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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提高工业领域绿色低碳发展水平
随着更多国家将“绿色低碳”作为对外投资和贸易的重要考量因 素,工业企业加快绿色低碳改造步伐,同时满足经济和生态双重要求 成为其进入国际市场的必然要求。未来需加快推动工业节能提效,促 进工业绿色低碳转型。
一是持续推动工业提质升级。持续推进“云大物移智链”等信息 技术在电力设施中的应用,提高光伏、风能、氢能等清洁能源在工业 领域的应用比例。加快钢铁、有色、石化等高耗能行业数字化转型, 利用数字技术赋能碳排放和能效监测及优化,加强绿色低碳设备装备, 以及先进节能技术、碳捕集封存及利用(CCUS)等技术和工艺开发 推广。持续优化产业结构,加速推动新能源汽车、锂电池等新兴低碳 产业发展,进一步加快高耗能行业兼并重组,提高产业集中度。
二是为工业减碳营造良好政策环境。各领域统筹谋划重要任务和 工作举措,各地区因地制宜发布工业减碳路线和政策等,行业组织、 专业智库等积极为推进工业减碳献计建策,形成纵横交错促进工业绿 色低碳发展的局面。用足用好现有财税工具,支持引导工业绿色化改 造。持续完善碳交易市场体系,结合中国工业发展实际,加强 ESG 信 息披露制度建设,利用市场化方式推进工业绿色低碳发展。
2.推动中国工业减碳对外投资发展
中国进行工业减碳方向对外投资,在光伏、风电项目,及钢铁、 石化等方向取得了一定进展,但总体来看仍然存在投资结构单一、投 资地区集中、相关政策不完善等问题,建议结合中国国情选择性借鉴 发达经济体的政策经验,合理布局绿色工业对外投资产业和地区,丰 富投资方式,提高工业减碳对外开放水平。
一是推进工业减碳对外投资多元布局。促进电动汽车、风电、光 伏等优势产能“走出去”的同时,鼓励更多领域合规企业积极开展对 外投资,优化当前工业减碳对外投资布局。同时开展各工业减碳重点 领域的对外投资经验分享和交流,为其他企业提供示范和参考。
二是开展工业减碳对外投资风险预警。积极开展对外投资目标市 场前期预研,依托已有国际产能合作政策咨询平台建立海外投资项目 基础数据库,跟踪分析各经济体关于吸引外资、绿色低碳等政策最新 变化,帮助企业识别和规避对外投资风险。
三是强化工业减碳对外投资统筹部署。充分发挥光伏、风电、钢 铁、有色等重点领域行业组织协调作用,避免重复投资。加强我国绿色低碳成功经验和先进技术的宣传推广,消除国外对中国政策、中国 企业等的偏见。
四是强化绿色低碳对外投资配套支持。对重点行业开展工业减碳 国际投资政策、标准、案例等开展培训,提高企业开展绿色对外投资 的能力和水平。鼓励现有基金将工业减碳领域国际投资并购纳入优先 支持方向,鼓励金融机构加强对符合绿色低碳要求的对外投资项目提 供信贷、担保、股权等融资支持。
3.促进中国工业减碳国际贸易发展
当前国际围绕绿色低碳积极部署一系列贸易政策,对中国工业低 碳贸易是一把双刃剑,既有风险和挑战,也蕴含新的机遇。未来应当 强化对绿色低碳产品引导与支持,优化贸易布局,同时在碳核算、碳 价制度等方面加快与国际接轨,推动共识,弥合分歧,更好发挥国际 市场的积极效应,促进我国工业低碳发展。
一是推进工业减碳外贸多元布局。各行业及时把握全球应对气候 变化的贸易机遇,进一步推动锂电池、电动汽车、光伏组件、风电装 备等高附加值产品出口。积极挖掘绿色机电产品、高新技术产品、数 字赋能工业减碳服务等的出口机会。深化工业低碳贸易合作,依托区 域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中国-东盟自贸协定等拓展与东盟、 日本、澳大利亚等地区的绿色经贸往来。通过外交斡旋、民间交流合 作等方式,为我国绿色低碳产品出口至欧盟、中东等地区创造条件。
二是强化工业减碳贸易供需对接。搭建绿色贸易合作平台,依托 多边、双边工作组、论坛、进出口博览会等,加强中国工业脱碳技术、产品、服务的国际交流。积极参与国际行业组织开展的净零研究和评 价认证等,为各领域合规净零供应商面向全球下游龙头企业的出口创 造机会和条件。
三是强化工业减碳外贸能力建设。钢铁、水泥、铝等被纳入欧盟 碳关税范围的行业加紧开展碳关税政策咨询和碳足迹认证服务,支持 企业利用数字技术做好已履行减排义务或购碳的记录留底。提高本土 碳核算能力,健全重点领域碳核算标准体系,加强国际标准互认与合 作,为促进中国低碳产品适应相关贸易规则的判定提供科学依据。
4.统筹提高工业减碳国际参与水平
工业减碳对外投资和贸易是打造高质量绿色对外开放格局的两 大核心内容,涉及资本、产品和服务等各方面,面临绿色化成果传播 力低、参与度弱等共同问题,亟需在这些方面加快改善,面向全球形 成与中国工业低碳发展水平相匹配的成果贡献和传播效应。
一是明确我国的减碳立场。比如通过外媒发文、采访、短视频等 方式,强调“共同但有区别责任”原则,通过发布白皮书、制作宣传 片等,积极宣传中国减碳技术和贡献,展现负责任大国的国际形象。
二是积极参与国际规则制定。龙头企业、行业组织、专业智库等 主动参与国际环境投资、贸易条款的制定,特别是在气候治理相关的 国际立法和谈判中,强调发展中国家发展立场和环境标准,推动形成 公平公正的国际发展环境。
三是探索更多形式出海合作。通过公私合作(PPP)、建设-运营 -移交(BOT)的公私合作,或者与东道国企业、国际投资基金等共同出资并购等方式推动工业减碳项目落地,大中小各类企业积极把握市 场机遇,合理选择股权投资、建厂等方式在国外布局,与合作伙伴实 现互利共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