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碳市场研究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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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6/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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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碳市场研究2026》.pdf

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在2025年至2026年上半年期间完成了行业扩围的关键跨越,钢铁、水泥、铝冶炼三大高耗能行业正式纳入,管控重心从传统能源生产端延伸至工业生产端。扩围后纳入企业由2300余家增至3700余家,CEA规模从52亿吨增至约80亿吨,覆盖二氧化碳排放量占全国比重由40%跃升至65%,覆盖全国经济总量超20%,影响就业人口超1000万人。政策与法治体系建设2026年3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实施,碳排放权交易制度首次在国家法律层面确立。国家发改委、税务总局、最高法、最高检及中国证监会等多部门协同发力,在交易收费、增值税执行口径、数据造假刑事规制及机构准入等方面完善了全流程配套...

随着“双碳”目标的深入推进,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在2025年至2026年上半年期间完成了行业扩围的新阶段跨越,交易规模稳步提升,制度体系全面升级。钢铁、水泥、铝冶炼三大高耗能行业的正式纳入,使全国碳市场的管控重心从传统能源生产端延伸至工业生产端,覆盖二氧化碳排放量占全国比重由40%跃升至65%,市场体量与经济影响力同步实现大幅扩张。

国家顶层设计与法治框架确立

党中央、国务院通过纲领性文件、行政法规与专项部署等多层次政策体系,明确了碳市场作为利用市场机制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重要政策工具定位。2025年5月印发的《关于推进绿色低碳转型加强全国碳市场建设的意见》确立了碳市场建设的总体要求与中长期路线图。2026年3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对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和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作出原则性规定,标志着我国碳排放权交易制度首次在国家法律层面得以确立。

主管部门围绕配额发放、排放核算、交易结算、履约监管等全链条持续建章立制。生态环境部陆续发布各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和核查技术规范,制定配额总量设定与分配实施方案。同时,多部委协同完善配套保障机制,国家发展改革委明确交易收费规则,税务总局统一增值税执行口径,最高法与最高检将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数据造假行为纳入刑事规制范围,中国证监会批复28家券商参与碳排放权交易业务资质,为机构投资者有序入市奠定制度基础。

行业扩围带动市场体量跃升

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完成第一阶段扩围后,纳入企业由2300余家增至3700余家,全国碳排放配额(CEA)规模从52亿吨增至约80亿吨,覆盖全国经济总量超20%,影响就业人口超1000万人。发电、有色、钢铁、建材四个行业规模以上企业营业收入长期稳定在全国GDP的20%以上,占第二产业增加值比重超60%。

受产业基础与资源禀赋影响,不同区域扩围节奏与行业集聚特征呈现明显差异。工业大省扩围规模大幅增长,河北省纳入数量从94家增至193家,其中钢铁企业48家,占全国钢铁纳入企业总量超20%;山东省纳入数量从304家增至382家。中西部省份扩围增速领先,云南省纳入数量从22家增至120家,增幅超400%,增量集中于水泥企业与铝冶炼企业。分行业来看,钢铁行业华北地区集中,水泥行业中西部地区数量多,铝冶炼行业向清洁能源富集区集中,发电行业以三北煤电基地与东部沿海地区为主。

各重点省份面临的转型压力与发展机遇各不相同。山东省作为全工业门类碳排放大户,需统筹多行业协同降碳;河北省钢铁“一业独大”,碳市场将倒逼主导产业深度低碳转型;江苏省经济体量与碳排放量同步领先,核心方向为兼顾制造业竞争力与脱碳效率;云南省清洁电力占比高,碳市场为其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收益提供了市场化通道。

交易规模提升与价格先抑后扬

2025年至2026年上半年,全国碳市场保持平稳运行。截至2026年6月,累计成交量突破9亿吨、累计成交额约600亿元。2025年配额成交量2.35亿吨,同比增长约24%;2026年上半年延续增长态势,成交量同比增长约37%,成交额40.89亿元,同比增长约41%。交易特征从启动初期的履约期集中交易向全年均衡分布演进,日常交易活跃度明显提升,单次交易量在50万至500万吨的中等规模交易次数占比提升至49%。

配额价格经历了阶段性调整。2025年年度成交均价约为62元/吨,同比下跌37%。价格下行是多重因素叠加的结果:一是配额结转机制改变市场预期,企业倾向于提前出售多余配额增加短期供给;二是扩围政策缓冲期安排压低稀缺预期,新增行业设置了较为充裕的缓冲期;三是宏观经济与能源结构变化牵制需求,新能源发电对火电的替代效应持续增强。2025年末至2026年上半年,受履约刚性需求释放及扩围行业首个实际履约年份购买需求增强的驱动,碳价企稳回升,2026年上半年成交均价约为77元/吨,6月30日收盘价达83.34元/吨。

市场参与主体范围扩大,截至2025年8月底新纳入行业重点排放单位已开设交易账户1277家,2025年参与交易的重点排放单位首次突破2000家,较2024年增长39.77%。交易方式仍以大宗协议交易为主,但挂牌交易活跃度大幅提升,单向竞价交易于2025年7月开始启用,有效适配多元化交易需求。

减排成效与正向激励机制落地

碳市场是推动电力行业碳排放强度下降的重要因素。通过配额基准收紧、盈余配额激励、行业结构调整三条路径促进减排。“十四五”期间约有80%的发电企业实现了碳排放强度的下降,近三年间累计关停淘汰落后的小发电机组200多台。火电行业通过碳市场实现5.3亿吨二氧化碳减排,同步产生污染物协同减排效益。2024年全国电力碳排放强度较2018年下降10.8%,600兆瓦及以上超临界、超超临界高效清洁发电机组发电量占火电总发电量比重提升至53.8%。

正向激励机制成效显著,截至2025年8月底,发电行业累计有564家重点排放单位通过节能改造等方式实现配额扭亏为盈,全行业累计形成盈余配额5825万吨,按平均成交价测算资产价值约40亿元。五大发电集团已建立专业化碳资产管理体系,2024年度全市场企业配额清缴完成率达到99.99%。

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稳步扩容

CCER方法学数量扩充至18项,覆盖林业和其他碳汇、能源产业、燃料的逸散性排放等领域。已登记项目以能源产业为主体,海上风电单体减排能力突出,单个项目预计年均减排量约51万吨;光热发电具备高减排效率,单位装机年均减排量较海上风电高出47%。待审定储备项目共114项,全部入市后全国CCER市场年均减排量预计增长40%。

区域开发依托资源禀赋差异化布局,江苏省、广东省凭借海上风电形成显著优势,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甘肃省充分发挥沙戈荒资源开发并网光热发电。存量入市项目中仅半数完成减排量登记,项目申报预期减排量普遍高于最终核定登记值,光热发电偏差幅度大于海上风电。

交易规模方面,自2025年3月首批CCER启动登记交易以来,全年累计成交量884.41万吨。2026年上半年受控排企业前期储备充足影响,累计成交量595.65万吨。价格走势随履约周期呈阶段性波动,整体价位持续高于配额市场,溢价原因包括重启初期供给不确定性、项目开发流程导致供给稳定性不及配额以及不存在结转年限约束等。

地方试点与非试点地区协同支撑

试点地区推动地方碳市场从独立运行向支撑全国市场建设转型。湖北省先后发布建设全国碳金融中心与碳市场中心实施方案,推进地方立法规范;上海市出台全面深化改革行动方案,建立完善与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有机衔接的体系。天津市将管控范围覆盖至货运港口、水上货物运输等领域,湖北省分步将数据中心、建筑、交通等非工业行业纳入体系。

非试点地区以服务全国碳市场常态化运行为主要目标。浙江省面向发电、钢铁、建材等行业推行碳绩效分级管理;江西省探索在零碳园区建设中引入CCER抵销机制;四川省、浙江省等地将碳管控要求嵌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前置环节,形成协同降碳格局。

国际关注度与全球影响力持续提升

国际权威机构对中国碳市场的关注热度显著上升。世界银行将中国碳市场扩展至工业领域视为过去一年全球碳定价覆盖范围扩大的最主要推动力,指出其使全球直接碳定价覆盖范围从24%提升至约28%。ICAP将其置于新兴经济体成为全球碳市场增长新引擎的核心叙事框架中。学术研究产出稳步提升,2021年至2026年国际期刊共发表中国碳市场主题文献1269篇,研究对象已进入多学科交叉研究领域。

海外检索热度逐年增加,2025年成为关注度的转折节点,多项重磅政策接连落地推动检索指数快速攀升;2026年热度中枢进一步抬升,中欧碳定价合作联盟成立促使检索热度触及峰值。国际社会高度关注中国碳市场由强度控制转向总量控制的政策信号,以及2027年起逐步引入配额拍卖机制的有偿分配改革规划,认为这将为碳价机制完善奠定基础并推动与国际体系接轨。

编辑:流星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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