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清洁能源产品为降低全球清洁能源使用成本、加速低碳技术部署、提高能源可及做出重要贡献。
2023 年,全球清洁能源蓬勃发展,新增可再生能源装机容量 5.1 亿千瓦,比2022 年增加 50%,其中中国贡献超一半2。在实现自身清洁低碳发展的同时,中国也为全球能源转型和应对气候变化提供优质可再生能源产品和产能,让可再生能源在全球范围(尤其是发展中国家)得到广泛应用。通过向全球近 200 个国家和地区出口风电、光伏产品,中国正在帮助广大发展中国家获得清洁、可靠、便宜的能源。据统计,2022 年,中国可再生能源发电量相当于国内减排二氧化碳约 22.6 亿吨,出口的风电、光伏产品为其他国家减排二氧化碳约 5.73 亿吨,合计减排超 28 亿吨,约占全球同期可再生能源折算碳减排量的41%[25]。中国出口的电动汽车、锂电池、光伏产品等清洁能源产品不仅丰富了全球供给,缓解了全球通胀压力,也为全球应对气候变化和绿色低碳转型作出巨大贡献。
中国的绿色技术、绿色产品具有明显的正外部性,清洁能源技术创新不断取得突破,为全球绿色低碳转型提供重要助力。2012 年以来,中国不断推动清洁能源技术创新。在装备制造方面,目前中国已培育出一批国际一流能源装备制造企业,全球前5 大风电整机企业中有 4 家中国企业,前 10 大电动汽车电池制造商里有 6 家中国企业,成为稳定全球清洁能源产业链供应链的重要力量。中国在提高可再生能源装机规模和降低可再生能源发电成本方面,均处于世界领先地位。过去十年来,全球光伏、陆上风电、海上风电的装机规模不断增加,加权平均平准化电力成本(LCOE)不断下降。其中,光伏发电成本下降幅度最大,从 2010 年的 0.45 美元/千瓦时降至 2022 年的 0.049 美元/千瓦时,下降接近90%。

COP28 上,各缔约方就“到 2030 年,可再生能源装机容量增至三倍”达成共识。为实现这一目标,到 2030 年,全球平均每年新增可再生能源装机容量需达到1100 吉瓦,也就是在 2023 年的记录上再增加一倍。但目前的预测表明,如果不采取紧急的干预政策,这一目标将遥不可及。以二十国集团(G20)国家为例,2023 年 G20 成员国的可再生能源发电装容量增加了 416.2 吉瓦,同比增长 15.0%,累计装机容量达到 3084 吉瓦。但要实现2030年可再生能源目标,G20 成员国必须在 2030 年前每年要新增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容量900吉瓦以上[26]。 中国在可再生能源国际合作方面的进展与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密不可分。“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太阳能资源丰富,其年光伏发电潜力总量可达 448.9 万亿千瓦时,但在全球6.75 亿无法获取电力的人口中,“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人口占比近30%[27],光伏发电等绿色电力将为实现能源可及提供重要助力。
从投资规模上看,中国主要企业在 2015—2023 年期间,投资海外可再生能源的总规模达到 311 亿美元[28]。2023 年,中国企业新签约境外电力项目727 个,合同额总计 513.64 亿美元,同比增长 51.1%,装机容量总计 72.9 吉瓦。其中,签约光伏发电项目180 个,项目金额 171.6 亿美元,同比增长 72.2%,继续保持高增速。新项目主要集中在亚洲(77 个),其次为非洲(45 个)、欧洲(39 个),南美洲、大洋洲、北美洲签约项目较少[29]。中国还与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等国家在太阳能资源开发、光伏电站建设等方面开展了合作,为当地提供了可持续的能源供应,促进了当地经济的发展。当前,“一带一路”能源合作“朋友圈”持续扩大,能源合作伙伴关系成员国数量已达到33 个,打造了亚太经合组织可持续能源中心、中国—东盟清洁能源合作中心等 6 个区域能源合作平台[30],促进相关国家和地区在能源领域的共同发展、共同繁荣。
中国在推动全球软性大宗商品供应链的绿色低碳转型方面拥有巨大潜力。作为世界货物贸易第一大国,中国处于全球软性商品价值链的核心。受经济实力提升和国内生产需求扩大等因素推动,中国对大豆、林产品、牛肉和棕榈油等软性大宗商品的进口量逐年增加。2023 年,中国全年大豆消费量占世界总产量的 1/3 左右,大豆进口量约占全球大豆进口总量的 64%。2019 年,中国成为仅次于印度的世界第二大棕榈油进口国、世界第三大棕榈油消费国(除欧盟以外)。中国牛肉进口增长迅速,自 2018 年以来已成为进口数量超过美国、价值量仅次于美国的世界第二大牛肉进口国。中国也是世界上最大的林产品进口国,2022年中国木材(包括原木和锯木)进口量约占全球木材进口总量的 40%[31]。中国积极参与加快软性大宗商品供应链绿色转型相关工作。在战略层面,2021 年10月,中国和欧盟举行第二次中欧环境与气候高层对话,并发布联合新闻公报,就加强在森林资源保护及可持续管理、可持续供应链、打击木材非法采伐及相关贸易领域的合作达成共识。中国于《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二十六次缔约方大会(COP26)上签署《关于森林和土地使用的格拉斯哥领导人宣言》,承诺到 2030 年停止并扭转全球森林丧失和土地退化。在 COP26 召开期间,中美双方联合发布《中美关于在 21 世纪20 年代强化气候行动的格拉斯哥联合宣言》,也提出将通过有效执行各自关于禁止非法进口的法律,共同支持消除全球非法毁林[32]。中国也在积极推动“一带一路”绿色供应链合作。2017 年,原环境保护部、外交部、商务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了《关于推进绿色“一带一路”建设的指导意见》,强调要加强绿色供应链管理,促进绿色生产、采购和消费,加强绿色供应链的国际合作与协调。
中国企业积极参与价值链绿色化的国际合作。2018 年,中国食品土畜进出口商会(CFNA)参与发起成立中国可持续棕榈油联盟,为棕榈油供应链的利益相关方提供合作平台,推动可持续棕榈油的生产、贸易和消费。2021 年,中国肉类协会发布了《肉类产业绿色贸易规范》,将“避免采购毁林高风险地区的产品”纳入规范;共有408 家中国公司加入科学碳目标倡议(SBTi)致力于气候行动和减排,其中,379 家企业提交了气候目标,并表示将优先塑造绿色供应链,例如对供应链进行碳盘查,采购经可持续认证的产品;174家企业提交的气候目标已获得通过。中粮集团通过提供技术指导和科技支持,促进了泰国、柬埔寨、缅甸、老挝等“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农业生产力和可持续发展,在提高合作国家农产品质量和产量的同时保护当地生态环境,实现了经济效益与环境保护的双赢。在第六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期间,中粮国际与蒙牛旗下现代牧业就采购“零毁林”巴西大豆达成协议。自 2014 年进入巴西市场以来,中粮国际通过推动供应链上下游各方共同行动,在当地建立了以农产品可追溯性为核心的可持续大豆供应链。目前,中粮国际已实现巴西直接采购大豆的 100%完全可追溯[33]。大豆、牛肉、木材、棕榈油等行业的可持续供应链建设可以降低毁林和原生植被转化导致的碳排放风险。
绿色低碳转型国际合作存在的问题: 1. 贸易单边措施,关税和非关税壁垒为全球绿色低碳转型带来不确定性自欧盟制定 CBAM 以来,贸易与气候议题越来越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美国新任气候特使约翰∙波德斯塔(John Podesta)的施政核心就是贸易,重点强调与盟国和伙伴国合作,减少绿色产业链的依赖性。2024 年 5 月 14 日,白宫发表声明,宣布拜登政府将继续保留其前任特朗普政府实施的关税政策,并加征对其他中国商品的关税,涵盖钢铁和铝、半导体、电池、关键矿物、太阳能电池和起重机等商品。其中,对中国电动汽车征收的进口关税将由 25%激增至 100%。美国《通胀削减法案》还规定,2024 年之后,使用中国电池组件制造的车辆将无法获得税收抵免,此后美国政府宣布给予电动车企业和电池制造商两年宽限期。此外,英国政府于 2023 年 12 月 18 日正式宣布,将从 2027 年起实施英国碳边境调节机制,日本、加拿大等国家也在开展 CBAM 相关的研究和讨论,并可能在未来几年内推出相关的政策。
研究表明,根据当前规则,CBAM 对欧盟贸易伙伴的影响一定程度上取决于这些贸易伙伴对该机制的应对方式,总体而言对中国出口产品的影响较小,钢铁和铝是主要受冲击部门。但与此同时,也要认识到,气候贸易措施将本应由发达国家承担的消费排放责任转移到发展中国家,增加了发展中国家的减排负担,对发展中国家的出口、产业转型和社会福利造成负面影响。研究表明,欧盟 CBAM 将恶化全球的收入分配,加剧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之间的福利差距,“气候俱乐部”施加惩罚性关税本身对减排意义不大,但给非俱乐部成员国带来巨大的成本压力。CBAM 对低收入和中等收入国家的影响尤为严重,导致其贸易额与高收入经济体相比出现下降,这对受影响行业的就业保障构成严重挑战。此外,CBAM 可能会对世界贸易组织(WTO)和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等多边体系以及“共同带有区别的责任原则”等规则带来冲击。
非关税壁垒也在增加。对于锂离子电池和光伏产品,欧盟《电池和废电池条例》也于2023 年 8 月 17 日正式生效,该条例虽旨在建立可持续的电池管理模式,但事实上也提高了欧盟以外地区生产的电池产品以及新能源汽车进入欧盟市场的门槛。自美国所谓的《维吾尔强迫劳动预防法案》颁布以来,美国海关已经扣留了多达 3 吉瓦的太阳能组件。单边贸易措施(尤其是高额的关税和各种非关税壁垒)阻碍了技术和产品在全球范围内的流通和优化,对国际合作与信任构建造成了影响,产业技术脱钩断链将大大提高全球气候治理的成本。为了真正推动全球绿色低碳转型,国际社会需要更加公正和包容的多边贸易和环境政策,以确保所有国家都能在减碳的道路上共同前行。。
2. 发展中国家财政空间紧张,在实现气候目标和可持续发展目标方面面临较高的转型成本 对于资金不足的发展中国家来说,应对气候变化常常与消除贫困等目标产生冲突。部分发展中国家还处于快速工业化、城市化阶段,能源需求量较大,过快推动能源转型可能会导致能源供应短缺和更高的转型成本。为了满足能源需求增长,发展中国家不得不在经济发展和碳减排之间进行权衡。 发展中国家受财政收入停滞、借贷成本上升和货币贬值影响,偿债负担加重,投资可持续发展的能力也因此受限。由于主要发达国家中央银行实施货币紧缩产生重大的溢出效应,许多以美元或欧元计价的债务水平较高的发展中国家面临着借贷成本居高不下、进入国际资本市场受限和汇率贬值等问题。2022 年 3 月,美联储停止净资产购买后的6 个月里,新兴市场经济体货币对美元集体贬值约 9%。自 2022 年第一季度以来的利率大幅上升以及流动性状况趋紧对财政平衡产生了不利影响,重新引发了世界各国对财政赤字和债务可持续性的担忧。对许多发展中国家来说,越来越紧缩的财政空间限制了其投资可持续发展和应对气候危机的能力。2022 年,50 多个发展中经济体用于支付利息的支出超过政府总收入的 10%,25 个国家超过 20%。从中期来看,发展中国家不仅增长前景低迷,还需要增加对教育、卫生和基础设施的投资,政府预算面临多重压力,加剧了财政脆弱性。
发展中国家获取足够的外部融资,以刺激投资和增长、应对气候变化相关风险并加快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存在一定困难。自《巴黎协定》之后,全球经济能源转型资金的支出处于增长态势,但在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之间存在显著差距。自 2015 年《巴黎协定》通过以来,可再生能源领域的国际投资增加了几乎两倍,但大部分集中在发达国家;发展中国家每年需要约 1.7 万亿美元的可再生能源投资,但在 2022 年仅吸引了价值5440 亿美元的清洁能源外国直接投资。发展中国家可持续发展目标的年度资金缺口为4 万亿美元,发达国家称向发展中国家承诺的每年提供 1000 亿美元资金支持的目标刚刚实现,但国际社会对气候资金定义等方面仍存争议,而发展中国家较高的风险评级又缺乏对国际私人投资的吸引力。在发达国家的资金流动和交易量因多重危机驱动(如俄乌冲突、高价食品和能源以及债务压力)减少的情况下,针对发展中国家气候转型投资的下行压力将继续存在[34]。
3. 平衡全球绿色价值链的收益分配存在挑战 全球价值链向绿色化转型有望实现更广泛的环境和社会效益,但在国家之间和国家内部公平地实现经济收益分配仍存在挑战。发达国家由于较早布局绿色产业,凭借技术优势和资本力量,居于价值链中的较高位置,如技术标准制定、核心设备生产;发展中国家和最不发达国家则多局限于价值链的底端,如原材料提供和初级加工,难以获得相应的高附加值收益。从发展角度来看,发展中国家和最不发达国家在经济结构转型方面进展缓慢,在全球绿色价值链中处于较低位置[35]。从生态角度来看,发展中国家,包括最不发达国家仍然是世界市场上大多数生态资源的净提供者,促成其他区域的消费与碳排放,始终位于碳密集型全球价值链底端[36]。
在全球价值链的框架下,成本与收益的分配不均问题尤为凸显,尤其在软性商品领域显得更为普遍。出口国如巴西和阿根廷,尽管提供了大量的大豆和牛肉,却面临生态破坏和资源枯竭的风险,收益相对较低;进口国方面,虽然可以通过全球贸易体系满足国内市场需求,但在全球价值链中却往往处于成本高昂而收益微薄的不利位置,同时还需承担推动供应链绿色化的重大责任与压力。与之相反,跨国公司(如嘉吉和邦吉)通过控制贸易和加工环节,拥有利润分配和赋值能力,实现了高额利润。这些企业通过规模化运营与市场垄断地位,将基础原材料转化为高附加值产品(如精炼豆油、加工牛肉),从而在价值链中占据了大部分利润,进一步加剧了软性商品绿色价值链中成本与收益分配的不均衡。
为解决这一困境,各国亟须加强合作与对话,提升供应链的透明度,制定和执行旨在平衡各方利益的政策与市场机制,积极推动供应链的绿色转型。同时,跨国公司亦应扮演关键角色,通过实施可持续采购政策、建立环境管理体系,确保供应链的透明度与可追溯性,共同推动软性商品价值链的绿色重塑,以期实现更加公平、可持续的全球价值链体系。新兴绿色产业有望成为发展中国家和最不发达国家在全球价值链中实现转型的重要机会。以新能源汽车产业链为例,相较于传统汽车,新能源汽车不再受限于发动机技术系统限制,所需零部件大幅减少,动力电池在生产过程中增加值占比较高。在动力电池以及新能源汽车生产领域,发展中经济体的国际市场占有率显著提高。2023 年,中国新能源汽车出口量达 120.3 万辆,同比增长 77.6%,增速超过传统燃油车;光伏组件产量多年居全球首位,多晶硅、硅片、电池片、组件等产量产能的全球占比均超 80%[37],为发展中经济体提供了重要的发展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