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数字经贸关键规则最新走向是什么?

2022年数字经贸关键规则最新走向是什么?

最佳答案 匿名用户编辑于2022/09/21 09:33

你好,在报告《全球数字经贸规则年度观察报告(2022年)》里可以找到答案,该报告分析了2022年数字经贸关键规规则最新走向,以下是报告的一部分内容,更多请参考原报告。

1.数字贸易便利化向更高标准升级

数字贸易便利化是出现较早、分歧较小、较为成熟的规则。2000 年前后,WTO 部长级会议发布《全球电子商务宣言》暂缓对电子传 输征收关税,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通过《电子商务示范法》和《电 子签名示范法》,对跨境传输和线上交易引发的程序合法性问题做出 回应,在随后签署的《美国约旦自由贸易协定》《欧盟智利自由贸易 协定》《澳大利亚新加坡自由贸易协定》中,借鉴吸收上述监管规定, 逐步形成了包含电子传输免关税、国内电子交易监管框架、无纸化贸 易、电子签名、电子认证等议题的数字贸易便利化规则基本框架。

伴随着数字贸易的蓬勃发展,数字贸易便利化规则制定取得长足 进展,各方形成广泛共识。贸易便利化逐步成为国际贸易谈判中数字 贸易(电子商务)章节中普遍纳入的议题,截至目前签署的包含数字 内容的自由贸易(数字经济)协定中,超过 75%涉及数字贸易便利化 规则。多边框架下,ESCAP 倡导发起的《亚洲及太平洋跨境无纸贸易 便利化框架协定》于 2021 年正式生效。该《协定》共有 25 个条款, 主要涵盖国家贸易便利化政策框架和有利的国内法律环境、跨境无纸 贸易便利化和发展单一窗口系统、电子形式贸易数据和文件的跨境互 认、电子形式贸易数据和文件交换的国际标准,以及行动计划、能力 建设、试点项目和经验交流等。2021 年 12 月,WTO 电子商务谈判联 合召集人澳日新三方发布声明指出,在无纸贸易、电子签名和认证、电子合同等 8 个领域取得重大突破。

便利化规则向全流程数字化方向升级,促进端到端贸易。2021 年, 移动设备的普及和使用进一步推动了 B2C 服务占比;跨境网购人数 占网购人数比重,从 2017 年的 20%上升至 2019 年的 25%;疫情和国 际经贸形势对供应链弹性提出挑战,中小型电商企业期望更小库存和 更低成本。在技术赋能和诉求转变背景下,数字贸易便利化规则进一 步升级,呈现以下趋势:一是促进端到端贸易,鼓励更多消费者和中 小企业参与跨境电商,创新升级电子身份、电子合同、电子支付、现 代物流、电子发票、快速货运等规则,推动跨境贸易全流程数字化。 二是降本增效,通过“单一窗口”提升报关便利性,推动设立便捷化 海关程序,降低通关审查、报税成本。三是提升跨境贸易安全性,构 建安全的跨境电子支付监管环境,建立可信数字身份互认及同等保护 机制。四是强化系统、标准兼容性,提升单一窗口、电子记录、数据 交换等系统兼容性,推动电子发票、电子支付、电子身份等标准互认。

2.市场准入制度复杂变化形成新框架

市场准入是政府对市场主体、交易对象进入市场所制定的政策框 架,是为了公共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和合理配置资源,而对经营者权 力范围和行为能力的约束。区别于传统货物和服务贸易,各国对于数字产品的界定尚无统一共识,同时,数字服务的准入涉及国家公共安 全、技术产业发展、公民隐私保护等多重因素。因此,数字市场准入 的监管目标更加多元,一些国家通过负面清单+安全审查机制,形成 了更为灵活的市场准入管理框架,以兼顾发展与安全。

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向全球复制推广,开放水平逐步提升。在信息 化和数字化时代,应用模式、业务形态伴随技术创新而高速迭代,跨 界融合特征使得不同业务相互交融,具体业务边界难以界定,传统投 资和服务贸易规则体系整体采用分行业的正面清单模式,逐渐难以覆 盖不断出现的“新服务”。“准入前国民待遇+负面清单”、“冻结 条款+棘轮条款”的出价模式,被更多国家尝试接纳。在 RCEP 中, 除日本、韩国、澳大利亚、新加坡等发达国家外,马来西亚、印度尼 西亚等发展中成员国也开始尝试采用负面清单出价方式;CPTPP 中, 除越南保留 3 年过渡期外,各成员国均全面采纳棘轮机制,即列入负 面清单中的不符措施或限制性措施只能减少不能增加。

针对数字技术和服务的外资安全审查制度频繁出台。WTO(2019) 测算数据显示,全球约 58.9%的服务贸易是通过商业存在模式提供的, 尤其是涉及关键基础设施的数字服务贸易。伴随国际经贸形势的复杂 变化,各国加快完善并灵活运用安全审查等机制,对数字领域的外商 投资和市场准入进行限制。近年来,美国出台《外商投资风险评估现 代化法案》、欧盟出台《建立外国直接投资的审查框架性条例》,英 国通过《国家安全和投资法 2021》,日本修订《外汇及对外贸易法》, 新设或授权专门主管机构,对境外主体获取本国关键设施、新兴技术、 敏感信息等进行国家安全审查,并尝试在电信等敏感领域,建立专门 的业务许可安全审查机制。从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CIFUS)公布的报告来看,2018 年至 2020 年,进入申报程序的外资审查案件从 20 起 上升至 126 起,排在前三名的细分领域分别为计算机系统设计、软件 及数据处理相关服务。

3.跨境数据流动规则持续协调孕育新共识

国际组织推动跨境数据流动规则形成共识。跨境数据流动成为驱 动数字经济增长的主要力量。全球数据流动规模大幅增长。据世界银 行 2021 年报告估算,2022 年全球数据流动量将超过 153000 GB/s, 是 2012 年的 9 倍。全球数据流动对经济增长有明显的拉动效应,据 麦肯锡预测,数据流动量每增加 10%,将带动 GDP 增长 0.2%。预计 到 2025 年,全球数据流动对经济增长的贡献将达到 11 万亿美元。近 年来,多边机制和国际组织高度关注跨境数据流动的跨国协调问题。 G20 于 2019 年提出《大阪数字经济宣言》,提出“可信任的数据自 由流动”,建立允许数据跨境自由流动的“数据流通圈”,强调要在 更好地保护个人信息、知识产权与网络安全的基础上,推动全球数据 的自由流通并制定可靠的规则。

2021 年 10 月,G7 贸易部长会议发 表关于数字贸易的宣言,提出了可信数据流动的若干原则,包括:为 支持数字经济和商品与服务贸易,数据应当在可信的个人和商业机构 间进行跨境流动;高度关切出于保护主义和歧视理由,损害开放社会 和民主原则的数据本地化措施;在反对跨境数据流动不当阻碍的同时, 也要保护隐私、数据、知识产权和安全;应当就政府接触企业所控制 的个人信息数据的基本原则形成共识,支持 OECD 就此形成原则和 制度蓝本;开放政府数据将在数字贸易中发挥重要作用,政府公开数 据库应遵从匿名、开放、可携与无障碍使用等。G7 倡议不但拓宽了跨境数据流动的涵义和监管适用范围,将传统上属于安全的议题扩展 到若干发展事项上。更值得关注的是,G20、OECD 等国际组织可能 积极响应这一倡议,利用多边机制的召集力和广泛影响力,迅速达成 相关协议,推动全球跨境数据流动规则形成新共识。

 

区域数字协定中的跨境数据流动规则不断演进变化。一方面,跨 境数据流动规则形成了“允许数据跨境自由流动+安全例外”的基本 模式。条约中明确规定允许成员国有各自的监管模式,成员国应允许 数据跨境流动,可出于合法保护公共政策和基本国家安全对数据流动 采取一定限制。另一方面,数据流动和计算设施位置条款向鼓励数据 自由流动方向发展。由于云服务的分布式业务属性,各国的数据本地 化政策将大幅提高云服务等数字企业的全球运营成本,因此产生了限 制各国采取“计算设施本地化”的协议内容。该条款是《跨太平洋伙 伴关系协定》(TPP)中新增的一类规则,CPTPP 承袭了 TPP 下的跨 境数据流动与计算设施位置条款。在以上协议中仍保留了成员方可以 出于通信安全和保密要求进行规制,但在随后的《美墨加自由贸易协 定》(USMCA)、美日数字伙伴关系协定中,大幅削减例外条款,限 制各成员方政府因公共管理需要,对数据和设施位置进行管制的权力。

 

参考报告

全球数字经贸规则年度观察报告(2022年).pdf

全球数字经贸规则年度观察报告(2022年)进入21世纪以来,全球科技创新空前活跃,新一代信息技术加速向国际经贸领域延伸,数字贸易应运而生,对贸易方式、贸易对象、贸易规则、贸易格局产生深远影响。2011-2020年期间,全球数字贸易快速发展,数字服务贸易复合增长率达4.4%,显著高于服务贸易(1.19%)和货物贸易(-0.4%).与此同时,数字贸易领域的“规则赤字”逐步凸显-部分传统货物、服务贸易规则亟需演变为适应数字贸易发展的规则;贸易对象和方式的数字化使得诸多新兴规则空白亟待健全;原有贸易规则体系和谈判机制面临挑战。数字贸易规则体系伴随全球贸易模式变革逐步构建,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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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用户编辑于2022/09/21 09:30

后疫情时代,数字化转型引领数字贸易、数字经济成为全球经济 发展新动能。在此背景下,数字经贸规则也呈现新态势,将鼓励各方 参与数字贸易、激发数字经济潜能作为重要目标。近年来,部分关键 的数字经贸规则在多方关注下取得一定进展,对于分歧较小的领域, 各国探索规则升级扩围,服务全流程数字化转型;对于分歧较大的领 域,各方展现一定灵活性并形成初步共识;对新兴技术和应用领域, 积极推动统筹各方发展和监管方向,就创新监管模式交换最佳实践。同时,各方注重平衡自由贸易、产业发展、技术创新与安全保障之间 的关系,数字经贸规则体系总体呈现全面性、包容性、开放性、创新 性和安全性的趋势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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