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 2024 年第三季度开发企业产生的不良信用信息的类型来看,主要为欠税信息,占比达82.80%,有72712条案例。
1.行业不良信用信息情况
(一) 行政处罚 根据中国房地产信用平台的统计,2024 年第三季度全国被行政处罚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共1811 家,同比2023年第三季度减少 21.94%,环比 2024 年第二季度增加0.84%,约占全部开发企业的 1.30%,共2052 条案例,分布在全国31个省份。
从分布上看,广东、山东和浙江被行政处罚的开发企业数量最多,分别有 172 家、159 家和125 家。其中,山西被行政处罚的开发企业数量相对该省开发企业总数的比例最多,占比约 2.23%,贵州和海南占比也较高,分别为2.07%和 1.95%。

从被行政处罚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注册资本情况来看,注册资本在 1000 万元-5000 万元(不含)的占比约43.33%,约 780 家,其次是 1 亿元-10 亿元(不含)注册资本的开发企业,占比 24.14%,约 434 家。
(二)失信被执行人 根据中国房地产信用平台的统计,2024 年第三季度全国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共4106 家,同比2023 年第三季度减少 8.96%,环比2024 年第二季度增加2.96%,约占全部开发企业的 2.94%,共8199 条案例,分布在全国 31 个省份。
从分布区域看,河南、广东和贵州失信被执行人情况的开发企业数量居前,分别为 788 家、333 家和286 家。其中,贵州失信被执行人企业数量相对该省开发企业总数的比例比较靠前,占比 8.82%,其次是河南和天津,占比分别为8.79%和 7.92%。
从失信被执行人的开发企业的注册资本情况来看,注册资本在 1000 万元-5000 万元(不含)的占比最多,为44.61%,约 1745 家,其次是 1 亿元-10 亿元(不含)注册资本的开发企业,占比 23.77%,约 930 家,小于100 万(不含)注册资本的开发企业占比最少,仅5 家。
从失信被执行人的原因来看,“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失信被执行人占比高达57.12%;其次是“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失信被执行人,占比31.89%;另外,“其他规避执行”和“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也是失信被执行人的常见类型。此外,房地产信用平台共收录了中国裁判文书网有关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判决文书约 6943 例,其中75.50%都是合同纠纷。 而在合同纠纷中,有关房屋买卖、预售、销售、代理销售等涉及房屋交易的纠纷占比达到55.63%。
(三)经营异常 根据中国房地产信用平台的统计,第三季度全国被认定经营异常行为的开发企业共 4596 家,同比2023 年第三季度增加 35.62%,环比 2024 年二季度增加1392.21%,约占全部开发企业的 3.19%,共 4658 条案例,分布在全国31个省份。 值得一提的是,企业报送并公示年报的时间为每年1月1 日至 6 月 30 日,逾期未报送年报的企业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所以,经营异常开发企业数量情况,同比波动在一定范围内,而环比出现大幅波动也是由于上述原因引起的。

从区域分布看,河南、云南和安徽经营异常的开发企业最多,分别有 389 家、378 家和346 家;占比来看,黑龙江经营异常的开发企业数量相对该省开发企业总数的比例也比较靠前,占比为 10.32%,其次是贵州和云南,占比分别为7.31%和 6.28%。
从经营异常的开发企业的注册资本情况来看,注册资本在 1000 万元-5000 万元(不含)的占比约54.67%,约2440家,其次是 1 百万-1 千万(不含)注册资本的开发企业,占比17.96%,约 802 家。
从被列入经营异常的具体原因来看,未在规定期限公示年度报告是主要原因,占比 89.38%,有4108 家;其次是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占比9.75%,约448 家;公示企业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占比0.52%,约 24 家。
(四)欠税 根据中国房地产信用平台的统计,2024 年第二季度全国被公布欠税行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共8922 家,同比2023年第三季度增加 10.68%,环比2024 年二季度减少22.19%,约占全部开发企业的 6.39%,共72712 条案例,分布在全国21 个省份。
从区域分布来看,河南、江苏和湖北被公布欠税开发企业数量最多,分别有 1601 家、985 家和824 家。从欠税企业与本省开发企业总数的占比来看,宁夏、内蒙古和重庆位居前列,分别占比 23.54%、18.46%和18.21%。

从欠税开发业的注册资本情况来看,1000 万元-5000万元(不含)注册资本的欠税企业数量最多,占比52.17%,约 4529 家,其次是 5 千万-1 亿(不含)注册资本的开发企业,占比 19.53%,约 196 家。
(五)严重违法失信 根据中国房地产信用平台的统计,2024 年第三季度被列入涉及严重违法失信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有177 家,约占全部开发企业的 0.13%,共发生183 条相关案例。涉及严重违法失信的开发企业数量同比 2023 年第三季度减少71.68%,环比 2024 年第二季度增加 293.33%。从涉及严重违法失信开发企业的注册资本情况来看,1000万元-5000 万元(不含)注册资本的开发企业数量最多,有102家;其次是 1 百万-1000 万(不含)注册资本的开发企业,有29 家;5000 万元-1 亿元(不含)注册资本的开发企业,有23家。 从涉及严重违法失信的原因来看,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届满 3 年仍未履行相关义务是主要类型,共有166 条案例;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等也是常见的涉及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原因。
2.2024 年第三季度重要房地产信用政策
(一)中央、部委信用类政策或文件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公共信用信息目录(2024 年版)的通知(2024 年7 月)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规范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公共信用信息归集范围,根据《全国公共信用信息基础目录(2024年版)》,结合住房城乡建设工作实际,住房城乡建设部编制了《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公共信用信息目录(2024 年版)》。
市场监管总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完成升级改造(2024 年 7 月) 据市场监管总局消息,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已完成升级改造,按照规范统一、便捷高效、安全可靠原则,全面上线适应新公司法的新功能。公示系统新增了公司解散公示、强制注销公告、依人民法院判决申请撤销登记信息公示、终止公告,调整了减少注册资本公告,更好地服务5000万户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配合新公司法履行相关公示公告。针对公司法修订中关注度最高的“注册资本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五年内缴足”要求,市场监管总局提示相关经营主体可根据实际需求进行减资、注销,同时注意及时在公示系统进行公告。此外,针对地方市场监管部门和企业非常关心的“已解冻股权冻结信息”公示问题,市场监管总局积极与最高人民法院沟通协调,决定在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减少强制执行措施对被执行企业等经营主体的不利影响。为积极推动被执行人信用修复,帮助企业重建信誉、激发经营主体活力,公示系统已于2024 年6月15日起停止公示“已解冻股权冻结信息”。
国家发展改革委:健全中国特色社会信用体系(2024年 8 月) 国家发展改革委党组书记、主任郑栅洁表示,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关键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让政府在弥补市场失灵方面精准发力,使市场“无形之手”充分施展,政府“有形之手”有为善为,做到既“放得活”又“管得住”。在具体工作中,要做到三个“进一步”:进一步增强各种所有制经济的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出台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指引,制定民营经济促进法,完善民营经济参与国家重大战略体制机制,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推动形成一批世界一流企业,促进各种所有制经济优势互补、共同发展。进一步畅通国民经济循环,推出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指引,明确统一的制度规则,健全一体衔接的流通规则和标准,打通堵点卡点,破除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加快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进一步完善市场经济基础制度,加强产权和知识产权保护,依法平等长久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出台完善市场准入制度的意见,发布新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健全中国特色社会信用体系,更好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市场准入制度的意见 (2024 年 8 月) 意见提到,完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模式。由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地方性法规设定的市场准入管理措施,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规章依法设定的临时性市场准入管理措施,全部列入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各类按要求编制的全国层面准入类清单目录和产业政策、投资政策、环境政策、国土空间规划等涉及市场准入的,全部纳入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各类经营主体可依法平等进入清单之外的领域。严禁在清单之外违规设立准入许可、违规增设准入条件、自行制定市场准入性质的负面清单,或者在实施特许经营、指定经营、检测认证等过程中违规设置准入障碍。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实行动态调整,清单事项内容、主管部门等向社会全面公开。全面开展市场准入效能评估,优化指标体系,注重发挥第三方机构作用,确保评估过程公开透明,评估结果客观合理,鼓励地方结合实际加强评估结果应用。对地方违背市场准入制度情况进行排查,发现一起,整改一起,有关情况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全国城市信用监测范围并向社会通报。建立与市场准入相适应的监管模式,提升市场综合监管能力和水平,推动形成政府监管、企业自觉、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格局。
六项信用监管国家标准公开征求意见(2024 年9月)从国家标准委获悉,由全国社会信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的《经营主体信用承诺实施指南》《个体工商户信用评价指标》《经营主体失信信息分类指南》《企业信用档案信息要求》《企业信用数据项要求》《企业信用信息采集、处理和提供指南》六项国家标准经起草单位调研、研讨和修改完善后形成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其中,《经营主体信用承诺实施指南》规范了实施信用承诺的条件、程序、公示、失信惩戒等具体要求,为各地规范有序开展信用承诺制改革提供操作指南。《个体工商户信用评价指标》提出了信用评价指标构建的基本原则、指标内容、指标设置和等级划分等,为开展个体工商户信用评价和信用融资提供标准化解决方案。《经营主体失信信息分类指南》是信用管理的基础性标准,明确了失信信息的分类标准和使用要求,有利于构建联合惩戒的工作局面。《企业信用档案信息要求》规定了企业信用档案信息的统一要求,适用于各行业主管部门建设规范标准的企业信用档案。《企业信用数据项要求》明确了企业信用数据项的格式规范,将为不同部门之间涉企信息交换共享提供技术支撑。《企业信用信息采集、处理和提供指南》规定了企业信用信息采集、处理和提供的基本原则和要求,有利于加强企业信用信息同金融信息的共享整合,是解决标准协同,体系融合、持续改进等问题的有效抓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