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网络直播平台竞争格局呈现出多家平台竞争、不同领域差异化发展的特点。
1.行业发展现状
网络直播(简称直播)是指利用互联网的视频、音频等通信技术展示相关产品、内容和服务,即时与用户互动的一种网络活动。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2022 年我国网络直播用户规模达到了 7.51 亿,同比增长率为 6.7%,占网民整体的 70.3%。中国演出行业协会数据显示,2022 年我国主播账号累计开通超 1.5 亿个,同比增长 7.1%;活跃账号9500万个;超过 2.4 万家 MCN 机构;行业企业整体营收规模接近 2000 亿元,同比增长8%。
目前网络直播平台竞争格局呈现出多家平台竞争、不同领域差异化发展的特点。快手、抖音等短视频平台,利用自身海量用户基础和社交功能,通过直播功能吸引用户在平台上进行游戏直播、才艺表演、娱乐互动等;游戏直播领域的头部平台主要包括斗鱼TV、虎牙直播和网易 CC 等等,在内容资源、用户规模、直播主播签约等方面展开激烈竞争,并通过品牌推广、独家版权等手段吸引用户;电商直播领域里的头部平台主要包括淘宝直播、抖音直播等,通过直播方式大力推动平台电商业务增长。 中国直播行业自 2005 年起步以来主要经历了四个发展时期,2016 年被称为中国网络直播元年,行业呈现爆发式发展,并逐步从 PC 端向移动端转移。2021 年以来,直播行业逐步发展成熟,国家对直播行业如平台经营行为规范及主播税务合规等方面监管持续完善。

2.业务模式介绍
按照网络直播平台的内容进行分类,目前直播平台可以分为秀场直播、游戏直播、电商直播、体育直播及其他泛娱乐直播。
1.秀场直播 秀场直播主要包括聊天、才艺等,这种类型是用户最熟悉的直播方式,这也是我国最早起步的直播类型,相比而言有较强的市场占有率和相对平稳的框架模式。秀场直播的主要内容是主播对自己歌唱、舞蹈等才艺的展示,观众通过评论、弹幕和购买虚拟物品赠送主播来进行互动和消费。秀场类直播的商业模式有一定共性,形成了以公会或分销商为主导的间接签约管理模式,以打赏收入(虚拟物品销售)、增值会员收入为主要的收入来源。
2.游戏直播 游戏直播主要针对于各类游戏及比赛,在作战过程中进行直播并解说策略等,作为电子竟技产业链中承担内容传播的关键一环,游戏直播通过互联网渠道对电子竞技游戏和主要赛事进行持续的宣传曝光,进入了以电视为代表的传统媒体在早期未能实现覆盖的区域,迅速占据了较大市场份额并保持高增长率。目前主流游戏直播平台的收入来源以打赏收入(虚拟商品收入)、广告收入和会员收入为主。 除了网络直播传统的打赏收入之外,高流量的游戏平台通过与电子竞技赛事、游戏厂商合作,进一步拓展了游戏运营、赛事竞猜等多元化业务,进一步丰富了平台的收入结构。游戏运营是指游戏类直播平台凭借自身的流量优势,通过引导观看直播的用户下载、注册并体验网页游戏或手机游戏,提取导流佣金,并与游戏运营商分享游戏的运营收益。赛事竞猜是指游戏类直播平台在竞技类游戏开始之前,按照一定的赔率引导用户对比赛结果进行预测并进行虚拟货币的押注,进而收取固定比例手续费的方式。
3.电商直播 与秀场直播和游戏直播相比,电商直播出现时间较晚,2017 年才出现,但随即进入高速增长阶段(2019-2021 年),且目前仍处于快速发展阶段,是网络直播行业各业态中唯一处于快速发展的板块。电商直播为直播平台开创了新的收入来源,通过直播可以让电商销售者更直观的展示商品的特点,在购销双方之间搭建了更宽阔的桥梁。网络直播平台也可以在“直播+电商”中取得一定的分成收入。此外电商直播平台的收入来源还包括广告收入。2022 年,电商直播见证了老一代头部带货主播的隐退,同时也见证了新一代头部主播的崛起,迅速完成代际交替。知识带货等新型内容带货直播兴起,带货模式多元化。
4.体育直播 与秀场直播、游戏直播和带货直播不同,体育直播严格意义上来说并不是网络直播行业所衍生出的一种业态,它更多是由传统在线视频平台(如优酷、腾讯视频、爱奇艺等)分离出来的一块业务。但因为体育直播外在形式上和网络直播通过互联网实时传递视听内容的特征一致,部分机构也将其视为广义语境下的网络直播行业。体育直播呈现出的行业特点与其他类型直播存在显著差异。体育直播的主要收入来源是广告收入、版权分销、会员收入及打赏收入。其中,版权分销是指互联网体育赛事直播平台向赛事运营方购买体育赛事播放版权,然后再授权给其他互联网体育赛事直播平台。
3.直播行业面临的合规问题
内容合规问题。平台可能存在违反法律法规或政策的内容,如涉及低俗、暴力、色情等内容的直播,这种行为不仅违反了社会公序良俗,也违反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如《治安管理处罚法》、《刑法》等。例如涉黄行为不仅可能导致行政处罚,还可能导致直播平台被关闭,直播主被封号等严重后果。 虚假宣传问题。主播可能为了吸引用户和促进商品销售,有时会存在虚假宣传、夸大宣传和欺诈行为的情况,这种行为可能会误导消费者,造成经济损失,并对直播平台的声誉造成负面影响。虚假宣传不仅损害消费者权益,也违反了《广告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侵犯版权问题。侵权是直播行业中的一个常见合股风险。在直播过程中,可能会出现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肖像权、名誉权等问题。例如,直播主未经授权使用他人的音乐、影视作品或商标,或者在直播中散布虚假信息,损害他人的声誉。这些行为可能导致权利人提起侵权诉讼,给平台和直播主带来法律纠纷和经济损失。
侵犯个人隐私问题。直播过程中,直播主可能会泄露他人的个人隐私,例如将他人的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等个人信息公开,侵犯他人的隐私权。这种行为不仅可能导致被侵犯者提起民事诉讼,还可能触犯相关的法律法规,如《个人信息保护法》等。商业合规问题。直播平台可能存在违反商业规定的问题,如未按照规定进行商业登记、税务登记等,这些问题可能导致罚款或其他法律后果。 社交媒体风险。直播平台可能存在与社交媒体相关的风险,如网络暴力、谣言传播等,这些问题可能对用户和平台造成不良影响,需要平台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监管和应对。税务合规问题。当前直播平台收入模式的多元化也带来了多方的税务合规问题,不论是平台,还是公会、主播或其他参与方。比如部分平台在税务合规方面意识薄弱,可能存在未按规定代扣代缴税款等行为。其中,由于主播群体数量庞大和收入来源复杂对税务监管提出较大的挑战,目前该领域的监管和不同收入的税目界定还较为薄弱。因此主播方的税务合规问题无疑是税务监管的重点关注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