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坚定奉行互利共赢的开 放战略,坚持维护开放条件下的能源安全,不断开创能源国际合作新局面,以中 国新发展为世界提供新机遇。
1.深入推进与重点能源资源国互利合作
巩固拓展能源贸易合作渠道,优化境外合作布局,加强海外油气合作体系建 设,增强投资开发、工程建设、装备制造、咨询设计和金融服务等各环节联动, 进一步提升与周边国家能源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水平。可以通过与沿线国家共同推 进能源基础设施的规划、共同制定相关标准,保障能源输送高效畅通,加强能源 市场建设和价格稳定机制方面的交流,以企业为主体、以基础设施为龙头共建境 外能源经贸产业园区。
2.高质量推动能源绿色低碳合作
发挥我国新能源产业优势,大力支持发展中国家能源绿色低碳发展,深度参 与全球能源转型变革。充分对接共建国家绿色能源发展需求,巩固和拓展绿色能 源战略对接,鼓励企业“走出去”开展绿色能源合作。因地制宜采取贸易、工程承 包、投资、技术合作等方式开展三方、多方市场合作,推动建成一批经济效益好、 示范效应强的绿色能源最佳实践项目,推动实现人人享有可持续能源目标。
3.积极参与全球能源治理合作
秉承共商共建共享原则,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能源合作伙伴关系,通过“一 带一路”能源部长会议和“一带一路”能源合作伙伴关系论坛等旗舰活动,推动能源政策交流和项目对接,促进能源互利合作。加强区域合作,充分发挥中国—阿 盟、中国—非盟、中国—中东欧、中国—APEC 等能源合作平台作用,为构建国 际能源治理新秩序提供中国方案。积极参与全球能源治理体系改革和建设,加强 与主要能源国际组织的交流合作,在联合国、二十国集团、亚太经合组织等多边 框架下讲好中国能源故事。
4.强化境外项目风险防控
做好内外统筹、协同发力,加强与共建国家协同协作,深化风险防控领域多 双边合作,帮助共建国家提升风险防控能力,共同细化完善安全保障措施。狠抓 风险防控制度落实,引导境外项目企业落实好风险防控主体责任,增强风险防控 意识和能力,切实做好“走出去”前的风险综合评估,规范海外经营行为,加强风 险源头管控,前置风险防控关口,深入细致做好风险评估预警和应对处置预案, 努力提高境外能源安全保障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