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存量占比 8%,近阶段增量占 比 10%。
1.存量:目前存量保障房 28 亿平,占比存量住房约 8%
我们用保障房总套数-棚改套数得到存量保障房套数情况。其中,1994-2007 年,全国 建设保障房 1,000 多万套;2008-2020 年建设保障房和棚改安置房 7,800 多万套;因此截 至 2020 年末总保障房存量约 8,800 万套。棚改方面,2008-2017 年,全国棚改累计开工 3,896 万套;2018-2020 年改造各类棚户区 1,500 万套;因此截至 2020 年末棚改套数合 计 5,396 万套。加上 2021-23 年全国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套数分别为 94、265 和 204 万 套,因此预计 2023 年末存量保障房(不含棚改)套数合计 3,967 万套。按照套均面积 70 平估算,对应存量保障房(不含棚改)面积 27.8 亿平,占比 2023 年末存量住房面积 344 亿平的 8.1%。 从构成来看,据人民日报,从 2008-2018 年,全国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合计开工约 7,000 万套,其中公租房(含廉租住房)1,612 万套、经济适用住房 573 万套、限价商品 住房 282 万套、棚改安置住房 4,522 万套。也就是说,这段时间中保障房(不含棚改)增 量 2,467 万套,其中公租房、经适房、限价房分别占比 65%、23%、11%。

2.增量:十四五新增保障房 6 亿平,占比增量住房约 10%
从增量来看,1994-2007 年增量保障房面积为 7.0 亿平(按照套均 70 平估算,下同), 占比同期商品房+保障房增量面积的 17%;2008-2018 年增量保障房面积为 17.3 亿平, 占比同期商品房+保障房增量面积的 13%;2021-2025E 预计增量保障房面积为 6.3 亿平, 占比估算同期商品房+保障房增量面积的 10%。 保障房建设面积占比商品房+保障房面积有所下降,也代表着保障成果持续落地,但值 得注意的是也并未达到阶段性 20%的目标。一方面上文也指出七普显示仍有 21%的居民的 居住需求由租赁满足,而其中 3%居住于保障性租赁住房(廉租房/公租房),因此保障房 筹集建设仍有提升空间,另一方面,考虑到从国际上来看 20%的保障房占比已经是一个较 高的目标,因而原先设定的保障房占比的 20%阶段性目标难度较大。
我们统计了十四五期间 35 个大中城市保障房的计划建设套数。可以看到 35 城十四五 期间合计保租房 586 万套,公租房、共有产权房合计 111 万套,因此保障房合计 697 万套 (不考虑棚改)。假设平均单套面积 70 平方米、年均落实,对应年均增量保障房面积 9,752 万平,则保障房占住房供给(按照 2021-23 年平均商品住宅销售面积+保障房供给面积) 的 19.2%,目前市场仍以商品房为主。 不过值得注意的是,上述占比数据是基于 35 个大中城市的范围以及 35 个大中城市的 保障房建设计划数。如果以 2021-23 年保障房年均完成套数 188 万套、套均 70 平,同期 商品住宅年均销售面积 12.2 亿平来看,则 2021-23 年保障房占比全国住房供给(商品住 宅+保障房)的 9.7%,进一步凸显了目前我国房地产市场以商品房为主的单轨制市场。
3.资金:09-22 年年均保障房支出占比财政收入约 1.2%
从财政支持力度来看,2009-2022 年平均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为 2,966 亿元,占比公 共财政收入为 2.0%;2022 年保障房支出 2,718 亿元,同比-2.7%,占比同期公共财政收 入的 1.3%,2009-2022 年 CAGR11%。 从具体支出构成来看,2009-2022 年平均棚改占比 30%,其他(包含保障性住房租金 补贴和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占比 31%,廉租房占比 14%,公租房占比 13%。如果 只考虑廉租房、公租房和其他,那么 2009-2022 年保障房支出占比公共财政收入均值在 1.2%。2012 年以后廉租房、公租房的支出占比总财政收入逐年下降,其他占比提升(包 含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和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
4. 保障房预测:料存量占比上限 14%,年均投资 1.4 万亿
4.1 规模测算:料覆盖人均住房 19~24 平,年均新增 0.8~3.0 亿平
4.1.1 若保障房覆盖人均住房 19/24/29 平,则需新增 10/36/62 亿平
我们从收入分层、需求分层的角度来估算未来保障房建设的体量。 居住面积方面,七普中将全国家庭户(城市、镇、农村)的人均居住面积分为 10 个层 次,分别是 8 平以下、9-12 平、13-16 平、17-19 平、20-29 平、30-39 平、40-49 平、 50-59 平、60-69 平、70 平及以上。同时考虑到,根据七普数据,2020 年我国城镇人均 住房建筑面积达到 38.6 平米,同时也考虑到按照保障房建设标准 70 平米/家庭户均 2.62 人=26.7 平米,因而我们选择人均居住面积小于 29 平米的范围作为初步保障需求的研究对 象。综上所述,我们假设了三种情形,分别是:人均面积居住面积低于 19 平、24 平(取 19 平和 29 平的均值)和 29 平,分别估算存量保障房面积占比。 在人均住房面积低于 19 平人群都需要保障的假设下,则对应居民占比总城镇家庭户的 15%。按照比例放大至 2023 年城镇人口 9.32 亿人、家庭户均人数 2.62 人,则对应需要 保障房的家庭户为 5,331 万户。
上文已计算,截至 2023 年末存量保障房套数为 3,967 万套,则对应仍需保障套数为 1,364 万套。按照套均 70 平估算,则仍需新增保障房面积 9.6 亿平。考虑到 2035 年远景 目标纲要中的第四节、完善住房市场体系和住房保障体系中,对于保障房的远景进行了描 述,“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职 住平衡”,我们假设 2035 年基本完成保障房体系建设;则对应 2024-2035E 年均新增保 障房面积 0.8 亿平。 同样的,如假设人均面积低于24 平(按照低于19 平和低于29 平均值估算占比约25%), 则对应新增保障房面积 35.8 亿平、年均 3.0 亿平。假设人均面积低于 29 平(占比 36%) 需要保障,则对应新增保障房面积 62.0 亿平、年均 5.2 亿平。 因而,假设 2035 年基本完成保障房体系建设,如果保障房覆盖人均住房面积 19 平米 (占比总家庭 15%)、24 平米(占比总家庭 25%)、29 平米(占比总家庭 36%),则 对应 2024-2035E 新增保障房体量分别为 9.6 亿平(年均新增 0.8 亿平)、35.8 亿平(年 均新增 3.0 亿平)、62.0 亿平(年均新增 5.2 亿平)。
4.1.2 若再考虑房价和现状后,保障房覆盖人均住房 19~24 平更合理
住宅增量方面,我们假设 2024-2030E 住宅销售面积中枢 10.0 亿平(略高于 2024 年 9.5 亿平,主要考虑城中村改造将提供增量),并谨慎假设 2031-2035E 中枢 8.4 亿平(主 要参考日本新开工面积,按照我国人口扩大估算得到,具体过程见 2023 年 12 月 20 日发布的《中国住房需求总量及结构趋势研究之二:日韩为鉴总量有支撑,新格局孕育新机遇》), 则对应 2024-2035E 年均住宅销售面积增量 9.3 亿平。 保障房增量方面,上文已经得到三种情况下 2024-2035E 年均新增保障房面积分别为 0.8、3.0、5.2 亿平,对应年均销售面积增量占比分别为 7.9%、24.2%、35.6%。

但是我们从英国、韩国的经验可以看到,房价同比增速和保障房增量占比套数强负相 关。英国存量保障房占比 17-21%(2001-2020 年),增量占比均值 32%(1991-2021 年),房价同比转负对应保障房增量套数占比临界点约 35%;韩国存量 8%(2021 年), 增量均值 20%(1987-2019 年),房价同比转负对应保障房增量套数占比临界点约 23%; OECD 存量保障房占比均值 7%。在大力建设保障房的过程中,住宅销售价格不可避免有下 行。 因此,考虑到一方面目前国内包括重点一线城市房价已连续下行、亟需稳定,另一方 面英国、韩国等国家社会保障机制发展相对较久、相对完善,因而,我们认为,我国保障 房建设或也不应该过于激进,循序渐进筹集保障至人均 24 平以下(即前两种情况)可能更 合理。 此外,考虑到 19 平情况下保障房增量占比和存量占比均为 8%、持平略低于保障房现 状情况(存量占比 8%、增量占比 10%),因而预计未来保障房覆盖人均住房面积界限可 能介于 19~24 平之间(近于 24 平)。
4.2 投资测算:预计保障房存量占比上限 14%,年均投资 1.4 万亿
目前保障房主要筹集途径包括三类:新建保租房、新建配售、收购存量房。 上文已经计算得出,单套收购保障房对价约 80 万元;单套新建保障房投资额约 33 万 元。据住建部,“十四五”时期,全国初步计划建设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近 900 万套(间), 预计可解决 2,600 多万新市民青年人的住房困难,预计可完成投资 3 万亿元左右;则可计 算对应保障房单套投资额约 33.3 万元。 经过上文讨论,当国际上不同国家保障房占比增量住房超过一定比例的时候,一方面 投资额压力加大,另一方面从国际经验来看也容易引起房价大幅下跌。因此,我们认为前 两种情况、即保障至 19 平或 24 平以下居民更合理,下文也主要针对这两种情况进行讨论。
分成三类筹集方式组合进行讨论: 1) 新建配租 100%(优点:减少被保障居民资金压力):保障人均面积 19 平、24 平以下的人群,两种情况下对应保障房存量面积占比分别为 8.3%、14.2%;年均 增量面积占比分别为 7.9%、24.2%。2024-2035E 累计新增投资额分别为 4.5、 17.0 万亿元;年均投资额分别为 0.4、1.4 万亿元,占比 2022 年财政收入分别为 1.9%、7.0%,占比 2023 年商品住宅投资额分别为 4.5%、16.9%。 2) 新建配租+新建配售各占比 50%(优点:配售销售回款减少政府资金压力):保 障人均面积 19 平、24 平以下的人群,两种情况下对应保障房存量面积占比分别 为 8.3%、14.2%;年均增量面积占比分别为 7.9%、24.2%。2024-2035E 累计新 增投资额分别为 4.5、17.0 万亿元;年均投资额分别为 0.4、1.4 万亿元,占比 2022 年财政收入分别为 1.9%、7.0%,占比 2023 年商品住宅投资额分别为 4.5%、16.9%。 3) 新建保租+新建配售+存量收购各占比 1/3(优点:有利于行业去库存、稳房价): 保障人均面积 19 平、24 平以下的人群,两种情况下对应保障房存量面积占比分 别为 8.4%、14.7%;年均增量面积占比分别为 7.9%、24.2%。2024-2035E 累计 新增投资额分别为 6.7、25.0 万亿元;年均投资额分别为 0.6、2.1 万亿元,占比 2022 年财政收入分别为2.7%、10.2%,占比2023 年商品住宅投资额分别为4.5%、 24.8%。
而值得注意的是,保障房建设的财政负担也是另外一个约束。以新加坡的案例来看, 组屋投资占比财政收入的 6%-7%已经较高。2021、2022 年 HDB(新加坡组屋建设政府 机构)分别亏损 44 亿新元、54 亿新元,2021、2022 年亏损金额占比当年财政收入分别 为 5.3%和 6.0%;2021、2022 年建造成本占比当年财政收入分别为 6.5%、7.4%(估算)。 新加坡模式的代价就投资财政收入的 6%-7%给予组屋建设,政府财政负担压力较大。
因而,鉴于覆盖人均住房面积 19 平和 24 平的保障房三类筹集方式组合的投资额占比 财政收入分别为 1.9%-2.7%、7%-10.2%,同时考虑到新加坡组屋建设投资额占比财政收 入 6%-7%可作为我们后续保障房财政负担的上限,并将此财政负担纳入约束考虑后,预计 我国未来的保障房覆盖人均住房面积界限应设置在略低于 24 平,同时考虑 19 平情况下保 障房增量占比和存量占比均为 8%、持平略低于现状情况,因而预计未来保障房覆盖人均住 房面积界限可能介于 19~24 平之间(近于 24 平)。
同时考虑到本轮保障房筹集方式将新增收购方式,因而我们更应偏向于选择“新建保 租+新建配售+存量收购各占比 1/3”的组合来,但考虑到 24 平情况下保障房增量需求达 36 亿平,如果其中 1/3 通过收购存量商品房来筹集的话,则对应筹集体量相对于目前年均 住宅销售面积则略有偏大,并且收购存量也可能只是阶段性工具、后续不一定能持续收购, 所以我们更倾向于选择略小于 24 平的“新建保租+新建配售+少量存量收购”的组合来测 算,并考虑保障房投资额占比财政收入 7%作为上限约束,则我们可以通过小幅下调覆盖人 均面积低于 24 平和小幅下调存量收购比例来寻找满足上述 7%约束的组合,因而,我们也 就可以近似将 24 平的“新建配租+新建配售各占比 50%”的组合作为测算上限。 综上所述,我们预计未来我国保障房覆盖人均住房面积界限可能介于 19~24 平之间 (近于 24 平),并预计至 2035 年末我国保障房存量面积上限为 63.5 亿平(存量占比 14.2%),期间增量面积上限为 35.8 亿平(增量占比 24.2%),仍需投资额 17.0 万亿元、 对应年均投资额 1.4 万亿元、占比 2022 年财政收入 7.0%,占比 2023 年商品住宅投资额 16.9%。此外,我们预计在上述上限预测下保障房对商品房市场量价影响可控,同时考虑 后续保障房筹集新增收购存量将助力商品房去库存,从而实现保障房和商品房的共生共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