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老龄政策体系建设情况如何?

北京市老龄政策体系建设情况如何?

最佳答案 匿名用户编辑于2023/10/30 14:35

2022 年,北京市继续深化老龄工作顶层设计,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形成以《北京市居家养老 服务条例》为基础,养老服务体系、老年民生保障体系、老年健康支撑体系等为主要内容,推动老龄 事业高质量发展的老龄政策体系。

一、养老服务政策体系持续完善

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 《关于加强新时代首都老龄工作的实施意见》,在完善就近精准养老服务体系、构建综合连续的老年 健康支撑体系、大力促进老年人社会参与、全面推进老年友好型社会建设、培育发展银发经济等方面 提出 28 项具体举措,推动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此外,朝阳区、 石景山区获评国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重点联系城市,通过服务体系创新、业态模式创新逐步推进工 作开展。形成北京市及 16 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能力指数,并纳入全市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体系。 注重综合性、区域化、嵌入式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网络搭建。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北京市人民政 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街道乡镇养老服务联合体建设的指导意见》,建立养老服务联合体机制,破 解街道乡镇层面养老服务责任不落实、养老政策不落地、养老资源缺乏整合等问题。落实《北京市社 区养老服务驿站管理办法》,实施《北京市社区养老服务驿站运营扶持办法》,调整优化驿站功能, 突出驿站保障基本养老服务对象功能,提供巡视探访、个人清洁、养老顾问、呼叫服务等 4 项基本养 老服务。

完善养老助餐服务支持政策。北京市民政局、市财政局等 5 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提升北京市养老 助餐服务管理水平的实施意见》《北京市对区养老助餐服务考评办法(试行)》,建立基本养老服务 对象就餐补贴和养老助餐点运营补贴制度,支持引导各区建立具有本区特色的养老助餐服务体系,对 各区养老助餐工作进行考评,压实各区主体责任,提升养老助餐服务水平。 注重养老服务标准化建设与质量提升。北京市民政局印发《北京市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星级评定 管理办法(试行)》《北京市社区养老服务驿站服务质量星级评定管理办法(试行)》,加强养老机 构、社区养老服务驿站质量评定。发布并实施《养老机构老年人生活照料操作规范》(DB11/T 1217— 2021)等 3 项地方标准,提升养老服务专业化水平。 强化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加强养老机构监督管理体系制度建设,印发《北京市民政局关于养老机构重大事项报告的有关规定》,起草《全市养老机构综合监管体系信息化平台建设方案》,修订《北 京市养老服务合同(养老机构版)》示范文本等政策文件。

二、老年人福利政策持续优化

调整城乡居民养老保障相关待遇标准。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民 政局印发《关于调整 2022 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障相关待遇标准的通告》,对全市享受基础养老金和福利 养老金待遇的人员,自 2022 年 1 月起,人均每月增加 40 元。基础养老金标准提高到人均每月 900 元; 老年保障福利养老金标准提高到人均每月 815 元。 优化调整老年人能力评估工作。2022 年 8 月,北京市民政局等 5 部门修订出台《北京市老年人能 力评估实施办法 ( 试行 )》, 评估主体由社会组织调整为执业医师、专业护士。优化了评估流程,增设 街道 ( 乡镇 ) 初步调查、评估结果事前公示程序,规定自受理之日起 28 个工作日内完成,设定评估结 论有效期。同时,明确评估人员、评估对象、养老服务机构、政府部门、街道 ( 乡镇 ) 及涉及评估工 作的相关个人等多方主体的责任追究机制。

取消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消费限制。自 2022 年 7 月 21 日 0 时起,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可在全市 1.1 万余家养老助残服务商,包括各大商超、社区便利店、药店、餐饮企业及养老服务机构等任意消费使用。 调整计划生育特别扶助金标准。2022 年,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印发《关于调整 计划生育特别扶助金标准的通知》,自 2022 年 7 月 1 日起,将符合政策条件的全市计划生育家庭独生 子女伤残、死亡特别扶助金分别由每人每月 590 元、720 元提高到每人每月 740 元、900 元。同时,对 于领取北京市独生子女死亡特别扶助金的人员,加快推进住院护理补贴保险工作,每位被保障人在遭 受意外或因病住院期间可获得相应的住院护理补贴。海淀区、顺义区等已开展此项工作的区可根据经 济发展水平逐步提高保障标准,未开展的区可按 200 元~ 300 元 / 天的保额标准制订方案,一年累计 理赔天数不少于 90 天。可结合实际情况和群众需求扩充保障范围、增加保障额度,并提供紧急救援、 专家预约、咨询、陪诊等相关增值服务,并鼓励有条件的区把领取独生子女伤残特别扶助金人员也列 入保障范围。保障周期为 1 年。

调整医疗救助标准。北京市医保局、市民政局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 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参加北京市基本医保的社会救助对象,在全市基本医 保定点医疗机构治疗后,实现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报销。北京市医疗救助 全面覆盖民政部门认定的社会救助对象以及因病致贫重病患者家庭,取消重大疾病救助病种限制,重 大疾病享受住院救助待遇。因病致贫家庭救助封顶线由 8 万元提升至 15 万元,救助比例不变。

提升社会救助水平。印发《北京市最低生活保障和低收入家庭救助审核确认办法》,修订《北京 市特困人员认定办法》,印发《北京市困难群众精准救助帮扶台账管理使用办法》,开展社会救助服 务个案 2520 户。

三、老年健康相关政策逐步细化

2022 年,北京市老年健康服务内涵更加丰富。《北京市老年医疗护理服务试点工作方案》《关于 做好北京市老年护理中心建设工作的通知》印发,确定东城区朝阳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 8 个区的 10 家医疗机构为本年度北京市老年护理中心建设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等 7 部门联合印 发《北京市加快推进安宁疗护服务发展实施方案》,推动加快建立以社区和居家为基础,机构为补充, 综合、连续、机构和居家相衔接的安宁疗护服务体系。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开展 2022 年失能 失智老年人管理项目的通知》印发,推进老年人失能失智评估、失能失智老年人健康服务、老年人失 能失智预防干预、失能老年人评估服务子系统应用四项重点工作,以便摸清失能失智老年人底数,提 升老年人医养结合和健康服务水平,探索建立老年人失能失智危险因素干预模式。在《关于印发 2022 年北京市老龄健康工作要点的通知》中明确提出,到 2022 年底,全市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老年医学科设 置比例不低于 50%、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率不低于 70%、城乡社区老年人健康规范化管理率不低于 62%、65 岁及以上老年人医养结合服务率和 65 岁及以上失能老年人健康服务率均不低于 85%。同时, 京津冀三地医保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扩大京津冀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互认范围等有关工作的通 知》,推动三地老龄工作协同发展。

参考报告

北京市老龄事业发展报告(2022).pdf

北京市老龄事业发展报告(2022)《北京市老龄事业发展报告(2022)》分为综述、正文、附录三个部分。其中正文共分十章:第一章总体阐述2022年北京市人口老龄化现状与特点。第二章至第十章具体回顾2022年老龄事业发展情况,包含老龄政策、老年民生保障、老年健康、养老服务、老龄产业、老年友好型社会建设、老年人社会参与、老年优待、京津冀老龄工作协同发展九个方面。有关本报告相关文字和数据说明如下:1.第一章“人口老龄化现状与特征”中,北京市常住老年人口数据由市统计局提供,户籍老年人口60至99岁数据为市公安局人口监测系统2022年底时点数据,100岁及以上人口数据来源于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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