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个人消费贷款贴息政策,是中央财政首次针对个人消费贷款推出的贴息举措, 政策从需求端发力,直接惠及消费者个人,降低个人消费贷款成本。
一、两项贷款贴息政策正式落地
7月31日,国务院常委会召开,提出部署实施个人消费贷款贴息政策与服务业经营主 体贷款贴息政策。8月12日,《个人消费贷款财政贴息政策实施方案》和《服务业经 营主体贷款贴息政策实施方案》公开印发。8月13日,国新办就个人消费贷款贴息政 策和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政策有关情况举行新闻发布会。就此,两项贷款贴息 政策正式落地。总体来看,两项政策通过财政贴息与金融支持的深度协同,同此前 出台的消费品以旧换新等政策形成“组合拳”,强化财政金融协同联动,从居民消 费需求和服务业供给两端同时发力,以“真金白银”支持居民消费,预期将促进消 费领域良性循环,巩固经济持续向好态势。
(一)个人消费贷款贴息
本次个人消费贷款贴息政策,是中央财政首次针对个人消费贷款推出的贴息举措, 政策从需求端发力,直接惠及消费者个人,降低个人消费贷款成本;贴息资金由相 关贷款经办机构直接在向借款人收取贷款利息时直接扣减;支持范围为2025年9月1 日至2026年8月31日期间,单笔5万元以下的日常消费以及单笔5万元及以上的家用 汽车、养老生育、教育培训、文化旅游、家居家装、电子产品、健康医疗等7大重点 领域消费;贴息力度设定1个百分点的贴息比例,约占当前商业银行个人消费贷款利 率水平的1/3;实施期限为1年。政策执行期内,每名借款人在一家贷款经办机构可 享受的全部个人消费贷款累计贴息上限为3000元(对应符合条件的累计消费金额30 万元),其中在一家贷款经办机构可享受单笔5万元以下的个人消费贷款累计贴息上 限为1000元(对应符合条件的累计消费金额10万元);政策到期后,可视实施效果 研究延长政策期限、扩大支持范围。 消费贷财政贴息政策通过政府出资替代银行让利,在呵护银行息差的同时直接惠及 消费者个人,有望撬动居民消费潜力,实现稳金融与促消费的双赢格局。一方面, 贴息政策通过对贷款利息支出的补贴,直接降低居民消费和企业经营的融资成本; 另一方面,再贷款政策(截至2024年9月末,再贷款利率1.75%)将政策激励与银行 对消费领域信贷投放相挂钩,通过中央银行对商业银行提供低息再贷款,促进银行 加大消费领域信贷投放。截至25年6月末,全国住户消费性贷款余额21.2万元,同比 增长6.0%,预计政策实施后消费贷增速有望企稳回升。

(二)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
本次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政策,与个人消费贷款贴息政策同步推出,聚焦消费 服务供给端,有望与需求端形成合力,旨在通过“四两拨千斤”的杠杆效应,为服务 业经营主体提供更多低成本金融资源支持;支持范围为2025年3月16日至2025年12 月31日期间,餐饮住宿、健康、养老、托育、家政、文化娱乐、旅游、体育等8类消 费领域的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期限不超过1年,年贴息比例为1个百分点;单 户享受贴息的贷款规模最高可达100万元,最高贴息金额1万元;同一笔贷款不得重 复享受中央财政其他贴息政策;已享受地方财政相关贴息政策的,此次贴息不得超 出扣除已有贴息后的实际利率水平;政策到期后,可视实施效果研究延长政策期限、 扩大支持范围。 操作上,政策充分考虑经营主体操作便捷性,在贴息申请环节,服务业经营主体只 需按照一般贷款流程在经办银行办理贷款,对于贴息资金,由经办银行在政策到期 后一次性向财政部门提出贴息申请,经营主体免申即享优惠利率。截至25年6月末, 全国住户经营性贷款余额25.1万元,同比增长5.4%。
二、贴息政策对 18 家国股行影响测算
本章聚焦于消费贷、经营贷贴息政策经办行中6家国有行、12家股份行,测算贴息政 策对消费贷、经营贷年度增量刺激效果及预计财政贴息金额,以供投资者参考。
(一)主要假设:贷款年度增量、支持比例、贴息标准
1.贷款年度增量
以24年贷款增量为基础,假设贴息政策出台后贷款年度增量提升X%。 消费贷:消费贷贴息力度设定1个百分点的贴息比例,约占当前商业银行个人消费贷 款利率水平的1/3,预计乐观假设下年度增量提升30%、中性假设下年度增量提升 20%,悲观假设下年度增量提升10%; 经营贷:服务业经营主体支持范围包括餐饮住宿、健康、养老、托育、家政、文化娱 乐、旅游、体育等8类消费领域的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考虑到普惠小微等支持政策 已陆续出台,预计本次贴息政策对信贷需求刺激效应边际减弱,预计乐观假设下年 度增量提升15%、中性假设下年度增量提升10%、悲观假设下年度增量提升5%; 此外,考虑到当前银行业零售信贷风险上行,部分银行严格把控消费贷、经营贷增 长,甚至对个别贷款产品规模进行压降导致24年贷款增量为负,随着两项贴息政策 出台后,预计经办银行消费贷、经营贷有望恢复正增长,假设此类银行消费贷、经营 贷款年度增速约等于或略低于金融机构平均增速,年同比增速假设为5%。
2.支持比例
考虑到两项贴息政策均设置支持范围、贴息范围要求和贴息金额上限,预计乐观假 设下消费贷、经营贷增量中可获得财政贴息支持的贷款比例为80%,中性假设下支 持比例为70%,悲观假设下支持比例为60%。
3.贴息标准
消费贷:消费贷贴息是中央财政首次针对个人消费贷款推出的贴息举措,假设财政 贴息比例为1%; 经营贷:服务业经营主体贴息要求同一笔贷款不得重复享受中央财政其他贴息政策; 已享受地方财政相关贴息政策的,此次贴息不得超出扣除已有贴息后的实际利率水 平,假设贴息比例为0.75%。
4.政策期间
消费贷:贷款发放期间2025年9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预计政策对贷款需求刺激 期间为1年;贴息期限1年; 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发放期间2025年3月16日至2025年12月31日,考虑政策8月中 旬出台,预计政策对贷款需求刺激期间为5个月;贴息期限不超过1年,假设为1年。

(二)测算样本:18 家国股行
根据两项贷款贴息政策经办银行,我们以6家国有行、12家股份行为样本,测算贴息 政策对消费贷、经营贷年度增量刺激效果及预计财政贴息金额。各家银行消费贷、 经营贷余额、占比及增量、增速详见后文图表。 结构上,18家国股行消费贷、经营贷规模约17.4万亿元,占个人贷款约30%。截至 24年末,18家国股行消费贷余额5.41万亿元、经营贷余额12.0万亿元,占个人贷款 比例分别为9.3%、20.6%;其中,6家国有行消费贷余额3.16万亿元、12家股份行消 费贷余额2.25万亿元,分别占个人贷款比例7.7%、13.0%;6家国有行经营贷余额7.93 万亿元、12家股份行经营贷余额4.09万元,分别占个人贷款比例19.3%、23.6%。 增量上,国有行为消费贷、经营贷增量主力。24年18家国股行消费贷余额增长7,917 亿元,其中6家国有行消费贷增量为7,322亿元、12家股份行消费贷增量为595亿元, 同比增速分别为30.2%、2.7%;24年18家国股行经营贷余额增长16,480亿元,其中 6家国有行经营贷增量为15,870亿元、12家股份行经营贷增量为609亿元,同比增速 分别为25.0%、1.5%。 总的来看,国有行为两项贷款增量主力,且国有行客群覆盖面更为广泛,预计可获 得更多财政贴息支持,以激发居民消费需求、畅通实体经济;而股份行目前两项贷 款增速均处于较低水平,预计政策加持下零售信贷增速有望企稳回升,扩张弹性空 间更大。
(三)中性假设下预计两项贷款年度同比多增约 6,000 亿元、贴息约 180 亿元
根据主要假设及测算样本数据,分别对乐观、中性、悲观假设下消费贷、经营贷年度 增量及年度增量对应财政贴息金额进行测算,测算结果如下:
1.乐观假设:两项贷款同比多增7,203亿元,财政贴息214亿元
预计18家国股行消费贷、经营贷年度增量分别为12,018亿元、19,582亿元,共计 31,600亿元,同比多增7,203亿元,同比增速提升4.1pct至18.1%; 测算消费贷财政贴息96亿元、经营贷财政贴息117亿元,共计214亿元,根据2025年 6月末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268.6万亿元,相当于于全社会贷款利率降息0.80BP。
2.中性假设:两项贷款同比多增5,935亿元,财政贴息179亿元
预计18家国股行消费贷、经营贷年度增量分别为11,118亿元、19,214亿元,共计 30,332亿元,同比多增5,935亿元,同比增速提升3.4pct至17.4%; 测算消费贷财政贴息78亿元、经营贷财政贴息101亿元,共计179亿元,根据2025年 6月末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268.6万亿元,相当于于全社会贷款利率降息0.67BP。
3.悲观假设:两项贷款同比多增4,667亿元,财政贴息146亿元
预计18家国股行消费贷、经营贷年度增量分别为10,218亿元、18,847亿元,共计 29,064亿元,同比多增4,667亿元,同比增速提升2.7pct至16.7%; 测算消费贷财政贴息61亿元、经营贷财政贴息85亿元,共计146亿元,根据2025年 6月末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268.6万亿元,相当于于全社会贷款利率降息0.54BP。
根据测算,预计在中性假设下两项贷款年度增量约3万亿元、同比多增约6,000亿元, 财政贴息约180亿元。 (1)贷款年度增量:预计贷款贴息政策实施后18家国股行消费贷年度增量11,118亿 元,同比多增3,200亿元;经营贷年度增量19,214亿元,同比多增2,735亿元;两项 贷款合计同比多增约6,000亿元,同比增速提升3.4pct至17.4%;其中,6家国有行消 费贷、经营贷分别同比多增1,464亿元、661亿元;12家股份行消费贷、经营贷分别 同比多增1,736亿元、2,073亿元。 (2)财政贴息:测算18家国股行预计获消费贷财政贴息78亿元、经营贷财政贴息 101亿元;两项贷款政策合计财政贴息179亿元;其中,6家国有行消费贷、经营贷财 政贴息分别为62亿元、87亿元,共计148亿元;12家股份行消费贷、经营贷财政贴息 分别为16亿元、14亿元,共计30亿元。 总得来看,消费贷与服务业经营主体贴息政策通过“财政补利差+银行扩规模”的模 式,有望在稳定银行净息差的同时提振信贷需求。国有大行和股份行作为主要经办 机构,将直接受益于零售信贷扩张带来的利息收入增长。但与此同时,政策效果受 贷款需求弹性、财政资金到位速度、市场竞争等因素影响,实际影响可能与测算存在偏差,银行也需在扩大投放的同时加强风险管理和资本规划,以实现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