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是我国强劲活跃增长极、创新发展先行者、改革开放排头兵。
长三角地区作为中国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城市群呈多中心结构,城市之间经济联 系紧密,在经济体量、创新能力、产业多元化、区域一体化等方面具有显著优势,是全 国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和对外开放的重要窗口。 长三角是我国经济最发达、城市化程度最高的区域。长三角包括上海市、江苏省、 浙江省、安徽省三省一市,涵盖 41 个城市,位于中国长江的下游地区,濒临黄海与东 海,地处江海交汇之地,沿江沿海港口众多,是长江入海之前形成的冲积平原。长三角 和粤港澳大湾区、京津冀、成渝经济圈被称为我国的‚四大经济圈‛。长三角占地面积最 大,接近全国的 4%;常住人口最多,超过 2 亿人。从经济规模来看,长三角居首,近 五年来占全国 GDP 约 24%,是我国经济强劲活跃增长极。2023 年长三角以全国约 4% 的国土面积贡献了超过 24%的经济总量,承载了约 17%的人口数量。
上海、安徽、江苏 和浙江生产总值占长三角比例分别为 15.5%、15.4%、42.0%、27.1%。2015 年至 2023 年,长三角地区生产总值由不到 17 万亿元增长到超过 30 万亿元,年复合增速高达 7.9%, 快于京津冀(6.7%)和粤港澳大湾区(6.4%)。2023 年江苏、浙江、上海经济总量位列 全国前十,其中江苏和浙江分别以 12.8 万亿和 8.3 万亿的经济总量排名全国第二和第四。 长三角是我国生活水平最高的地区之一,上海、江苏、浙江人均 GDP 均超过 10 万元。 以世界银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和联合国等四 个国际机构的标准平均值来看,发达国家人均 GDP 的中位数大约为 2.45 万美元,换算 成人民币约 17.15 万元,上海已达到这一标准。从城市化水平来看,上海以 89.33%的 城镇化率位居全国首位,江苏和浙江分别以 74.4%和 73.4%居全国第五和第六。长三角 人口老龄化较为严重。2023 年上海户籍人口中 65 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占比为 28.8%,按 国际通行标准,上海已进入超老龄化社会;安徽、江苏和浙江常住人口中 65 岁及以上 老年人口占比分别为 15.9%、18.2%和 15.4%,均达到深度老龄化标准。

长三角服务业发达,制造业实力强劲。长三角地区在维持其制造业竞争力的基础上, 实现了服务业的迅猛发展和规模的持续扩张。第二产业增加值占全国比重近二十年稳定 在 25%左右,工业地位稳固。第三产业占比从 1992 年开始逐步攀升,2023 年与第二产 业持平,均为 25.1%,因此长三角对我国产业现代化和高质量发展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就长三角内部而言,近三十年新旧动能转换明显,自 1978 年改革开放后第三产业占比 一路攀升,第一产业占比逐步下降,第三产业的显著增长受益于自改革开放以来持续推 行的市场化改革和对外开放策略。第一产业、第三产业分别从 1978 年的 23.8%、18.8% 下降(上升)至 2023 年的 3.6%、56.6%。第二产业占比自 1971 年以来稳定在 50%左 右,近十年来由于产业结构的优化,占比略有下降,2023 年为 39.8%。
上海、江苏、 安徽战略性新兴产业总产值占规上工业比重均超过 40%,浙江为 33.3%,三省一市战略 新兴产业成为拉动工业增长的新引擎。 从各省市的产业特色来看,作为长三角的龙头城市,上海的服务业发展成绩显著, 2023 年占 GDP 比重为 75.2%,在金融服务、贸易、航运、信息服务等领域具有较强的 竞争力。上海的全球金融中心指数排名保持全球领先,新华〃国际金融中心发展指数 (2023)显示,2023 年纽约、伦敦、上海蝉联前三名。英国智库 Z/Yen 集团与中国(深 圳)综合开发研究院联合发布的‚第 34 期全球金融中心指数报告(GFCI 34)‛显示, 在上榜的 121 个金融中心中,上海位居全球第七位。2013-2023 年,上海金融业增加值 增长超过 2 倍。江苏以制造业见长,拥有苏州、南京等重要的工业城市,是长三角乃至 全国重要的制造业基地,在电子信息、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新材料等领域具有较 强的实力,2022 年制造业利润总额为 9094 亿元,与第一名广东差距甚小。江苏共有 10 个国家级先进制造业集群,总数居全国第一位。浙江在数字经济、互联网经济、电子商 务等领域具有明显优势,杭州为‚全国数字经济第一城‛。安徽积极发展新兴产业,新能 源汽车、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等一批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值正加速迈向万亿元大关。
长三角科技创新优势明显。科教资源丰富。长三角拥有上海张江、安徽合肥 2 个综 合性国家科学中心,2023 年长三角拥有 37 所‚双一流‛高校,约占全国的 1/4。区域 创新能力强、技术市场活跃度高。2022 年研发经费支出和发明专利授权数占全国的 30.4%和 30.7%。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研发强度分别为 4.4%、3.1%、3.1%、2.6%, 分别位居全国第 2、5、6、7。2023 年长三角高新技术企业约 13.2 万家,是京津冀的 2.6 倍、珠三角的 1.8 倍、成渝经济圈的 5.4 倍。长三角高新技术企业数量占全国比重不 断攀升,2018-2022 年该比重从 25.6%升至 30.0%。吸纳技术合同数从一定程度上表明 了技术市场活跃度和技术转移转化的频繁程度,2022 年,长三角吸纳技术合同数超过20 万项,远多于京津冀和广东。2015-2022 长三角吸纳技术合同数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13%,高于京津冀的 5.9%。创新成果丰硕。2013-2023 年长三角持续保有国家科技奖 获奖大户地位,创新主体以高校和科研院所为主。在自然科学奖方面,长三角地区高校 和科研院所成果突出。上海、南京、杭州、合肥等城市的高校科研机构成为该奖项的重 要贡献者。技术发明奖方面,长三角十年来共获 104 项技术发明奖,主要集中在南京、 上海、杭州和无锡,产学研结合模式是主导。科学技术进步奖方面,长三角 10 年间共 获奖 104 项。除了高校和科研院所,企业和医院也发挥了重要作用。

长三角是我国对外开放的桥头堡。三省一市外贸活力强劲。长三角区域拥有开放口 岸 46 个,上海港、南京港、嘉兴港、宁波港等均是国际重要的贸易港口,其中宁波舟 山港 2023 年货物吞吐量完成 13.24 亿吨,同比增长 4.9%,连续 15 年位居全球第一。 2023 年长三角外贸三省一市进出口额约 15.2 万亿,高于京津冀、珠三角和成渝经济圈 外贸进出口额的总和。江苏、浙江、上海、安徽均入围全国十大外贸省市,按进出口总 额排名分别位列全国第二、第三、第四、第十。新三样成为长三角外贸新引擎。2023 年江苏‚新三样‛(即新能源汽车、锂电池、太阳能电池)出口规模为 1949 亿元,为全 国第一,其中新能源出口规模同比增长 3.6 倍。上海 ‚新三样‛出口产品 1677.9 亿元, 同比增长 42.2%,其中电动载人汽车年度出口值首超千亿元大关。浙江‚新三样‛产品 出口 1401.8 亿元,增长 11.0%。安徽‚新三样‛产品合计出口 390.6 亿元,同比增长 11.6%。 长三角是外资集聚高地,也是企业‚走出去‛的跳板。2023 年长三角吸引外商投 资金额共 716.8 亿美元,占全国的 43.9%。
江苏、上海吸收外资金额分别为 253.4 亿美 元和 240.9 亿美元,均高于广东(224.7 亿美元),浙江则为 202 亿美元。2018 年以来, 江苏实际使用外资规模持续保持全国第一。截至 2024 年 7 月,超过 80%的世界 500 强企业在江苏投资兴业,制造业外资、高技术产业外资、外资利润再投规模均保持全国 第一。2024 年上半年,上海、杭州、苏州实际利用外资包揽全国前三。长三角吸引外 资结构持续优化,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引资比例不断上升,张家港制造业实际利用外资占比达 78.9%。长三角对外直接投资活动活跃,多年来跻身全国省市前列。 2022 年,中国对外直接投资流量达 1631 亿美元,仅次于美国,为全球第二,连续 7 年占全球对外直接投资份额超过一成。在中国对外非金融类直接投资流量中,长三角投 资流量为 333.06 亿美元,占全国比重为 38.8%,连续三年超过 35%,其中浙江、上海 及江苏在 2022 年对外直接投资流量中分别排第一、第三及第六位,占地方对外直接投 资流量分别达 17.8%、12.4%及 6.7%。
自贸区是中国制度型开放的重要载体,长三角地区是全国自贸区启动最早、分布最 集中的区域。随着 2021 年长三角自由贸易试验区联盟的成立,四地自贸区能够挥发更 大动能,共同打造制度创新的试验田。上海继续推动自贸区功能再升级,率先建成上海 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支撑全国超 1/4 货物贸易量的数据处理;浙江数字贸易赋能全产 业链创新成果显著;江苏自贸区在转变政府职能、推进贸易投资便利化以及产业转型升 级方面进行了大量探索,已实施全国、全省首创改革举措 60 余项;安徽加强与国内国 际先进自由贸易试验区交流合作,对标国际先进规则,建成高标准高质量自由贸易园区。 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要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深化外贸体制改革,深化外商投资 和对外投资管理体制改革,优化区域开放布局。上海、浙江为了高标准对接国际经贸规 则,已经做出了相应部署。
上海于 2024 年 2 月发布†上海市落实„全面对接国际高标 准经贸规则推进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高水平制度型开放总体方案‟的实施方案‡, 目标是用 3 年时间,率先在上海自贸试验区规划范围内构建与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相衔 接的制度体系和监管模式,具体措施包括加快服务贸易扩大开放、提升货物贸易自由化 遍历水平、率先实施高标准数字贸易规则、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推进政府采购领域改革、 加强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等方面。浙江省于 2024 年 3 月发布†关于推动浙江自贸试验区 制度型开放若干意见‡,就推动货物贸易创新发展、推进贸易无纸化、加快数字经济和数 字贸易领域开放、探索推进跨境数据流动、优化营商环境五个方面作了进一步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