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银行业分析:资本和风险分类新规过渡期结束压力测算

  • 来源:招商证券
  • 发布时间:2025/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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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业分析:资本和风险分类新规过渡期结束压力测算。2023年2月发布的《商业银行金融资产风险分类办法》正式将非信贷资产也纳入五级分类的计量范围,随后2023年11月1日发布的《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对银行信贷及非信贷资产拨备计提,以及超额拨备/拨备缺口的资本计量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上述规定的过渡期将于2025年12月31日结束。本期研思录复盘《风险分类新规》和《资本新规》的风险计量和拨备计提相关监管规定,并基于此对56家A、H股上市银行的拨备计提达标压力进行测算,供投资者参考。2023年2月发布的《商业银行金融资产风险分类办法》(下文简称《风险分类新规》),正式将非信贷资产也纳入五级分类的计量...

一、引言

2023 年 2 月发布的《商业银行金融资产风险分类办法》正式将非信贷资产也纳 入五级分类的计量范围,随后 2023 年 11 月 1 日发布的《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 法》,对银行信贷及非信贷资产拨备计提,以及超额拨备/拨备缺口的资本计量提 出了明确的要求,上述规定的过渡期将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结束。 本期研思录复盘《风险分类新规》和《资本新规》的风险计量和拨备计提相关监 管规定,并基于此对 56 家 A、H 股上市银行的拨备计提达标压力进行测算,供 投资者参考。

二、相关监管规定复盘

1、《风险分类新规》将非信贷资产纳入五级分类计量范围

2023 年 2 月发布的《商业银行金融资产风险分类办法》(下文简称《风险分类新 规》)规定,“商业银行应对表内承担信用风险的金融资产进行风险分类,包括但 不限于贷款、债券和其他投资、同业资产、应收款项等。表外项目中承担信用风 险的,应按照表内资产相关要求开展风险分类。商业银行交易账簿下的金融资产 以及衍生品交易形成的相关资产不包括在本办法之内”。而上述所谓风险分类, 即指商业银行按照风险程度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不同档次的行为。基于已发生损失 模型,金融资产按照风险程度分为五类,分别为正常类、关注类、次级类、可疑 类、损失类,后三类合称不良资产,具体认定要求见表 1。 五级分类概念的首次提出是在 1998 年人民银行出台《贷款风险分类指导原则》, 2007 年原银监会发布的《贷款风险分类指引》进一步明确了五级分类监管要求, 但均是仅针对贷款,直到 2023 年发布的《风险分类新规》才正式将非信贷资产 也纳入五级分类的计量范围。

目前绝大部分国内商业银行均会财报中披露贷款五级分类余额,但对于非信贷资 产五级分类情况目前还未有银行披露,我们可采用银行表内披露的非信贷资产阶 段三规模数据以替代非信贷资产不良余额。资产三阶段分类是银行对信用资产根 据信用风险进行分类的另一体系,其与五级分类的区别是,五级分类是基于已发 生损失模型,即划分聚焦于资产负债表日时点的风险状况,三阶段分类基于预期 信用损失模型,其与已发生损失模型最大的区别为对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 认定,其中阶段三指在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客观减值证据的金融资产,《商业银行 预期信用损失法实施管理办法》也明确规定“逾期超过 90 天的信用风险敞口, 应划分至第三阶段,除非有充分合理的信息证明信用主体并未违约”,与五级分 类中不良资产(次级、可疑和损失)的认定标准类似,因此资产阶段三基本可以 对应不良资产。从上市银行披露的贷款五级分类和三阶段数据来看(见表 3), 基本也可以印证这一关系。 《风险分类新规》过渡期将于本年末结束。根据《风险分类新规》规定,“商业 银行自 2023 年 7 月 1 日起新发生的业务应按本办法要求进行分类。对于 2023 年 7 月 1 日前发生的业务,商业银行应制订重新分类计划,并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前,按季度有计划、分步骤对所有存量业务全部按本办法要求进行重新分 类。”

2、《资本新规》规定了银行不良资产拨备计提要求

拨备计提设置两年过渡期。2023 年 11 月 1 日,金融监管总局发布了《商业银行 资本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资本新规》),根据《资本新规》及补充说明规定, 对计入资本净额的损失准备设置 2 年的过渡期。过渡期内,商业银行应分别计算 贷款损失准备和非信贷资产损失准备。(1)对于贷款损失准备,最低要求为不良 贷款余额 100%对应的损失准备;(2)对于非信贷资产损失准备,最低要求第一 年为非信贷不良资产余额 50%对应的损失准备,第二年为 75%,第三年起为 100%,且超过最低要求但未达到非信贷不良资产余额 100%的部分不可计入超 额损失准备,超过非信贷不良资产余额 100%的部分才能计入超额损失准备。 过渡期结束后,商业银行损失准备最低要求是指不良资产余额 100%对应的损失 准备。 合并拨备缺口会扣减核心一级资本,合计超额拨备可补充二级资本。根据《资本 新规》及补充说明规定,商业银行应将贷款损失准备和非信贷资产损失准备的缺 口部分和超额部分进行加总,加总结果为负数应扣减核心一级资本,为正数可计 入二级资本,但是实际计提的损失准备超过预期损失的,低于不良资产余额的 1.5 倍的超额损失准备计入二级资本的数量不得超过信用风险加权资产的 0.6%; 高于不良资产余额的 1.5 倍的超额损失准备可全部计入二级资本。

三、各家银行达标压力如何?

过渡期即将结束,多家银行非信贷拨备存在缺口。根据上市银行披露数据,截至 2025 年 9 月末,贷款拨备均满足不良贷款*100%的最低要求。但截至 2025 年 6 月末,个别股份行和城商行非信贷(主要是金融投资)拨备仍有缺口 (为保证口径统一,本报告以金融投资三阶段当作非信贷资产不良)。 而到 2025 年 12 月末,随着过渡期结束,非信贷拨备的减值准备计提要求将由 75%提升至 100%,对应非信贷拨备缺口将进一步扩大。根据我们测算,静态推 演下,过渡期结束后,56 家 A 股和 H 股上市银行中,将有 8 家银行非信贷资产 产生拨备缺口,13 家银行缺口进一步扩大。

后续银行达标压力如何展望?或需要分为两种情景: 情形一:若只遵循《资本新规》补充说明中,权重法下损失准备相关要求的(四)、 (五)条,则预计影响不大。其中提到“过渡期结束后,商业银行损失准备最低 要求是指不良资产余额 100%对应的损失准备”,且“商业银行应将贷款损失准 备和非信贷资产损失准备的缺口部分和超额部分进行加总,加总结果为负数应扣 减核心一级资本,为正数可计入二级资本,但不得超过《资本办法》规定的上限”, 由于考核的是信贷和非信贷拨备的加总,银行信贷拨备一般是有较多超额的,可 以填补非信贷拨备缺口,因此合并口径的只有极个别银行存在拨备缺口,且该部 分合并缺口会直接扣减核心一级资本。 情形二:若还要进一步满足《资本新规》补充说明中,权重法下损失准备相关要 求的(三)条,则预计部分银行会较为承压。第(三)条规定“对于非信贷资产 损失准备,最低要求第一年为非信贷不良资产余额 50%对应的损失准备,第二年 为 75%,第三年起为 100%”,如前文所述,过渡期结束后,非信贷不良资产拨 备计提要求提升至 100%,56 家 A、H 股上市银行中将有 21 家银行产生非信贷 不良资产拨备缺口,这将会对这些银行的四季度业绩形成拖累,但只要合并口径 无拨备缺口,就不会直接扣减核心一级资本,不过增加拨备计提会影响利润,间 接对核心一级资本的留存产生负面影响。 总体来看,若按照监管要求的过渡期结束后合并口径拨备的最低要求,新规达标 压力有限,但各家具体执行的严格程度可能有差别,可参考我们前期报告《AH 股银行资产质量评估》,继续关注资产质量优质,超额拨备充足,且估值相对偏 低的银行标的。


(本文仅供参考,不代表我们的任何投资建议。如需使用相关信息,请参阅报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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