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乡村发展展望与建议有哪些?

数字乡村发展展望与建议有哪些?

最佳答案 匿名用户编辑于2024/06/12 09:53

创新人才引育模式,破解人才短缺瓶颈。

1.发展展望

(一)以试点为突破探索更多经验模式国家、省级数字乡村试点工作纵深推进,各试点地区结合发展实际,聚焦问题导向、需求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在乡村数字经济、数字治理、数字公共服务、数字文化、智慧绿色乡村等重点领域探索出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模式,打造出一批有特色、有亮点的发展样板,摸索出不同区域条件下数字乡村发展的路径、方法,带动数字乡村高质量发展。后发地区充分借鉴试点经验,因地制宜推进制度、机制、模式和技术创新,全国数字乡村建设“以点带面”发展格局快速形成。

(二)数字乡村发展生态更加繁荣全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创新能力不断增强,重点领域关键核心技术、基础前沿技术加快突破,产业布局不断优化,产业链供应链韧性持续提升。数字乡村“政产学研用”多方参与、优势互补、融合发展的生态体系加速构建,各类要素在生产、分配、流通、消费各环节有机衔接、高效配置,金融科技赋能作用充分发挥,激发各类主体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实现对数字乡村产业链、供应链、价值链的优化升级和融合融通,初步构建起数字乡村多元共建共享新格局。

(三)数字设施资源与应用加速汇聚融合网信、农业农村、邮政、商务、供销、工信等多部门协同的农业农村设施资源整合机制不断健全,农村信息服务站点整合共享有序推进,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农村信息服务体系初步建立。已有分散建设的涉农信息系统逐步打通,各类涉农数据加快汇聚,县域层面农业农村数据资源加快与气象、水利、市场监管、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交通运输等数据进行整合对接,基座统一、资源共享、协同一体的农业农村大数据平台体系逐渐形成。数字技术在农业生产和农村生活场景中的典型应用加速涌现,网站、APP、小程序等数字化工具由“条块”分割向协作耦合转变,单领域应用向综合集成平台融合演进。

(四)数字乡村与智慧城市协调发展城市农村“同网同速”打破了城乡传统发展界限,有力畅通了城乡要素双向流通渠道,推动土地、资金、人才、技术等各类资源要素快捷流动、配置效率持续提升。未来必须统筹发展数字乡村和智慧城市,逐步形成共建共享、互联互通、各具特色、交相辉映的数字城乡融合发展格局,以综合性、集成性、系统性平台为支撑,充分激活城乡数字基础设施效能,着力推进城乡数字化应用场景拓展融合,推动实现包括乡村在内的全域智慧化,在数字空间领域率先实现城乡协同发展。

(五)数字乡村建设有效促进共同富裕随着数字技术在“三农”领域的深度融合应用,区域、群体、基本公共服务等方面差距不断缩小。数字乡村东西部协作持续加强,以信息流带动技术流、资金流、人才流、物资流,区域间信息“大动脉”加快打通。农民数字素养与技能大幅提升,区别于传统农民的“新农人”不断涌现,利用手机设备、智能农机装备等“新农具”,把电商直播、智慧农业、文旅宣传等作为“新农活”,农民实现由“身份”到“职业”的转型。农村基本公共服务不断优化,教育、医疗、养老、社会保障等城市优质资源和服务持续向农村延伸。数字乡村建设推动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乡村振兴实践持续深化,不远的将来,农业将成为有奔头的产业、农民将成为有吸引力的职业,农村将成为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

2.实施建议

(一)转变发展思想,全面提升各主体数字化发展意识构建多部门参与的发展模式,解决跨部门重点难点问题。数字乡村作为乡村振兴的战略方向和数字中国的重要内容,需要全社会各部门、各行业、各单位、相关个人的广泛参与。建议以地方网信部门、农业农村部门“双牵头”,积极主动争取发展改革、工信、财政等部门支持,发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不断优化省、市、县三级数字乡村建设工作机制,市级承担承上启下落实属地责任,做好区域协调、督促检查、经验总结等工作,县级压实“一把手”主体责任,省、市、县三级共同发力推进地方数字乡村建设,形成工作合力。引导多元力量参与,构建共建共享新格局。数字乡村的可持续发展,必须依赖市场化的多元主体广泛参与,建议各地区大力推进政产学研用多方协同共建机制的建设,成立跨行业、跨区域数字乡村协会、联盟等组织,充分调动企业、科研单位、社会组织等社会主体的积极性,建议政府部门发挥引导作用,供场景、给机会,调动行业协会、市场主体广泛参与的积极性。电信企业、互联网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做好数字乡村建设的“主力军”,在探索智慧农业、数字乡村应用场景方面主动作为。通过组织举办数字乡村创新大赛、数字乡村主题展览等活动,聚焦智慧农业、农村电商、农文旅融合等重点领域,进一步挖掘新的应用场景需求,推广优秀产品和解决方案,搭建政府企业合作共建平台。

提升全民数字素养与技能,调动农民群体积极性。数字乡村建设必须以人民为中心,建立与乡村人口知识结构相匹配的数字乡村发展模式。建议相关部门组织举办各种类型的数字乡村建设工作培训班,面向各地区广大基层干部,邀请数字乡村相关领域专家授课,持续提升基层干部的理解认识和能力水平。持续开展人才帮扶,引导高校人才和社会力量参与数字乡村建设,补齐乡村建设人才短板,依托“乡村振兴特派员”为乡村建设注入活力,持续开展农民手机应用技能等课程培训,促进农民数字素养与技能提升。通过举办论坛、比赛、发布报告、推广典型案例等方式,不断提升农民群众对数字乡村建设的认识度和参与度,充分利用融媒体和全媒体手段,全方位、多渠道及时总结宣传推广数字乡村建设成果、典型模式和先进人物,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广泛参与的良好氛围。

(二)加强统筹谋划,推进数字乡村全域全链条发展 强化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推动数字乡村发展,是一项系统工程,既需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更需要凝聚共识、形成合力。应充分发挥数字乡村发展统筹协调机制作用,加强协调联动、政策统筹、资源汇集,在资金、项目、政策、人才等方面共同发力。建议各地区加强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聚焦区域内数字乡村发展基础及未来发展趋势,推动以产业和治理为核心推动力的发展方式,向生态、文化、公共服务等多领域拓展,统筹推进乡村数字基础设施、数字经济、数字化治理、数字化公共服务等数字乡村各领域协同发展。完善评价考核体系,以考核促发展。绩效考核在我国各行业领域发展中一直发挥着指挥棒、风向标、助推器作用,深刻影响和塑造着党员干部的政绩观和发展观。结合当前数字乡村发展基础和发展任务,建议各级部门研究制定数字乡村发展考核评价体系,将数字乡村建设工作情况纳入党委和政府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通过考核评价帮助各地充分了解区域数字乡村发展情况,助力厘清各地数字乡村发展定位、找准发展方向,以考核促进各地数字乡村发展。

深化试点示范建设,拓展应用场景。进一步总结提炼首批试点建设经验和典型模式,编制国家数字乡村试点优秀案例,为各地推进数字乡村建设提供参考借鉴,不断深化试点成果应用。在做好前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聚焦乡村基础设施、产业、治理、公共服务等重点领域,分类开展第二批国家数字乡村试点,持续探索数字乡村发展新模式。有序推进省级数字乡村试点示范工作,鼓励有条件、有需求的地区逐步扩大试点范围,探索全域推进模式,不断拓展乡村数字化应用场景。

(三)重视基础能力,持续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和数据要素融合应用 夯实乡村基础设施数字底座。乡村数字基础设施是数字乡村的发展基础,建议持续深化电信普遍服务,鼓励面向有条件有需求的乡村,有序推进 5G、千兆光纤网络等高质量网络建设。完善农业产业园区、农产品生产基地等农业生产场景的物联网覆盖,建立NB-IoT、4G 和 5G 协同发展的移动物联网综合生态体系。打造“多站合一、一站多用”的农村信息服务站点发展模式,为乡村居民提供政务、生产、生活等领域便捷化智慧化信息服务。结合智慧广电乡村工程,对农村有线广播系统和有线电视网络进行升级改造,全面提升乡村广播电视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

推进传统基础设施数字化升级。传统基础设施数字化、智能化改造升级是一项长期性、系统性工作,建议分级分类有序推进农村公路、水利、电力、冷链物流等基础设施数字化、智能化改造。完善农村公路基础设施数据库和养护管理数字化系统,构建农村公路数字化综合监管体系,加快实现农村公路“一张图”管理。加快农村水利工程智慧化、水网智能化,扎实推进数字孪生农村供水工程建设。有条件地区稳步推进农村智能配电网建设。推动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区域性农产品冷链物流设施、产地冷链物流设施等数字化建设和升级。激活农业农村数据要素。数据要素作为新质生产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必将推动乡村生产生活、经济发展和社会治理方式的深刻变革。建议地方政府充分重视农业农村数据要素价值,系统推进数据要素与农业农村各领域深度融合,发挥乘数效应提升数字乡村发展效能。建议各级政府部门建立健全农业农村数据资源目录,健全农业农村数据采集、传输、存储、共享、开放、安全等制度体系,提升跨部门跨单位数据汇聚融合和共享开放水平,逐步探索建立省-市-县三级数据开放共享机制。具备条件的地区开展农业农村数据授权运营,撬动各类农业农村数据市场化流通交易,发展农业农村行业大模型,以数据流引领技术流、资金流、人才流、物资流,突破农业农村传统资源要素约束,在提升农业生产数智化水平、提高农产品追溯管理能力、推进产业链数据融通创新、培育以需定产新模式、提升农业生产抗风险能力等场景方面加强数据要素融合应用。

(四)注重实践创新,探索数字乡村新型发展模式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拓宽资金来源渠道。探索政府资金、国有资本、社会资本联合共建模式,提升市场化资金投入水平。推动各地积极调整优化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投向,将符合条件的数字乡村建设项目优先纳入政府专项债券支持范围,鼓励符合条件的地区积极开展数字乡村建设专项债项目申报。探索利用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等方式,多渠道筹措数字乡村项目建设资金。创新人才引育模式,破解人才短缺瓶颈。探索建立各类“飞地人才信息库”,积极探索“人才飞地”模式,解决偏远山区县(市、区)人才引、留在教育、医疗、科研等方面的困难,为县域引进的人才提供更加优质服务。多举措鼓励城市人才向乡村流动,引导数字人才下乡想建功、能建功、建新功。探索特聘顾问、客座教授、双导师制等方式,为数字乡村建设引才引智。鼓励支持各地加强与高校、科研院所协同合作,建立数字农业领域的人才培养和实训基地,培养一批高素质的乡村数字化复合型人才。利用数字化平台开展对培训成果的跟踪、研判与分析,激发数字人才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加大对在乡青年的培训以及对中老年群体的帮扶,把互联网、数字化知识技能纳入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体系。加强数字乡村应用场景的宣传和示范,提升农民掌握数字技术的意愿。创新利益联结机制,提升可持续运营能力。创新农业社会化服务方式,加强线上服务平台和线下基层服务站相结合,依托数字化平台为小农户提供全流程、保姆式的“农资+服务”“科技+服务”“农机+服务”等综合性的社会化服务,有效降低农户种植成本。强化联农带农联结机制,探索“订单式”“股份式”“托管式”等联结模式,提升农业生产质量和效益,使农户通过科学种田享受更多产业增值收益。

(五)加强标准研究,指引规范数字乡村建设因地制宜制定地方标准。建议各省(区、市)要积极参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制修订和宣贯工作,鼓励有条件、有需求的地区制定有特色的地方标准和建设规范,根据省内实际情况研制省级数字乡村建设指南,分析省内数字乡村发展现状,总结提炼当地数字乡村建设实践过程中探索出的优秀场景应用模式,研判未来重点发展方向,明确省级各部门任务分工,指导县域做好数字乡村建设和管理,推动实现“一地创新,全域共享”。县级层面可以建立统一的平台建设标准、物联网及互联网终端部署标准、涉农数据的采集接入格式标准等,同时,根据当地的政策法规和实际情况,对数据要素的采集、存储、处理、利用等方面进行规范和要求,推动数据要素在数字乡村各环节建设中的流通和利用。 聚焦重点领域研制行业标准。建议统筹推进数字乡村标准体系建设,开展数字乡村参考架构、数据治理、服务平台等标准研制。重点推动农业农村大数据平台相关标准的制定。积极推动农产品流通领域立法和标准化工作,制定县乡村寄递网络建设指南等寄递物流体系标准。制定完善智慧社区建设标准体系,开展乡村治理数字化标准研究。持续推进公共安全视频图像相关标准制修订,发布农村房屋综合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相关技术导则和建设指南,更加精细化地指引数字乡村建设。

相关报告
我来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