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会计准则研究 A股研发支出费用化为主,平均资本化率较低

  • 来源:中信证券
  • 发布时间:2022/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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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准则研究:研发支出资本化及其影响。会计处理:研究阶段费用化,开发阶段满足条件资本化。研发项目可以划分为研究与开发两个阶段。根据会计准则规定,研究阶段的支出应该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而开发阶段的支出,当企业能证明其有能力完成一项有用的无形资产供使用或出售,且开发支出能够可靠计量时,允许资本化,即确认为无形资产。总体而言,资本化涉及到的主观判断相对较多。A股情况:平均资本化率仅8%,计算机、医药等行业资本化率超过10%。整体法下,2018-2021年A股研发支出占收入的比重从2.0%提高至2.5%,呈上升趋势。但资本化水平仍然较低,21年仅7.6%。分行业来看,计算机、电子、军工、机械、医药等...

A股研发支出费用化为主,平均资本化率较低

会计处理:研究阶段费用化,开发阶段满足条件资本化

企业研究阶段的支出应当费用化,开发阶段的支出在满足五个条件后允许资本化。研 究阶段是指为了获取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而进行的独创的、有计划的、探索性的研究与调 查,成果实现的不确定性较大。开发阶段是指完成研究阶段后、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所做 的设计、建造、测试等工作,此时已经具备了形成新产品或新技术的基本条件,成果实现 的可能性较大。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6 号——无形资产》规定,研究阶段的支出应当于 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而开发阶段的支出,在同时满足五个条件后允许资本化,即在达到 预定用途时确认为一项无形资产。

判断能否资本化的核心在于企业是否有能力完成一项有用的无形资产供使用或出售, 以及开发支出是否能够可靠计量。有能力体现为有技术、财务资源或其他资源支持,研发 成功的可能性较大。有用体现为无形资产或由其形成的产品存在市场。而可靠计量则体现 为研究与开发阶段的划分清晰,开发期间的支出有明细账记录。总体而言,资本化涉及到 的主观判断比较多。

研发投入费用化部分多数情况下计入研发费用,少数情况下计入营业成本。通常,上 市公司在年报“管理层讨论与分析”这一节会详细披露研发投入的情况,包括:资本化金 额、费用化金额、占营业收入比例、资本化的比重等。多数情况下,研发投入费用化部分 等于或略低于利润表中的研发费用,差额系当期无形资产摊销。但少数情况下,也存在研 发投入费用化部分大于利润表中研发费用的情形。例如:JX 公司 21 年研发投入费用化部 分为 45.24 亿元,远超当期研发费用 8.74 亿元,差额主要系研发消耗的部分材料支出归集 到营业成本所致。

A股情况:平均资本化率仅8%,计算机、医药等行业资本化率超过10%

A 股研发支出占收入比重逐年上升,计算机、电子等行业该比例较高。整体来看,A 股 18-21 年平均研发支出率从 1.97%提高至 2.45%,呈上升趋势。分行业来看,计算机、 电子、军工、机械、医药等行业的研发支出率较高,位于 4%~8%的区间内,属于研发密 集型行业。相反,房地产、零售、交运等行业几乎没有研发活动,研发支出率近似为 0。科创板以研发密集型行业为主,研发支出占收入比重高于主板和创业板。经我们根据 Wind 数据统计,2018-2021 年科创板上市公司中计算机、电子、军工、机械、医药行业 的占比高达 76%,而创业板和主板中该比例分别为 51%和 26%。正因如此,科创板 21 年 平均研发支出率达到 10.33%,显著高于创业板的 4.90%和主板的 2.19%。

研发密集型行业中,汽车、通信等行业的资本化率较高。整体来看,A 股研发支出资 本化水平较低,21 年平均资本化率仅为 7.58%。分行业来看,研发密集型行业中,汽车、 通信、计算机、医药、电子等行业的资本化率较高,21 年分别为 17.26%、13.87%、13.45%、 11.93%和 9.84%。科创板对于资本化问题从严审核,资本化率低于主板和创业板。科创板为了更好地支 持“硬科技”企业上市,制定了四项常规指标,同时符合即认为具备科创属性,鼓励申报 上市。四项指标主要围绕企业“研发投入金额”、“研发人员数量”、“发明专利数量”设定 门槛,因此,审核期间上交所对于申报企业的研发投入及资本化情况从严把握,使得最终 上市企业的资本化率显著低于主板和科创板。

减税政策:税收口径归集的研发费用允许在税前加计扣除

研发费用归集共三种口径,税收口径小于会计口径。研发费用可以按会计口径、税收 口径、或者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口径进行归集。三种口径中,会计核算的范围最大,基本上研发活动相关的支出,都属于企业的研发费用。相比之下,税务对于研发费用的认定更加 严格,剔除了房屋折旧费、租赁费等非核心研发支出,口径范围较小。此外,还有一种高 新技术企业认定口径,主要用于判断企业研发实力、科技强度是否达到高新技术企业标准, 从而享受相应的优惠税率、政府奖励等,因此认定上也比较严格,口径范围较小。

税收口径归集的研发费用允许在税前加计扣除,减税政策层层加码。分行业来看,住 宿餐饮、批发零售、房地产、烟草、娱乐等负面清单行业不能享受加计扣除减税优惠。除 上述行业外,其余会计核算健全、研发费用归集准确的企业,在当前规定下,费用化支出 均能按照实际发生额的 100%在税前加计扣除、资本化支出均能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 200% 在税前摊销,体现了减税政策的普惠性。此外,今年以来国家进一步加码对于高新技术企 业、以及向科研机构、高校、政府基金出资企业的减税政策,新购置的设备器具、用于基 础研究的支出也允许按照实际发生额的 100%在税前加计扣除。

加计扣除并不影响利润总额,而是通过调节应纳税所得额来实现减税效果。以某科技 型中小企业为例,假设 21 年研发投入费用化的部分为 500 万元,无形资产摊销为 100 万 元,且上述费用均属于加计扣除的范畴。按照 75%的比例加计扣除,将使应纳税所得额减 少 600*75%,从而使所得税费用降低 600*75%*15% = 67.5 万元。类似的,22 年按照 100% 的比例加计扣除,计算得到的减税金额为 90 万元。随着加计扣除比例上调,减税力度明 显提高。

关注资本化政策合理性与研发费用归集的准确性

报表影响:资本化率提升越多,利润修饰效果越强

研发支出资本化对报表的影响在于利润表的研发费用与所得税。就研发费用来看,随 着资本化率提高,当期研发投入费用化的部分减少。费用化的投入越少,研发费用越低,利润就越高。就所得税来看,随着资本化率提高,可税前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减少,所得 税提高。所得税越高,利润就越低。综上,两条路径的效果是相反的,但因为所得税的影 响有限,所以提高资本化率的最终效果是提升当期利润,降低后续摊销期内的利润。

就研发密集型企业而言,资本化率提升越多,利润修饰效果越强。以 HR 公司为例, 公司在 21 年 11 月宣布研发投入由“全部费用化”转为“部分资本化”。当假设 21 年资本 化率为 0%~100%时,净利润的同比增速将为-32.5%~51.8%。我们发现提高资本化率,可 以显著美化当期利润,提高到一定程度,甚至能实现业绩反转。但若对 2020 年基于相同 的假设进行重述,此时再提高资本化率就很难实现正增长,美化的效果大大降低。因此, 我们需要关注资本化是否具备合理的解释,以及可比口径下业绩的真实情况。

交易所重视资本化政策同行业的一致性、资本化时点及金额的合理性、以及研发费用 归集的准确性。我们整理了交易所问询函中与研发支出相关的问题,发现主要有以下四类: (1)资本化时点的合理性。要求企业说明研究与开发阶段的划分依据、资本化的判断依 据、会计政策及具体标准,是否与同行一致;(2)资本化率的合理性。要求企业说明研发 支出资本化金额占利润的比例、资本化金额占总支出的比例大幅变动的合理性,是否与同 行一致;(3)研发费用归集的准确性。要求企业结合研发人员数量、薪酬等变化,说明研 发支出大幅变动的合理性,是否存在将生产成本或其他费用归集到研发支出的情形;(4) 开发支出只增不减、长期挂账的合理性。要求企业说明在研项目的具体情况、前期资本化 的合规性、后期终止研发的可能性、一次性确认为费用的风险等。

接下来,我们通过一些案例来说明如何从上述四大关注点出发,分析研发支出资本化 对于企业的影响、以及背后的风险。

关注点一:资本化时点的合理性

就资本化时点而言,需要关注上市公司选择的时点是否明显有别于同行,且缺乏合理 解释。以 WX 公司为例,公司 2019 年在经历了审核环节三轮问询、注册环节两轮问询后 成功登陆科创板。公司研发投入资本化水平较高,16-18 年分别为 44%/49%/49%,且资 本化金额占利润的比重超过 100%。这意味着如果完全费用化则三年都将亏损,资本化合 理与否成为了关键的审核事项。

新药研发通常以进入临床 III 期试验作为资本化开始的时点。根据 BIO, Pharma Intelligence、QLS Advisors 的联合统计,2011-20 年的临床试验数据显示,临床 I、II 期 到最后获批上市的成功率仅为 7.87%、15.13%(由各个阶段的概率相乘可得),临床 III 期到最后获批上市的概率才接近 50%。因此,临床 III 期以前,由于“成果实现的不确定 性较大”,往往不宜资本化。

但 WX 公司的西达本胺却以取得最后一次临床试验批件作为资本化时点,与行业惯例 存在明显差异。具体来看,西达本胺(外周 T 细胞淋巴瘤)这一项目由于没有 III 期试验, 所以将进入临床 II 期试验作为资本化时点,并以 II 期试验的结果申请上市,政策上与贝达 药业类似,具备合理性。但另一项目,西达本胺(非小细胞肺癌)包含 III 期试验,却以取 得 II/III 期联合试验批件作为资本化时点,明显早于同行业可比公司,也早于同类项目西达 本胺(乳腺癌),因此受到了交易所的重点关注。

最终,在注册环节第一轮落实函的回复中,公司修改了资本化时点。具体来看,对于 西达本胺(非小细胞肺癌),将无法明确划分 II 期与 III 期的项目支出,全部予以费用化调 整。对于西达本胺(乳腺癌),将实质开展 III 期试验前发生的前期支出,也全部予以费用 化调整。追溯调整后,公司 16-18 年依旧保持盈利。至此,WX 公司的资本化时点与同行 差异消除,最终获批上市。

回过头,我们看 HR 公司的案例。公司对于需要临床试验的项目,以进入 III 期临床试 验阶段作为资本化时点,对于不需要临床试验的项目,以取得注册批件作为资本化时点。 由于 HR 公司未披露同行业的资本化政策,我们以君实生物科创板上市的落实函回复作为参考。经整理:(1)需要临床试验的药品,通常以取得 III 期临床试验批件并且实质进入试 验阶段作为资本化时点,例如:贝达药业、安科生物、康辰药业、康弘药业、人福医药等; (2)也有部分公司政策更加保守,选择将取得上市批准前的支出统统费用化,例如:君 实生物、百奥泰、泽璟制药等。比较可见,HR 公司的资本化时点符合行业惯例,合理性 较强。

关注点二:资本化率的合理性

就资本化率而言,除关注与可比公司差异外,还需要结合经营情况进一步分析差异背 后的原因。我们发现,即使是资本化时点相似的可比公司间,资本化率也可能存在极大的 差异。而这主要是因为药物的种类、特性、研发难度、研发流程不同,以及企业间的技术 水平、管理流程、会计政策等不尽相同所致。因此,资本化率高于可比公司,并不一定意 味着盈余管理,还需要结合公司的财务状况进一步分析。

以 HB 公司为例,其 18-21 年研发投入资本化率非常高,位于 75%~85%的区间内, 21 年主要研发项目资本化率均为 100%,远超可比公司与行业平均水平。我们发现,公司 资本化金额占利润总额的比例也非常高,18-21 年该比例从 132%提升至 280%,意味着一 旦降低资本化率,公司将面临巨额亏损。我们以行业平均资本化率为基准(18-21 年分别 为 17%/14%/12%/12%),测算后发现公司 18-21 年均亏损,21 年亏损达到-1.83 亿元。 除此以外,公司的盈利质量并不高,非经常性损益金额较大,如果再扣除这部分收益,21 年亏损将达到-2.51 亿元。综上,公司近年来研发投入不断加大,但经营情况不佳,依靠 大量非经常性收益、以及高度资本化才实现盈利。

回过头,我们看 HR 公司的案例。公司 21 年最终的资本化率仅为 4.19%,远低于可 比公司与行业平均水平。影响方面,会计估计调整前后利润增速由-32.5%上升至-28.9%, 美化效果较弱,整体反映了比较保守的资本化政策。

就资本化率而言,还需要关注企业上市前后资本化率的变化。企业上市前资本化率通 常比较保守,但上市后由于审计强度减弱、业绩恶化等原因,部分企业的资本化率会呈现 快速上升的趋势。以 BF 公司为例,公司 2014 年研发投入资本化率为 14%,但 15 年上市 后,随着业绩恶化,其资本化率不断提高,到 17 年高达 56%。然而,公司此时的经营情 况来看,长期大额亏损意味着“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可能缺乏市场”,也意味着“公司可 能没有足够的财务资源支持进一步的开发”,已经不宜资本化。若假设公司资本化率为 0%, 则 16-18 年的亏损规模将进一步扩大。

关注点三:研发费用归集的准确性

就研发费用归集而言,需要关注职工薪酬等重要组成部分的变化及合理性,是否明显 有别于同行。科创板上市的一般性评价指标要求“最近 3 年累计研发投入占累计营业收入 的比例≥5%(软件企业为≥10%)”以及“研发人员占员工总数≥10%”。现实中,部分拟 上市公司为了满足前述条件会将非研发支出归集到研发费用,或者将生产人员、管理人员 归为研发人员,从而导致研发人员数量、人均薪酬异常变动。而对于上市公司,因为研发 费用可以加计扣除,部分企业为了减税也会将非研发支出归集到研发费用。综上,职工薪 酬是问询函中关注的一大焦点。

以 CW 公司为例,在 IPO 的首轮问询中,交易所关注到了研发费用中职工薪酬的异常 增长。公司的研发费用以职工薪酬为主,19-20 年的增速分别为 52%和 44%,明显高于同 期收入的增速。拆分后,主要是由于研发人员数量与人均薪酬快速上升所致。比较可见, CW 的研发人员占比不足 20%,远低于可比公司,但人均薪酬却超过 17 万元/人,远高于 可比公司与当地平均水平。对此,CW 解释公司选择完全费用化,而可比公司存在资本化, 且未披露资本化的薪酬金额,因此不可比。我们假设资本化的薪酬占资本化研发支出比例, 与费用化的薪酬占费用化研发支出比例一致,大致推算得到完整的研发人员薪资水平。结 果表明,除了易华录外,CW 的人均薪酬仍然显著高于可比公司,而这点并未得到解释。 随后,2022 年 1 月,CW 公司终止上市,此事画上句号。

类似的,以 XJ 公司为例,其在 IPO 首轮问询回复中披露董事长、总经理的薪酬中分 别有 70%、40%计入研发费用。但在第二轮问询回复中,公司修订了研发费用的归集范围, 对董事长、总经理的薪酬统一在管理费用列报。正因为此番修改,使得交易所认为公司内 部控制存在缺陷,终止了其上市申请。

除职工薪酬外,还需要关注税收口径归集的金额是否明显有别于会计口径。HR 公司 的案例中,在年报附注所得税费用部分,有一行“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影响”。这个数字 是基于税收口径归集的研发费用计算得到的减税金额。我们假定公司所得税率为 15%, 18-20 年加计扣除比例为 75%,21 年为 100%。结合上述信息,可以倒推得到税收口径归 集的研发费用金额,18-21 年分别为 21.4/29.5/45.4/55.6 亿元,分别占当期会计口径归集 的研发费用的 80.3%/75.7%/90.9%/95.3%。这个值反映了研发费用中税务认定的核心支出 占比,因此可用于研发费用归集的准确性,也能一定程度上反映研发的质量。显然,HR 公司会计与税收口径归集的研发费用差异较小,21 年两者非常接近,说明归集的准确性较 高、研发的质量较高。

同理,我们参照上述假设与方法,测算得到 HB 公司税收口径下的研发费用。计算发 现,HB 公司 18-21 年税收口径归集的研发费用占会计口径的比例较低,分别为 57.8%/70.2%/17.4%/53.4%。

关注点四:开发支出只增不减、长期挂账的合理性

就开发支出而言,需要关注账面余额只增不减、部分项目长期挂账的情形,后续爆雷 的风险较大。以 HZ 公司为例,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突然公告因部分项目进度落后、后续 获批可能性小或者上市后经济性差,不再满足资本化条件从而终止了部分研发项目,前期 确认的开发支出一次性转为费用,造成当期利润减少 4.11 亿元。同月,交易所对开发支出 有关事项展开问询,要求披露涉及项目的具体情况。从回复中看到,被终止的研发项目多 达 20 个,且资本化时间较早,集中于 15-17 年。

实际上,除了资本化时点(进入临床试验或者申报期)、资本化率(18 年为 51.37%) 比较激进外,通过研究年报附注还可以发现,公司的开发支出从 15 年开始便大幅增加、 且只增不减,直到 19 年爆雷大量转入当前损益、或被处置转让。部分项目长期挂账,例 如:某研发项目从 15 年开始资本化投入不断增加,但一直处于临床 I 期阶段,直接到 19 年公告因为原料生产工艺复杂、成本高、经济性差、上市后无竞争优势,所以终止研发。


(本文仅供参考,不代表我们的任何投资建议。如需使用相关信息,请参阅报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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