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金融监管改革及落实有何进展?

国际金融监管改革及落实有何进展?

最佳答案 匿名用户编辑于2024/01/08 16:23

2022年,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形势,国 际社会继续完善宏观审慎政策框架,推动已 议定国际金融监管改革落实,加强全球金融 风险监测,评估并应对加密资产、气候风险 等新兴风险。在

(一)完善落实《巴塞尔协议Ⅲ》 框架 2017年《巴塞尔协议Ⅲ:危机后改革 的最终方案》发布后,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 会(BCBS)的工作重心由制定监管规则转 向推动监管规则执行、评估执行效果和持续 完善监管规则。一是持续评估成员经济体落 实《巴塞尔协议Ⅲ》的情况。BCBS从2012 年开始开展监管一致性评估,评估成员经济 体《巴塞尔协议Ⅲ》的执行情况。2022年, 欧盟、日本和南非完成了净稳定资金比率 (NSFR)和大额风险暴露(LEX)框架评 估,结果显示其NSFR和LEX框架均符合或大 体符合BCBS制定的全球标准。二是监测和评 估气候风险、加密资产等对银行业的影响。 2022年6月,BCBS发布了《有效管理和监 管气候相关金融风险的原则》,12月发布了 《加密资产风险敞口的审慎监管标准》。

(二)防范“大而不能倒” 更新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名单。2022 年11月,金融稳定理事会(FSB)公布了基 于2021年末数据测算的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 (G-SIBs)名单,30家银行入选,名单与 2021年相同,但个别银行分组有所变化。其 中,中国建设银行由第2组降至第1组,法国 巴黎银行由第3组降至第2组。美国银行由第2 组升至第3组。每年11月G-SIBs名单更新后, 入选的银行将于14个月后(2024年1月)开始 实施更高的资本要求。

(三)推动有效处置机制建设 推动《金融机构有效处置机制核心要 素》实施。根据FSB评估结果,各行业落实 《金融机构有效处置机制核心要素》(以下 简称《核心要素》)的进度不一。银行业落实情况最好,G-SIBs处置计划要求已得到落 实,今后工作重点将转向对处置计划的不断 完善和有效性检验。保险业方面,国际保险 监督官协会(IAIS)目前主要依据《保险业 系统性风险整体框架》开展国际保险业系统 性风险防控,暂停了全球系统重要性保险公 司(G-SII)的认定工作,FSB将会同IAIS 研究如何确保《核心要素》中规定的处置机 制建设要求能持续有效地在保险业落实。目 前,部分经济体仍在认定其国内系统重要性 保险公司。中央对手方(CCPs)方面,FSB 正在开展CCPs处置中的金融资源和处置工具 的成本收益分析,以确保CCPs处置过程中金 融资源充足、可用。13家在一个以上经济体 具有系统重要性的CCPs均已建立了危机管理 小组(CMGs)并按要求制定处置计划,其中 绝大多数CCPs已经建立了跨境合作和信息共 享的机制安排。截至2022年12月,这些CCPs 的可处置性评估尚未完成。

稳步推进总损失吸收能力(TLAC)要求 实施。所有非新兴市场经济体G-SIBs均已提 前满足了2022年风险加权资产18%和杠杆率 分母6.75%的TLAC要求,总部位于新兴市场 经济体的G-SIBs应于2025年满足上述TLAC要 求。外部TLAC工具继续发行,其中其他一级 资本工具发行量较其他类型TLAC工具大幅减 少。总体来看,2021年下半年外部TLAC工具 共发行2300亿美元,高于前一年同期的1550 亿美元;2022年上半年共发行2420亿美元, 低于前一年同期的2900亿美元的水平。内部 TLAC要求落实稳步推进,8家G-SIBs制定或 修订了针对其重要子集团的内部TLAC要求。

(四)持续监测非银行金融中介领 域风险 2022年12月,FSB基于2021年末数据发布 《2022年全球非银行金融中介监测报告》, 涵盖了29个经济体。广义估算结果显示, 2021年末全球非银行金融中介规模达239.3万 亿美元,同比增长8.9%,约占监测经济体金 融资产的49.2%。狭义估算结果显示,全球非 银行金融中介规模达67.8万亿美元,同比增 长9.9%,约占监测经济体金融资产的14.1%, 监测经济体狭义口径规模占比自2021年开始 回升。其中,中国非银行金融中介狭义口径 规模为11.4万亿美元,位列美国(20.5万亿美 元)和欧元区(15.7万亿美元)之后。

(五)评估并应对气候相关金融 风险 2022年,国际社会针对气候相关金融 风险的工作取得积极进展。一是FSB《应对 气候相关金融风险路线图》的落实稳步推 进。信息披露方面,国际可持续准则理事会 (ISSB)于2022年3月在气候和可持续相关 信息披露方面发布了《可持续性相关财务信 息披露的总体要求》和《气候相关信息披 露》两份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征求意见文件。 数据方面,央行与监管机构绿色金融网络 (NGFS)建立了气候数据资源目录。脆弱性 分析方面,FSB正研究应重点关注的气候风险 领域和相关监测指标,后续将纳入全球金融 风险监测框架。监管实践和工具方面,BCBS 于2022年6月发布《有效管理和监管气候相关 金融风险的指导原则》,从银行公司治理、内控、风险管理以及监管部门职权、审慎监 管要求等方面提出了原则性规定。二是梳理 总结FSB成员经济体的气候风险情景分析结 果。FSB强调在国际层面上气候情景的设计 应具有可比性,因此多数成员经济体使用了 NGFSa设定的气候情景。结果显示,和有序 转型相比,无序转型情景下经济金融损失更 大;许多经济体指出情景分析对气候风险有 所低估,且分析结果并未转化为宏观或微观 审慎应对措施。

(六)制定加密资产监管规则 2022年2月,FSB发布《加密资产金融风 险评估报告》,指出快速发展的加密资产市 场可能对全球金融稳定带来威胁。2022年7 月,FSB就加密资产监管发表声明,表示有 效的国际监管框架应确保加密资产活动按照 “相同活动、相同风险、相同监管”原则受 到全面监管。2023年7月,基于对成员经济体 监管加密资产实践的研究,FSB提出了加密 资产国际监管建议框架。根据该建议框架, FSB于同月发布了两份高级别监管建议:一 是《加密资产业务和市场的监测、监督和监 管》,定义了加密资产和市场的功能特点, 明确了建议框架的监管范围,梳理了目前加 密资产监管规则的现状,并就监管框架和权 力、跨境合作和信息共享、加密资产发行方 和服务提供方的治理和风险管理、数据收 集、信息披露、防范金融稳定风险等方面提 出了政策建议。二是《关于“全球稳定币” 监管的高级别建议》,为适应近年来全球稳 定币的高速发展,建议赋予监管部门充分的 工具和权力,实行功能监管,要求全球稳定 币建立充分的治理架构和风险管理机制,制 定恰当的恢复处置计划等。

(七)其他 一是国际场外衍生品改革持续推进。截 至2022年9月,24个FSB成员经济体中,18个 落实了非集中清算衍生品的更高资本最终要 求,较上年增加3个;其他改革要求落实情况 与上年持平。二是《稳健薪酬实践原则和标 准》稳步落实,银行业落实情况最好。薪酬 延迟支付和年内调整机制已得到较为普遍的 应用,但薪酬追回机制还面临一系列法律和 实操障碍。疫情期间,为鼓励金融对实体经 济提供信贷支持,部分FSB成员经济体采取了 薪酬激励措施,这些措施目前大部分已撤销 或不再延续。三是继续推动全球法人识别编 码(LEI)应用。截至2022年末,共有33个经 济体取得发码资格,超过229万个法人申请获 得LEI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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