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芯能科技研究报告 布局分布式光伏产业链,由光伏组件生产转型光伏运营

  • 来源:国信证券
  • 发布时间:2022/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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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芯能科技:贯通分布式光伏上下游、积极开拓新业务

布局分布式光伏产业链,由光伏组件生产转型光伏运营

芯能科技成立于 2008 年,初期的业务为晶体硅片的研发、制造和销售。2014 年 起,公司开展分布式光伏的开发、投资、建设、运营的业务。2018 年,公司于上 交所上市,募集资金用于自建分布式光伏电站。 上游竞争激烈,业务延伸至电站运营。2016 年,公司光伏组件生产线建成投产, 较大幅度降低电站开发成本,同时持续加大自持分布式电站投资建设。2018 年上 市后,组件业务竞争激烈,利润率很低,而光伏电站因享受补贴可实现较高收益, 公司开始进行战略转型,聚焦自持电站业务,控制低毛利率业务规模,电站运营 成为最主要业务。 依托分布式光伏业务,拓展充电桩和储能等新领域。分布式光伏业务方面,自持 电站规模逐步扩大,“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运营模式也持续着高毛利。新业 务方面,2021 年开始,以分布式客户为基础,探索充电桩、户用储能产品、储能 电站业务。

上游“光伏产品生产”与下游“分布式光伏自运营和服务”结合。公司拥有 2 亿 片(折算功率 1GW)硅片、500MW 组件生产线。分布式光伏电站的相关业务具体包 括:分布式光伏自运营、屋顶光伏 EPC 和运维、充电桩建设、储能电站运营和逆 变器产品。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张利忠、张文娟、张震豪三人,合计持有公司 37.11%的股权。 截至 2022 年 6 月,公司控股股东为张利忠、张文娟、张震豪(张利忠、张文娟之 子)三人,直接持有公司 20.61%股权,并通过正达经编、乾潮投资间接持有公司 16.50%股权,合计共持有公司 37.11%股权,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转型后业绩持续增长,盈利能力提升

受益于大工业电价上调,光伏发电度电收入提高,同时随着规模的扩大,光伏发 电量增加,光伏发电业务实现量、价齐升,营业收入增加。2021 年公司营业收入 4.45 亿元(+4.31%),归母净利润 1.1 亿元(+36.01%)。虽然相较于 2017 年营 业规模 9.36 亿元有较大程度的减少,但业务毛利率由 23.4%稳步提升至 54.8%。 2022H1 公司营业收入 2.94 亿元(+38.27%),归母净利润 0.80 亿元(+33.53%)。

公司收入主要来自光伏发电。2021 年,公司营业收入为 4.45 亿元,分布式光伏 电站投资运营(光伏发电)、分布式光伏开发建设及服务、光伏产品、充电桩投 资运营业务分别为 4.08、0.10、0.15、0.03 亿元,分别占比 93.77%、2.26%、3.37%、 0.60%。2022H1,公司实现光伏发电业务收入 2.4 亿元(+27.16%),占主营业务 收入比重达 83.67%,毛利率达 65.61%(+5.57pct)。随着自持电站规模的持续扩 大,高毛利率的发电收入及收入比重不断提升,整体营业收入稳中有升,收入结 构进一步优化。

电价增长使得度电收入反弹,发电毛利率大幅增加。自 2021 年下半年起,全大部分省份陆续出台分时电价政策、上调大工业电价,其中公司自持电站广泛分 布及重点开发的浙江、江苏、广东等诸多东中部经济发达省份上调电价尤为明显。 受益于电价上调,2022H1,公司光伏发电收入为 2.43 亿元(+27.16%),毛利润 为 1.60 亿元(+38.95%),毛利率 65.6%(+5.7pct)。除去国补和省补收入,公 司自发自用电价高于余电上网电价,2022H1 为 0.57 元/千瓦时,且自发自用电量 比例高达 78%左右,因此毛利率高。2022H1 光伏发电度电收入 0.79 元(+9.6%), 较 2021H1 提高 0.07 元,出现了较大程度的反弹。

屋顶资源储备丰富,装机规模和发电量稳步提升。公司深耕分布式光伏赛道多年, 已拥有 GW 级分布式客户资源,形成了强大的屋顶资源获取能力。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累计自持分布式光伏电站并网容量约 662MW,较 2021 年底增加约 57MW,另有在建、待建和拟签订合同的分布式光伏电站装机约 167MW,公司自持 装机在以稳定的增速向 GW 级迈进。2022H1 光伏发电量 3.09 亿度,较 2021H1 增 加 0.41 亿度,同比增长 15.5%。

ROE 略有提升,光伏发电业务贡献充足经营性现金流。2022H1 公司 ROE 为 4.9%, 同比提升 1.0pct,主要受益于资产负债率和资产周转率的微升。2022H1 经营性净 现金流入 2.68 亿元,同比增长 185.1%,主要因为发电业务收到的电费增加以及 增值税留底税的返还;因稳步扩大光伏装机规模,投资性现金净流出 1.54 亿元, 同比增长 36.29%。公司现金流充足,公司目前主要使用自有资金扩建规模,2022H1 融资净现金流 0.29 亿元,同比下降 72.7%。

分布式光伏产业链布局全面,开拓充、储、光伏运营一体化业务

BIPV 提供更高收益率的可能。BIPV 单位面积安装的组件数量更多,因此发电效率 更高。BIPV 是未来分布式光伏的重点发展方向,对于新增的电站项目,公司正在 积极拓展 BIPV 的应用。 依托现有分布式场景和客户,开展充电桩和储能业务。2021 年充电桩正式投运, 2022 年储能项目将正式落地。光伏建筑一体化(BIPV)业务方面,自 2017 年至今, 公司累计已并网 28 个 BIPV 项目,装机规模达 35MW,具备成熟的 BIPV 方案实施 经验。

充电桩业务投资成本低、回报高。相较于其他充电桩投资商,公司具备客户资源 优势,可依托现有客户进行拓展,且公司可以利用分布式业务客户相关电力设施 的冗余资源,降低充电桩的投资成本。目前已运营的充电桩平均每日有效充电小 时数达 2 小时,投资回收期约为 3-4 年。 储能业务或将成新的利润增长点。公司已正式对外开展工商业用户侧分布式储能 业务,并优先向分布式客户进行推广。随着电池技术的提升、储能系统成本的降 低、用户侧峰谷价差的提高,储能业务利润将逐步增加。

工商业屋顶光伏模式维持高利润,业务护城墙逐步高垒

“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下收益率高

“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是用户侧和发电侧双赢的模式,自发自用电价高于光伏 上网电价。“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下,电费收入=屋顶资源业主自用电量× 大工业电价×折扣+余电上网电量×脱硫煤标杆电价。高收益主要得益于大工业电 价是用户侧用电价格,与上网电价相比,输配电价和政府基金及附加是超额收益, 因此可通过打折实现让利。 分布式与集中式光伏项目相比,流程更简化。从 2013 年以来,国家出台多项规定 简化分布式光伏项目的审批流程,鼓励分布式光伏发展,在项目核准、备案、并 网等方面均具备一定优势。

隔墙售电政策有望进一步拉高工商业屋顶光伏盈利。国家发改委、能源局于 2017 年 10 月发布《关于开展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试点的通知》(发改能源〔2017〕 1901 号)(以下简称《通知》),提出组织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试点,标志着 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启动。 “隔墙售电”可以帮助分布式光伏实现多渠道售电,增加自发自用比例。2022 年 9 月发布的《浙江省电力条例》提出分布式光伏发电、分散式风能发电等电力企 业可以与周边用户按照规定直接交易,即允许“隔墙售电”,将于 2023 年 1 月 1 日正式实施。浙江成为首个“隔墙售电”政策落地的省份,预计随着未来分布式 光伏装机持续增长,更多省份或推出允许“隔墙售电”的政策,分布式光伏发电 收益将进一步提升。

电力系统成本传导将提升终端用户电价,自发自用电价有望水涨船高

电力用户和新能源企业将逐步分担电力系统成本。随着新型电力系统的新能源电 力比例不断增加,电网配套的调节能力也会加强,电网本身、储能配套的的投入 将增加,这部分变化带来的新增成本,目前主要是由发电侧进行承担,而在市场 化条件下,电力作为一种商品,购买方应该是电力用户,理论上应由电力用户进 行承担。

2021 年,能源局发布《电力辅助服务管理办法》,强调按照“谁提供、谁获利; 谁受益、谁承担”的原则,确定补偿方式和分摊机制。明确了各类电力辅助服务 品种的补偿机制,其中固定补偿方式确定补偿标准时应综合考虑电力辅助服务成 本、性能表现及合理收益等因素,按“补偿成本、合理收益”的原则确定补偿力 度;市场化补偿形成机制应遵循考虑电力辅助服务成本、合理确定价格区间、通 过市场化竞争形成价格的原则。 自发自用电价有望随着终端电价提升而上涨。随着新型电力系统建设,辅助服务、 容量服务等市场逐步完善,由此带来的成本结算方式也将逐步清晰,随着用户侧 承担这部分费用,终端电价也将逐步提高,因自发自用部分电价的计算方式为在 终端用户电价的基础上打折,因此结算电价将提升,由此将进一步提高项目收益 率。

工商业分布式光伏核心竞争力:开发、运维、案例积累

屋顶光伏的开发具有门槛,新进入者难以短期具备相应能力。获取屋顶资源时要 充分考虑屋顶状况、安装容量、当地光伏政策、项目投资收益、屋下企业的用电 情况等。在设计与建设阶段,技术壁垒较高,不仅要实现电站发电,更需要做好 并网支持,以提高消纳和收益水平。后期运维需足够的人员、设备以及成熟的, 做到快速响应。 优质的客户资源是项目高收益的前提。光伏项目公司与屋顶业主签署的合同服务 期一般为 20~25 年,用电量大、生产经营稳定的企业可稳定消纳自发自用电量, 实现更大收益。

每个项目需要高度定制化,客户看重过往案例。由于屋顶业主的屋顶屋面状况、 变压器容量等参数是极其个性化的,因此每个项目需量身定制。此外,屋顶光伏 的使用寿命可以达到 20 至 25 年,因此后期运维将影响发电效率和使用寿命,甚 至影响屋顶情况。因此客户看重光伏公司的项目经验、既往案例、运维能力以及 客户评价。 深耕光伏行业,项目经验丰富。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已累计获取屋顶资 源超 1000 万㎡,涉及工业企业 861 家,年发电能力可超 10 亿度,在“自发自用, 余电上网”分布式光伏电站开发领域处于领先地位。公司通过多年来的项目经验 积累,具备突出的电站设计、运维能力,可有效提升屋顶资源利用率,保障客户 体验和满意度,收款率达到 90%以上。

省内资源优异、省外逐步开拓,业务规模可持续增长

工商业屋顶光伏在经济发达、电价高的地区更易发展。在满足光照条件的前提下, 工商业基础好的地区的优质屋顶资源相对更多,且自发自用电量的比例高,能为分布式光伏发电带来更高的收益率。 政策推动工商业发达、能源消费高的地区发展分布式光伏。对于土地资源相对紧 张、用电矛盾较为突出的东部沿海地区,分布式光伏电站是充分利用闲置屋顶资 源、节能降碳、缓解缺电限电的较好选择。 组建项目拓展团队,推广开发新客户。经过多年的市场教育、“双碳目标”的提出以及能耗双控政策的出台,屋顶业主的装机意愿已经大大提高。在项目拓展方 面,公司设立了屋顶资源开发部门,并组建专业技术团队,通过实地走访、上门 宣讲、案例参观等方式,获取新的屋顶资源项目。

省内分布式光伏发展强劲,省内市占率较高。公司起源于浙江省海宁市,截至 2022H1,公司自持分布式光伏 662MW,约 90%位于浙江省内。浙江省自 2013 年起大 力发展光伏产业,在 2018 年及以前,分布式光伏装机规模连续多年位居全国第一, 现位居全国第二。2021 年,全省累积光伏并网装机 1842 万千瓦,其中分布式光 伏 1265 万千瓦,占比 69%。2021 年,公司在浙江省内的自持装机为 55 万千瓦, 占省内工商业屋顶光伏(1075 万千瓦)的 5.1%。截至 2021 年底,浙江省内拥有 自持工商业屋顶光伏的上市公司主要有:芯能科技(550MW)、正泰电器(533MW)、 晶科科技(167MW)、天合光能(38MW)。

省外以点带面,稳健发展新客户。公司客户黏性高,且多为上市公司、优质民企。 老客户在省外扩产时,公司跟随到省外新建子公司,负责老客户扩产项目的同时, 也会开拓新客户。公司自持的省外装机规模整体上升。截至 2021 年底,省外装机 的 60%位于江苏省,其余位于安徽、江西、广东、江苏、天津。未来公司将优先 向工业电价高、经济发达、优质企业多的中东部省份发展。

政策助力工商业屋顶光伏发展,市场空间广阔。 国家发改委《“十四五”可再生 能源发展规划》提出:“十四五”期间,新建工业园区、 新增大型公共建筑分布 式光伏安装率达到 50%以上。2021 年 8 月国家能源局公布“整县推进”方案和试 点名单,在全国 676 个试点县(市、区)推动屋顶分布式光伏建设,要求党政机 关屋顶、公共建筑屋顶、工商业厂房、居民屋顶的光伏安装比例分别不低于 50%、 40%、30%、20%。 据不完全统计,2021 年全国整县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试点县累计备案容量 4623 万千瓦;主要分布在山东、河南和浙江;累计并网容量 1778 万千瓦,主要分布在 山东、浙江和广东。2022 上半年,新增工商业光伏装机量排名前四的省份分别是 浙江(2.69GW)、江苏(1.72GW)、山东(1.5GW)、广东(1.12GW)。

目前公司团队规模每年可新开发 20-30 万千瓦规模的项目,因此未来无论是在浙 江省内还是省外,都有足够的市场空间供公司开发。

行业竞争以私企为主,公司实力突出

与央国企相比,专注细分赛道的私营企业在“自发自用”模式上拥有优势。在选 择开发项目时,由于企业规模大,且央国企承担更多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的责任, 因此更多进行集中式项目的开发。对于私营企业,开发“自发自用,余电上网” 的工商业屋顶光伏是更好的选择,一是因为单个项目的规模小,投资成本低,二 是工商业自发自用电价高,收益高,公司在开发屋顶资源时可以筛选用电量大、 现金流良好、存续期长的优质客户。 央国企光伏企业更多的是采用“全额上网”模式。一方面模式较为简单,二是不 需要针对客户进行过多定制化开发。而公司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细分赛道 深耕多年,在管理和维护小规模、分散、个性化强的项目方面具备明显优势。

公司自建成本低、质量高。公司的硅片和组件生产均优先供应自持电站的开发建 设。当前自持电站投资的组件成本占比超过 50%,通过组件自产的方式,不仅能 严格把控组件质量、保证自持电站发电寿命和发电效率,也能够降低外采成本和 后期运维成本。公司所用的电池组、逆变器等均采购自一线品牌,在保证质量的 同时,公司自持电站投资成本低于行业平均。

2.芯能科技优势变现,发力独立储能业务

储能电站是我国新型电力系统转型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

我国“双碳”目标实现压力大。从工业化进展上看,我国 实现“3060 目标”要远比其他发达国家的难度更大。和大多数发展中国家一样, 低碳和现代化进程是我国实现双碳的主要矛盾。与西方先实现现代化、后考虑碳 减排不同,留给我国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时间相对较短。以 2007 年碳达峰(59 亿吨左右)、计划 2050 年碳中和的美国为参照,我国当前城镇化率(约 60%)仅 为美国的 70%,而我国经济社会的不断进度必然会加速消耗能源,这就与碳达峰 碳中和的基本规律相悖,若想在逆流中实现既定的双碳目标,则必然需要在能源 消耗方面进行系统性、深层次的改革。

“双碳”倒逼电力系统改革,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从宏观层面来看,推进“双 碳”无非通过两条路径。第一种是“去头”,即减少一次能源中对碳氢化合物的 使用,第二种是“去尾”,即通过其他技术手段在终端减少排放(碳捕集)或增 加环境吸收碳的能力(固碳)。在目前碳捕集和固碳技术暂未商业化的情况下, 只能通过加快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来完成“双碳”目标。

新能源电力的间歇性带来供电不稳定性,储能应运而生。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 能源局等五部门早在 2017 年印发的《关于促进储能技术与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 中,就明确提出,储能是智能电网、可再生能源高占比能源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 和关键支撑技术。大力发展新能源并不能简单地改变电源结构,而是发电、输电、 配电、用电完整链条需要相应作出调整,来保证电网对电力用户的稳定供应。

新 能源电力取之于自然,但受资源变化的影响极大,因此极易出现“出力过剩”或 “出力不足”的情况,而这个时候电力系统就需要进行通过“暂存能源”进行调 节,确保发电功率和用电负荷的平衡,解决电力生产和电力消费的时空错配性。 在新型电力系统建设中,储能是解决新能源发电和负荷用电时空不匹配的手段, 相当于“蓄水池”,能够将电力生产和消费在时间上进行解耦,使得传统实时平 衡的“刚性”电力系统变得“柔性”。

“虚拟电厂”:稳定电力负荷,局域范围内可缓解电网压力并适时提供电力

虚拟电厂被称为用户与大电网互动的“桥梁”,可实现分布式电源、储能系统、 可控负荷、微 网、电动汽车等分布式能源资源的聚合和协调协同优化,以作为一 个特殊电厂参与电力市场和电网运行的电源协调管理系统。 虚拟电厂通过分布式电力管理系统参与电网的运行和调度,主要由发电系统、 储 能设备、通信系统三部分构成。

虚拟电厂在新型电力系统主要发挥三个功能:一是充当电源给电网供电,通过集 成小型分布式新能源电源,形成发电合力并接入电网运行。二是稳定用电负荷, 通过接入可调节的用电负荷,控制用电侧电力流量和流向。三是在电力系统中充 当储能系统。

2022 年 8 月 26 日,国内首家虚拟电厂管理中心——深圳虚拟电厂管理中心成立。 深圳虚拟电厂管理中心设在南方电网深圳供电局,由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管 理,主要负责虚拟电厂管理平台的建设和日常运行维护,建立虚拟电厂日常运行 的管理制度,组织开展虚拟电厂用户注册、资源接入、调试管理、接收和执行调 度指令、响应监测、效果评估等工作。深圳虚拟电厂已接入分布式储能、数据中 心、充电站、地铁等类型负荷聚合商 14 家,接入容量达 87 万千瓦,接近一座大 型煤电厂的装机容量。预计到 2025 年,深圳将建成具备 100 万千瓦级可调节能力的虚拟电厂,逐步形成年度最大负荷 5%左右的稳定调节能力

虚拟电厂将在我国新型电力系统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随着我国电力系统中 新能源占比的不断增加,发电侧供应和用电侧负荷不匹配的矛盾将愈发明显,虚 拟电厂通过统筹调节分布式能源的出力和用电侧负荷,可缓解这一矛盾。随着虚 拟电厂的管理模式、运行方式、盈利模式不断清晰,虚拟电厂也将越来越多的出 现在电力系统中。 公司具备优势转型虚拟电厂运营商。从运营商的角度来看,运营虚拟电厂需具备 “分布式电源+储能+电力用户”三个要素。现有工商业分布式光伏运营商和区域 性分布式光伏运营商往往具备稳定的“分布式电源”和相对稳定的“电力用户” 两个要素,可更便利地转型为虚拟电厂运营商。

储能运营:电池成本和度电价差决定盈利能力,公司具备先发优势

公司目前主要是的储能电站运营方式为通过建设电化学储能项目,以“谷价买电、 峰价卖电”的方式为现有工商业用户提供电力服务,这种方式主要是通过电价差 获得收益。 电化学储能是目前应用最为广泛的新型储能方式。得益于电池技术相对比较成熟、 电池储能可根据需求灵活安排规模大小、电池供应链相对完善且不受地域和地理 条件限制,新型储能的项目绝大多数以电化学储能项目为主,但成本则是决定储 能技术大规模应用和推广的重要指标。

因此,目前电化学储能项目在现有成本的情况下,盈利情况主要受到每天充放电 次数以及峰谷价差电价的影响。 切入储能赛道先发优势明显。工商业储能贴近于工商业用户侧进行谷充峰放,公 司作为分布式光伏专业运营商,自持 662MW 分布式光伏装机,同时拥有 GW 级的分 布式客户资源,已形成供电用电商业模式,因此具备先发优势。目前公司已实施 多个“网荷光储充智能微网”示范项目,并优先向分布式客户进行了推广,预计 2022 年及以后将持续落地储能项目,有望在未来贡献业务利润。

产业链延伸,开发储能逆变器

公司拥有具备逆变器研发能力的分布式光伏专业管理团队。技术方面,团队曾深 度参与过头部光伏逆变器企业产品的研发设计,并围绕公司自持电站项目展开测 试,获取应用效果的真实反馈,助推光伏逆变器产品的迭代创新和效率提升;管 理经验方面,通过多个项目积累了执行与经营管理经验,形成了自有的项目数据 资源,能够在后续业务过程中进行推广。

公司已开发两款逆变器产品,未来有望打开市场。公司官网显示目前主要进行两 款逆变器产品的研发,分别是 3kW~30kW 的离网储能逆变器和 3kW~20kW 的并离网 一体储能逆变器。第一款产品主要面向电力不稳定的地区以及无电机等冲击性负 载的场景,客户包括印度、巴基斯坦、亚非拉等发展中国家电网条件差且对价格 敏感的客户群。第二款产品主要面向新装或改装光伏系统同时配备储能的场景, 应用在光伏效益高、同时配备储能的场合,主要面向欧洲、日本、澳大利亚、美 国等居民价格高昂的国家和地区。

3.盈利预测

假设前提。我们的盈利预测基于以下假设条件: 1)分布式光伏业务:公司分布式光伏装机随着公司 300MW 的项目开发能力稳步增 长且随着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加速,电力系统调节成本逐步向用户侧转移,工商业 用户电价将逐年递增。随着“隔墙售电”政策逐步落地以及用户侧用电量增加, 自发自用比例将逐年增加。2)储能运营业务:我们假设电池成本逐年降低,公司将加速储能项目建设,同时 运营能力逐年增强,每年度电充电成本降低、售电收入增加。

按上述假设条件,我们得到公司 2022-2024 年收入分别为 6.6、8.6、10.8 亿元,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 1.9、2.6、3.2 亿元,归母净利润年增速分别为 75.9%、34.2%、 21.7%。每股收益 2022-2024 年分别为 0.39、0.52、0.63 元。 盈利预测的敏感性分析。我们的预测模型中,2022 年公司分布式光伏业务中的自发自用电价为 0.65 元/千 瓦时、光伏装机容量为 750MW。现将 2022 年的归母净利润于自发自用电价、光伏 装机容量做敏感性分析,自发自用电价若提高 0.01 元/千瓦时,归母净利润会较 原始值提高 2.0%。光伏装机在原始值的基础上提高 20MW,会使归母净利润较原始 估值提升 0.02%。


(本文仅供参考,不代表我们的任何投资建议。如需使用相关信息,请参阅报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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