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在《科技创新企业信用债融资研究课题报告》中,详细介绍了信用债融资试点参与主体、制度创新及业务流程,如果想要查看更多内容,请下载原报告。
一、参与主体
备案登记/注册机构。科创企业信用债以非公开形式发行的, 经主管部门批准,可由中央结算公司进行事前备案登记;科创企业信用债以公开形式发行的,由主管部门根据《证券法》的规定 统一进行注册。
中央结算公司。中央结算公司为科创企业信用债提供全生命 周期的试点环境,组织投票选 择中介机构相关服务,为主管部 门及投融资双方提供公开透明的科创企业融资平台。在主管部门 批准方案的前提下,履行非公开发行科创企业信用债的备案登记 机构职能。
发行人。支持依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认定的全 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参与试点。
投资者。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投资者均可参与投资,逐步培育 风险偏好更为多元化的投资者群体,如担保机构等。汲取区域性 债券市场的历史经验教训,不允许个人投资者参与试点。
主承销商。主承销商接受发行人委托,协助发行人处理提交 债券发行申请、报送信息披露文件等事宜,主承销商由发行人直 接指定。
二、主要制度创新
一是创新中介机构选择模式。对于信用评级机构、会计师事 务所、律师事务所三类中介机构,探索实行“投资者投票选择”机 制。突破发行人选择中介机构的传统模式,由投资者投票选择中 介机构,破除中介机构与发行人的利益关联,确保中介机构客观 中立地出具意见,包括保留意见等,由此提升信息披露的真实性 和透明度。以目前企业债持有人结构为例来看,投资者集中度较 为分散,中介票选结果被少数几家机构操控的可能性较低。
二是优化备案登记/注册审核制度。落实注册制改革、下放审 核权力、实现证券发行审核市场化,建立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制 度体系。科创债以非公开形式发行的,由中央结算公司进行事前 备案登记管理,在材料齐备时及时予以备案。发行文件经过定向 募集范围内的信息披露和问询答复之后,备案登记机构和投资者 在一定时间内无异议即自动予以备案。科创企业信用债采用公开 发行的,由法定注册机关依据《证券法》的规定进行注册审核, 受理审核阶段不设置评级门槛,注册机构不对债券投资风险和投 资价值作判断。
三是改革信息披露制度。首先在信息披露时点方面,发行文 件提交备案登记/注册机构时同步向定向范围内投资者/公众披露。其次在信息披露方式方面,公开发行与非公开发行信息披露要求 一致,投资者可开展现场与线上问询。再次是增加信息披露内容, 增加备案登记/注册机构问询函及发行人反馈意见、发行人历次 补正文件等披露文件,符合“实质绿”债券识别要求的科技创新 企业债券还需符合中债-绿色债券环境效益信息披露指标要求。最后是运用金融科技手段提高信息披露透明度和推动信息披露 标准化。科创企业需按照 XBRL 格式报送信披内容,推动公司信 用类债券信息披露标准统一;同时,试点也将运用区块链手段将 申报材料、发行文件、问询材料全程存证留痕。
四是引入新型风险揭示方式。引入新型风险揭示机构补充披 露发行人信息,拓宽风险揭示数据渠道,多方校验发行人所披露 信息真实性。经中央结算公司审核,新型风险揭示机构可基于科 创债应用场景,自主提供征信信息、绿色债券和 ESG 信息、企 业信用风险监测信息等数据产品服务,依托中央结算公司平台对 产品进行宣介,为监管机构和投资者提供数据支持和决策参考。
五是应用金融科技手段。用金融科技手段赋能科创企业信用 债业务,为监管部门和市场各参与方打造公开透明、数字化、智 能化的科创企业融资平台。依托区块链的不可篡改特性与大数据 的行为分析优势,建立健全路演问答与风险监测机制,打造大数 据信息披露体系,优化发行支持机制。
三、业务环节
参与试点意愿申请。有意愿参与试点的发行人、中介机构、 投资者、新型风险揭示机构需按照要求提交资质证明文件,经审 核,如符合试点相关规则的,可通过签署《科技创新企业债券主 协议》加入试点。
债券发行意愿申请。有发行意向的发行人向中央结算公司申 请启动债券受理流程。为确保其发行意愿真实性,发行人需同意 接入相关原始数据,缴纳中介费用,由中央结算公司代为保管, 并预先选择一家中介机构作为备选。
自选路演。前置投资者与发行人的沟通环节,发行人可自行 选择是否开展自选路演。若发行人选择开展自选路演,可通过中 央结算公司路演平台向潜在投资者进行宣介,展示公司情况及融 资项目情况等,其中,非公开发行的自选路演在定向募集范围内 进行。发行人可在自选路演后决定是否撤回债券发行申请。
票选中介机构。发行人提交发债意愿申请后,中央结算公司 发布投资者投票通知。以企业债为例,在中央结算公司登记持有 企业债的投资人按持有企业债规模通过传真或系统投票。1 亿元 持债规模为 1 票,得票最高的确定为最终选定的中介机构。4投 票结束后,中央结算公司生成中介机构选择结果。5中介机构选取 结果生成后,中央结算公司发布结果公告,公示参与投票的投资 者名录、中介机构得票排名及得票比例。在债券存续期内,如果 50%以上持有科创债的投资者提议重新选择中介机构,可以再次启动中介机构票选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