等动产和权利的质押融资业务。四是规范各类主体 对链上企业的收费行为,要求供应链核心企业不得以应收账款确权有关名义对链上企业收费或获取不当费用返 还;供应链信息服务机构应合理制定服务收费标准、明确收费对象,并将收费标准公示或与相关方进行协议约 定。
10. 【中国人民银行|有关部门负责人就《银行卡清算机构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答记者问】近日,中国人民 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印发了《银行卡清算机构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令〔2025〕第 2 号发布,以下简称《办法》),自 2025 年 11 月 1 日起施行。日前,中国人民银行有关部门负 责人就《办法》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一、《办法》的出台背景是什么?2015 年,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 于实施银行卡清算机构准入管理的决定》(国发〔2015〕22 号,以下简称《决定》),开放我国银行卡清算市 场,对银行卡清算机构实施市场准入管理。2016 年,中国人民银行、原银监会联合印发《银行卡清算机构管理 办法》(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6〕第 2 号发布,以下简称原《办法》),作为《决 定》的配套制度,进一步明确银行卡清算机构准入的具体条件、程序及主要监管要求。近年来,随着银行卡清 算市场开放不断深入,有必要结合市场发展的新情况、新趋势,对原《办法》进行修订和完善,为银行卡清算 机构发展营造良好的制度环境。二、《办法》对银行卡清算机构的主要管理思路是什么?《办法》延续了现行 银行卡清算机构监管的基本原则,对银行卡清算机构准入条件、程序等未作出大的调整,并结合支付清算行业 发展现状,对监管制度进行细化完善,旨在促进银行卡清算机构健康发展,保障银行卡清算市场有序运行。一是坚持法治化方向。《办法》完善银行卡清算机构筹备、开业、变更等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要求,简化部分申请 材料的证明文件,推动银行卡清算机构行政许可工作公开透明、依据充分、流程规范,着力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二是坚持高水平开放。《办法》与外商投资领域法规制度有效衔接,坚持同类机构同等标准,进一步夯实银行 卡清算市场开放的制度保障,以开放促发展,促进清算服务水平持续提升,更好服务于对外开放大局和实体经 济发展。三是坚持统筹发展与安全。完善银行卡清算机构展业要求,强化业务经营、成员管理、内部控制、风 险防范等监管,为机构准入后全流程监管提供制度依据,保障银行卡清算业务的安全性和连续性。
7.2 保险业新闻
1.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发布“中国保险业 2024 年度好新闻”】近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发布“中国 保险业 2024 年度好新闻”。为展示保险业高质量发展的生动实践和丰硕成果,形成有利于行业发展的正确舆 论导向,营造良好社会环境,在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的指导下,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组织开展“中国保险业 2024 年度好新闻”征集发布工作。相关工作得到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会员单位和全国性新闻媒体的踊跃参与和 大力支持,共收到参评作品 341 件。最终 134 件新闻作品入选“中国保险业 2024 年度好新闻”。
2.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发布“中国保险业 2024 年度十件大事”】近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发布“中 国保险业 2024 年度十件大事”。2024 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 75 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 关键一年。2024 年,保险业累计实现保费收入 5.7 万亿元,全行业赔付支出 2.3 万亿元,保险公司总 资产 35.91 万亿元,资金运用余额 33.26 万亿元。为全面总结保险业一年来推进改革发展、服务国计民生的积 极举措和成果,进一步展现行业正面形象,在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的指导下,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组织开展 “中国保险业 2024 年度十件大事”征集发布工作。相关工作得到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会员单位与各专业委员会 以及新闻媒体的大力支持,共征集大事素材 179 件。经由新闻媒体、业内外专家等组成的专家评委会认真评 议,严格履行相关程序,最终确定“中国保险业 2024 年度十件大事”。
3.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修订发布《行政处罚办法》】为了深入贯彻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优化 行政处罚执法方式,持续推动行政处罚工作高质量开展,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修订发布了《行政处罚办 法》,自 2025 年 7 月 1 日起施行。修订后的《行政处罚办法》包括总则、管辖、立案与调查、取证、审理、 审议、权利告知与听证、决定与执行、法律责任、附则等十章共一百条。主要修订内容包括:一是完善行政处 罚决策和流程,增加重大复杂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集体决策规定,增设行政处罚案件中止办理和销案程序。二 是优化行政处罚管辖及协同机制,将行政处罚对象从银行保险机构扩展为金融机构,明确行政处罚管辖分工规 则和外部协同机制。三是完善调查取证及当事人权利救济规则,明确不予处罚程序和执行程序。四是强化全流 程监督管理和数字化建设,增加主动纠正行政处罚决定错误或行政处罚被撤销程序,建立行政处罚跟踪评价机 制,完善电子送达和公告送达等相关规定。《行政处罚办法》的修订发布实施,有利于提高金融监管行政处罚 工作的规范性和科学性,引导金融机构形成正确的行为预期,更好地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
4.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有关司局负责人就《行政处罚办法》答记者问】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 理总局行政处罚办法》(以下简称《行政处罚办法》)正式发布。金融监管总局有关司局负责人就相关问题回 答了记者提问。一、《行政处罚办法》修订主要有哪些考虑?答:《行政处罚办法》修订中主要有以下两方面 考虑:一是注重衔接行政处罚法的新规定。《行政处罚办法》根据行政处罚法的新增和修订条款,对行政处罚 相关事项作出细化规定,如完善行政处罚种类、行政处罚决策、管辖及外部协同、调查取证、当事人权利救济 规则、送达、罚款缴纳、主动纠错程序、跟踪评价机制等规定。二是注重回应金融监管实践的新要求。《行政 处罚办法》紧密联系监管实践经验,聚焦执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作出明确规定。如完善行政处罚目标、扩展 行政处罚对象、增设行政处罚案件中止办理和销案程序、完善数字化建设等规定。二、《行政处罚办法》的主 要修订内容有哪些?答:《行政处罚办法》在文件名称、适用范围、具体内容上都进行了修改。在文件名称 上,由《中国银保监会行政处罚办法》改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行政处罚办法》。在适用范围上,考虑到 金融监管机构改革后,金融监管总局执法对象增加了金融控股公司机构类型,《行政处罚办法》将行政处罚对 象从银行保险机构调整为金融机构。在具体内容上,一是完善行政处罚决策和流程,增加重大复杂案件行政机 关负责人集体决策规定,增设行政处罚案件中止办理和销案程序。二是优化行政处罚管辖及协同机制,明确总 局及派出机构行政处罚管辖分工规则,对于不属于监管部门管辖的违法行为,应依法及时移送。三是完善调查 取证及当事人权利救济规则,明确不予处罚程序,完善执行程序。四是强化执法监督和数字化建设,增加主动 纠正行政处罚决定错误或行政处罚被撤销程序,要求建立行政处罚跟踪评价机制,完善电子送达和公告送达等 相关规定。
5.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央金融团工委召开 2025 年中管金融单位团青工作座谈会】2025 年 4 月 29 日,中央金融团工委召开中管金融单位团青工作座谈会。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周亮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指出,金融系统各级团组织要做好青年思 想政治引领工作,强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坚持党中央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引导广大团员和青年听党 话、跟党走,深入践行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紧紧围绕防风险、强监管、促发展工作主线,有效发挥突 击队和生力军作用,挺膺担当、履职尽责,为走好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建设金融强国贡献青春力量。
6. 【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印发《银行卡清算机构管理办法》】为完善银行卡清 算机构监管机制,促进银行卡清算市场健康发展,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印发了 《银行卡清算机构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令〔2025〕第 2 号发布,以下简称《办 法》),自 2025 年 11 月 1 日起施行。原《银行卡清算机构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 委员会令〔2016〕第 2 号发布)同时废止。《办法》坚持统筹开放与安全,立足我国银行卡清算市场实际,围 绕银行卡清算机构行政许可、运营管理、监督管理等方面,对原《银行卡清算机构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完 善。主要内容包括:一是申请与许可,明确银行卡清算机构筹备、开业、设立分支机构、董事和高管任职资格 核准等行政许可事项的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和办理流程。二是变更与终止,规定银行卡清算机构变更重大事 项,以及撤并分支机构、终止部分或全部业务等行政许可事项管理要求。三是运营管理,从清算业务规则、成 员机构约束、风险管理框架、外包业务管理等方面,提出银行卡清算机构展业要求。四是银行卡清算机构监督 管理相关规定。下一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将共同做好银行卡清算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 促进银行卡清算市场高质量发展,更好服务于经济发展和社会民生。
7. 【中国人民银行|2025 年 3 月份金融市场运行情况】一、债券市场发行情况 3 月份,债券市场共发行 各类债券 87356.6 亿元。国债发行 12786.3 亿元,地方政府债券发行 9788.0 亿元,金融债券发行 10226.4 亿元,公司信用类债券 1 发行 13335.2 亿元,信贷资产支持证券发行 186.0 亿元,同业存单发行 40686.2 亿元。 截至 3 月末,债券市场托管余额 183.1 万亿元。其中,银行间市场托管余额 161.8 万亿元,交易所市场托管余 额 21.3 万亿元。分券种来看,国债托管余额 35.3 万亿元,地方政府债券托管余额 49.8 万亿元,金融债券托 管余额 41.5 万亿元,公司信用类债券托管余额 33.1 万亿元,信贷资产支持证券托管余额 1.1 万亿元,同业存 单托管余额 21.2 万亿元。商业银行柜台债券托管余额 1649.0 亿元。二、债券市场运行情况。3 月份,银行间 债券市场现券成交 36.5 万亿元,日均成交 1.7 万亿元,同比减少 6.7%,环比增加 22.1%。单笔成交量在 500- 5000 万元的交易占总成交金额的 49.8%,单笔成交量在 9000 万元以上的交易占总成交金额的 44.0%,单笔平 均成交量 4198.0 万元。交易所债券市场现券成交 3.6 万亿元,日均成交 1718.4 亿元。商业银行柜台债券成交 11.8 万笔,成交金额 656.8 亿元。
8. 【中国人民银行|召开落实金融“五篇大文章”总体统计制度动员部署会议】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召 开落实金融“五篇大文章”总体统计制度动员部署会议,深化认识金融“五篇大文章”统计工作的重要意义, 全面部署制度落地工作。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国家外汇管理局局长朱鹤新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指出,做好 金融“五篇大文章”统计工作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重要环节,是精准掌握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情 况、有效开展考核评价工作、科学制定金融政策的重要依据。中国人民银行牵头制定金融“五篇大文章”总体 统计制度,同时建立健全各细分领域统计制度,构建了科学、系统、全面的“1+N”统计制度体系。各金融机 构、金融基础设施机构积极响应,提前筹备,有序推进数据报送,为深入开展金融“五篇大文章”统计工作夯 实了基础。会议要求,金融系统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担当意识,继续攻坚克难,推动金融“五篇大 文章”统计制度落地见效,形成坚实的政策支持基础。金融机构要认真落实金融“五篇大文章”相关统计制 度,统筹协调本单位资源,加强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严格落实数据质量主体责任,强化源头数据质量管理, 形成从业务到统计的全链条工作保障。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要加强对辖内金融机构统计工作的指导,确保金融 “五篇大文章”统计制度的各项要求精准传达到辖内机构,严格落实数据审核责任,强化统计检查刚性约束, 统筹开展现场检查与非现场督导。中国人民银行调查统计司和有关司局、金融基础数据中心、银行间市场交易 商协会负责同志,主要银行业金融机构负责同志在主会场参加会议。中国人民银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 划单列市分行,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和金融基础设施机构负责同志在分会场参加会议。
9. 【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潘功胜会见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总裁格奥尔基耶娃】2025 年 4 月 25 日,中国人 民银行行长潘功胜在出席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春季会议期间会见了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以下简称基金 组织)总裁格奥尔基耶娃,双方就中国与基金组织合作等议题交换了意见。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宣昌能参加会 见。潘功胜指出,当前全球经济形势更趋复杂多变,中方将始终坚持真正的多边主义,为基金组织提供所需支 持。中方赞赏格奥尔基耶娃总裁的领导力和基金组织在维护全球经济金融稳定中的重要作用。希望基金组织继 续坚定推动多边合作,维护全球经济金融稳定。潘功胜强调,基金组织是以份额为基础的机构,份额占比调整 是治理改革最重要的组成部分,考虑到份额占比调整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基金组织应加快推动并尽快实现份额 占比调整,使其反映成员国在全球经济中的相对地位,增加新兴市场和发展中国家的代表性。
10. 【中国人民银行|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邹澜出席国新办新闻发布会并答记者问】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星期一)上午 10 时举行新闻发布会,请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赵辰昕、人力资源社会保 障部副部长俞家栋、商务部副部长盛秋平、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邹澜介绍稳就业稳经济推动高质量发展政策措 施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以下为邹澜副行长的问答实录:美国国际市场新闻社记者:我有两个问题,第一个 问题是,近期美国国债和美元汇率市场出现大幅振荡,请问人民银行,这会对中国市场产生什么影响?是否担 心美债下跌影响中国持有的美元资产收益?人民银行如何看待今年人民币汇率的表现?第二个问题是,一季度 中国 GDP 增长 5.4%,考虑到当前的经济走势及中美贸易紧张,相关部门是否有信心能够通过已公布的政策,实现今年 5%的增长目标?还是需要出台另外的政策举措?谢谢。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 邹澜:谢谢您的提问, 我来回答您的第一个问题。近一段时间,美国宣布对多个经济体大幅加征关税,严重侵犯各国正当权益,严重 损害以规则为基础的多边治理体制,严重冲击全球经济秩序,破坏全球经济长期稳定增长。同时,也引发了全 球金融市场剧烈波动,投资者对美元资产的风险情绪上升,美元指数大幅下行,美债收益率上升,美国股市波 动加剧,全球资产组合在区域间重新配置。从我国来看,经济开局良好,延续回升向好态势,金融体系保持稳 健,金融市场展现出较强的韧性,运行平稳,人民币对美元汇率运行在 7.3 元左右。我们关注到,近期美债市 场出现了一些波动。我想强调的是,长期以来,我国外汇储备以安全、流动和保值增值为目标,按照市场化、 专业化原则在国际金融市场开展投资,实现了投资组合较为有效地分散化。单一市场、单一资产的变动对我国 外汇储备的影响总体有限。我国经济基础坚实,国际收支基本平衡,外汇市场有韧性,将继续为人民币汇率保 持基本稳定提供有力支撑。一是经济基础坚实。4 月 25 日,中央政治局会议对近期经济工作作出了重要部 署。中国经济将继续回升向好,以高质量发展的确定性应对外部环境急剧变化的不确定性。二是国际收支基本 平衡。外贸企业主动开拓多元化市场,快速响应全球市场的多样化需求。金融市场有序对外开放,跨境投融资 便利化水平持续提升,吸引境外中长期资本稳定流入。三是外汇市场有韧性。市场参与者更加成熟,交易行为 更加理性,企业运用外汇衍生品进行套期保值的比率和人民币跨境收支占比稳步提升,能够比较好地应对外部 冲击。四是外汇储备规模保持基本稳定。近几个月外汇储备余额稳定在 3.2 万亿美元以上。下一阶段,人民银 行将继续实施好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加力支持实体经济。同时,坚持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参考一篮子货币进 行调节、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坚持市场在汇率形成中的决定性作用,增强外汇市场韧性,稳定市场预期, 加强市场管理,坚决对市场顺周期行为进行纠偏,坚决对扰乱市场秩序行为进行处置,坚决防范汇率超调风 险,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谢谢。21 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要加 力支持实体经济,请问从信贷结构的数据来看,在金融支持重大战略、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方面有什么样的进 展?下一步有什么样的考虑?谢谢。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 邹澜:谢谢您的提问,我来回答这个问题。今年以 来,人民银行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政府工作报告》决策部署,加大宏观调控力度,强化逆周期 调节,综合运用多种货币政策工具,强化各项政策协同发力,督促银行持续优化信贷结构,推动经济持续回升 向好。
八.公司公告
1. 【国泰海通|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7 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出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在公司以现场结合视频方式召开会议。本次会议由监事会副主席吴红伟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 6 人,实到 4 人,周朝晖和左志鹏监事以视频方式参会,邵良明监事委托吴红伟监事代为行使表决权,沈赟监事 委托谢闽监事代为行使表决权。会议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 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撤销公司监事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赞 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 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 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 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 状况;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未发现参与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 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 2024 年度考核及薪酬情况的报告》 表决 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报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阅。 特此公告。
2. 【国金证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下属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拟 通过“统借统还”借款方式向相关控股子公司提供总 额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财务资助。本次财务资助额度有 效 期为自公司 2024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36 个月。 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向下 属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会的审议。 本次财务资 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公 司对其具有实质的控制和影响,能够对其业务、资金管理实 施 有效的风险控制,确保公司资金安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正常 业务开 展及资金使用,也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一、 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为支持公司下属相关控股子公司的经营发展,提升市场竞争力,满足其日常经营所需资金, 公司拟通过“统借统还”模式向下 属相关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借款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含), 子公司可以分期借入,并按实际借款余额进行管理。 本次财务资助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 2024 年度股东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 36 个月。同时,为提升具体财务资助事项决策审批效率,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相关监管意见或建议前提下,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经营管理层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 具体决定统借统还借款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决定各家子公司借款额度、借款利率、借款期限、利息结算 方式等。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3 日召开了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属子公 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表决 结果为: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 分之 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会审议。
3. 【中银证券|2024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审计了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包括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 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 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股东权益变动表和现金流 量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并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出具了编号为安永华明(2025)审字 第 70041859_B01 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按照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的 要求,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编制了后附的 2024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 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如实 编制和对外披露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是中银国际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的责任。我们对汇总 表所载资料与我们审计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 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 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之处。除了对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 2 4 年 度财务报表出 具审计报告而执行的审计程序外,我们并未对汇总表所载资料执行额外的审计程序。 为了更好 地理解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 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应当与经审 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专项说明仅供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 2024 年度报告披露使用,不适用于其 他用途。
4. 【中银证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以视频会议、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4 月 18 日以电子邮 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会议由监事李晶女士主 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刘国强先生列席会议。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监事会 2024 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2024 年年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 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 程》以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 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全体监事保证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 诺其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 连带责任。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 【申万宏源:关于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2022 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次级债券(第一期)兑付兑息 并摘牌的公告】公司所属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7 日发行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次级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人民币 30 亿元, 票面 利率 3.19%,期限 3 年,债券代码 149904,债券简称 22 申证 C1。 本期债券兑付日为 2025 年 4 月 28 日,摘牌日为 2025 年 4 月 28 日,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已按照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次级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相关约定,完成本 期债券本息兑付并予以摘牌。 特此公告。
6. 【广发证券|董事会决议公告】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或“公司”)第十一届 董事 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在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马场路 26 号广发证券大厦 55 楼 5501 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董 事会应出席董事 11 人,实际出席董事 11 人,其中非执行董事李秀林先生、尚书志先生,执行董事孙晓燕女 士,独立非执行董事梁硕玲女士、黎文靖先生和张闯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会。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 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林传辉先 生主持。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关于《广发证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以上议案同意 票 11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反对票或弃权票的理由:不适用。二、审议关于《广发证券 2025 年第一季度稽核工作报告》的议案 以上议案同意票 11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反对票或弃权票的理由:不适用。 三、审议关于修订《广发证券反洗钱工作管理制度》的 议案 以上议案同意票 11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反对票或弃权票的理由:不适用。 特此公告。
7. 【首创证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25 年 4 月 23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在公司 总部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11 名;实际出席 董事 11 名,其中现场出席的董事 6 名,以视频方式出席的董事 5 名。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毕劲松主持, 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列席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和表决情况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公司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 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审议<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事先经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预审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 于审议公司在上海购置办公场所有关事宜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同意公司购买上海首杨投资有限公司开发预售 的位于上海市杨浦区榆林路天阅商务广场 267 号全幢办公房产(首创滨江壹号#10 栋办公房产,暂测建筑面积 1,887.42 平米,最终房屋建筑面积以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认定的测绘机构实测面积为准),交易单价为 5.5 万元/平方米(含增值税);考虑交易契税、 印花税、其他交易费用以及建筑面积测量误差调整因素,公 司需支付的交易总价款(含交易税费)预计不超过 11,050.00 万元,最终金额以根据房屋实测面积确定的房屋 总价以及相关税费实际支付金额为准; 2.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有关法律法规范围内全权办理本次资产购 买相关事宜,包括以资产估值结论和实测面积为基础确定交易总价、签订相关协议文件、支付交易对价、办理产权过户、终止交易等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首创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议案事先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预审通过。 表决 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刘惠斌、秦怡回避表 决。 特此公告。
8. 【华泰证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 A 股限制性股票的公告】重要内容提示: 自 2024 年 4 月 6 日至 2025 年 4 月 5 日,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中共有 143 名激励对 象存在个人绩效条件未完全达标、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等情况,公司拟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部分或全 部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并注销。 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438,495 股。 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人民币 7. 2 2 元/股。 2025 年 4 月 29 日,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六届 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注销部分 A 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对公司 A 股限制性股 票股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部分 A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现将有关事 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召开第五 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 (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华 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办理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 意见。 2、2021 年 2 月 2 日,公司收到江苏省国资监管机构出具的《关于华泰证券 A 股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 划(草案)的批复》,原则同意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草案)。 3、2021 年 2 月 2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 会第七次会议,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公示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2021 年 2 月 3 日, 公司披露了《A 股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4、2021 年 2 月 8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2021 年 2 月 9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A 股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 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经核查,在本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未发 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买卖公司 A 股股票的行为或泄露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 形。 5、2021 年 3 月 23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 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A 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出具了《关于调整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 项及授予事项的核查意见》。 6、2021 年 4 月 6 日,公司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 本激励计划授予股票的登记。 7、2022 年 3 月 30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注销部分 A 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自公司根据《华泰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授予 A 股限制性股票至 2022 年 2 月 2 8 日,授予的激励对象中共有 22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 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需回购并注销上述 22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A 股限制性股票共 计 1,060,973 股,回购价格为人民币 8.70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出具了核查意见。 8、2022 年 6 月 22 日,公司召开了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2022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会及 2022 年第一次 H 股 类别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注销部分 A 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上述回购注销部分 A 股 限制性股票事项,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进一步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9、2022 年 9 月 23 日,公司完成 1,060,973 股 A 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登记,回购注销完成后,授予 A 股限制性股票数量变更为 44,427,027 股。 10、2023 年 3 月 30 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 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股权 激励计划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和《关于公司回购注销部分 A 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认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 就,770 名激励对象可解除限售股份合计 14,222,943 股。同时,鉴于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 137 名激 励对象存在个人绩效条件未完全达标、与公司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等情况,根据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 需回购并注销上述 137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部分或全部 A 股限制性股票共计 925,692 股,回购 价格为人民币 8.25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出具了核查意见。
9. 【西部证券: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品种二)2025 年兑付兑息暨摘牌公 告】特别提示: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品种二)(债 券简称:22 西部 05,债券代码:149908, 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将于 2025 年 5 月 6 日(2025 年 5 月 5 日为 非交易日,顺延至其后第一个交易日)支付 2024 年 5 月 5 日至 2025 年 5 月 4 日期间的利息并 兑付本金。 本期债券本次兑付兑息的债权登记日为 2025 年 4 月 30 日,最后 交易日为 2025 年 4 月 30 日,摘牌日为 2025 年 5 月 6 日,凡在 2025 年 4 月 30 日(含)前买入并持有“22 西部 05”的投资者享 有本次兑 付的利息和本金;2025 年 4 月 30 日(含)前卖出“22 西部 05”的 投资者不享有本次兑付的利 息和本金。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5 日完成发行的本期债券至 2025 年 5 月 5 日将期满到期。根据《西 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 期)募集说明书》和《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在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告》有关条款的规定,本期债券将进行兑付兑息,为保证本次兑付兑息工作的顺利进行,现 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发行主体: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西部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品种二) 3、债券简称:22 西部 05 4、 债券代码:149908 5、发行规模:人民币 5 亿元 6、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期债券每张票面金额为人民币 100 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7、债券期限:3 年期 8、票面利率:3.10% 9、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按年付息, 到期一次还本付息。 本息支付将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 安排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10、起息日:2022 年 5 月 5 日 11、付息日:本期债券存续期内每年 的 5 月 5 日为该计息年的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12、 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5 年 5 月 5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 不另计利息。 13、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4、信用级别:经联合资信综合评定, 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A。 15、担保情况:无担保 16、上市交易场所:深 圳证券交易所 17、本期债券登记、代理债券付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 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本文仅供参考,不代表我们的任何投资建议。如需使用相关信息,请参阅报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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