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金融在我国取得了显著成就。
1.我国绿色金融发展现状
(一)政策框架
2016 年 8 月,七部委联合发布《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形成了我国绿色金融发展的首份顶 层制度文件。2021 年,中国人民银行初步确立了“三大功能”、“五大支柱”的绿色金融发展政策思路。其中, “三大功能”分别指资源配置、风险管理和市场定价功能:资源配置功能,即通过货币政策、信贷政策、监管 政策、强制披露、绿色评价、行业自律、产品创新等,引导和撬动金融资源向低碳项目、绿色转型项目、碳捕 集与封存等绿色创新项目倾斜。风险管理功能,即通过气候风险压力测试、环境和气候风险分析、绿色和棕色 资产风险权重调整等工具,增强金融体系管理气候变化相关风险的能力。市场定价功能,即推动建设全国碳排 放权交易市场,发展碳期货等衍生产品,通过交易为排碳合理定价。“五大支柱”分别指绿色金融的标准体系、 信息披露、激励约束体系、产品和市场体系以及国际合作。
2024 年 3 月,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生态环境部、金融监管总局和中国证监会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绿色低碳发展的指导意见》,进一步丰富和落实“三大功能”和“五大支柱”的政策思路,中期目标是不断健全五大支 柱:“未来五年,国际领先的金融支持绿色低碳发展体系基本构建,金融基础设施、环境信息披露、风险管理、 金融产品和市场、政策支持体系及绿色金融标准体系不断健全,绿色金融区域改革有序推进,国际合作更加密 切,各类要素资源向绿色低碳领域有序聚集。”远景目标是三大功能更好发挥:“到 2035 年,各类经济金融绿 色低碳政策协同高效推进,金融支持绿色低碳发展的标准体系和政策支持体系更加成熟,资源配置、风险管理 和市场定价功能得到更好发挥。”

(二)政策目标
1. 总体目标:支持绿色低碳发展,顺利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
在中国坚定不移推进双碳战略的背景下,绿色金融作为推动经济转型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力量,其价值与 意义愈发凸显。为应对工业化进程带来的全球变暖、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等问题,国际社会通过《京都议定书》 和《巴黎协定》等协议,确立了减排和应对气候变化的共同目标。各国通过国家自主贡献机制,根据自身国情, 以全球温度上升不超过 1.5℃或 2℃为基准,提出“碳中和”目标,并采取了一系列经济和产业结构调整措施。 根据 Net Zero Tracker 网站统计1,截至 2024 年 8 月,在其监测的 198 个国家(地区)中,已有 147 个国家(地 区)宣布了“碳中和”目标,其排放量占全球总量的 88%,GDP 占全球的 93%,人口占全球的 89%。其中,约 92%的国家(地区)承诺将于 2050 年前实现“碳中和”。
中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在面对全球气候风险的挑战时,充分展现大国担当,主动承担与国情 相符合的国际责任,制定并实施了旨在实现碳达峰和碳中和的“双碳”战略,积极贡献于全球气候行动。根据“双碳”战略,中国将完成全球最高碳排放强度降幅,用全球历史上最短的时间实现从碳达 峰到碳中和。从国际对比来看,发达国家从碳达峰到碳中和,欧盟将用 71 年,美国用 43 年,日本用 37 年,而 中国规定的时间只有 30 年,欧盟、美国、日本所用的时间分别是中国的 2.4 倍、1.4 倍、1.2 倍。为实现碳达峰、 碳中和目标,中国必须付出极其艰巨的努力。在这个过程中,绿色金融能够有效发挥金融资源配置引导功能, 是推动经济向低碳和可持续发展方向前进的重要驱动力。
2. 系列量化目标
近年来,诸多顶层政策文件对我国绿色产业发展提出了一系列具体量化目标,主要领域涉及单位国内生产 总值能耗、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稳妥推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加快产业结构绿色低碳转型、大力 发展循环经济、推进交通运输绿色转型等领域,为绿色产业发展提供了明确方向和具体行动指南。这一系列量 化目标不仅体现出国家对环境保护和气候变化问题的高度重视,而且通过设定具体可量化的指标,促使各级政 府、企业和社会各界形成共识,集中资源和力量,推动经济结构的优化升级。量化目标的设定,还能够促进政 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为投资者提供长期稳定的市场预期,激发市场活力,吸引更多的资金和技术投入绿色产 业。同时,这些目标也是检验政策效果和调整未来政策方向的重要依据,有助于实现可持续发展和生态文明建 设的长远目标。总的来看,各份文件提出的量化目标在时间维度上保持了前后一致性,只是各文件有所侧重。 例如,今年 8 月 11 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意见》,其中提出,“到 2030 年,节能环保产业规模达到 15 万亿元左右。”这一表述在之前的政策文件中没有出现,总体来看完成目 标的难度不高。2023 年 1 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表示,2021 年节能环保产业产值超过了 8 万亿元,并且近年来节能环保产业产值年均增长 10%以上。对于国际市场来说,节能环保产业产值年均增长也 有 8%左右。如果以 2021 年节能环保产业规模为 8 万亿元来计算,到 2030 年节能环保产业规模达到 15 万亿元 左右,只需年均增长率高于 7.2%即可,这对于当前我国节能环保产业发展速度而言是一个较为容易完成的目标。 此外,《关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意见》还提出,“到 2030 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 25% 左右。”这一表述已在 2021 年国务院印发的《2030 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中出现,本次《关于加快经济社会 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意见》重提这一量化目标,展示出中国政府对于加快绿色转型和实现碳达峰目标的坚定决心。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数据,2023 年,我国能源消费总量已达 57.3 亿吨标准煤,未来能源消耗量还将刚性增 长,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不足 18%,石油、天然气严重依赖进口,保障能源安全面临较大压力。2024 年 5 月, 国务院印发《2024—2025 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其中提到了 2024 年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达到 18.9%左右,并 且提出目标,2025 年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达到 20%左右。根据之前的政策表述,若要完成本次《意见》提出的 2030 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 25%左右的目标,需要年均提升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至少 1 个百分点,这与 近年来的年均提升速度基本一致。
2.我国绿色金融发展面临的挑战与机遇
绿色金融在我国取得了显著成就,但在推动绿色产业发展方面仍存在一些挑战,这些挑战影响了绿色金融 服务的有效性和普及性。具体来看: 首先,绿色金融产品的创新步伐相对缓慢,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绿色金融服务的广泛覆盖和深入发展。 在我国,绿色金融服务的主体仍然是传统的银行贷款,尤其是国有商业银行、开发性金融机构和股份制银行, 它们在绿色信贷市场中占据了主导地位。这些金融机构倾向于将资金投向绿色交通、可再生能源等大型项目, 这些项目往往能够带来明显的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同时也更容易获得政策支持和市场认可。然而,这种偏向 大型项目的融资模式,却忽视了绿色基金、绿色保险等其他金融产品的发展,这些产品在推动绿色经济转型中 同样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例如,绿色基金可以为绿色技术创新提供资金支持,绿色保险则可以为绿色项目 提供风险保障。当前,这些产品的市场规模相对较小,产品和服务创新不足,无法满足市场对多样化绿色金融 产品的需求。此外,绿色金融产品的创新还面临着政策环境、市场机制、技术能力等多方面的挑战。为了推动 绿色金融产品的创新发展,需要政府、金融机构和市场主体共同努力,完善政策支持体系,优化市场环境,加强技术研发和人才培养,以激发绿色金融产品的创新活力。
其次,绿色金融的普及程度亟待提升,特别是在中小微企业领域。中小微企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它们在促进就业、创新和经济增长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然而,由于规模小、抗风险能力弱、信息不透明等原 因,中小微企业在获取绿色金融服务方面面临着诸多困难。大型银行主导的绿色信贷市场往往更倾向于为大型 企业和项目提供资金支持,而忽视了中小微企业的需求。这不仅限制了绿色金融对更广泛领域的支持能力,也 影响了中小微企业的绿色转型和发展。数据显示,绿色小微企业约有 850 万家,占全国绿色企业总数的 85%左 右。与此同时,尽管有超过 4000 家的区域性中小银行,它们在绿色信贷市场中的份额却不足 9%。这一现状突 显了中小微企业在推动社会经济全面绿色转型中扮演的关键角色,同时也指出了绿色金融服务在覆盖这些企业 方面存在的不足。为了解决这一问题,需要从多个层面入手,提高绿色金融的普及程度。一方面,政府可以通 过制定优惠政策、提供财政补贴、建立风险补偿机制等方式,鼓励金融机构为中小微企业提供绿色金融服务。 另一方面,金融机构需要加强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的创新,开发适合中小微企业特点的绿色信贷、绿色基金、 绿色保险等产品,降低中小微企业获取绿色金融服务的门槛。同时,还需要加强绿色金融知识的普及和教育, 提高中小微企业对绿色金融的认识和参与度,激发它们的绿色转型动力。
最后,加强对潜在的“漂绿”风险的监管是绿色金融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所谓“漂绿”,是指企业或项 目在没有实质性环保措施的情况下,通过虚假宣传其绿色属性来吸引投资者和社会关注的行为。随着绿色金融 市场的快速扩张,一些不具备真正绿色属性的项目或企业可能会通过“漂绿”行为来获取资金支持,这不仅损 害了绿色金融的声誉,也影响了绿色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因此,加强对“漂绿”行为的监管显得尤为重要。 首先,需要建立和完善企业环境信息披露制度,要求企业公开透明地披露其环境影响和碳排放数据,为金融机 构和投资者提供准确的决策依据。其次,需要加强对绿色项目的认证和评估,确保项目符合绿色金融的标准和 要求。此外,还需要加强对“漂绿”行为的处罚和追责,提高违规成本,形成有效的威慑。同时,金融机构也 需要提高自身的风险识别和管理能力,加强对项目的环境风险评估,避免资金流向“漂绿”项目。通过这些措 施,可以有效防范和减少“漂绿”风险,保障绿色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 总体来看,我国绿色金融在促进绿色产业发展方面仍需解决产品创新、服务普及和风险管理等方面的问题。 但随着政策环境的优化、市场需求的扩大以及金融科技的进步,绿色金融有望迎来更广阔的发展空间,为推动 我国经济的绿色转型和可持续发展做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