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泡沫经济时期,金融系统与实体经济联系过于紧密,使得房地产泡沫的破裂产生了更广泛且深远的影响。
一是,实体企业过度参与房地产投机活动。1980 年代日本房地产泡沫的形成主要受到非金融企业部门推动,企业部门是房 地产的主要购买者。根据日本内阁府的数据,非金融企业部门的土地购买金额由 1980 年的 0.3 万亿日元大幅增长至 1990 年的 16.8万亿日元,而住户部门反而是当时土地的出售方。在此期间,日本非金融企业部门杠杆率迅速提升,由 1980年的 94.4%升至 1990年的 139.3%,远高于同期其他发达经济体水平,尤其是中小企业过度借贷进入房地产市场后,杠杆率明显 上升;而居民部门杠杆率上升相对温和,仅从 45.7%升至 68.4%,绝对水平实际上与美国(61.1%)、英国(57.7%)等发 达经济体相近。非金融企业部门大规模购入土地,使得土地在其资产负债表中占比大幅上升,当土地价格出现下跌时,实体 企业资产负债表受损更为严重,进而出现“资产负债表衰退”。
二是,“主银行”制度下金融机构与实体企业的联系更加盘根错节。二战过后,在清理企业不良债权的过程中,日本逐渐形 成了主银行制度。尽管日本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主银行制度,但二战后主银行制度已经成为日本金融界和企业界的一个惯例。 根据于潇(2003)4的研究,一般认为日本主银行制有以下特征:(1)主银行是客户企业的大股东,主银行一般不持有与自 己没有业务或交易关系的企业的股份;(2)向客户企业提供系列贷款。主银行既向企业提供短期贷款,也提供长期贷款。虽 然企业所需贷款并不一定全部都由主银行单独提供,但企业大额贷款是由主银行与其他金融机构组成的银团提供的,其中主 银行的贷款份额最大,承担的贷款损失责任也更多。当企业不能如期归还贷款或者出现坏帐时,主银行要分担其他金融机构 的贷款损失;(3)向客户企业派遣董事或经理。主银行向客户企业派遣人员可以分为两种情况:一是在正常情况下的人员派 遣,以大股东身份派遣董事或者经理到客户企业;二是在企业出现问题时,主银行派遣人员接管企业;(4)管理客户企业的 结算帐户。主银行几乎都是所属企业的结算银行,由主银行负责企业的帐户管理、现金支付和结算。而根据 Masahiko Aoki 和 Hugh Patrick(2002)5的研究,1970 年至1991 年日本上市公司中,有 77%的公司都有主银行。

主银行制度的存在将金融机构、实体企业和资本市场三者牢牢绑定,加剧了金融风险的扩散。一方面,泡沫经济时期股票、 土地在日本金融机构资产负债表中的占比不断提升。土地、公司股份在日本金融机构总资产中的占比分别由 1985年的 1.8%、 9.0%,提升至 1989年的 3.3%、18.3%。另一方面,银行在资本市场,尤其是股市中的参与程度更高。1986年,银行机构 持有的股票市值占比达到 20.9%,而 1990 年更是增长至 2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