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中国宏观经济研究分析 RCEP落地对我国重要进出口商品的影响几何?

  • 来源:中银证券
  • 发布时间:2022/02/12
  • 浏览次数:1699
  • 举报

为研究 RCEP 落地对我国贸易结构的短期影响,我们具体分析了各缔约国在重要产品进出口贸易中 所占比重,再与已有自贸协定及此次承诺清单中关税减免的具体要求做出比照。

1、 RCEP对机电产品进出口的影响

机电、音像设备及其零件、附件在我国进出口总额中占比均较高,出口占比 43.02%,进口 占比 36.89%。RCEP 缔约国在我国第十六类产品的进出口市场中占比较大,进、出口金额占比分别达 44.97%和 23.35%,主要产品包括集成电路及微电子组件、电气设备、通信设备和自动数据处理设备; 在 HS 口径中,主要分为两大类—核反应堆、锅炉、机械器具及零件和电机、电气、音像设备及其零 附件。

1.1 短期机电产品的出口增量或在日本

缔约国中,机电产品出口在我国出口总额中占比最高的国家,排名前五的是日本、韩国、越南、马 来西亚和新加坡,占比分别为 4.65%、4.48%、4.24% 、2.22%和 1.78%,RCEP 关税减免对相关产品的 出口增量值得探究。

韩国对本国的机电产品保护仍较严重,短期提振预计有限。在韩国对我国的承诺清单中,对机电产 品的关税限制仍然较多,我国对韩输出的多数机电产品减税力度较低,免税周期较长,未能在 10 年 之内实现零税率;例如 Electric accumulators、Lead-acid 等蓄能部分商品;同时,锂等电气设备、半导 体、核反应堆等相关产品,在承诺清单上被明确标记为“U”,在承诺清单的 35 年内不承诺降低关税。 集成电路方面,承诺清单延续 2012 年中韩贸易协定的“零关税”,短期来看,RCEP 落地对我国对 韩国出口的机电产品的提振不明显,韩国在我国机电产品的出口份额中占比短期应不会有明显提升。

日本方面,此前中日之间无自贸协议,报告主要参考最惠国税率。以此为依据,在承诺清单上,日 本对于我国进口的机电产品均标记为“free”,落地第一年,包含在 RCEP 协定中“90%以上商品零关 税”范围内。尽管此前日本对 3C 产品、计算机等相关产品 实行零税率,但机电产品种类较多,多 数产品最惠国税率仍维持在 7%-9%, RCEP 在关税层面对我国机电产品的助推立竿见影。

据日本财务省 2021 年 1-11 月数据,我国对日出口的机械、电气机械产品优势明显,在日本相关产品 的进口总额中分别占比 47.59 %和 46.06%。增速方面,我国对日出口的机械、电气机械整体维持正增 长,3 月平均增速分别为 5.48 %和 19.68%;当前我国机电产品在日本市场已有良好基础,我国机电产 品在日本的市场份额有望进一步提升。

在疫情期间出口替代的逻辑支撑下 ,我国对日出口的机械、电气机械占比曾超过 50%,随着海外供 应链的持续修复,当前占比已基本恢复至疫情前水平,当前欧盟、美国是我国在日本机电出口市场 上的主要竞争者,2021 年 11 月,机械、电气机械累计占比达 25.51% 和 11.93 %,对我国出口份额有 所挤占。RCEP 落地后,我国相对欧美的出口成本有所降低,国内产能在日本市场中的占比有望回升。

东盟方面,RCEP 落地实施以前,我国与东盟自贸协定已将多种机电产品的进口关税降为 0。但依据 马来西亚、越南的承诺清单,仍有相当部分产品进口基准税率仍为 20%-30%。且大部分机电产品的 降税周期均是 10 年(如我国对越出口的优势产品—手机零部件、音响设备等),并有部分商品被标 记为“U”,未能列入 RCEP“90%以上商品零关税”的协议中。仅从贸易清单看,马来西亚、越南承诺 清单对机电产品的保护较重,叠加此前我国已与东盟国家签订自贸协议,RCEP 落地后,东盟进口商 品的实际执行关税难有下行空间,因此,对我国机电产品出口的短期整体增量应相对有限。

图:中-东盟三国第十六类产品出口增速表现

整体而言,此前我国与东盟、韩国已有自贸协定,RCEP 关税减免对出口增量的撬动或较有限。短期 来看,我国机电产品出口的重要增量或来自日本 ,对日出口的自动数据处理设备、电话及通信设备 增量值得关注。从具体数量看,当前我国对日出口的机电产品在总量中占比在 4.5%左右,而在日本 的产品进口总量中占比达 45%,较低的占比或对月度总量数据的边际提升有限。

1.2 机电产品短期进口提振或较有限

日韩是 RCEP 缔约国中主要的技术输出,在我国机电产品进口中占据重要地 位,占比分别为 10.93%和 14.81%,日本首次与我国建立自贸区协定、中韩自贸协议范围扩大,有助 于保证我国关键产品的进口安全,稳固国内高技术产业链搭建。

RCEP 填补了中日自贸协定的空白,我国对日承诺清单偏向于“循序渐进”,短期提振或将有限。此 前机电产品的基准关税率处于较高水平,导致我国对于从日本进口机电产品的关税减免周期也相对 较长,多数产品降税周期在 10 年以上。落地后的第一年,对日进口的机电产品的关税减免额度为 0.1-1.5 个百分点,但对部分基准税率在 10%以下的产品施行较快的减税。同时,半导体、金属加工机 床、液晶显示器及家电等多种产品标记为“U”,暂不适用削减或免除关税的承诺。在汽车及零件方 面,我国从日本进口的汽车及汽车零件减税周期也偏长,适用于 RCEP 减税的产品减税周期多在 10-20 年,小轿车、越野车一次性减关税 5%,后续不再减税;且仍有部分进口车辆及其零件产品被承诺清 单标记为“U”。考虑到此前中日间自贸协定缺位,在多种因素影响下,两国对于关税减免相对谨慎, RCEP 落地对中日的影响将更多在中长期显现。

韩国对我国的出口优势主要集中在集成电路和通信设备,得益于中韩早期的自由贸易协定和 2020 年 我国对集成电路进口的税收优惠政策,RCEP 落地前以上两类商品的进口关税已经为零; RCEP 缔约 对我国的集成电路海外采购的成本影响不显著。从整个清单看,中韩已有贸易协定对部分机电产品 已实现零关税,但出于反倾销等因素考虑,多数机电进口产品的关税减免仍较严格。承诺清单中, 较多基准税率较低(0-10%)的产品多承诺 10 年内零关税政策,但整体种类暂未超过 50%;电气设备、 专用设备的减税周期均较长,部分品种被标记为“U”,预计 RCEP 落地对我国从韩进口机电产品的 短期提振较为有限。

2、 RCEP对周期品的影响

2.1 对矿产品进口的影响:RCEP 协议无明显增量

我国是周期商品进出口大国。2021 年我国矿产品进口金额在同期国内进口贸易总额中占比 28.19%, 其中,从 RCEP 缔约国进口的矿产品总额占比超 25%。在缔约国中,我国从澳大利亚进口的矿产品占 比达 19.98 %,铁矿、煤炭是澳大利亚商品出口的主要优势,此外印度尼西亚也具备较强的煤炭输出 优势。

研究 RCEP 缔约对澳大利亚、印度尼西亚的免税政策,有助于判断 RCEP 对我国原材料保供、能 源安全的重要作用如何。我们以 HS 口径下第五类产品的研究我国矿产资源进口结构,其中主要 包括:25 章 盐、硫磺、土及石料、石灰及水泥等;26 章 矿砂、矿渣及矿灰(下称“矿石产品”) 及 27 章 矿物燃料、矿物油及其产品、沥青等(下称“能源产品”)品类。我国从澳大利亚进口 矿产品以能源产品、矿石产品为主,2021 年分别占比 12.18%和 86.93%;在 RCEP 落地前,以上产 品基本实现零关税。

具体来看,在矿砂产品方面,此前中澳进口的基准税率已为“0”,特别是具备优势的铁矿石,因此 RCEP 降税政策此类商品的影响或将有限。能源产品方面,我国对澳大利亚、印尼进口煤炭相关品种 的执行税率已为零,在承诺清单中,无烟煤、炼焦煤及褐煤等品种税率维持在零税率,但从关税减 免层面看,RCEP 落地对我国煤炭供应的增量有限。

此外,我国从 RCEP 进口煤炭仍存在部分变量,一方面,2021 年 9 月起我国恢复从澳大利亚的煤炭进 口,截至 11 月,澳煤在我国当月煤炭进口金额中占比 22%;另一方面,2022 年 1 月印尼宣告暂停煤 炭出口业务一月,截至 2021 年 11 月印度尼西亚进口煤在我国煤炭进口中占比为 38%;但着眼中长期, RCEP 有望在中长期稳定我国煤炭进口环境,保障我国 4%以上的煤炭消费量,有助于促进煤炭保供, 平滑能源商品的价格波动。

2.2 对贱金属制品的影响:东盟、澳、韩增量有限,关注日本出口增量

2021 年,在我国与 RCEP 缔约国的贸易结构中,贱金属出口、进口占比均在 30%以上,相关产品进出 口关税的减免值得关注。出口占比排名前五的国家分别是 韩国、越南、日本、泰国及菲律宾,在我 国贱金属出口市场中合计超过 25%;进口排名前五的国家分别是日本、印度尼西亚、韩国、马来西 亚和澳大利亚,在我国贱金属进口市场中占比超 35%。

图:贱金属进口占比:RCEP 成员国

进口方面,我国从缔约国进口的贱金属中,印尼以钢铁为主,占比接近 90%,韩国、日本、马来西 亚及澳大利亚均在铜制品出口上,有较强的出口优势,分别占从该国贱金属制品进口额的 39.31%、 31.94% 、48.82%和 30.01% ;在 RCEP 以前的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协定中,我国对东盟国家的铜材产品 缩减关税力度较大,除个别品种外,均已实现进口零关税,其余品种在 RCEP 中承诺降低关税,但 将降税周期在 10 年,增量整体有限。

对韩、日进口的铜材产品,RCEP 协议的降税步伐则相对较慢,或与中日韩此前贸易自由化程度有关; 以日本为例,在从日本进口的铜及制品中,除基准税率为 2%的部分品种外,多数品种降税周期均在 落地后 10 年及以上,RCEP 落地短期对铜及其制品的进口增量或难有明显提振。

澳洲方面,除铜以外,澳大利亚具备较强的镍产品出口优势,2021 年在我国从澳进口的贱金属制 品中,镍及其制品占比达 57.46%,在我国镍产品进口总量中占比 38.05%。RCEP 落地前,我国已 对澳大利亚进口的镍及其制品实行零关税,RCEP 的意义更多在于保障供应,对我国短期贱金属 出口难有提振。

出口方面,我国向缔约国出口的贱金属制品以钢铁及其制品为主,在各国相关产品中占比均超过 60%, 2021 年出口高增的产品进一步向周期品聚拢,当年我国钢材出口较上年增长 48.70%。 东盟方面,尽管在此前的贸易协定中,从我国进口至东盟的钢铁及制品已经执行零利率,但各国承 诺清单中仍有部分产品执行较高的税率;RCEP 缔约前,越南、菲律宾已对从我国进口的钢铁及其制 品实行零税率;但在泰国的承诺清单中,对于我国进口的钢铁及其制品,仍有部分产品的减税幅度 较低(0.2-0.3 和百分点),且减税周期在 10 年,从执行税率水平看,RCEP 落地后,我国对东盟出口 的钢铁增速应难有明显提升。

韩国方面,据此前我国与韩国的协定税率,多数对韩出口钢铁及钢铁制品的协议关税税率已经为 0, RCEP 落地后预计增量有限。

日本方面,此前我国与日本不存在自由贸易协定,为研究日本向我国钢铁征收的进口关税率,报告 主要参考最惠国税率。若以此为依据,我国对日出口钢铁的成本或有明显下行。据日本承诺清单, 多数最惠国待遇税率为 1-7%的钢铁产品及其制品均在落地第一年实行零关税,或为我国对日出口钢 铁产品带来一定增量。当前我国对日输出钢铁的增速正持续上行,2021 年我国对日出口钢铁及钢铁 制品的年增速分别为 83.01%和 12.57%;在我国钢铁及其制品出口总额中分别占比 4.51%和 2.38% , RCEP 落地后,我国钢铁对日出口或有小幅增量,助推我国周期品出口的高增长趋势,但需注意国内 保供政策对周期品出口的影响。


(本文仅供参考,不代表我们的任何投资建议。如需使用相关信息,请参阅报告原文。)

相关报告
评论
  • 相关文档
  • 相关文章
  • 全部热门
  • 本年热门
  • 本季热门
  • 全部热门
  • 本年热门
  • 本季热门
  • 最新文档
  • 最新精读
分享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