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个人养老金制度细则及发展历史回顾

海外个人养老金制度细则及发展历史回顾

最佳答案 匿名用户编辑于2023/09/11 16:31

发达国家普遍建立起了养老三支柱体系,并针对性推出各类退休计划。

1.OECD国家整体养老金规模达54.06万亿美元,各国个人养老金发展差异较大

根据 OCED 的统计数据,2020 年加拿大、美国、澳大利亚、英国等多个国家的养老金资产 总额已超其国家GDP一倍;成员国养老金总资产占GDP百分比在2010-2020年间从63.6% 提升至 99.9%、总规模从 29.1 万亿美元增长至 54.06 万亿美元。

作为个人自愿参加、市场化运营、实现养老保险补充功能的第三支柱——个人养老金制度 的发展也受到越来越多国家和个人的重视。从 OECD 成员国第三支柱占 GDP 百分比来看, 第三支柱资金规模占比相对最大的三个国家是丹麦、以色列和美国,占比分别为 55.3%、 31.0%和 26.6%,占比相对最小的是葡萄牙、意大利和拉脱维亚,占比分别为 0.4%、1.5% 和 1.8%。相较第一、第二支柱而言,第三支柱占 GDP 百分比的均值为 14%,平均资金规 模相对较小,且各国分布差异较大。

拉脱维亚、瑞典两国基本实现第一支柱的全民覆盖,爱尔兰、比利时、德国与日本在第二 支柱的覆盖率超过 50%。相比之下,第三支柱中除波兰的开放式养老基金(OFE)覆盖率 达 66.3%之外,其余各国覆盖率均低于 50%。第三支柱作为唯一不通过政府或企业主导, 强制参与的养老支柱,平均覆盖率仅为 21.1%,是三大支柱中平均覆盖率最低的支柱;在 已统计的共计 22 个 OECD 国家中,第三支柱有超过半数的国家覆盖率均处在 15%-25%区 间内。

2.美国率先建立职业养老保险体系,个人退休储蓄账户(IRA)份额逐年递增

美国运通公司于 1875 年建立了第一个职业养老计划,标志着美国第二支柱职业养老金的诞 生。但 1929 年至 1933 年间的经济大萧条导致多数企业纷纷倒闭,无力支付员工的职业养 老金,于是 1935 年政府通过了《社会保障法案》,建立现收现付制的联邦社保基金(OASDI), 标志着政府主导的强制性公共管理第一支柱初步成型。1970 年代美国老龄化加剧,1973 年美国 65 岁以上人口老龄化率首次突破 10%,迫于美国人口老龄化带来的财政压力,1974 年政府通过了《雇员退休收入保障法案》,建立第三支柱个人退休储蓄账户 IRA,三者共同 构成美国的养老三支柱体系。

截止 2021 年底,美国养老金总资产规模已达 39.3 万亿美元,下图是美国养老金三支柱历 年的资产份额占比,根据 ICI 数据显示,第三支柱个人退休储蓄账户(IRAs)的占比逐年 提升,2021 年已达 34.7%; DB 和 DC 计划占比最大但份额在逐年减少,2021 年占比降 至 58.8%;年金(Annuities)份额最小,2021 年仅占 6.5%。

总体来看,美国的养老金体系三大支柱分别为 OASDI 和 SSI、雇主养老金计划以及个人退 休账户(IRA),在美国,其按照计划类型划分的界定供款计划资产有多种养老金计划, 401(k) 、其他私营部门 DC 计划、403(b) 、TSP3、457 计划;而对于个人养老金账户(IRA) 而言,也有多种个人养老金产品——传统 IRA,罗斯 IRA 以及雇主赞助型 IRA(包括 SEP and SAR-SEP IRA 和 SIMPLE(Savings Incentive Match Plan for Employees)IRA)等,下 图为美国养老金产品的具体分类框图。

3.日本NISA计划可覆盖0-19岁未成年人,德国里斯特计划或有效缓解人口老龄化问题

日本在第三支柱的建设上设立了两大个人养老金计划。个人型缴费确定养老保险“iDeco 计 划”,和个人储蓄账户“NISA 计划”,其中“NISA 计划”针对不同年龄段、不同收入的人 群进行了进一步补充:初级 NISA 主要覆盖了 0-19 岁的未成年人,目的在于鼓励日本下一 代积极参加第三支柱养老金计划;小额累积投资免税系统 NISA 则具有免税期长、信托费用 较低、投资上限低的特点,为持少量资金的成年公民提供了投资养老保险的机会。

德国作为全球第一个建立养老保险制度的国家,早在人口步入老龄化前就已经建立了强大 的国家养老支柱,但为了应对人口向老龄化转变带来的危机,德国政府也建立了三支柱养 老保险体系。针对低收入人群和自营职业者,德国引入了两大个人养老金计划:里斯特养 老金计划,和吕库普养老金计划。前者建立于 2002 年,需要储蓄者每月将一定比例的收入 存入养老金计划里(4%),退休后才能提取。但是每年国家会对有孩子的个人或家庭发放 额外的政府补贴,包括基本津贴每年 175 欧,儿童津贴每年 185 欧(2008 年后出生每年 300 欧);后者则针对无法参与法定养老保险的自营职业者和自由职业者,提供大数额、高 比例退税的养老计划。

4.美国IRA发展多年,政策规定详实,不同退休计划间可免税转换

海外发达国家个人养老保险制度建设起步较早,多个国家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三支柱体 系,但多支柱体系形成背景各有不同,在第三支柱税优个人养老金制度的建设上也有不同 的侧重点,按照国际标准,老龄化率(65 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比)达 7%和 14%即标志着该国进入老 龄化社会和深度老龄化社会。除韩国初建时老龄化率为 5.59%以外,其余各国建立税优个 人养老金时均处在人口老龄化的大环境下。

5.IRA政策文件规定了制度模式、参与对象、资金来源、税收优惠、可投产品等细则

美国的养老保险三支柱体系是目前世界上最庞大的养老保险体系之一,据 OECD 数据统计 显示,2020 年美国养老金资产占成员国总资产的 65.6%,其第三支柱个人退休储蓄账户 IRA 近年来得到了快速发展。对标美国 IRA 政策文件,能为我国个人养老金制度政策发展提供 对照和参考。

参考报告

个人养老金制度下的公募FOF发展专题报告.pdf

个人养老金制度下的公募FOF发展专题报告。全球OECD国家2020年底整体养老金规模达54.06万亿美元,在统计的22个OECD国家中,超过半数国家的养老第三支柱覆盖率在15%-25%区间内。2022年11月4日,人社部等五部门联合发布印发《个人养老金实施办法》,标志着我国个人养老金制度进入实质性推动落地阶段。我国公募FOF自2017年发展至今,5年时间里77家基金公司共成立了356只产品,其中半数以上为养老目标FOF。在证监会发布《个人养老金投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管理暂行规定》后,各基金公司纷纷成立目标风险FOF和目标日期FOF的Y类份额,成为助力个人养老金发展的重要金融产品。发达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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