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文从数据、机制、技术、 场景四个方面详细梳理了各地公共数据金融应用实践 中存在的一些共性和特点。
一、数据端
1. 企业类数据资源丰富,坚持需求导向推进数据整 合
目前开放给金融机构的公共数据在数据量和数据种类 上都有很大程度的提升。多数公共数据金融应用平台 都汇集了几十个政府部门的上百项数据资源,数据条 数累计上亿。此外,各地公共数据资源还呈现以下特征:
首先,从数据主体来看,目前各地对外开放并允许金 融机构应用的公共数据多为企业数据,而个人数据较 少。济南“泉城链”是少数几个拥有较为丰富的个人 数据的平台,数据维度包含婚姻、就业、不动产、社保、 公积金等。相较于企业信息,开放和应用个人信息会 面临更为严格的隐私保护规定,一定程度上也表明济 南市在数据授权和隐私保护工作方面走在全国前列。
其次,从数据维度来看,各地整合的公共数据维度基 本相近,典型维度包括工商、知识产权、司法、税务、 不动产、社保、医保、公积金等。 同时,部分地区还整合了一些特殊维度的信息,例如 北京市金融公共数据专区和天津市对接融资平台“津 心融”能够提供政府采购信息。全国信易贷平台以及 长沙市金融专题库还整合了水电气信息。广东公共数 据资产凭证除提供用电信息外,还提供气象信息用于 保险机构的气象灾害财产保险数据监测。此外,少数 地区也将面向金融领域开放的公共数据范围拓展至了 教育、农业农村等部门。
最后,从更新频率来看,各地之间差异较大。济南“泉 城链”和四川“银政通”平台绝大多数数据能够做到 实时更新,北京市金融公共数据专区能够实现数据按 日、按周、按月更新,而多数地区并未对外公布数据 更新规则。对此,未来各地需着力建立起稳定的数据 更新和维护机制。
2.“三位一体”功能体系成型,基础设施区域内共 建共享
从基础设施建设来看,目前国内基本形成了以“数据 管理”“安全保障”“金融应用”为主的“三位一体” 功能体系,而在具体实施路径上,各地采 取的方案有所差异。部分地区倾向于分工协作的思路, 针对上述不同功能分别搭建了对应的基础设施;也有 地区为了提升协作性和便捷性,将多项功能集中在一 个平台上予以实现。

(1)“数据管理”功能的实现
公共数据开放平台是各地实现“数据管理”功能的重 要基础设施,承担着各地公共数据统进统出和集中管 理的职能,实现公共数据开放全过程管理,保障公共 数据及开放过程合规、安全、可控。
从平台建设情况来看,已上线平台的省市占比过半且 个 别 地 区 已 基 本 实 现 全 覆 盖。截 至 2022 年 10 月, 我国已有 208 个省级和城市的地方政府上线了数据开 放平台,其中省级平台 21 个(含省和自治区,不包 括直辖市和港澳台),城市平台 187 个(含直辖市、 副省级与地级行政区),上线平台的城市占比达到了 55.49%[9]。同时,所有直辖市以及广东省、广西壮族 自治区、江苏省、江西省、山东省、四川省与浙江省 域的所有下辖城市都已上线了政府数据开放平台,其 他地区也正在加速建设城市平台。
从板块分类来看,数据专区创新经验值得借鉴。多数 地区按照公共数据来源部门的不同将数据分为公安司 法、教育文化、医疗卫生、财税金融等不同板块。个 别地区还从数据应用场景出发,根据数据需求部门的 不同将数据进行分类管理,例如北京市大数据平台专 门开辟了金融公共数据专区,承担起全市具有金融应 用价值的政务数据“统、管、用、评”的职责。此外, 也有部分地区为了实现公共数据资源跨地域、跨系统、 跨层级共享,建立了数据区域内共享专区。例如四川 省同城化办印发了《成德眉资数据资源共享专区建设 方案》,依托四川省政务数据共享平台,建设了成德 眉资数据资源专区。
(2)“安全保障”功能的实现
“安全保障”功能主要涉及数据主体授权和安全计算, 专注于解决公共数据开放过程中的隐私保护和数据安全 问题。
针对数据主体授权问题,由于授权过程与应用场景 紧密相关,目前多数地区没有专门为数据主体授权 建设独立的基础设施,通常由各类应用平台自行完 成数据授权。例如湖北“创业担保贷款系统”的数据 授权功能内嵌在平台自身的功能板块中。而部分地 区为了资源的集约化以及标准的统一化,已经开始 探索以省或市为单位集中搭建专门的数据主体授权 基础设施,并取得了一定成果,例如前述北京市金 融公共数据专区配套建设的数据主体授权服务平台。
针对安全计算问题,部分地区的公共数据开放平台或金 融应用平台已开辟了独立的功能板块。例如上海市公共 数据开放平台对外提供安全计算沙箱功能模块,以“逻 辑封闭,进出审计,内部自由”为特点,降低了数据分 析挖掘门槛。中山市为此搭建了专门的基础设施——数据安全可信计算平台,政银数据在可信环境下进行联合 建模,仅将结果数据提供给金融机构使用,实现“数据 不出域,数据可用不可见”的效果 [10]。
(3)“金融应用”功能的实现
“金融应用”功能通常依托于各类金融综合服务平台 来实现。这类平台既是面向个人和企业提供各类基于 公共数据开发的金融产品和服务的门户,同时也是金 融机构提交公共数据需求的窗口。
多数金融综合服务平台类似于“金融产品超市”,专 注于汇集各家金融机构的产品,为企业和个人提供融 资需求发布渠道以及金融产品智能匹配等服务。这类 平台一般存在于早期,对公共数据的应用程度并不深。 随着公共数据的逐步开放,金融综合服务平台开始陆 续上线政府惠企政策查询等功能,部分平台还实现了 政府信贷支持政策与银行信贷产品的一站式申请。例 如雄安新区“金融服务直通车”在全国首创的全流程 数字化货币政策工具支持产品“雄安纾困普惠贷”, 实现了货币政策工具、金融机构产品与企业融资需求 “零距离”对接 [11]。再如通过成都“农贷通”平台贷 款且符合条件的涉农贷款项目业主,可在线申请贷款 贴息。
在一些公共数据开放程度较高的地区,金融综合服务 平台已经不再局限于“金融产品超市”,开始向“数 据模型集市”发展。例如长沙市“一库一平台”中的 金融大数据服务开放平台联合金融专题库,为银行输 出风控、营销等数据模型服务。重庆市大数据发展 局打造的“渝快融”企业融资大数据服务平台(下 文简称重庆“渝快融”平台)不仅包含融资专题数据库 [12],还自主研发了知识模型“鸿算”系统,为银行 提供客群筛选、贷后监测等多重功能。
二、机制端
1. 行政配置和市场配置并存,探索“还数于民”的 全民参与机制
公共数据作为一种相对稀缺的资源,其配置方式有行 政配置和市场配置两种。目前多数地区通过大数据开 放平台或直接由数据来源部门向社会免费提供公共数 据的方式,均属于行政配置。在前述公共数据金融应 用实践的四个阶段,特别是 1.0 阶段(逐点突破:上线 多类信息公开系统,数据渠道多样化)和 2.0 阶段(纵 深推进:强化政金联动,数据互通纵深化),行政配 置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直接决定了公共数据在金 融领域应用的可能性。到 3.0 阶段(化零为整:搭建公 共数据开放平台,数据整合平台化)和 4.0 阶段(量体 裁衣:加速重点领域针对性布局,开放领域精准化), 行政配置仍然发挥重要作用,与此同时,市场化配置 作为有益补充,其作用也逐渐显现,公共数据金融应 用的广度、深度不断拓展,应用方式和应用效率也不 断优化。
特别是 2022 年 12 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的“数 据二十条”明确提出“完善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机制, 扩大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范围和按价值贡献参与分配 渠道。”公共数据作为数据要素的一种,市场化配置 加速推进,形成行政配置与市场化配置并存的现状。
当前,公共数据市场化配置方式可分为公共数据授权运 营、公共数据特许开发应用、数据交易场所交易以及公数据资产凭证四种方式,四种方式都有 对应的金融应用案例 [13] 。其中,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是 各地较早开始探索的一类方式。早在 2019 年,成都市 授权成都市大数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现更名为“成都 数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建设了成都市公共数据运营 服务平台。聚焦到金融领域,北京市在 2020 年授权北 京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专门面向金融领域采用公共数 据授权运营方式建设了金融公共数据专区。公共数据特 许开发应用通常是地方政府支持重点企业、孵化创新企 业和招引外地企业的一种公共数据运用方式。上海市在 全国率先开展了政府数据开放与开发利用试点项目。根 据上海市经信委公布的《2021 年度上海市公共数据开 放与开发利用试点项目名单的通知》,上海市第二批公 共数据开放与开发利用试点项目包括金融领域的轻碳 贷、太信分和保险信用风控平台 [14]。鉴于公共数据的 高敏感性,现有数据交易场所交易模式正处于探索发展 阶段。目前在贵州省的数据流通交易平台和深圳数据交 易所交易的均为采用公共数据开发形成的数据产品。公 共数据资产凭证在四种方式中起步较晚。广东省是全国 首个以公共数据资产凭证的方式推动公共数据市场化配 置的省份,2022 年 8 月 9 日,广东省政务服务数据管 理局颁发了全省首批《公共数据资产登记证书》,试点 的第一个场景就是企业用电数据在银行信贷中的应用。 此外,2023 年 3 月 22 日,山东省青岛市公共数据运营 平台也向青岛真情巴士集团有限公司颁发了全市第一张 数据资产登记证书,使其未来能够凭借数据资产评估获 得金融机构融资。

值得关注的是,尽管我国正在加快完善数据要素的市 场化配置,但在公共数据的治理和应用中,各地还是 普遍倾向于强调政府的数据采集和汇聚权力,并且要 求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承担数据管理、提升数据质量的 责任。与之相对,有学者在其研究中提出了一种全民 参与的新思路:公共部门保留数据采集、存储的核心 职责,但不再独自承担数据校核的任务,也不能独立决定数据共享和开放的范畴,而是通过与公民、法人 的互动合作来完成这些工作 [15]。
这一思路以“还数于民”为核心,是针对公共数据开 放应用所面临诸多挑战的一个有效解决方案。首先, 这一思路能够降低职能部门替代公民、法人等决定数 据用途的潜在风险,从而提高其开放数据的意愿。其 次,这一思路能够更好保障数据主体隐私。数据主体 可以查看自身数据被查询、调取和使用的情况,从而 监督公共数据的规范使用,及时发现可能存在的数据 违规使用问题。最后,这一思路还能够进一步提升数 据质量。数据主体可以通过核查发现自身数据差错,共 同参与修正。目前,杭州市、济南市、广东省等地已经开 始探索该思路的落地实践,例如济南“泉城链”上的数据 账户,以及广东的“个人数字空间”和“法人数字空间” 都是该思路下的探索成果。此外,随着分布式账本、去中 心化标识符等技术的发展,分布式数字身份(Decentralized Identifier,DID)[16] 的研究和应用或将成为实践上述思路 的又一条全新路径。
2. 统筹隐私保护与数据应用,建立“可信”的数据 主体授权机制
“数据二十条”明确提出要“推进实施公共数据确权 授权机制”并“充分保护数据来源者合法权益”。地方现行的公共数据相关制度文件在制定公共数据分级 分类规则时,也普遍要求涉及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 数据未经相关权利人授权同意应当列入非开放数据, 不得对外开放。《广东省公共数据管理办法》更是明 确强调了数据主体授权的重要性,提出“涉及商业秘密、 个人信息和隐私的敏感数据或者相应证照经数据主体 授权同意后,可以提供给被授权的第三方使用”。可见, 统筹数据应用与隐私保护是公共数据在金融领域合规 应用的前提。
在实际应用场景中,金融机构作为数据使用方,在向 公共数据来源部门请求开放敏感程度较高的数据时, 需要向公共数据来源部门证明自己已经获得了个人或 企业等数据主体的授权。而对于公共数据来源部门来 说,如何保障这种授权的“可信”是必须考虑的问题。 这里的“可信”有两个层面的含义,一是指有相关协 议或文件证明金融机构等数据使用方向个人或企业等 数据主体获取授权的行为真实发生。二是指授权行为 是数据主体的真实意思表示,而非受到诱导或因曲解 产生的行为。 当前税务部门与部分银行之间的合作,普遍采用的是 由纳税人授权金融机构从电子税务局查询纳税人相关 信息的方式。纳税人需要登录电子税务局网站,自行 选择授权数据类型和查询单位,然后提交税务数据查 询授权申请。在这种方式下,税务部门作为公共数据 来源部门,将数据授权操作的整体流程放在自己建设 运营的平台上,从而最大程度保障了授权的“可信” 性。但当金融机构需要多个数据部门的公共数据时, 不同公共数据来源部门若都要求数据主体在自己的平 台上进行授权操作,则会产生大量重复且繁琐的步骤, 从而降低流程效率。
在当前公共数据金融应用实践中,另一种常见的做法 是由公共数据来源部门与数据使用方针对数据主体授 权这一环节签署相关协议,约定由数据使用方负责向 数据主体获取授权,公共数据来源部门通过定期或不 定期检查等方式,充分监督数据使用方是否尽责履职。 这种方式能够在保障授权操作“可信”性的前提下, 尽可能降低对业务效率的影响。 此外,济南“泉城链”、北京市的数据主体授权服务平台、 广东省的“个人数字空间”和“法人数字空间”这三 个案例,则在前述授权方式上进一步创新,选择由政 府搭建统一集中的数据主体授权基础设施,既解决了 公共数据来源部门对于数据主体授权“可信”性的担忧, 又减少了数据主体在不同部门之间的繁琐授权操作。
三、技术端
1.“区块链 + 隐私计算”护航数据安全,找准安全性、 可用性与经济性的三角平衡点
2022 年 12 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数据二十条” 针对公共数据专门提出了“原始数据不出域、数据可 用不可见”要求。不出域的个体公共数据应用方式很 难满足金融场景的需求,因而目前有的个体公共数据 金融应用案例仍然选择在数据精确授权下使用原始数 据的方式,而群体数据原则上必须经过严格的脱敏处 理。此外,各地为保障数据安全普遍都提出了“数据 全流程存证”“数据可用不可见”的要求。
在“数据全流程存证”问题上,区块链是各地应用较 多的一类技术。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区块链技 术金融应用评估规则》,区块链是一种由多方共同维护, 使用密码学保证传输和访问安全,能够实现数据一致 性存储、防篡改、防抵赖的技术体系。使用区块链能 够实现数据在多个节点上分散存储,规避造假、篡改、 遗失等各类数据管理问题。例如济南市、广东省、雄 安新区等地都采用了区块链技术来实现公共数据汇集、 授权、开放等全流程的留痕管理。
但区块链技术并非是实现数据存证的唯一方式。传统 的数据存证方式主要有两种。第一种方式是参与方自 行保存,例如银行等金融机构或金融服务平台自行通 过截图、录像等方式进行存证。由于电子数据存在人 为可修改、易受取证设备及网络环境影响等弊端,这 种方式下生成的电子数据类证据的客观真实性通常存 在争议。另一种方式是通过公证保存,以国家公信力 为背书,经过公证处公证的事实可以作为法院的定案 依据。此外,公证机构除对数据进行存证外,还能够 一定程度上确保经过公证的法律行为是当事人真实意 思的表示,因此公证也被广泛应用于公共数据的授权 环节中。四川“银政通”平台在不动产相关业务的办 理中暂采用了此种方式。

在“数据可用不可见”问题上,隐私计算是一项关键 技术手段。根据“大数据联合国全球工作组”的定义, 隐私计算是在处理和分析计算数据的过程中能保持数 据不透明、不泄露、无法被计算方以及其他非授权方 获取的一类技术方案。隐私计算包含多项关键技术, 例如安全多方计算、可信计算平台、联邦学习等。从 数据流动(数据流出 / 数据不流出)和数据计算(集中 计算 / 协同计算)两个角度划分,隐私计算主要有四 大技术流派。同时,不同技术各有优劣, 在规划隐私计算整体架构时,需要应用方根据自身需 求和技术基础选择适合的技术手段(见表 2-3)。例如 前述中山市的数据安全可信计算平台以联邦学习、多 方安全计算、可信执行环境为核心,并结合区块链、 安全传输、密码学等信息技术,在“原始数据不出域” 的基础上实现政银数据核心价值流动。此外,由洞见 科技与智慧齐鲁联合为山东省大数据中心建设的国内 首个基于隐私计算技术的省级一体化公共数据开放平 台也于 2021 年上线运行。
数据的安全性与可用性之间存在天然矛盾。相较于原 始数据,经过脱敏处理后的数据敏感性降低,但若是 脱敏处理过度,就难以体现数据的特征,可用性将大 打折扣。例如在银行利用税务数据建模的过程中,若 获取的仅是企业或个人的纳税信用等级而非准确的纳 税金额,则建模空间十分有限,且数据质量极度依赖 税务机关自身等级评价模型的准确性和稳定性。尽管 隐私计算相较于传统的脱敏方式,能够有效缓解上述 数据安全性与可用性之间的矛盾,但目前隐私计算技 术在隐私度量一致性、计算效率、市场理解和接受能 力等方面仍有待提高。
2.“大数据 + 人工智能”深化数据应用,推动银行 信贷风控能力迭代升级
随着公共数据在金融领域开放程度的不断加深,数据 容量、数据种类、数据质量等都有大幅提升。同时, 各地也在鼓励金融机构与金融科技公司积极合作,深 化对公共数据金融价值的开发和挖掘利用。
数据和技术的双重保障为金融机构迭代升级原有的信 贷风控方式提供了土壤,部分地区已经开始采用“大 数据 + 人工智能”的技术手段为金融机构提供基于公 共数据的智能风控产品。例如,前述重庆“渝快融” 平台自主研发的知识模型“鸿算”系统拥有风控辅助 决策、贷后监测预警等多项功能,可利用公共数据资 源扩展银行原有的企业评价指标,提供更加精准的客 户画像。此外,国内某地方征信平台引入人工智能企 业百融云创搭建了模型产品部署平台,并进行联合建 模。其中模型产品部署平台赋能智能营销与风险管理 过程中的决策与分析,全面应对数字时代高并发、低 延迟、高响应的挑战,实现对海量数据的高效处理, 满足金融机构多业务场景下欺诈与信用风险的实时洞 察和决策需求。
四、场景端
1. 生态圈向多样化演进,开创合作共赢新局面
公共数据在金融领域的开放应用生态圈建设有赖于政 府以及公共服务运营单位、金融科技企业、金融机构 等多方的共同推动,它们承担着组织协调和汇集数据、 加工处理数据、提供金融产品和服务等不同职责。

各地承担组织协调公共数据金融应用工作的牵头单位 以大数据相关部门和金融监管部门为主。 其中大数据相关部门主要负责数据端的协调工作,包 括公共数据开放平台以及授权服务中心等基础设施 的搭建。金融监管部门主要负责金融应用端的协调 工作,包括各类金融综合服务平台的搭建和运营。 多数地区还积极引入金融科技、数字科技类企业参与 甚至主导平台的运营。鉴于公共数据的敏 感性特征,这类企业基本都由地方国有资本参股或控 股,部分企业还有央企背景。例如长沙市“一库一平 台”由两家拥有市属国企背景的企业联合运营,济南 “泉城链”则引入教育部上市企业参与建设和运营。
目前各地主要面向银行业金融机构开放公共数据。例 如,上海大数据普惠金融应用最新公布的 33 家试点金 融机构中包含了 27 家银行,占到了 80% 以上。也有 部分地区将公共数据应用场景拓展至保险领域,例如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与当地 气象公共服务中心达成数据合作,通过公共数据资产 凭证,盘活气象数据资源,构建了覆盖气象灾害财产 保险全流程的数据监测体系。人保财险济南市分公司 对接“政保通”大数据服务平台,可实现医保数据、 机动车登记数据、交通失信信息、车辆违章记录、死 亡人口登记等 10 项数据的获取和核对,为承保端、理 赔端等业务场景提供重要的参考价值,并有效预防客 户信息作假、道德风险等问题。此外,个别地区还面 向交易所、创投机构等股权融资相关机构开放公共数 据。例如,上海大数据普惠金融应用接入了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海保险交易所、上海股交中心等 3 家金融 市场,将公共数据应用于挂牌上市审核和科创企业甄 别等场景中。国家产融合作平台与交银资产投资有限 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等机构合作,将公共数据应用于市场化债转股、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约定 购回式证券交易以及科创基金中。
2. 多元场景激活数据价值,以“数”赋能践行普惠 理念
数据需要依托应用场景才能充分释放价值。当前公共 数据在金融领域的应用场景覆盖了绿色金融、科创金 融、大健康金融、金融支持乡村振兴、金融监管、普 惠金融等多个领域。在绿色金融场景中, 湖州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人民银行湖州中支、 银保监会湖州监管分局共同主办了湖州数智绿金综合 服务平台,充分挖掘公共数据在绿色金融场景中的价 值。在科创金融场景中,雄安“金融服务直通车”设 立了科技创新“金融专区”,整合科技金融相关信贷 产品,开辟了专属对接通道。在大健康金融场景中, 北京市金融公共数据专区还创新推出了“先诊疗、后 付费”的“信用医疗”模式,若用户发生逾期支付, 则由保险公司向医院先行赔付,再向欠费用户进行催 收。在金融支持乡村振兴场景中,成都市创建的“农贷通”平台通过实时接口调用和批量获取两种方式对 接市级相关部门涉农数据,并以此为基础为金融机构 提供征信产品及公共服务。在金融监管场景中,中国 电信反诈服务平台和四川省的反诈风险信息共享系统 均是通过公安、人民银行、商业银行、通讯运营商等 多方涉诈风险信息的跨系统、跨部门共享应用,来满 足金融信贷和政法公安的反欺诈治理需求。

普惠金融是当前公共数据在金融领域应用最为广泛的 场景。多数地区将公共数据开放给银行,帮助其优化 普惠金融产品的信贷风控模型。部分地区还将信贷支 持工具与金融产品深度融合,通过简化审批手续、优 化审批流程,充分放大政策效应,助企纾困。例如, 上海市专门围绕普惠金融场景,打造了普惠金融公共 数据开放平台——大数据普惠金融应用。目前平台推出了“沪惠贷”“数据 e 贷”“浦发数聚贷”“沪信优贷” 等多款创新型普惠信贷产品。此外,前述雄安新区“金 融服务直通车”推出的“雄安纾困普惠贷”,使用再 贷款资金来支持银行发放信贷资金,同时使用财政资 金来补贴企业贷款利息。
3. 业务系统直连开创线上时代,跨市跨省联动放大 数据价值
数字银行是银行业的未来形态,而线上化和智能化是 数字银行的核心。未来,实现与银行业务系统直连, 达成银行业务全流程线上一站式办理,将是各地公共 数据金融应用平台与金融机构合作的重要目标。例如 长沙市“一库一平台”通过“长沙城市数据大脑”实 现了银行业务系统的直连,推出了首个完全基于政务 数据打造的全线上自助办理的信用贷款产品“湘江快 贷”。
此外,当前各地基本都以城市为试点单位,逐步推进 公共数据在金融领域的应用,且部分城市已经形成了 较为成熟的模式和经验。在此基础上,围绕都市圈和 区域经济圈,推动公共数据金融应用的跨市联动和跨 省联动,将是各地下一阶段的重点任务。实践中,部 分城市已经走在前列。在跨市合作方面,2020 年 8 月, 四川“银政通”平台启动了成德眉资不动产抵押登记 同城化系统建设,目前平台业务已经在四川实现成都、 德阳、眉山、资阳以及广元 5 市的联动。此外,平台 的公积金查询业务也已推广至省内各市州。山东省也 在围绕济南“泉城链”,积极推动全省一体化城市联 盟链的建设进程。目前,已有 10 个地市相继完成城市 联盟链建设,其他 6 个城市的建设工作也在稳步推进中。 此外,2023 年 6 月,深圳数据交易所携手珠海市香洲 区以跨区域“政所直连”的方式实现了企业社保分析公共数据产品的上市 [17]。在跨省合作方面,济南市大 数据局已牵头成立省会经济圈(黄河流域)9 市组成的 大数据一体化发展城市联盟,推进区域数据互联互通, 助力区域内业务“全域通办”。此外,广东不仅在深 化泛珠三角区域“跨省通办”合作,同时也在创新开 展与港澳地区政务服务的“跨境通办”。截至 2022 年 6 月,首批 165 项高频事项已经在泛珠三角区域全面实 现“跨省通办”。广东省政数局、广东省税务局、广 东省自然资源厅等七部门共同梳理了首批 56 项高频“跨 境通办”事项。公共数据的跨市、跨省乃至跨境流动 将为金融机构的业务开展提供极大的便利,例如在企 业申请抵押贷款时,异地抵押权登记渠道的打通将加 速贷款业务的办理流程,也能极大程度节约企业两地 往返的时间和经济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