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乡村振兴相关政策分析 乡村振兴的关键在于政策开路

  • 来源:民生证券
  • 发布时间:2022/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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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乡村振兴”在厚积薄发

乡村振兴从 2017 年至今的 4 年中,每年都有相关的政策发布,且目标层层递进:(1)2017 年 10 月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首次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2018 年 2 月份的 中央一号文件名为《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在文件中首次提出了乡村 振兴的要求是“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目标是到 2020 年乡 村振兴取得重要进展,到 2035 年乡村振兴取得决定性进展,到 2050 年乡村全面振兴。(2) 2018 年 3 月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的政府工作报告更加具体地阐述了“乡村振兴”战略的工作计划, “产业兴旺”的重要手段是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生态宜居”则要求改善人居环境、 基础设施建设等;(3)2018 年 9 月,《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 年)》印发,这是我国出 台的第一个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五年规划,要求在 2020 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2022 年乡 村振兴的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初步健全,并给出了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的主要指标;(4)2019 年 中央一号文件名为《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若干意见》,强调在经济 下行压力加大时,“三农”工作具有特殊重要性,决战决胜脱贫攻坚;(5)2020 年中央一号文件 名为《关于抓好“三农”领域重点工作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小康的意见》,依然将脱贫攻坚战放在 首要地位,并要求对标全面小康社会补上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6)2020 年 12 月《关 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中宣布脱贫攻坚取得全面胜利,进一 步要求到 2025 年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乡村振兴全面推进;(7)2021 年中央一号文件名为 《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目标是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启动实施, 乡村建设行动全面启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到 2025 年农业农村现代化取得重要进展;(8) 2021 年 4 月《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表决通过,法律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将乡村振兴 促进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建立乡村振兴考核评价制度、工作年度报告制度和监 督检查制度,为乡村振兴奠定了法律和行政基础,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9)2021 年 12 月 8 日的“‘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宣布国务院印发了《“十四五” 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下称《规划》),近期将公开发布,《规划》提出,通过五年的努力, 到 2025 年,农业基础更加稳固,乡村振兴战略全面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取得重要进展。力争 到 2035 年,乡村全面振兴取得决定性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基本实现。

2、 “乡村振兴”的资金从哪来?重视可能的信贷加速器

“乡村振兴”不仅仅在政策表述上每年都有新进展,从落地的层面来看,对乡村的财政投入 也在逐年增多。从全国公共财政支出的细分项来看,以 2017 年末首次提出“乡村振兴”战略为 起点,至 2019 年末的三年间,财政对扶贫、农村综合改革、农村环境保护、农村人畜饮水的投 入在逐年增多,且占全国公共财政总支出的比例在逐年上升。其中,尽管 2020 年出现了疫情的 冲击,我们也能观察到对农业和农村综合改革的支出占比仍在提升,2020 年对农业的财政投入 占比大幅提升 0.32 个百分点至 3.06%,这也与 2020 年脱贫攻坚取得胜利,政策开始注重“脱 贫巩固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推动农村农业现代化”的导向相一致。

进行乡村振兴的资金主要分为几类:(1)公共财政支出,我们把对农业、农田水利、农村人 畜饮水、农村环境保护、农村综合改革、农村危房、农村扶贫的财政支出加总,2020 年投入为 1.59 万亿元,占全国公共财政支出的 6.47%,其中农村扶贫 2020 年投入为 5621 亿元,当脱贫 攻坚宣告全面胜利时,扶贫支出有望下降,而对农业、农田水利等财政支出有望上升;(2)专项 债券,《乡村振兴促进法》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可以依法发行政府债券,用于现代农业 设施建设和乡村建设,自 2018 年以来一共有 165 单乡村振兴专项债发行,总额 2024 亿元; (3)土地出让收益,2020 年 9 月出台的《关于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有限支持乡村振兴的意见》,要求 2025 年各省土地出让收益中用于农业农村的比例需要达到 50%以上,若计 提数小于土地出让收入 8%的,则按不低于土地出让收入 8%计提,以 2020 年土地出让收入 8.2 万亿计算,用于乡村振兴的部分将高于 6500 亿;(4)土地增减挂调剂和流转,简单来说则是在 守住“耕地红线”的基本要求下,当城市由于建设需求使用耕地时,需要从别的地区购买耕地指 标,这种模式被称为“占补平衡”,2018 年中央 1 号文件《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中明 确指出“建立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结余指标跨省调剂机制,将所得收益全部用于支持脱贫攻坚 和乡村振兴”,随着城市群建设推进,“占补平衡”越来越困难,也就是“土地增减挂调剂和流转” 的价格将越来越高,这会为“乡村振兴”提供更多的资金。

图:财政支出中,农村支出占 6%

财政投入在逐年增多,但涉农贷款增速却在过去的几年中落后于整体贷款的增速,反映出农 村主动加杠杆的意愿不强,这也进一步说明了“产业兴旺”是未来“乡村振兴”工作的一大重点。 从 2019 年起,在全年贷款增速下降背景下,涉农贷款余额增速逐季上升,从 2018 年末的 5.6%, 上升至 2020 年 9 月的最高点 11.1%,最新数据是 2021 年 9 月份,回落至 10.1%,仍然与整 体贷款余额增速有差距(2018 年末整体贷款余额增速为 12.9%,2020 年 9 月为 12.8%,2021 年 9 月份为 11.4%)。从结构上来看,以 2017 年为起点作为衡量,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贷款是增 长最快的分项,占涉农贷款比重逐年上升;以贷款主体来看,农户贷款比重也在也逐年上升,这 与政策导向中所提到的“让农民更多参与到增值环节中来”相一致。

涉农贷款余额增速连年低于整体增速,除了上文中提到的产业不兴旺,贷款意愿弱;另一个原因可能则是抵押物少,而这种困境正在得到解决——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可以作为农村天然 的一个抵押物来为农村经济建设融资。四川在多年前就已经出现了有让农村土地“活起来”的创 新融资,根据论文《成都农村产权抵押融资的两个典型案例》 ,成都下辖的崇州市在 2011 年 就进行了一次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融资:以 165.7 亩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向银行抵押贷款 3600 万元,以此启动了“荷风水村”农民集中建房整理项目,新村安置之后节约出来的集体建 设用地指标 120 亩以每亩 30 万的价格转让给了成都逸凡实业公司,该公司又将土地用于建设果 蔬动漫休闲度假区项目,度假区建成后寻村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 11937 元,与此前相比有了较 大提升,相比 2011 年全国农村人均纯收入(6977 元)高出不少。而“集体经营性土地入市” 则可能为涉农信贷的扩张提供加速器,如果村集体愿意对宅基地和公益性公共设施用地进行盘活 再利用,那么即可以考虑在盘活过程中以该土地作为抵押物向金融机构融资,并在土地流转后以 流转收益偿还信贷资金。在 2020 年 9 月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令》正式推开集体经营性建设用 地出让以来,许多地方开始落地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进行融资的方案,例如山东的青岛、潍坊、 临沂,江苏的宿迁、南通等地。

3、 “乡村振兴”的两大抓手:产业兴旺和生态宜居

2018 年中央一号文件以来,对乡村振兴的总要求一直没有变化,主要是五点:产业兴旺、 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从《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来看,主 要是以前两点为约束性的量化目标,后三点虽然也有要求,但基本上为“预期性”目标,并且生 活富裕也是通过产业兴旺和生态宜居来达成的最终目标,因此我们认为“乡村振兴”的两大抓手 还是在产业兴旺及生态宜居。

3.1 产业兴旺的核心是“一二三产融合”

在 2020 年脱贫攻坚宣告胜利之后,政策文件中表示要在“乡村振兴”战略中实现通过“以 工代赈”的方式巩固脱贫成果,这一路径就要求为农村人口提供足够的工作岗位和具备吸引力的 劳动回报。从农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结构上来看,来自于转移支付的收入占比在逐年上升,工资 性收入占比缓慢增长,而经营性收入却有所下降,当扶贫的转移支付逐步退出时,需要工资性收 入和经营性收入加快增长才能稳固住脱贫成果。产业兴旺的内涵是两方面,一方面是提高一产的 增加值率,另一方面则是让农村居民参与到更多的增值环节上来获取增值收益,也就是促进农村二产和三产的发展,根据 2018 年的投入产出表计算,一产的营业盈余占总增加值比例较低,意 味着相同单位增加值需要消耗更高的劳动者投入来创造,而二产中与农村相关的农副产品加工业、 轻工制造业则相对更高,三产中旅游服务业则更高。

图:农村居民的工资性收入、转移净收入占总收入比 上升,但经营净收入占比降低

对于盈余占增加值比较低的一产,当前的振兴方案是以“农业现代化”来提高其增加值率, 主要的方式包括:(1)培育优势种业,根据“十四五”农业农村现代会规划例行吹风会上发言人 的讲话,过去 5 年中我国粮食保持在 1.3 万亿斤上的生产,主要就是粮食单产有较大幅度提升, 其中 50%归功于品种改良,中国人口众多,习近平总书记指示“中国人的饭碗一定要端在自己 手里”,改良种业和保证粮食丰收是未来农业现代化的关键目标。12 月 6 日农业农村部公布国家 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国家级转基因大豆、玉米品种审定标准(征求意见稿)公开征 求意见的通知,转基因商业化进程提速,2021 年 12 月 20 日,《种子法(修正草案)》提交人大 常委会审议,加强种子知识产权保护,上述法规的制定和修改为种业龙头打开了新的增长空间; (2)通过新型的农业工具和农业技术来提高效率,一方面是政策中多次提及的“农业机械化”, 除此以外还有设施农业和智慧农业的进展,设施农业是指在环境相对可控情况下,采用工程技术 手段进行动植物高效生产,例如 LED 植物照明、自动喷灌等等,智慧农业包括数字监测,减少 人力的投入;(3)则是促进农业的高端化,例如绿色农业,这也是生态宜居的要求相契合的农业 生产方式,也能够为中国农产品走出国门、打造品牌溢价奠定基础。

营业盈余占增加值比率相对农业而言较高的二、三产,当前的问题是其产值相较而言太小, 因此政策主要是聚焦于引导农户和农村集体向二、三产升级,构建“一村一品”特色品牌效应, “一村一品”的方式起源于日本,是日本大分县前知事平松守彦先生于 1979 年倡导发起一种振 兴农村经济的方式,即立足本地资源优势,发展具有地方特色的主导产品和主导产业,使得这种 产品或产业做到全国知名甚至全球知名,例如我们现在所熟知的“爱媛橙”和“静冈蜜瓜”都是 这一运动的产物,在倡导和推广“一村一品”运动后,大分县农民收入持续增长(1994 年农民 收入已达 2.7 万美元),可以说获得了成功。就我国而言,2011 年我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开 始启动,十年来“一村一品”乡村产品规模持续扩大,2021 年 12 月 20 日农业农村部发布消息 称我国已认定 3673 个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主导产业产值超过 7000 亿元,其中有 174 个产值超 10 亿元的示范镇,249 个产值超 1 亿元的示范村。从最新的各省市“十四五”农业农 村现代化规划中(目前已经有四川、广东、贵州、海南、甘肃、山西、江苏、浙江等地编制完成), 在各地规划中均提出了当地聚焦发展的优势产业。

3.2 生态宜居聚焦在环境保护,同时要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与城镇接轨

生态宜居是农村居民收入提升过程中将会自然而然产生的要求,但不意味着对“生态宜居” 的建设要落后于“产业兴旺”,这是因为我国农村人居环境总体质量水平不高,还存在区域发展 不平衡、基本生活设施不完善、管护机制不健全等问题,与农业农村现代化要求和农民群众对美 好生活的向往还有差距,因此必须要加快“生态宜居”的建设,避免因此拖累“产业兴旺”。

生态宜居所要求的环境保护一方面是农业生产上的环境保护,另一方面是农村生活中的环境 保护。农业生产中的环境保护主要是指:(1)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十四五”规划》中所提到的 重大工程项目就包括在长江、黄河等重点环境敏感区建设 200 个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示范县, 继续推进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在水产养殖主产区推进养殖尾水治理;(2)推进农业投入品 的回收处理,例如废旧农膜、农药包装,推进农作物秸秆、畜禽粪污的资源化利用。在农村生活 中的环境保护,主要是指生活污废处理,就在 2021 年 12 月 8 日发布的《农村人居环境政治提 升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中,再一次明确了到 2025 年人均环境显著改善的目标,主要 聚焦以下几点:(1)卫生厕所普及;(2)粪污、生活污水有效处理;(3)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提 升。

在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与城镇接轨方面,《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 2035 年 远景目标纲要》中的农村相关重大工程项目包含“路、水、电、网”几项,要求要加强村组联通 和道路建设,推进农村水源保护和供水保障工程建设,升级改造农村电网,提升农村宽带网络水 平等。在《乡村振兴促进法》中,指出要通过城乡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的方式,来满足农民生产生 活需要。

更高层次的要求是在于农村的住房条件改善和公共服务便民化,在此前的“扶贫”阶段,农 村住房主要聚焦于低收入群体住房保障机制,财政支出用于建设保障性住房。而未来农村住房的 管理更注重品质的提升,《乡村振兴促进法》鼓励农村住房建设采用新型建造技术和绿色建材, 引导农民建设现代、结构安全、成本经济、绿色环保、与乡村环境相协调的宜居住房。在公共服 务便民化方面,《乡村振兴促进法》要求提升乡村公共服务数字化智能化水平,支持完善村级综 合服务设施和综合服务平台。

3.3 “产业兴旺”及“生态宜居”都要求“城乡融合发展”,县域是重要切入点

首先,“产业兴旺”和“生态宜居”都意味着需要补齐农村在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上的 短板,如果能够以县域作为中心,向周边农村共享基础设施和延伸公共服务,则事半功倍。在 12 月 8 日的“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发言人表示即将对外发 布的《“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中要求“推进县域内城乡融合发展。推进以县城为 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推进县城公共服务、环境卫生、市政公用、产业配套等设施提级扩能, 增强综合承载能力”。

其次,“乡村振兴”也要求要素在城市和乡村之间自由流通,例如人才从城市返回乡村就业、 土地从乡村流转至城市、资本从城市被引入乡村、产业在城乡之间汇集。《“十四五”推进农业农 村现代化规划》中要求“推进县镇村联动发展,强化县域统筹,推动形成县城、中心镇、中心村 功能衔接的乡村产业结构布局,把产业链主体留在县域,把就业机会和产业链增值收益留给农民”。

最后,以县域为城乡融合的焦点,可以做到真正的“以人为本”,避免农村在产业发展的浪 潮中出现留守老人、留守儿童等社会问题。在“乡村振兴”工作中反复被强调和提及的是“尊重 农民意愿,按照方便群众生产生活、保持乡村功能和特色的原则,因地制宜安排村庄布局,依法 编制村庄规划……严禁违背农民意愿、违反法定程序撤并村庄”,让农民在县域发展产业,依旧在农村生活,或是短期内提高农民真正的满足感和幸福感的重要路径。


(本文仅供参考,不代表我们的任何投资建议。如需使用相关信息,请参阅报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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