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几个方面说明光伏企业和建筑企业是彼此良好的补充。
首先,建筑企业拥有良好的屋顶资源。相较于地面电站的大功率,建筑光伏的 发电容量较小,每 1 万平米屋面发电功率 1.2-1.5MW 左右,因此从经济性角度考虑, 组件企业需要寻找大型屋顶资源。而钢结构建筑企业,主要客户是厂房、市政及大型 公建项目,大型屋顶资源丰富,且钢结构本身就是屋顶光伏重要的结构支撑体,是组 件企业最好的销售渠道。

其次,钢结构建筑企业对建筑结构更加了解。如前文所述,短期内我国建筑光 伏仍将以存量改造及 BAPV 市场为主(即主要方式是在已有建筑上独立安装光伏系统), 而我国绝大多数建设在设计规划时并未考虑到光伏系统的安装,同时我国建筑的标准 化率较低,因此在安装建筑光伏时,需要施工方对于建筑结构十分了解,以此保证屋 面安全荷载、保温防水等功能在安装光伏系统后正常使用。建筑类企业在此方面优势 明显,特别如果光伏系统施工企业本身就是该建筑的承建方,则相关光伏系统安装效 率能够大大提升。
最后,建筑光伏在向新建市场及 BIPV 发展时,需要实现光伏组件和建筑构件的 整体结合。新建建筑光伏,需要在屋顶、幕墙、遮阳板等部分,将光伏组件和建筑、 建材构件结合,以最高程度的保持组件发电的效率,并保证发电面积在建筑中的占比, 因此也需要建筑、建材企业在前端设计和施工时的参与。因此行业由 BAPV 向 BIPV 转 换时,建筑类企业的议价能力将有所上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