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新能源行业分析:美国对华新能源产业链,十年政策梳理、复盘、展望(更新)

  • 来源:中信建投证券
  • 发布时间:2025/08/25
  • 浏览次数:357
  • 举报
相关深度报告REPORTS

新能源行业分析:美国对华新能源产业链,十年政策梳理、复盘、展望(更新).pdf

新能源行业分析:美国对华新能源产业链,十年政策梳理、复盘、展望(更新)。核心观点:在过去的13年中,针对中国新能源产业链的对美出口,美国政府出台了诸多限制性措施,所有政策指向已经十分明确——要逐步减少对中国新能源产业链的依赖。虽然用“脱钩”来形容过于武断,也不符合事实,但除无可替代、价格敏感度低或确实竞争优势特别明显的环节外,中国供应链出口美国的空间未来将持续被压缩,短期看应把握2025年抢发和关税豁免黄金窗口期,长期真正有竞争力的看,中国供应链出口美国需要通过技术和成本领先来弥补加关税、竞争对手补贴造成的竞争弱势。不过从股价层面来看,美国政策波...

为什么美国会对中国新能源产业链频频出手?

需求端:政策引导下向可再生能源转型成为必然趋势

巴黎协定:全球各国低碳转型,控制升温1.5-2度以内。全球针对气候变化政策最早可追溯至《巴黎协定》,其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气 候变化国际条约,为全球低碳转型提供了一个持久的框架,也为后续全球各国进行能源转型奠定基础。《巴黎协定》长期目标是本世 纪全球气温升幅限制在2℃以内,同时寻求将气温升幅进一步限制在1.5℃以内的措施,目前共有194个缔约方加入。协定以五年为一 个周期,自2020年起各国按要求提交国家自主贡献,传达减排目标和将采取的行动。

美国:政策虽因政府换届出现反复,但对新能源的需求一直存在

1975年美国CAFE法案设定初衷是为减少进口 石油依赖,但客观上推动了碳排放减少,后成 为清洁能源政策中的重要准绳。 2009-2017年,奥巴马政府推出一系列清洁能 源计划,提出碳排放限制,加大对清洁能源的 投资。 2021年拜登上任后建立“绿色新政”框架,回 调政策,采取更加有力措施,并推动能源外交 重返全球气候治理;推出IRA法案加码光储电 站ITC/PTC补贴并十年不退坡,带动美国光伏 和储能产业快速发展。 2017-2021年以及2025年至今,特朗普执政期 间对清洁能源政策态度相对消极,主导退出巴 黎协定,推出OBBB法案提前退坡清洁能源补 贴,并扩散外国实体限制至所有新能源政策, 严格限制中国公司股比和供应比例。

供给端:美国制造业成本高昂,本土企业供给能力有限

除中日韩电池厂及产业链在美国建厂以外,美国本土缺乏新能源产业链基础,产能也相对有限。目前美国本土动力电池产能已建成 221.5GWh,707GWh产能建设中,除技术授权外均为日韩电池厂建设;储能电池暂无产能,海外电池厂暂时不具备成熟的铁锂技术, 美国储能集成商依赖进口;全球的光伏组件产能中,中国占比80%以上,其余多来自东南亚国家,美国本土的光伏产能极少。

复盘:历史上美国对华新能源产品采取过哪些限制措施?

美国通过各项手段遏制中国产品在美市场竞争力

本土供需错配,美国希望通过政府干涉建立贸易壁垒,限制中国产品在美市场空间。主要出于以下几方面考虑:1)减少对中国进口 的依赖,实现供应链多元化;2)削弱中国清洁能源先进技术和市场垄断力;3)引导海外企业本土建厂,提升就业,强化本土相关技 术和制造能力,为后续支持培养本土企业做铺垫。

光伏双反政策

双反政策:美国对中国光伏组件出口先后设置多项关税

美国对中国光伏组件出口设置多个关税壁垒,包括反倾销反补贴关税(以下简称“双反”)、201关税、301关税、反规避关税。 双反关税:2012年11月7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终裁认定从中国进口的光伏组件电池实质性损害了美国相关产业,因此对此类产 品征收双反关税,反倾销税为18.32%-249.96%,反补贴税为14.078%-15.97%。 反规避关税:美国商务部认为中国光伏企业涉嫌将核心零部件运至东南亚组装,再出口至美国,来规避双反关税,因此2022年美国 针对东南亚四国(越南、马来西亚、泰国、柬埔寨)提起反规避调查,并于2024年10月起对东南亚四国征收光伏双反税。 301关税:2018年开始美国针对中国近2000亿美元产品征收10%关税,包括组件、逆变器等光伏产业链产品;2019年5月,301关 税上调至25%;2024年5月,301关税上调至50%。中国光伏企业为避免301特别关税,选择去东南亚四国建厂,但后续美国对东 南亚四国提起反规避调查,最终裁定:将使用中国光伏组件、电池的产品视为中国制造/出口。

关税贸易战

关税贸易战:根本源于美国巨大贸易逆差和国内财政压力

特朗普发起关税贸易战的直接原因:希望通过贸易战缓解贸易逆差带来的收支不平衡问题,同时为财政创收、让制造业回流。2014 年至2017年,美国对中国的贸易逆差由3448亿美元提升至3751亿美元,占美国对全球贸易逆差的约50%。2025年,美国国债突破 40万亿美元,利息支出超越医疗和国防支出,特朗普政府希望通过贸易战缓解高财政压力。

关税贸易战:始于2018年经济较量,双边贸易几乎陷入停滞

2025年关税贸易战由美国挑起,以《中美日内瓦经贸会谈联合声明》的发布缓和紧张局势。贸易战经历螺旋升级、短暂缓和、博弈 僵持的阶段。2025年6月11日,中美代表团在伦敦结束两天贸易磋商,达成框架协议。

关税贸易战:美国采取多种关税建立贸易壁垒

2025年2月开始的关税贸易战,美国采取芬太尼关税、232关税和对等关税。芬太尼关税:依据《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IEEPA) 等相关法律,适用于所有中国产品(不区分是否清单内);对等关税:依据《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IEEPA)等相关法律,针对关 税或非关税壁垒,对贸易伙伴实施的基准关税和对等关税;232调查关税:232调查关税是美国依据《1962年贸易扩展法》第232条 款,以国家安全为由对进口特定产品加征的关税,目前美国对美半导体、药品、关键矿产、药品等领域正在进行232调查。

UFLPA涉疆法案

UFLPA:以人权为话题,对中国光伏企业实施制裁

美国参众两院通过《防止强迫维吾尔人劳动法》(UFLPA),并于2021年12月23日经总统拜登签字生效,有效期8年。此前,美国 已针对我国新疆地区采取一系列贸易限制措施,海关和边境保护局(CBP)以“强迫劳动”为由针对涉疆产品发布暂扣令。

截至2025年,UFLPA有7个高优先级执法行业。最初,UFLPA确定了四个高优先级执法行业:服装、棉花及棉织品、硅基产品(包 括多晶硅)及其下游产品、西红柿及其下游产品。2024年7月9日,美国国土安全部(DHS)发布《UFLPA战略更新版》,新增了三 个高级优先执法行业:铝、聚氯乙烯(PVC)、海鲜及其相关加工品。

UFLPA:优先执法行业可申请进口,但企业自证文件要求严苛

UFLPA相关实体存在两种申请进口的途径:其一,进口商通过供应链追溯证明产品“无新疆成分”,未落入UFLPA的规范范围。其 二,在进口货物落入UFLPA规范范围的情形下,进口商通过提供“清晰且有说服力的证据”证明产品不涉及“强迫劳动”,反驳推定 ,申请例外;申请例外的所有证据和给予免除的案例要求报告国会并公开,将给企业带来商业数据安全隐患。

Inflation Reduction Act 通胀削减法案

IRA:以财政性激励为主,加码清洁能源税收抵免

美国《Inflation Reduction Act of 2022》(简称IRA) 是于2022年8月16日正式签署的激励性法案,涵盖气候、医疗等领域,有效 期为2023年1月1日-2032年12月31日,预计将带来7390亿美元的收入提升、4330亿美元的投资以及削减3000亿美元以上的联邦赤 字。

IRA法案计划投入3690亿美元用于气候政策,支持投资国内能源生产和制造业,包括光伏产业链、电动车产业链企业。政策形式主 要以财政性的税收抵免激励为主,致力于到2030年将碳排放减少约40%。

IRA-ITC投资税收抵免:10年不退破,抵免比例提升至30%

此前ITC为2020年底国会通过的延长方案,已逐渐进入补贴退坡阶段;IRA中新ITC方案将抵免比例提升至30%,有效期延长至10年 ,即2033年才开始退坡,其中户用项目为2033年,其余项目2034年。

IRA-ITC:非户用1MW以上项目以是否满足劳工条件为分水岭

非户用1MW以上项目满足劳工条件后基础抵免比例为30%,并随满足特定比例美国制造、位于能源社区、参与低收计划而增加10%、 10%、10%-20%,即单项目抵免比例最高可达70%; 若不满足劳工条件则将有较大降幅,基础抵免比例仅为6%,随满足特定比例美国制造、位于能源社区、参与低收计划而增加2%、2%、 10%-20%。

IRA-电车补贴:细化关键术语的定义,正负极厂纳入关键矿物范畴

2022年12月底美国财政部发布有关IRA法案中电动车税收抵免要求的指导文件,阐述关键术语的定义,核心变化如下: 指导文件把隔膜界定为电池组件,即隔膜也需要符合北美制造/组装的规定;目前规划在北美建厂的国内隔膜和电解液企业有【恩捷】 美国俄亥俄州;【新宙邦】美国墨西哥湾沿岸;【天赐】规划美国建厂。 指导文件把阳极/阴极活性材料粉末、箔材界定为组成材料,即只需符合在FTA提取/加工的要求;指导文件尚未明确正负极厂的产品是 属于关键矿物中的活性材料粉末还是属于电池组件的阴阳极整体。若属于关键矿物,则无需在成本更高的北美地区建厂,韩国等属于 FTA的国家且投资成本更低的国家也能符合要求,利好FTA规划建厂的国内正负极和前驱体企业,包括【容百】韩国忠州,部分产线已 投产;【当升】联手SK规划韩国建合资厂;【格林美】规划韩国浦项建厂;【华友】联手LG韩国庆尚北道合资厂,规划2024年-27年 3/5/6/6.6万吨产能;【中伟】与浦项市合作规划韩国庆尚北道建厂。 指导文件把液体/固体电解质界定为电池组件,需在北美制造/组装,但其中电解质盐、添加剂属于组成材料,可在FTA提取/加工。

One Big Beautiful Bill 大而美法案

OBBB法案:特朗普任期内最大税改法案

OBBB法案(the One Big Beautiful Bill)是特朗普上台后为兑现竞选承诺所提出的最大税改法案,该提案主要内容集中在减税与削减 政府开支两个方面。  税收层面,法案将特朗普2017年减税政策永久化(企业税维持21%),提高州和地方税收抵免的上限到4万美元,儿童税收抵免额度 提升,房地产税收抵扣上限提升,非公民海外汇款征税5%,减少清洁能源税收抵免,小费与加班费免税,汽车贷款利息扣除等。 政府开支层面,法案计划10年内削减医疗补助支出,联邦债务上限提高4万亿美元,边境安全计划拨款超1400亿美元,另外在老年人 税收优惠、高校捐赠基金累进税制等方面也有相关优惠政策。

OBBB法案:新能源的政策方向以减少补贴规模为核心

OBBB法案中涉及新能源相关的政策主要包括:通过限制并网时间来提前终止光伏和风能发电站的税收抵免、增加外国限制提升获得 税收抵免的难度、提前终止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户用储能补贴等。以上政策均是基于拜登时期IRA法案新能源税收抵免条款的更改, 旨在削减新能源项目税收抵免带来的政府开支。

进度上来看,该法案于5月21日在众议院以215同意、214反对通过投票,移交参议院;7月1日该法案在参议院以51同意、50反对通 过投票,但参议院对法案多个条款进行更改,因此需要移至众议院再次投票。7月3日众议院以219同意、213反对通过投票;7月4日 特朗普签署,法案正式生效。

长期展望:政策将持续收紧对华进口,但不会脱 钩也不会阻止不可替代的公司进入

结论①:2025年抢发窗口期,业绩有望超预期,2027年起单位盈利有下行风险

对美出货:所有中国企业及25%股权以上子公司都会被界定为外国实体PFE,2026年起需满足非中国比例要求,终端客户才可拿补贴, 叠加2026年储能301关税进一步上调17.5%至25%,因此【2025年将是抢发黄金窗口期】。

单位盈利:美国市场需求存在的情况下,考虑到中国企业需要和日韩电池厂在补贴不对等情况下竞争,单位盈利有下行风险;美国市 场需求萎缩的情况下,高盈利市场出货量占比下降,单位盈利同样有下行风险。因此我们认为企业和市场应当充分考虑美国市场风险, 2026年缓冲期后,2027年起单位盈利将可能出现下降。

结论②:美国限制政策愈发严苛,长期看不宜有过高期望

美国两党均有意识限制中国制造业,民主党相对缓和。无论是民主党或共和党执政,任期内均落地了多个针对中国制造业的限制政 策。只不过民主党相对支持新能源,会结合实际供需情况通过延期执行、豁免条款、阶梯式政策等实施“慢脱钩”,例如拜登签署行 政令光伏反规避调查关税延期2年执行、301加码关税IRA法案未对无可替代的中国光储供应链增加实体限制等;共和党不支持新能 源,政策更加激进,包括2018和2025年两次关税战、大而美法案对新能源的限制,哪怕会对美国企业和民众的利益产生负面影响。

政策限制范围扩大、手段方式多样化。例如UFLPA法案中调查对象从硅料扩散至汽零,本土化要求和外国实体限制从锂电扩散至整个 新能源产业链,且外国实体的定义也更加严格;早期手段主要以关税为主,后期逐步增加清单限制、本土化比例、外国实体要求等。

本次大而美法案相关条款明显针对中国企业供货比例,以及东南亚建厂、技术授权等解决方案予以限制,是进一步缩小和中国合作窗 口的特征,我们认为后续合作窗口会进一步缩小,长期看不宜对美国市场有过高期望。

结论③:中国企业拓展美国市场的核心是保持技术和成本绝对领先

中国企业后续是否还能美国市场拓展,需要回答两个核心矛盾。矛盾一:中国产品是否有被替代的可能? 我们认为短期(2-3年维度内)来看中国产品较难替代: 

电池方面:1)价格优势显著,国内储能电芯/系统价格已降至0.28/0.5元/Wh,海外电芯工厂预计初期成本提升20%,对应0.36元 /Wh ,储能系统出海价格约0.7元/Wh;但根据LGES财报以及签署合同,电芯和系统价格约为0.09美元、0.18美元/Wh,对应0.65元、 1.3元/Wh,是 国内供应商的2倍;2)技术断层领先,中国最早在2004年开始研发磷酸铁锂材料,2008年比亚迪正式量产,2019年 宁德时代推出CTP技术,2021年国内铁锂开始挤压三元份额,而韩国电池厂2021年才开始研发,预计2025-2026年才量产,且循环、 能量密度等性能参数也落后于国内;3)产能基本垄断,目前95%的铁锂电池产能位于中国,少部分海外产能也以中国电池厂出海为 主。这也是美国关税政策、补贴政策都采取阶梯式递进的原因。

矛盾二:美国产业需求是否还存在?部分存在,但可能转向其他国家供应商。 光伏:无法获得ITC补贴对美国光伏电站经济性影响较大,产业需求可能还在,但业主会全面转向其他国家的供应商如本土、印度、土耳其等。 核心假设:利用小时数2000h,初始投资2.5美元/W,25年折旧,ITC税收抵免比例为30%,运维费用为0.4美分/W,电价13美分/度; 结论:ITC补贴对美国光伏电站全成本IRR影响约5pct,影响较大。有ITC补贴场景下,光伏电站全成本IRR为13.5%,对应度电成本约3.9美分/度;若取消 ITC补贴,则全成本IRR下降至8.54%(-4.97pct),对应度电成本约5.5美分/W。 因此,若美国光伏电站使用来自中国供应商的光伏组件、电池,可能导致不能获得ITC补贴,进而严重影响IRR。

报告节选:


(本文仅供参考,不代表我们的任何投资建议。如需使用相关信息,请参阅报告原文。)

相关报告
评论
  • 相关文档
  • 相关文章
  • 全部热门
  • 本年热门
  • 本季热门
  • 全部热门
  • 本年热门
  • 本季热门
  • 最新文档
  • 最新精读
分享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