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中和专题报告:把握“双碳”战略下的行业机遇

  • 来源:中国银河证券
  • 发布时间:2021/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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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碳达峰、碳中和带来新的发展机遇

(一)碳达峰、碳中和推动行业变革

工业革命以来,伴随着工业生产的大规模扩张,化石燃料用量快速提升,全球碳排放量屡 创新高,碳排放量的不断升高引发了全球性的气温变暖。近年来,全球变暖引起的冰川融化、 海平面升高、极端天气频发、海水酸化等一系列事件引起了各国政府的共同重视,各国政府联 合起来应对气候变化,越来越多的国家将“碳中和”转变为国家战略,共同努力实现无碳的未 来愿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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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 年,随着英国《气候变化法案》的正式生效,英国成为全球第一个通过立法明确提 出 2050 年实现零碳排放的发达国家。在这一法案的影响下,德国、法国、日本、意大利、美 国、英国、加拿大等众多发达国家陆续提出“碳中和”的具体实现措施,并承诺在 2050 年实 现零碳排放。目前为止,不丹和苏里南两个国家已经实现了“碳中和”,法国、英国、瑞典、 丹麦、新西兰、匈牙利 6 个国家已经立法,欧盟、韩国、智利、斐济等 5 个国家已经处于立法 状态,中国、日本等 114 个国家已经发布了政策宣示文档。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快速发展,工业产值增幅巨大,经济的大规模扩张带来了大量资 源和能源的消耗。1978-2020 年,我国经济总量保持高速增长,GDP 复合增速达到 14.09%,其 中,第二产业(主要为工业)占 GDP 总量比重在 30%-40%左右波动。近几年来有所下滑,2020 年,我国第二产业占比下滑至 34.38%。随着我国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快速发展,我国碳排放总 量快速增长。截至 2020 年,我国碳排放量达到 98.93 亿吨,同比增长 0.89%,碳排放治不容缓。

在顶层设计的引领下,我国的碳达峰、碳中和战略共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2020-2030 年)中,我国需在生产端和消费端提高能效,控制煤炭等化石能源消费,大规模发展清洁能源, 推进工业、建筑、交通部门电能替代,引导消费者低碳消费行为和低碳生活方式转型,努力实 现碳达峰;第二阶段(2030-2045 年)中,我国需依托以可再生能源为主的低碳能源系统实现 碳排放“稳中有降”并进入减排加速期,实现交通系统全面电气化,完成农业零碳化改造,推 进工业领域减碳行动,同时,开展负排放技术应用推广;第三阶段(2045-2060 年)中,我国 需以深度脱碳为首要任务,通过负排放技术和碳汇应用为必要的碳排放部门提供中和手段,从 而兼顾经济发展与减排行动,实现“净零排放”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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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碳战略的推进将为各行各业注入了新的活力,不断改变着行业的竞争格局,对发电、石 化、化工、建材、钢铁、有色、造纸、航空八个传统行业影响最大,同时也催生了新能源、光 伏、储能等一批新型产业的兴起。年初至 7 月 16 日,在碳中和、碳达峰战略的利好下,钢铁、 基础化工、电力设备、有色金属、煤炭、石油石化、建材涨幅处于板块领先地位,分别达 23.53%、 22.46%、20.61%、15.22%、14.92%、11.04%与 3.49%。

(二)全国碳交易市场上线加快行业格局重塑

2021 年 7 月 16 日,经过长期的试点准备,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在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 上线启动,发电行业成为首个纳入碳交易市场的行业,纳入的重点排放单位超过 2,000 家,覆企业的碳排放量将超过 40 亿吨二氧化碳,成为世界上规模最大的碳交易市场,是我国实现 “碳中和”目标的关键环节。未来,发电、石化、化工、建材、钢铁、有色、造纸、航空等涉 及碳排放行业将均被纳入碳交易市场。

国际上碳交易市场的建立已有 20 多年的历史,1997 年,芝加哥地区排放减量市场体系与 新南威尔士州自愿碳交易体系的建立拉开了全球碳交易市场的帷幕,随后,英国、日本、挪威、 冰岛、瑞士、新西兰、澳大利亚、韩国等多个国家加入了碳交易大潮,碳交易市场在全球各国 蓬勃兴起。目前,全球已经约有 38 个国家级司法管辖区和 24 个州、地区和城市正在运行碳交 易市场,碳交易市场的建立已经愈来愈成为治理碳排放的重要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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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碳交易市场的建立始于 2002 年,主要可以分为三分阶段:第一阶段(2002-2010 年), 我国主要通过 CDM 项目参与碳排放交易;第二阶段(2011-2020 年)中,我国在北京、上海、 天津、重庆、湖北、广东、深圳、福建八省市展开碳排放权交易试点,为兼顾经济发展与减排 的双重需求,我国采用以排放强度为基础的设计,地区的试点为全国碳交易机制的建立提供了 重要的经验基础;前两个阶段中,我国碳交易市场尚且处于探索阶段,发展较为缓慢。2021 年以来,国家、地方各部门出台了多项政策来推动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建 立,全国碳排放交易市场建立后,国家将从发电行业开始,逐步纳入所有碳排放的行业,通过 逐步减少碳配额来提高二氧化碳的价格,增加企业运营成本,以此来倒逼企业进行自身的改造 升级,引入清洁能源,推动碳达峰、碳中和“3060”目标的早日实现。

未来,我们持续看好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直接影响下的电力、钢铁、建材、石油、化工、 交运、有色等变革较大行业以及间接影响下需求端将大量爆发的环保行业。

二、电力: 2025 年风光发电量占比 16.5%

到 2050 年我国光伏发电量的占比将达到 39%,而 2020 年我国光伏发电量 仅为 2605 亿千瓦时,占总发电量的 3.5%;2050 年我国风电发电量占比将达到 33%,而 2020 年我国风电发电量仅为 4665 亿千瓦时,占总发电量的 6%。所以单从发电量的维度看,未来 30 年光伏将增长 15 倍以上,风电将增长 7 倍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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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在 2021 年风光发电开发建设(意见稿)提出“到 2025 年,全国风电、光伏发 电量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达到 16.5%左右”,预计 2025 年我国光伏累计装机量或达到 600GW 左右,年平均新增装机量达到 65GW 左右。我们根据能源局目标指引,按照 2020 年光伏发电量 占风光发电量合计比重 36%以及利用小时数 1029 小时、风电发电量占风光发电量合计比重 64% 以及利用小时数 2097 小时测算,“十四五”期间全社会用电量增速达到 6%时,光伏年均新增 装机为 67GW,风电年均新增装机为 47GW。

预计 2021 年我国光伏新增装机将达到 45-55GW,风电新增装机 30-40GW。随着经济生产 的逐步恢复,中电联预期 2021 年全社会用电量增速将明显超过去年,同比增长 7%-8%,2021 年底全国发电装机总容量将达到 23.7 亿千瓦。其中,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容量达到 11.2 亿千 瓦左右,占总装机容量比重上升至 47.3%。国家能源局预计 2021 年风光发电量占全社会用电 量比重达到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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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用补贴政策助力光伏需求。发改委公布的电价“征求意见稿”中提出,2021 年新建的 户用分布式电站依然享有 0.03 元/kwh 的补贴,可直接并网消纳,并且 50kW 及以下装机规模 的自然人分布式项目优先享有补贴资金的拨付。根据最新发改委价格[2021]833 号文件指示, 确保 2021 年户用光伏新增装机达到 15GW 以上,对应的补贴水平约 0.033 元/kwh。

光伏建筑一体化(BIPV)开启分布式光伏发展新周期。自从 6 月 20 日国家能源局正式下 发《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报送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始试点方案的通知》以来, 已有多省快速跟进,近日再添宁夏、湖南、青海,分布式光伏整县推进已经达 20 个省市。因 为需要政府的支持及各个部门的审批,整县推进的项目由政府指引,国企央企统筹建设的模式 将会使项目推进更加顺畅。目前,国家电投、华能、国家能源集团、大唐等央企、国企已经快

多国制定新能源扶持相关政策。各国促进新能源产业的政策主要包括减税、政府提供资 金支持、实施本土产业扶持计划、设立远景规划目标等。

1-5 月光伏、风电装机及发电量快速增长。2021 年 1-5 月份,全国累计新增发电装机 37.43GW,同比增长 48.4%。其中,光伏新增 9.91GW,同比增长 61.1%;风电新增 7.79GW,同比 增长 59%。2021 年 1-5 月,全社会用电量累计 32305 亿千瓦时,同比增长 17.7%。其中,光伏 695 亿千瓦时,同比增长 7.9%;风电 2382 亿千瓦时,同比增长 26.7%;

三、钢铁:供给收缩伴随需求发力,钢价有韧性

(一)钢材市场量价齐升,上半年行业景气度高

2021 年上半年,伴随新冠疫苗接种率提升,全球疫情出现好转。宏观经济逐渐复苏、吨钢 盈利向好、置换产能投产等多重因素叠加使得中国上半年粗钢产量大幅增长。国家统计局数据 显示,2021 年 1-6 月我国粗钢产量达到 56333 万吨,同比增长 11.8%;中钢协最新数据显示, 7 月上旬我国重点钢企粗钢日均产量 213.76 万吨,环比下降 5.56%,6 月份全国粗钢日均产量 312.9 万吨,环比下降 2.5%,粗钢日均产量呈现继续下降态势;7 月我国钢材库存量 1405.73 万吨,比上增加 29.12 万吨。

本轮粗钢产量增长主要得益于上半年钢材价格持续上行,吨钢盈利能力较强,钢企生产积 极性随之提升。原材料成本维持高位、钢铁限产预期较高、行业供给预期偏紧等因素的综合作钢价具备较强支撑。产能释放叠加吨钢盈利扩张,钢铁企业盈利获得大幅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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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方面,Mysteel 数据显示,2021 年 3-6 月国内钢材周均表观消费量为 1133 万吨,同比 增长 2.6%,较 2019 年同期增长 3.9%(剔除疫情影响),需求表现仍在发力。分品种看,今 年板材(中板+热轧+冷轧)消费同比增长 4.2%,长材(螺纹+线材)同比增长 1%,板材强于 长材。

房地产方面,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今年 1-6 月,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额 7.2 万亿,同比增 长15.0%;比2019年同期增长17.2%,两年平均增长8.2%;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屋施工面积873251 万平方米,同比增长 10.2%;房屋新开工面积 101288 万平方米,增长 3.8%;房屋竣工面积 36481 万平方米,增长 25.7%。上半年国内房屋施工面积同比增速稳定、新开工和竣工面积增速均有 所回落。尽管 2021 年房地产开发投资完成额出现高位放缓迹象,但需求总体或维持增长态势, 进而利好钢材需求。

汽车方面,2021 年上半年汽车产销量缓慢下行,国家统计局及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数据示,上半年全国累计生产汽车 1257 万辆,累计同比提高 24.2%,显著好于去年同期水平;较 2019 年同期增加 3.6%,略好于 2019 年同期水平。乘联会数据显示,2021 年 1-5 月新能源车 市场批发销量达 86 万辆,同比增长 2.5 倍。考虑到新能源车走势较好,且受芯片等问题影响 较小,故 2021联会预测新能源车批发销量或可达 240 万辆,利好板材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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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电方面,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 2021 年 1-5 月主要钢材需求家电产量由升转降。家用电冰箱、空调及家用洗衣机总产量分别为 3712万台、10176万台及3618万台,同比分别增加 29.2%、 33.4%及 37.3%。相比 2019 年同期分别增加 7.23%、4.41%及 17.73%。2021 年上半年冰箱、空 调、洗衣机出口数量同比增速分别为 27%、25%与 17%。进入 2021 年,三种家电产量增速较 大,虽趋势上有所回落但整体维持增长;出口方面亦有所好转,上半年冰箱、洗衣机、空调出 口增速较同期出现明显增长(YOY+27.3%、YOY+24.8%、YOY+16.5%),出口韧性较强。

(二)“碳中和”促进环保炼钢技术发展

2020 年我国粗钢产量约 10.65 亿吨,其中,以铁矿石和焦炭作为主要原料的高炉钢约占 90%,纯电炉钢则仅占 10%。这一数字与全球电炉钢平均水平 33%、美国等发达国家 70%相比均 有较大差距。根据测算,生产 1 吨高炉钢需排放 2 吨二氧化碳,而生产 1 吨纯电炉排放 600 千克二氧化碳,碳排放差量约为 2/3。因此,理论上使用全废钢电炉短流程具有显著减排 优势。电炉钢使用的废钢是可以无限循环使用的绿色载能资源,是目前唯一可逐步替代铁矿石 的优质炼钢原料。

中国废钢铁应用协会数据显示,2021 年一季度我国废钢铁消耗总量 6419 万吨,同比增加 2266万吨,增幅 54.6%:废钢比 23.68%,同比增加 5.97pct;电炉钢比 10.94%,同比增加 2.88pct, 废钢消耗量增幅明显。国家发改委 7 月 1 日发布《“十四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提出到 2025 年废钢利用量将达到 3.2 亿吨。据此测算,中国年废钢增长量为 1100-1600 万吨,在环 保限产和碳排放交易上市的叠加作用下,看好废钢市场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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氢能炼钢和碳捕捉也是低碳炼铁的技术发展方向。由于氢元素炼铁过程中电解制氢成本较 高,目前尚未成熟到可以大规模投产的水平。碳捕集和储存技术中,如何成功、安全、长期地 封存二氧化碳、以及封存的二氧化碳如何有效利用尚待深入研究。目前国内多家钢企亦在积极 发展氢气直接还原炼铁工艺,所用氢气或来自钢厂的含氢废气。

(三)限产预期增强,供需格局向好

钢铁行业是全球范围内工业领域碳排放的重点行业,也是中国碳排放量最高的制造行业, 碳排放量占全球的 7%,能源消费量占全球的 8%左右,在降碳减排方面身负重任。过去 30 年, 全球钢铁行业通过提高能源效率和推广应用循环利用新工艺、新技术,吨钢综合能耗已降低 50%。

中国粗钢、钢材产量常居世界前列。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0 年,中国粗钢产量 10.53 亿吨(占全球粗钢产量的 57%),较 2019 年同比增长 5.2%,五年连续增长使得粗钢产量超 10 亿吨。生铁产量 8.88 亿吨,同比增长 4.3%;钢材产量 13.25 亿吨,同比增长 7.7%。我国钢碳排放量占全球钢铁碳排放总量的 60%以上,占全国碳排放总量的 15%左右,是 31 个制 造业门类中碳排放量最大的行业。

钢铁行业积极响应“碳中和”政策。2020 年我国有近 300企业实现了 6.2 亿吨粗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的环保改造。目前我国钢铁行业吨钢综合能耗从 2005 年末的 694 千 克标煤降至 545 千克标煤,节能减排效果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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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建材:碳达峰、碳中和为建材行业带来新发展机遇

(一)建材行业碳达峰、碳中和路径

为尽快实现碳达峰、碳中和,建材行业将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1)调整优化 产业产品结构,推动建筑材料行业绿色低碳转型发展。(2)加大清洁能源使用比例,促进能 源结构清洁低碳化。(3)加强低碳技术研发,推进建筑材料行业低碳技术的推广应用。(4) 提升能源利用效率,加强全过程节能管理。(5)推进有条件的地区和产业率先达峰。(6)做 好建筑材料行业进入碳市场的准备工作。

2021 年 3 月,中国建材行业联合会基于行业实际情况,研究制订了《建筑材料工业二氧 化碳排放核算方法》,明确建筑材料工业二氧化碳排放分为燃料燃烧过程排放和工业生产过程 (工业生产过程中碳酸盐原料分解)排放两部分。同时,二氧化碳排放核算中要体现建材工业 为全社会实现碳中和所作贡献,包括易燃可再生能源和废弃物利用量、余热余压回收利用量、 消纳电石渣的二氧化碳减排量、碳减排碳中和产品(如低辐射节能玻璃、光伏玻璃、风电部件 等)。

建材行业尤其水泥行业是碳排放大户,如何率先实现碳达峰,如何有效实现碳中和,是建 材行业面临的重大挑战,也是调整产业结构,实现行业高质量发展的重大机遇。

(二)建材行业碳排放现状

从各子行业来看,2020工业二氧化碳排放 12.3 亿吨,同比上升 1.8%,其中煤燃烧 排放同比上升 0.2%,工业生产过程排放同比上升 2.7%;石灰石膏行业二氧化碳排放 1.2 亿吨, 同比上升 14.3%,其中煤燃烧排放同比上升 5.5%,工业生产过程排放同比上升 16.6%;墙体材二氧化碳排放 1322 万吨,同比上升 2.5%,其中煤燃烧排放同比上升 2.4%;建筑卫生陶二氧化碳排放 3758 万吨,同比下降 2.7%;建筑技术玻璃工业二氧化碳排放 2740 万吨, 同比上升 3.9%。

从碳排放量结构来看,水泥碳排放占全行业碳排放总量 80%以上,其中燃料燃烧排放占全 行业燃料燃烧排放总量的 75.5%,过程排放占全行业生产过程排放总量的 89.9%。水泥行业是 建材行业实现碳达峰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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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参与碳交易试点情况

目前全国共有 8 个地区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2011 年,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湖 北、广东、深圳等 7 个省市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2016 年,福建碳市场启动。截止 2020 年 底,8 个区域碳市场配额累计成交 4.55 亿吨,累计成交额 105.5 亿元。

2020 年 12 月以来,生态环境部发布碳排放交易管理办法、配额方案、重点排放单位名单、 核算核查等一系列文件,为全国碳交易市场的搭建提供制度基础。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已于 2021 年 7 月上线,首批从电力行业起步,后续钢铁、水泥、化工等八大重点能耗行业都将被 纳入全国碳交易市场。

从目前碳交易试点情况来看,建材行业深度参与。广东碳交易市场中,2019 年水泥行业 碳交易量占比 4.79%,2018 年提升 0.58%。上海 2020碳排放配额管理单位名单中包金山南方水泥、耀皮玻璃、宏和科技等建材行业公司。北京 2020碳排放单位包地区部分水泥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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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水泥:后续参与碳交易有望受益

水泥行业作为碳排放大户,2020 年水泥工业二氧化碳排放 12.3 亿吨。要实现 2023 年率 先碳达峰目标,时间紧任务重。随着新型干法水泥技术的普及,落后生产能力已基本淘汰,行 业生产基数装备水平不断提升,单位生产能耗持续下降。2005年至2014年,水泥产量增长133%, 煤炭消耗仅上升 46%,年均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近 2000 万吨。后续通过节能降耗降低水泥行 业碳排放空间已不大。

五、石油&化工:“双碳”目标下政策加码,“双高”项目有序健康发展

(一)化工行业碳排放总量有限,但细分领域排放强度突出

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碳排放国,2019 年碳排放达 98.26 亿吨,占世界碳排放总量的比重 为 28.8%。”所谓碳达峰是指二氧化碳排放总量在 2030 年前达到历史峰值然后逐渐稳步回落。而碳中和则是指通过节能减排、能源替代、产业调整等 让排出的二氧化碳被回收,最终实现“零排放”的目的。碳达峰是碳中和的前提,碳中和是低 碳发展的终极目标。

我国化工行业碳排放呈现排放总量有限但强度突出的特点。化工行业在我国碳排放总量中 约占 6%,低于钢铁、建材、建筑、交通等行业。化工上下游产业链中的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 以及石油加工、炼焦等相对碳排放量较大,2018 年分别达到 1.93 亿吨、1.42 亿吨。我国化工行业碳排放虽然总量不大,但细分领域碳排放强度较为突出。以煤化工为例,吨聚烯烃碳排放 量约为 11 吨、吨乙二醇约为 5.6 吨、吨间接制油约为 6.9 吨、吨甲醇约为 3.9 吨;以石油化为例,吨油品碳排放量约为 3 吨,远高于水泥、钢铁的碳排放强度。我国吨水泥碳排放量约 为 0.5-0.60 吨,吨铁碳排放量约为 1.8-2.0 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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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是煤化工碳排放面临压力较大,在新项目申报时将面对更为严格的碳排放审核,但提 前布局光伏发电制氢等减排措施的龙头企业具有发展主动权;若考虑到碳交易,将碳排放成本 内部化,由于煤化工碳排放强度更大,其较石油路线的成本优势或将有所收窄。近年来我国逐 步完善碳交易市场,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已于 7 月 16 日在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上线启动,目前 在发电行业碳市场健康运行的基础上,未来覆盖行业范围将逐步扩大到钢铁、有色、石化、航 空等更多的高排放企业,并丰富交易品种和交易方式。此外,技术法规、标准、管理体系等相 关配套制度也将进一步完善,《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将加速出台。

(二)淘汰落后/严控新增低端产能,利于石油化工、煤化工行业集中度提升

在“双碳”目标下,碳排放影响评价被纳入环境影响评价体系,我国石油化工和煤化工等 项目布局将更加规范有序,朝向绿色、高质量发展。5 月 31 日,生态环境部发布《“十四五” 规划和 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要求坚决遏制“两高”(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盲目发展, 有效实施对“两高”项目的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推动绿色转型和高质量发展;明确“两高”项目暂按煤电、石化、化工、钢铁、有色金属冶炼、建材等六个行业类别;并将碳 排放影响评价纳入环境影响评价体系。其中,石化、现代煤化工项目应纳入国家产业规划;新 建、扩建石化、化工等项目应布设在依法合规设立并经规划环评的产业园区;对炼油、乙烯、 煤化工等环境影响大或环境风险高的项目类别,不得以改革试点名义随意下放环评审批权限或 降低审批要求。

《石油和化学工业“十四五”发展指南及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对行业“十四五”期间的产业 结构调整提出了思路及目标,即到 2025 年全行业结构调整持续提升,行业核心竞争力不断增 强。鼓励企业通过资本运作、兼并重组、关停并转等方式整合中小炼厂,力争到 2025 年国内 原油一次加工能力控制在 9.5 亿吨/年以内;有序推进新建石化项目建设,保持行业合理开工 率,按照差异化、高端化的原则做好产业结构优化,防控新一轮石化项目投资高峰可能引发的 同质化竞争和产能过剩风险。加快乙烯原料轻质化进程,降低原料成本,蒸汽裂解原料中轻烃 占比由 2019 年的 20%提高到 2025 年的 25%,打造大型烯烃和芳烃生产基地。

“十三五”期间,我国深化供给侧改革,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石化产业调结构促 转型增效益的指导意见》,稳步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坚决淘汰落后产能,产品结构不断优化。 据统计,2016-2020 年我国炼油业累计退出落后产能约 1.6 亿吨,尿素、烧碱、PVC、电石、 硫酸分别退出 1787、327、269、900 和 2160 万吨。

我们认为,“双碳”目标将催生新一轮供给侧改革。一方面,一些高能耗子行业的新增产能 将严格受到限制,行业将引导炼油、化肥、纯碱、电石、氯碱等行业控制产能总量,随着落后低效产能的淘汰出局将进一步提升行业集中度;另一方面,石油化工、煤化工等高耗能子行业 将从原料端、生产端、尾气端等各流程环节开展碳减排工作,而排放相对要低的轻烃制烯烃路 线有望继续高速发展。另外,随着光伏发电、风电等新能源比例的提升,将带动相关化工原材 料需求的上涨。

六、交运:碳交易对交通运输行业的潜在影响

(一)中国交通运输行业碳排放总量及结构

中国交通运输仓储邮政能源消耗占比近 10%。目前中国分行业能耗统计口径中,将交通 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作为一个行业进行统计,具体包括:铁路运输业、道路运输业、城市公共交通业、水上运输业、航空运输业、管道运输业、装卸搬运、仓储、邮政及其他运输服务业。 其中交通运输能耗约占 90%以上,远高于仓储和邮政业。按照目前统计口径,2018 年交通仓 储邮政能耗为 4.36 亿吨标煤,占全国能耗为 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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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目前交通运输能耗统计口径和方法与国际上存在较大的差异,最重要的差异在于中国 的公路运输能耗只统计了交通部门运营车辆的能耗,未统计社会其他部门行业及私人车辆的能 耗,而国际统计口径包括所有的交通运输工具的能耗。这部分差异涉及到的范围广泛,能耗数 值大,对于计算交通运输能耗水平有着很大的影响,使得中国交通能耗数据比国际统计口径数 据的计算结果明显偏小。未统计部分的车辆主要包括 4 部分:社会及私人汽车、摩托车、低速 汽车(农用运输汽车、慢速工程机械等)、其它车辆(比如军车等)。

2018 年中国交通运输行业碳排放占全社会比重为 11%,公路货运、水路货运和民航客运 为交通运输行业碳排放前三。我们利用单位运输周转量碳排放强度数据和交通运输活动水平 数据对交通运输行业排放量进行核算。结果显示,2015-2018运输行业碳排放分别为 9.11 亿吨、9.51 亿吨、10.07 亿吨、10.49 亿吨。

从交通运输结构来看,公路碳排放最高,占比为 57%。根据核算结果显示,2018 年铁路、 公路、水运、民航、城市交通的碳排放分别为 4731.13 万吨、59726.85 万吨、19576.52 万吨、 14581.84 万吨、6268.79 万吨,分别占比为 4%、57%、19%、14%、6%。叠加分客货运方式分析 来看,公路货运、水路货运、民航客运碳排放位居前三。2018货运、水路货运、民航货运的碳排放分别为 5.65 亿吨、1.95 亿吨、1.17 亿吨,占比 53.9%、18.6%、11.2%。

(二)中国交通运输行业参与国内碳交易试点情况

从碳排放规模、可行性、国际形势要求来看,航空行业是交通运输领域纳入配额碳交易 相对优先行业之一。探索应用碳交易等市场机制控制交通运输行业碳排放至关重要。国际上, 欧盟航空碳交易、美国加州交通燃料供应商碳交易也是在逐步探索,寻求科学合理的方式。中 国通过碳交易试点探索交通运输领域碳交易:上海试点国内航空、港口碳交易,积极研究管控 航空、港口碳排放问题;深圳探索交通移动源碳交易,创新机制推进新能源汽车应用;北京先 后纳入交通固定和移动源,逐步管控交通运输企业。同时中国积极实践交通类自愿核证减排项 目,包括快速公交系统、新能源与清洁能源汽车、地铁轨道交通等,为低碳交通发展提供了一 个获得减排收益的渠道。交通运输领域配额碳交易和项目碳交易共同构建交通运输碳交易市场, 逐步形成交通碳减排的激励机制。

(三)国内碳交易市场纳入航空行业潜在影响分析

航空公司纳入碳交易市场将增加航司运营成本。碳排放总量控制及交易的核心在于通过 碳配额形成碳排放权的稀缺性,进行实现碳定价,构建碳减排的激励机制。因此,配额方法及 标准的设定将很大程度决定该项机制的有效性。以欧盟为例,2012 年将航空业纳入欧盟排放 交易体系(EU ETS)。2004—2006 年航空业的平均温室气体排放量为 2.19 亿吨, 2012 年分配给 航空公司的配额将维持在平均排放量的 97%,2013 年将下调至 95%。2012 年 85%的配额将免费 分配,15%的配额将通过拍卖分配;2013—2020 年,82%的配额免费分配,15%的配额通过拍卖分 配, 另有 3%作为预留配额。可见,纳入碳交易市场的航空公司将受到碳排放约束,特别是未 来随着航空需求处于增长趋势下,购买碳配额将成为大部分航司履约碳减排目标的主要手段之 一,所以进而增加了航司运营成本。

碳配额增加的航司成本将转移到消费者,降低航司竞争力,利好高铁等替代出行方式。 根据北京大学环境金融实验室研究成果显示,欧盟航空碳交易政策的实施将引起航空客运价格 上市,航司收入和利润损失,基于情景模拟研究发现,若欧盟碳交易纳入中国航空客运,将产 生 1.89 亿-2.63 亿元利润损失,且航空客运价格上涨 10.87%。因此,若国内碳交易纳入航空 行业,将降低航司与高铁等替代方式竞争力。

不同航空行业配额方法对航司的影响具有差异性。根据欧盟航空碳交易及国内碳交易试 点经验来看,航空行业初始配额使用周转量乘以碳排放强度进行核算,如 2011 年 9 月欧盟公 布的 2012 年基准值为 0.6797kgCO2/RTK,2013—2020 年基准值为 0.6422 kgCO2/RTK。这种配 额方法一方面考虑了航空行业发展需求,同时也旨在推进航空行业碳减排。具体操作中,航空 行业碳排放配额分配方法包括历史强度法和先进基准强度法。历史强度法主要基于单个航司历 史碳排放和运输周转量的数据核算未来碳配额,这种方法利好历史运输周转量规模较大的航司, 但对于已采取低碳措施的领先航司具有不公平性。而先进基准强度就是基于行业大量数据形成 的行业先进碳排放强度值,该种配额分配方式有助于促进航空行业低碳转型。

七、有色:“碳中和”将是国内电解铝行业的供给侧二次改革

(一)“碳中和”将禁锢国内电解铝行业的供给侧改革产能红线

“碳中和”、“碳达峰”已国家新战略规划。有色金属行业是主要的高耗能与碳排放行业,而电解铝则是有色金属行业中最为主要的 碳排放来源。高耗能行业在现阶段的典型特征化石燃料的高消耗,也就是高碳排放的重点 行业。

有色金属行业属于国内八大高耗能与碳排放行业,也是未来被列入碳交易市场的重点业。根据我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统计,2020有色金属行业二氧化碳碳排放量6.6 亿吨,占全国总排放量的 4.7%;而其中电解铝碳排放量 4.2亿吨,占有色金属行业碳排放总量的 64%。 因此,电解铝是国内有色金属行业碳排放的主要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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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电解铝行业的生产将产生巨量的碳排放量。电解铝生产过程中的二氧化碳排放主要 在能源消耗与电解过程中产生。据阿拉丁统计,2020 年我国共生产电解铝 3712 万吨,按生产 一吨电解铝需耗能 13500 度电计算,2020 年国内电解铝行业电能总消耗量为 5011.74 亿 kwh, 占我国全社会总用电量的 6.67%。根据安泰科统计,我国电解铝生产过程中,每吨火电铝约会 产生 13 吨二氧化碳排放,而每吨水电铝则导致 1.8 吨二氧化碳排放,其中 11.2 吨差异全部来 自于火电铝生产中的电力环节,电力能耗占总排碳量高达 81%。而根据 SMM 统计,我国生产 的电解铝中,约 90%来自于火电生产,这使国内电解铝行业的生产产生了巨量的碳排放。

国内电解铝行业碳排放绝对量大,且平均排碳量高于全球平均,可能会成为“碳中和”、 “碳达峰”政策下主要的改革行业之一。根据 IAI 数据,2019 年全球电解铝共消耗 848485GMh 电能,其中 60%来自煤炭发电,25%来自水电,清洁能源尚有巨大利用空间。从地域分布上看, 欧洲、北美、南美三个大洲的电解铝产能有 80%的能源来自水力,而中国与除中国外的亚洲 的电解铝产业能源以煤炭驱动的火力发电为主,分别占比 88%和 97%。由于同等电量下煤电 碳排放量远超水电,尽管我国吨铝用电量略低于其余国家,电力消耗产生的碳排放仍达 12.2 吨,高于全球平均水平。为有效控制电解铝行业能耗和排碳量,推进“碳中和”、“碳达峰” 进程,国内出台了一系列文件,对电解铝行业产能和能耗作出要求。

内蒙古能耗双控限制电解铝产能,或将对国内“碳中和”及能耗双控长期目标下的电解 铝行业改革起政策示范效应。由于内蒙古未能完成 2019 年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考核, 受到发改委通报批评。2021 年内蒙古将加大能源消耗控制力度。2021 年 2 月 4 日,内蒙古出 台《关于调整部分行业电价政策和电力市场交易政策的通知》,取消部分电解铝企业的用电优 惠,同时增加对自发自用电缴纳补贴的要求,弱化了自备电厂的优势。

“碳中和”战略将进一步禁锢国内供给侧改革下的电解铝产能天花板,在产能停止扩张 而需求稳定增长的情况下支撑铝价、提升电解铝企业盈利能力。我国发改委、工信部、国土 资源部、环保部在 2017出台电解铝行业供给侧改革纲领性文件《清理整顿电解铝行业 违法违规项目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具体通知》中明确了我国电解铝合规产能的天花板为 4554 万吨。“碳中和”与能耗双控的国家战略与政府工作长期目标背景下,具有高耗能、高碳排放 特征的电解铝行业将会面临更多的政策限制与监管,预计未来国内电解铝新增产能获批、电解产能突破供给侧改革下产能天花板的可能性较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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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碳中和、碳交易下,水电铝与再生铝竞争优势大幅提升

“碳中和”与能耗双控政策下,火电铝用电成本抬升。电解铝耗电量极大,且缺乏技术 差异,各厂商产吨铝用电量基本相同,因此卡紧耗电端费用是有效阻止产能无序扩张,控制高 能耗浪费与碳排放量上涨趋势的良方。自 2017 起,中央政府持续强化铝厂用电监管,根据各 地情况,推行取消煤炭电价补贴、实行阶梯电价制度等政策已成大势所趋。而在“碳中和”战 略与能耗双控政策指导下,各地加快了取消电解铝厂联网电价优惠、火电自备电厂优惠的进程, 这将显著提升火电铝的生产成本。内蒙古政府在能耗双控政策的管制下,取消了蒙西地区电解 铝行业基本电费折算每千瓦时 3.39 分的电价政策与蒙西电网倒阶梯输配电价政策,且向自备 电厂实施按自发自用电量缴纳政策性交叉补贴,蒙西、蒙东电网征收标准分别为每千瓦时 0.01 元、0.02 元。

碳交易机制将改变国内电解铝行业成本结构,清洁能源助力水电铝成本优势得到边际强。碳排放交易概念于《京都议定书》中首次提出,主要内容如下:各国碳排放量受到配额制,若超出限额需要购买额外配额。我国碳交易市场已于 7 月 16 日正式启动,目前全国碳市 场首批仅纳入了发电行业,但“十四五”期间,八大高耗能行业余下的钢铁、有色、石化、工、建材、造纸、电力和航空等或将全部被纳入全国碳交易市场。在推进碳排放交易的大背景 下,水电铝企业能够通过出售多余的碳排放配额获利,反之火电铝企业需要购买配额以弥补其 超额排放缺口,此消彼长之下水电成本优势将得到凸显。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首日成交51.23 元/吨,吨铝碳排放相差 11.2计算,相比水电铝,煤电铝每吨成本提升 574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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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生铝是铝行业实现碳减排达成“碳中和”战略的必要路径。铝产业链中的高排放主要 集中在电解铝环节中,电解铝生产过程中的二氧化碳排放主要在能源消耗与电解过程中产生。 二再生铝只需将废铝熔融除杂添加合金元素,因此碳排放远小于电解铝。根据欧洲铝业协会的 数据,生产 1 吨再生铝能耗仅为原铝 5%,仅产生 0.5 吨二氧化碳排放,远低于生产电解铝的 碳排放量。因此发展再生铝是降低铝行业总体碳排放量的有效与必要手段。

(三)“碳中和”下电解铝行业投资策略

有色金属行业的碳排放主要集中在电解铝领域。我国电解铝产能已接近供给侧改革下 4500 多万吨的产能红线,在“碳中和”国家战略下碳排放量多、能耗大的电解铝行业必将是 国内碳减排监管重点,“碳中和”进一步禁锢了国内电解铝行业供给侧改革的产能天花板。未 来国内电解铝产能增长有限,突破供给侧改革产能红线的可能性极小,在“碳中和”激发新能 源汽车轻量化、光伏等铝材新兴需求增量,需求稳定增长的情况下,2022 年后国内电解铝行 业或将面临长期紧缺的局面,这将在中长期支撑国内铝价并有利于国内电解铝企业盈利能力的 抬升。

而“碳中和”碳交易机制与能耗双控取消火电电价优惠政策下,电解铝行业的成本曲线将 会重构,火电铝企业的电解铝生产成本上行,采用清洁能源水电铝企业的成本竞争优势边际增 强,叠加水电铝新增产能相对于火电铝不易受限,将使水电铝企业的远期利润更易扩张。此外, “碳中和”也将进一步打开低碳排放的再生铝的成长空间,加速国内再生铝的发展。

我们看好在“碳中和”战略新时代下国内电解铝行业高盈利周期长期持续提升企业估值的 投资机会。从标的选择上建议以下三个维度进行考量:1)在国内电解铝产能逼近供给侧天花 板,“碳中和”加固产能红线的情况下,仍有新建合规产能指标,未来可有新增产能的电解铝 企业将会受益;2)在“碳中和”碳交易机制与能耗双控取消火电电价惠政策下,采用水电等清洁能源的电解铝企业其成本竞争优势战略性增强,采用清洁能源供应 电解铝产能占比高的企业最为受益;3)发展低碳排放的再生铝是实现电解铝行业,甚至是整个有色金属行业减排的有效途径,在“碳中和”战略下国内再 生铝行业将迎来重大发展机遇。

八、环保:CCER 有望为企业带来额外盈利贡献

(一)垃圾焚烧发电

国家发改委和住建部于 2021 年 5 月印发了《“十四五”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发 展规划》,明确统筹推进“十四五”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建设工作,加快建立分类投 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处理系统。

生活垃圾焚烧比例进一步提升。“十三五”期间全国共建成生活垃圾焚烧厂 254 座,累 计在垃圾焚烧厂超过 500 座,焚烧能力 58 万吨/日。全国城镇生活垃圾焚烧 处理率约 50%,初步形成了新增处理能力以焚烧为主的垃圾处理发展格局。根据《规划》,到 2025 年底全国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达到 80 万吨/日左右,城市处理能力占比 65%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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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焚烧发电行业仍处在产能扩张时期。根据国家发改委发布的《“十三五”全国城镇 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2020 年垃圾焚烧处理能力须达到 59.14 万吨/日,目前 已经达到预设处理能力,而根据部分省市的中长期垃圾焚烧项目建设规划,预计到 2030 年圾焚烧日处理能力将超过 120 万吨/日,企业产能有望加速投放,未来几年行业仍将维持高景 气度。

利用生活垃圾焚烧产生的余热发电,可减少化石能源发电的二氧化碳的排放。根据中国 自愿减排信息交易平台披露的数据,目前已备案生活垃圾焚烧项目吨垃圾发电量约为 0.21-0.30MWh/吨,单位电减排量集中 0.8-1.2 吨二氧化碳/MWh。根据我国的电力结构,70% 以上是煤发电,垃圾焚烧发电替代燃煤发电,焚烧 1 吨生活垃圾相当于减排二氧化碳量 0.2-0.3 吨。

垃圾焚烧减碳效应显著,相关企业有望通过碳交易增厚业绩。假设焚烧发电的平均吨垃减排量为 250kg,吨垃圾发电上网电量 280kwh,度电减排量为 0.89kg/KWh,当 CCER 交易 价30 元/吨时,售电收入可增加 0.0267 元/KWh,业绩增厚 4.11%。当 CCER 交易价格超过 73 元/吨时,垃圾焚烧发电企业售电收入增厚可达 10%。

行业刚性成长确定性较强,CCER 贡献额外收入。“十四五”垃圾处理结构将持续优化, 中西部地区生活垃圾焚烧能力有望进一步提升。此外,CCER 可增厚项目收益,企业通过市场 化手段碳交易降低对补贴的依赖度,改善现金流。

(二)垃圾填埋气发电

填埋气发电属于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和可再生能源利用的范畴,高度契合国家战略。垃 圾填埋场会产生大量填埋气,若不及时进行收集利用,易产生爆炸、火灾及环境污染等安全问 题。《可再生能源法》及《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管理办法》等法规规定,填埋气发 电项目上网电量由电网企业全额保障性收购,享有最高优先调度等级的行业政策,填埋气发电 项目基本可实现“能发尽发、全额上网”。

卫生填埋仍有较大处置能力,填埋气发电覆盖率明显不足。根据《2019建设统计 年鉴》,截至 2019 年,全国城市有垃圾卫生填埋场 652 座,处置规模 36.7 万吨/日,县城 1233 座,处置规模 17.6 万吨/日。同期仅 216发电项目装机并网,累计装机容量 79 万千瓦, 产业覆盖率不足 12%,填埋气发电业务仍具有较大的市场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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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埋气发电具有明显的减排效应,CCER 贡献额外收入。根据中国自愿减排信息交易平台 披露的数据,目前已备案垃圾填埋气发电项目单位电减排量集中 4.1-5.7 吨二氧化碳/MWh。生 物质发电电价标准是基于 2005 年当地的脱硫标杆定价+0.25 元而制定的,那么假设平均上网 电价为 0.6 元/KWh,填埋气发电项目度电减排量为 5kg/KWh,可以计算得出,当 CCER 交易价 格为 30 元/吨时,售电收入可增加 0.15 元/KWh,业绩增厚 25%。

填埋气利用渗透率较低,CCER 贡献额外收入。《全国农村沼气发展十三五规划》提出, 到 2020 年沼气总产量达到 207 亿立方米。目前我国沼气发电主要来源为填埋气,资源化利用 率较低,随着有机废弃物处置市场的蓬勃发展,沼气资源利用市场有望加快开拓。

报告链接:碳中和专题报告:把握“双碳”战略下的行业机遇


(本文仅供参考,不代表我们的任何投资建议。如需使用相关信息,请参阅报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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