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欧美eVTOL发展路线分析

中欧美eVTOL发展路线分析

最佳答案 匿名用户编辑于2024/08/15 08:53

中欧美对于 eVTOL 发展路线存在差异,因此 审定标准尚不能互通,美国 FAA 与欧盟 EASA 已 就适航认证加速合作。

1. 欧美目前仍未接受民用无人驾驶载客航空器适航申请, 而国内对于无人驾驶载客 eVTOL 的适航取证态度更积极

目前美国 Joby 公司、加州 Archer 航空公司、德国 Lilium 和 Volocopter 公司所申请的 eVTOL 均为有人驾驶,而国内目前申请 的 eVTOL 中涵盖有人驾驶和无人驾驶。相对于欧美对于无人驾驶 载客的保守态度,国内对于无人驾驶载客 eVTOL 的适航取证态度 积极。究其原因,主要在两个方面: 一方面,国家产业发展基础不同。在飞行员数量方面,中国较欧美 差距悬殊,2023年末注册飞行员数量约是欧洲的50%、美国的10%, 而在无人机方面,2023 年末中国全行业无人机拥有者注册用户 92.9 万个、注册无人机共 126.7 万架(超过美国),中国已成为全球无 人机第一大技术来源国,其无人机专利申请量占全球无人机专利总 申请量的 70%,发展无人驾驶有技术储备;双因素叠加造成了有人 /无人技术路线上的差异。2023 年 6 月,国务院、中央军委发布顶 层制度文件《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

另一方面,欧美公众对自动驾驶技术的信任度仍然有限,波士顿咨 询集团的一项调查显示,大多数受访者表示他们更愿意乘坐有人驾 驶的飞行器;相反,中国对自动驾驶接受程度更高,从当前无人驾 驶出租行业的火热程度上可见一斑。

2.欧盟更倾向于从顶层设计统一适航标准,且标准严格, 中美则多以专项规章形式渐进迭代,保持行业发展灵活性

2019 年,欧盟 EASA 在审查了 150 多个不同阶段的 VTOL 相关的 研发项目后,于在 2019 年发布了针对小型 VTOL 特殊适航认证条 款(SC-VTOL),2020 年发布了相应的专用条件符合性方法(MOC SC-VTOL),2024 年,批准了针对有人驾驶垂直起降航空器的总 体政策规定,将垂直起降的航空器命名为 VCA(vertical take-off and landing-capable aircraft),与直升机一同归入旋翼类航空器类别下, 并对 VCA 涉及的适航、运行、飞行员执照等所有现有规章进行了 解读、补充和修订,是欧盟截至目前最全面、最基础、最重要的规 定,被视为欧盟的 eVTOL 基本法。

与欧洲不同,美国 FAA并不愿跟随 EASA严格的 SC-VTO L 标准, 而是要求企业自行提供审定基础。一旦局方同意企业提供的审定基 础,便会授权发布针对该飞机的特定适航标准,2024 年 3 月,美国 FAA 发布了首款 JAS4-1 的正式适航准则,相较于欧盟的审定标准 有所放松,对行业产生了积极影响,为企业报供了更多操作空间。 中国与美国类似,目前主机厂基本上走专用条件的路线,2022-2023 年,中国 CAAC 分别发布了亿航 EH216-S(多旋翼)、峰飞 V2000CG (复合翼)和沃飞 AE200-100(倾转翼)的适航审定专用条件。提 高适航认证的审定效率有利于实现审运结合,一行通过适航证进行 试运营,在运营过程中,逐步完善运营规则,以指导后续的运营条 款,促进行业良性发展。

3. 中国的 eVTOL 审定标准尚不能互通欧美,美国 FAA 与欧盟 EASA 就适航认证加速合作

在 ICAO 的规则框架之下,适航证是由民用航空器的登记国/注册 国颁发。以国产 C919 为例,虽然其取得了中国 CAAC 颁发的标准 适航证,且完全满足 ICAO《国际民航公约》附件 8 制定的最低标 准,但若想出口到欧美等地区,则还需获得当地局方(如美国 FAA/ 欧盟 EASA)的适航认证。 eVTOL 作为新型航空器,依然要满足上述要求。由于中国在 eVTOL 的发展路线上与欧美差异较大(如对无人驾驶载客态度更积极、航 空器多为多旋翼和复合翼等),使得中国当前形成的 eVTOL 审定 标准尚不能与欧美互认。以国内的峰飞科技为例,其已在德国组建 欧洲研发及适航中心,全面启动自动驾驶 eVTOL 载人飞行器 V1500M 盛世龙的欧洲适航认证工作,计划于 2025 年最终取得 EASA 适航认证。低空全球先驱企业 Lilium 同步向 EASA 和 F AA 申请了适航认定,且在 2024 年 6 月在中国成立了亚太区总部。

另外,美国 FAA 和欧盟 EASA 作为世界上最有影响力的两大民航 管理机构,虽然目前在 eVTOL 航空器的适航认证上存在差异,但 考虑到两地区庞大的航空业需求,缩小其中的差异显得尤为重要。 因此,2024 年 6 月,美国 FAA 发布重要声明,表示美国 FAA 和 欧盟 EASA在 eVTOL 飞机适航认证上取得了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 大进展,同时发布了关于动力升降机型号认证的咨询通知文件中, 同意更改 Joby S4 和 Archer eVTOL 飞机的最终认证规则,为不同 的飞机使用方式设置不同的安全门槛,与欧盟 EASA 的认证规则进 一步接轨;欧盟 EASA 发布了第二次关于小型垂直起降航空器的特 殊条件,与 FAA 统一了起飞重量,增加了“迫降”或水上降落时的 生存能力规则等,更符合 FAA 标准。 FAA 和 EASA 这两个在全球接受度最高的适航管理部门在适航审 定上的标准统一,将有利于包括中国在内的全球 eVTOL 厂商,简 化适航申请流程、降低适航申请成本,有利于形成全球性、规模化 的 eVTOL 市场。

参考报告

低空经济专题报告:全球适航认证的路线差异和三个共识.pdf

低空经济专题报告:全球适航认证的路线差异和三个共识。全球低空业的产业化早于适航体系的制度化。从航空业发展历史看,产业的先行发展带动了适航标准体系的后续建设和完善。全球适航体系主要以美国联邦航空局(FAA)与欧洲航空安全局(EASA)为主,包括中国在内的其他国家大多以此为基础并结合各国实际建立适航标准。从低空产业的发展趋势看,全球尚未形成eVTOL的通用适航标准,现有飞行器主要通过专项审核等方式进行适航认证。原因在于eVTOL采用了大量创新设计,缺乏可供借鉴的工程经验和案例,许多基础研发和验证需要设计团队自行完成。目前国内已有近10个eVTOL型号申请适航认证,其中亿航EH216-S已取得适航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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