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我知道,答案都来自报告《科技创新企业信用债融资研究课题报告》,如果有兴趣了解更多知乎相关的内容,请下载原报告阅读。
1.简化科创企业信用债发行流程有助于降低发行成本。
1990 年出台的 144A 规则允许企业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债 券,无需经 SEC 注册,豁免了企业公开信息披露义务,大大降低 了发行成本。目前,美国大量科创企业通过 144A 非公开私募发 行债券。
2.建立合格投资者准入标准有助于市场稳健发展。
稳健 高效的非公开发行债券市场需要严格的投资者准入管理。美国先 后禁止储贷机构、货币基金和个人参与相关市场投资,并限定其 他共同基金的投资比重。
3.完善投资者保护制度可以增强科创企业信用债的吸 引力。
一是重视定向信息披露,可要求发行人或转让者向购买者 提供发行人业务、产品和财务情况的综合信息,并通过技术手段 跟踪监测交易行为,提高市场透明度。二是设立偿债基金、回售 赎回、控制权约束、合并限制等限制条款,发行人信用等级越低, 限制条款附加率就越高。三是破产清算制度成熟,债权人可在破 产清算中获得部分补偿。
4.合理的交易规则设计有助于提升科创企业信用债市 场流动性。
44A 规则非公开私募债券可于发行半年或一年后在 发行人的非关联机构间转让,并通过场外交易平台进行买卖,或 在离岸市场交易。美国还建立了多层次的做市商联络网,大部分 债券在场外市场可通过做市商交易。做市商的经纪公司可以为做 市商提供信息服务,支持做市商之间缓冲头寸,提高做市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