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CBAM正式期实施要点与合规操作指南解析

  • 来源:商务部
  • 发布时间:2026/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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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知识问答(第一期).pdf

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于2026年进入正式实施阶段,本文件针对正式期的关键操作问题进行了详细解答,旨在指导中国出口企业合规应对。文件首先明确了CBAM的产品覆盖范围,强调以8位CN编码为判定依据,指出钢铁、铝、水泥、化肥、氢和电力在列,而金属家具等下游制品暂不在内,但需关注未来范围扩展至机械零件等下游产品的立法动向。合规时间与申报流程2026年为报告期,进口商需在2027年1月至9月期间提交全年平均嵌入排放数据并购买CBAM证书。清关时无需即时提交数据或证书,仅需进口商具备申报人身份。CBAM证书价格挂钩欧盟碳市场季度均价,2027年起转为周均价。核算与核查机制嵌入排放按功能单位(8位...

CBAM覆盖范围与产品界定标准

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进入正式期后,首要任务是明确产品的适用范围。判断依据严格遵循CBAM法规列出的税则号(CN编码),而非单纯依据材质。以钢铁和铝制品为例,只有海关编码以72、73或76开头的产品才在覆盖范围内。例如,金属办公家具虽由钢铝制成,但其编码为940310,不在当前清单内,因此无需缴纳碳关税。目前覆盖的主要品类包括钢铁、铝、水泥、化肥、氢及电力。值得注意的是,欧盟委员会已提出修订提案,拟将范围扩展至部分钢铝下游产品,如汽车零部件和机械零件,企业需密切关注立法进展以评估潜在风险。

合规时间节点与申报流程

2026年是CBAM正式实施的首年,其核心特征是“后置义务”。对于2026年进口到欧盟的产品,报告期定义为2026年全年,而非季度。欧盟进口商需在2027年1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在电子注册系统中提交2026年进口产品的嵌入排放数据并购买足额的CBAM证书。在2026年货物清关时,海关并不要求即时提交碳排放数据或证书,仅需进口商具备“申报人”身份。这意味着,出口企业无需在2026年每季度提供数据,而是应在2027年提供经核查的全年平均排放数据。CBAM证书的销售始于2027年2月1日,此前无法购买,证书价格反映的是对应季度欧盟碳市场配额的均价。

排放核算方法与默认值应用

嵌入排放的核算是应对CBAM的核心环节。核算基础单元为“功能单位”,即一吨相同8位CN编码的产品。对于前体材料来自多个供应商的情况,若无法区分具体生产批次,应采用加权平均法计算嵌入排放;若能证明特定生产过程仅使用某一家供应商的前体,则可使用该供应商的实际值。对于复杂产品,前体排放可使用实际值或默认值,但自身生产过程的排放必须实际核算,否则整体只能使用默认值。目前,钢铁(除烧结矿外)、铝和氢仅计算直接排放,暂不纳入间接排放(如电力消耗),因此使用绿电在当前阶段不能直接减少CBAM负担。水泥和化肥则需计算间接排放。

第三方核查机制与机构选择

若企业选择使用实际排放数据而非默认值,必须由欧盟认可的第三方核查机构出具核查报告。核查机构的选择权在于出口企业,也可与进口商协商,但核查机构必须保持独立性,严禁同时提供核算和填报服务,以避免利益冲突。截至2026年中,欧盟各国认可机关预计启动认可程序,首批机构名单尚未完全确定。核查范围仅限于本企业边界内的排放及前体数据的真实性验证,无需追溯至上游供应商的生产现场,上游数据以前体生产者提供的核查报告为准。贸易商作为中间环节,不承担核算责任,但需确保从生产企业获取合规的数据文件。

企业应对策略与常见误区澄清

针对小件商品,由于CBAM成本按吨计算,单件分摊成本极低,企业应权衡核算成本与使用默认值的税负差异。对于无直接排放的加工企业,仍需核查以确认零排放事实及前体消耗比例。出口企业并非强制要求在CBAM注册系统注册,但注册有助于数据共享。过渡期的Excel表格在正式期不再适用,必须转为正式的监测计划和排放报告。企业应尽快梳理厂内所有产品的8位CN编码,区分CBAM与非CBAM产品,并与上游供应商建立数据传递机制,为2027年的正式申报做好准备。

编辑:流星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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