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WA 在全球呈快速扩张趋势,资产结构日益丰富。
1. RWA 在美国的发展情况
1.1. 监管法规发展情况
作为 RWA 最活跃的市场之一,美国在资产供给与制度环境两个层面均展现 出显著优势。一方面,链上国债、私募信贷等核心资产主要依托于其本土发 达的金融市场;另一方面,自 2025 年以来,美国在监管立法与政策表态上 呈现出明显的积极转向,为 RWA 发展营造了更具支持性的制度氛围。 行政制度支持发展:不同于拜登政府时期侧重审慎监管与高频执法的收紧 取向,特朗普政府则鲜明释放出“加密友好”的政策信号。从政策导向到市 场预期,从监管人事安排到具体干预路径,整体呈现出支持创新、吸引资本 的积极姿态。在这一背景下,围绕特朗普形成的“加密政策圈”正日益成为 推动 RWA 等链上资产发展的关键政策力量。该“加密幕僚团”由一批长期 深耕加密行业、同时掌握联邦政府关键职权的核心人物构成,包括:前Paypal 成员、被称为“加密沙皇”的 David Sacks;SEC 代理主席 Mark T. Uyeda、 SEC 前主席 Paul Atkins、“加密妈妈”Hester Peirce; CFTC 主席 Brian Quintenz 等7。他们长期倡导加密货币和链上资产的合法化,并主张政府应将比特币、 以太坊、Solana 等纳入国家储备资产,同时也在推动 RWA 等结构化资产代 币化的监管松绑和场景扩展。 立法框架进入实质阶段:2025 年 7 月,美国国会将 7 月 14 日至 18 日正式 设定为“加密周”,标志着在数年模糊监管后的重大政策转向。国会目前正 在审议三项重要法案:《数字资产市场清晰度法案》(Clarity for Digital Assets in Regulatory Technology Act8)、《指导和建立美国稳定币国家创新法案》 (Guiding and Enhancing National Innovation Using Stablecoins Act,GENIUS9) 以及《反中央银行数字货币监控法案》(Anti-CBDC Surveillance State Act10)。
具体地: 《数字资产市场清晰度法案》:该法案首次厘清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United States Securities and Exchange Commission,SEC)与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 会(U.S. Commodity Futures Trading Commission,CFTC)在加密资产监管 中的边界,将“已充分去中心化”的成熟区块链项目归为“数字商品”,纳 入 CFTC 监管,并设定为期四年的“去中心化成熟期”,明确合规路径。 《指导与建立美国稳定币国家创新法案》(又称“天才法案”):这是美国国 会两院首次通过专门监管支付类稳定币的综合性立法。该法案为美元支持 的稳定币建立了联邦监管框架,旨在提供清晰度并促进实时支付的创新,同 时巩固美元的全球储备货币地位该协议允许支付稳定币发行人持有完全由 优质流动资产(例如美国国债和现金存款)1:1 支持的储备。发行人必须发 布月度报告,披露未偿还稳定币的总量及其储备的构成,同时限制大型科技 企业跨界发行稳定币。 《反中央银行数字货币监控法案(Anti-CBDC Surveillance State Act)》:该 法案明确禁止美联储未经国会授权直接发行中央银行数字货币(Central Bank Digital Currency,CBDC)或开展试点,保障私人加密货币与链上美元 资产的自由发展空间。
1.2. 项目应用情况
在美国,房地产行业已成为 RWA 的典型代表,不仅形成了规模化的商业路 径,而且是收益结构最为多元的产业赛道。 在收益权代币化方面,以 RealT 为代表的平台将底特律、芝加哥等地住宅 代币化后,允许全球投资者以 50 美元低门槛购买房产份额,按月获取租金 收益11。RealT 作为房地产代币化头部平台,将美国 5000 套住宅和商业地产 拆分为 ERC-20 代币,投资者通过 Polygon 链实现秒级交易。项目与社保基 金、养老基金合作,提供合规托管服务,并计划通过 DeFi 借贷池(如 Aave) 将房产代币作为抵押品,进一步激活资产价值。 在产权数字化方面,Propy12则提供了另一种技术路径。Propy 的用户友好型 平台集成了房产挂牌、尽职调查与交易环节,显著简化了传统流程,并可支 持法币支付与抵押贷款的房产交易。同时,Propy 创新性地引入了 NFT 技 术,通过区块链将房产契约映射为唯一的数字资产,从而提升交易的透明度、 安全性与操作效率。在实际交易中,Propy 以法律实体作为 NFT 持有主体, 一旦 NFT 完成售出,买家通过客户身份识别(Know-Your-Customer,KYC) 验证即可实时获得数字产权,确保资产转移的不可篡改性。此外,平台开发 了专属的报价管理系统,经纪人可通过链接轻松提交或接收房源报价,全部 操作汇总至仪表板统一管理,支持智能通知与数据分析,有效提升谈判效率 和客户响应速度。
在房地产指数衍生品方面,Parcl 将区域房地产价格指数转化为链上衍生品 代币,投资者可基于地段判断进行多空交易,收益与该地区房地产指数涨跌 挂钩,为 RWA 市场引入了更高的交易灵活性与投机性13。 在债券与信贷领域,美国部分平台已实现国债代币化,投资者可使用稳定币 认购短期美债并获取利息收益。部分中小企业的应收账款也被打包上链,作 为可投资的债权类 RWA 进行交易。这类资产收益稳定、风险相对可控,正 在成为链上资产配置中的“低波动补充资产”。 此外,碳信用、艺术品等难以流通的非标资产,也正通过 RWA 代币化实现 结构化拆分与透明化管理。以非标资产为底层资产的 RWA 项目尚处于发展 的早期阶段,相对分散且规模有限。
2. RWA 在欧洲的发展情况
2.1. 监管法规发展情况
截至 2025 年 7 月,欧盟尚未出台专门针对 RWA 的监管工具。于 2024 年 12 月正式生效的《加密资产市场条例》(MiCA),标志着欧盟在数字资产领域 迈出全面立法监管的第一步,成为目前唯一适用于加密资产市场的一体化 监管框架。随后在 2025 年 2 月,欧盟委员会通过授权法规,明确要求加密 资产服务商对其业务活动中的所有交易、指令与服务流程进行详尽记录。同 时,相关法规还对利益冲突识别与披露机制、内部控制安排、薪酬政策等关 键治理要素提出具体要求,旨在提升行业合规运作的透明度与审计可行性 14。 尽管 MiCA 的正式实施促使欧盟加密资产监管迈出重要一步,但对 RWA 的 直接影响目前仍有限15。主要可归因于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适用范围存在内在排除机制。MiCA 的立法初衷是填补现有金融法规 未能覆盖的加密原生资产监管空白,聚焦于稳定币、效用型代币等数字原生 产品。对于那些本已受修订后的欧洲金融工具市场指令(Markets in Financial Instruments Directive II,MiFID II)、欧盟另类投资基金经理指令(Alternative Investment Fund Managers directive,AIFMD)等现行法规规制的传统金融资 产,MiCA 第 2 条则明确予以排除,避免重复监管。因此,当某一代币化产 品本质上代表的是已纳入证券、基金、房地产等传统监管范畴的金融工具时, 其并不属于 MiCA 的监管对象。例如,若某家机构将公司债券进行代币化, 该代币仍应遵循证券法规,而非受 MiCA 直接约束。这一制度设计限制了 MiCA 对大多数 RWA 产品的直接适用性。 第二,MiCA 尚未建立支撑 RWA 发展的资产验证与链下确权机制。MiCA 所聚焦的监管对象多为链上行为及市场服务,对于如何核查 RWA 背后的链 下资产是否合法、是否重复抵押、估值机制是否稳健等问题,并未提供相应 的制度工具或技术要求。这使得 MiCA 在 RWA 实践中难以充当保障投资者 权益与市场稳定的信用支撑。 第三,RWA 的发展主要由传统金融机构主导,而非加密原生参与者。与 MiCA 所着重监管的加密资产服务商(如加密交易所、托管平台、发行方) 不同,当前推动 RWA 落地的主体多为已有监管资质的传统银行、托管机构 与资产管理公司。此类机构通常具备强大的合规能力与基础设施,可在现有 法律框架下直接拓展 RWA 业务,无需依赖 MiCA 为其合法性赋权。 总体来看,尽管 MiCA 在统一欧盟加密原生资产监管体系方面具有重要意 义,填补了此前监管空白,但其对 RWA 的直接支持仍较为有限。当前,RWA 的推进主要依赖现有金融监管框架(如 MiFID II、AIFMD 等)的延伸适用, 通过合规试点、技术迭代与行业协作的方式,逐步嵌入欧盟现有金融市场体 系之中。
2.2. 项目应用情况
2025 年 7 月,法国金融科技公司 Spiko 宣布完成 2200 万美元 A 轮融资,成 为欧盟 RWA 领域的标志性项目。Spiko 本轮融资由 Index Ventures 领投, Bpifrance、Blockwall 等知名机构参投。Spiko 的创始团队背景深厚,创始人 曾任法国财政部副司长16。Spiko 平台上提供的第一批产品是以欧元和美元 计价的货币市场基金,构建可编程、可交易的数字份额,具有完全代币化的 注册,旨在为欧洲企业和个人投资者提供高流动性、低波动性的合规数字投 资产品17。 与其他国际 RWA 项目相比,Spiko 在地域适配性与制度合规性方面具备显 著优势18。贝莱德 BUIDL 和富兰克林 FOBXX 主要面向美国市场中的合格 机构投资者,投资门槛较高;Ondo Finance 虽受百慕大监管19,但对欧盟投 资者的覆盖仍然有限。相较之下,Spiko 以低至 1 欧元的投资门槛与本币结 算机制,能够有效打通欧洲中小企业与个人投资者参与 RWA 配置的通道, 填补欧盟本地合规产品供给的结构性缺口。
3. RWA 在新加坡的发展情况
3.1. 监管法规发展情况
作为区块链和金融科技的全球中心,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onetary Authority of Singapore,MAS)于 2023 年 8 月发布《稳定币监管框架》,适用于在新加坡发行且与新加坡元或 G10 货币挂钩的单币种稳定币(Single-currency stablecoin,SCS)20。该框架涵盖了赎回机制、储备资产和资本要求等核心 要素,成为亚洲最早实施的法定稳定币监管体系之一。 继稳定币监管之后,新加坡进一步加强了对整个数字支付代币(Digital Payment Token,简称 DPT)生态的监管。自 2024 年 4 月起,DPT 服务提 供商面临更加严格的监管要求。修订后的《支付服务法》(Payment Services Act,PSA)显著强化了合规义务,尤其是在用户保护和金融稳定方面。此 次修订的主要变化包括:MAS 扩大了法案适用范围,新增了有关用户保护 和金融稳定的条款,监管内容涵盖更广泛的业务活动,例如托管服务、DPT 兑换以及跨境汇款的促进。2024 年 11 月,金融管理局进一步宣布推进金融 服务代币化的计划,重点包括:建立商业网络以提升 RWA 资产的流动性, 发展市场基础设施生态系统,推动 RWA 资产应用的行业框架建设,并探索 允许 RWA 资产用于统一结算的机制。
这一轮监管进程最终在 2025 年 5 月 30 日迎来关键落地时点——MAS 正式 发布针对 DPT 服务提供商的全新监管规定。MAS 以“零容忍”的立场要求 所有在新加坡境内运营、但尚未取得合规牌照的加密货币企业,必须在 6 月 30 日前全面终止业务或完成撤出,否则将面临刑事处罚。尽管新规态度严 厉,实则是多年政策铺垫的自然延续。回顾整个监管演进路径,自 2022 年 启动对稳定币的讨论、2024 年修订《支付服务法》,再到 2025 年初发布资 本敞口管理指引,MAS 实际上已为市场提供了接近三年的渐进式适应期。 其监管方式并非突然收紧,而是循序渐进、预期清晰、节奏有序的稳步推进。 在加密行业全球化运营与监管属地化并存的背景下,不少企业选择在新加 坡注册以获取合法身份,却将服务重心指向海外市场,从而绕过本国监管。 在以往政策体系下,这一“灰色地带”被交易所与代币发行平台广泛利用, 使得新加坡在监管严谨的同时,也意外成为全球加密业务的“监管跳板”。 而新规明确规定:凡是在新加坡设有运营场所并从事数字代币相关业务的 企业,无论是否面向本地用户,均必须申请合规牌照。同时,“经营场所” 的定义也被大幅扩展,涵盖远程办公、居家运营乃至临时展台等多种形式。 一旦涉及链上交易、托管、撮合或验证等活动,即被纳入监管范畴,标志着 新加坡正实施一套无死角、清单式的强力监管机制21。通过提高合规门槛、 明确监管边界和压缩套利空间,MAS 旨在彻底整顿加密市场,为 RWA 等 合规性要求更高的链上资产形态提供清晰的政策预期和安全的业务环境。
3.2. 项目应用情况
在监管框架不断完善的同时,新加坡也逐步孕育出一批具备全球影响力的 RWA 企业,其中尤以 DMZ Finance 为代表。 DMZ Finance 总部设于新加坡,专注于 RWA 与资产托管服务,由前招商银 行国际(新加坡)首席执行官李凯阳与资深金融科技企业家马震共同创立。 公司致力于为全球银行及机构投资者提供机构级的 RWA 基础设施解决方 案,旨在实现传统资产与链上金融的深度融合,释放数万亿美元的资产上链 潜力。 在全球业务布局方面,DMZ 已与中东及非洲地区最大的银行——卡塔尔国 民银行(Qatar National Bank,QNB)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并于 2024 年 7 月 成功入选卡塔尔金融中心主导的数字资产实验室计划,成为该地区重点扶 持的区块链技术服务企业之一。2025 年 7 月,由 DMZ Finance 与 QNB 联 合发起的QCD货币市场基金(Qatar Central Bank Digital Money Market Fund,QCDF)正式获得迪拜金融服务管理局的监管批准,成为首个在迪拜国际金 融中心落地的代币化货币市场基金。该基金由 QNB 担任投资管理人,DMZ Finance 提供底层代币化基础设施支持,标志着 RWA 在中东地区迈入合规 化、制度化运行的新阶段。此举不仅推动了区域金融创新,也进一步凸显了 新加坡 RWA 企业在全球代币化进程中所扮演的桥梁与枢纽角色。
4. RWA 在日本的发展情况
4.1. 监管法规发展情况
在数字金融生态欣欣向荣的背景下,日本政府逐步放宽对加密资产的监管: 一方面,鼓励企业利用链上资产开展风险管理,另一方面,积极推动 RWA 合规化,以提升资本市场的活跃度。尤其是在日本国债市场深度不足的制约 下,允许稳定币发行机构配置国债资产,也被视为优化国债流动性、盘活金 融资源的有效途径。日本金融厅(Japan Financial Services Agency,JFSA) 从 2024 年以来持续推进监管创新与制度改革,力图缩小在全球 Web3 竞赛 中的差距,以增强日本在数字金融领域的战略主动性。 JFSA 于 2024 年 6 月发布了《マネロン・テロ資金供与・拡散金融対策の 取組と課题(2024 年 6 月)》等报告,聚焦反洗钱策略和执行进展23。2025 年 3 月,FSA 提交了进一步修订《支付服务法》的法案,法案允许稳定币 发行方将 50%储备资产配置为短期国债及定期存款,而非全部存于活期存 款中24。该法还新增对加密中介的专门注册类别,间接拓展了 RWA 资产与 链上支付系统的融合空间,也降低了机构入场的操作门槛。目前该法案目前 正在国会审议阶段,尚未正式成为法律。
4.2. 项目应用情况
日本房地产科技公司 GATES 宣布,将于 2025 年 7 月 11 日通过 Oasys 区块 链上线约 7500 万美元的东京核心不动产,实现资产链上映射。这一项目成 为迄今为止日本国内规模最大的房地产代币化实践,旨在为海外投资者提 供低门槛、可交易的碎片化所有权通道,并提升资产的流动性。此次代币化 资产主要涵盖位于东京市中心、具备稳定租金回报的高端商业地产与写字 楼,构成 RWA 商品化在日本市场的代表性试点项目。
5. RWA 在韩国的发展情况
5.1. 监管法规发展情况
2025 年 6 月,韩国执政党共同民主党正式向国会提交《数字资产基本法》 草案,该法案由国会政务委员会成员、数字资产特别委员会主席闵炳德牵头 起草,原本计划将稳定币发行机构的最低注册资本设定为 50 亿韩元,然而 在最新修订版本中已将门槛大幅下调至 5 亿韩元(约 36.8 万美元)。此举旨 在降低金融科技及加密初创企业进入 RWA 生态的门槛,激发行业活力,推 动市场创新26。 2025 年 7 月 28 日,韩国共同民主党国会议员安度杰正式提交《价值稳定型 数字资产发行及流通相关法律案》草案27。作为韩国首部针对韩元计价稳定 币发行、流通及监管全流程的系统性立法提案,其专项性较《数字资产基本 法》中涉及的稳定币条款更为突出。尽管韩国央行对以上法案持保留意见, 担忧其可能削弱韩元法定货币地位并影响货币政策效力,但市场反应整体 积极,链上交易活动持续升温。
2025 年 7 月 29 日,韩国央行宣布调整组织架构,正式设立“虚拟资产组” 并将“数字货币研究室”更名为“数字货币室”。新成立的“虚拟资产组” 将专责稳定币相关市场监测与立法支持工作;同时,数字货币室下属技术团 队职责亦进一步明确,将负责隐私保护技术、存款代币基础设施及其可行性 验证平台的开发与管理。
5.2. 项目应用情况
韩国目前尚未出现规模化的本土大型代币化项目。然而,这并没有阻止韩国 在数字资产领域的积极探索和市场热度的增长。韩国八大银行近期宣布将 联合推出与韩元挂钩的稳定币,这标志着韩国在数字资产应用方面的重要 进展。该项目由 KB 国民银行、新韩银行、友利银行、农协银行、企业银行、 水协银行、花旗韩国和渣打第一银行共同参与,旨在推动本币计价的数字资 产体系发展,对冲美元挂钩稳定币带来的货币主导权风险,并为未来包括 RWA 在内的链上资产交易提供本币结算的制度基础和流动性支持。
3.RWA 在中国的发展情况
由于代币融资与虚拟货币交易当前在中国内地尚不能合法交易,因此 RWA 资产的发行与交易在合规上仍受到限制,但资产数字化与数据要素资产化 等金融科技创新仍在迅速发展。目前,中国内地的企业可通过中国香港向全 球投资者发行 RWA 资产,而全球投资者则获得新的配置中国资产的途径。
中国香港积极推行监管法规
在中国香港,2025 年 5 月 21 日,立法会正式通过《稳定币条例草案》31; 紧随其后,特区政府于 2025 年 6 月 6 日在宪报刊登公告,宣布《稳定币条 例》将于 2025 年 8 月 1 日正式生效。该条例确立了法定货币稳定币发行人 的发牌制度,标志着中国香港在稳定币监管领域迈出关键一步,成为推动合 规稳定币发行的重要制度里程碑。 随后在6月26日,中国香港特区政府发布《香港数字资产发展政策宣言2.0》 32,在此前首份政策宣言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出更具操作性的落地措施,强 调实际应用与生态建设,重申将中国香港打造为全球数字资产创新中心的 政策承诺。在这份长达 9 页的政策文件中,“代币化”一词共出现 35 次,显 示出特区政府在法律监管优化、产品多样化拓展、税费优惠政策支持等方面, 全方位推动 RWA 发展的强烈意愿与战略决心。 政策宣言围绕法律监管优化、产品供给拓展、基础设施建设与人才机制完 善四个维度展开,旨在打造一个制度健全、生态多元、风险可控的数字资产 市场结构。
优化法律与监管:构建统一的 RWA 市场监管框架。中国香港正推进统一且 系统性的数字资产服务提供者监管机制,涵盖数字资产交易平台、稳定币发 行人、RWA 产品交易及托管服务提供商。其中,香港证监会为主要监管机 构,负责发牌、注册与标准制定,主导平台类与托管类服务的制度设定;金 管局则聚焦银行系统,承担前线监管角色,确保其参与 RWA 交易与存续过 程中的风险隔离与制度合规。该监管安排强调“同类业务、同类风险、同类 规则”的制度逻辑,旨在增强市场透明度、提升托管与交易效率,并降低监 管套利与监管空白问题,构建国际标准下的 RWA 合规通路。 扩展产品种类:代币化政府债券常规化与场景拓展并进。政策提出将代币 化政府债券发行制度化,并探索多币种、多期限与创新结构选项,形成具备 稳定性与可交易性的“链上债务工具”体系。同时,政策支持推动更广泛的 资产与金融产品代币化,包括:货币市场基金、其他集合投资工具;收益型 真实资产,如电动车充电站;实物资产,如贵金属、有色金属与可再生能源 项目。通过金管局主导的 Ensemble 项目,中国香港正建设面向银行间结算 的底层设施,进一步打通代币化资产的支付、清算与再融资链路。 强化应用场景与跨界合作:制度嵌入与监管科技共建。在支付系统侧,政策 明确支持稳定币作为可编程支付工具,并将于 2025 年 8 月 1 日正式实施稳 定币发行人监管制度,为其在跨境结算、企业收付与政务支付等场景中落地 提供制度保障。同时,中国香港将推动监管机构、执法单位与技术提供商之 间的协同,完善链上金融的合规监控、网络安全与数据可视性能力,打造具 备区域专业优势的监管科技生态圈。
强化人才与合作机制:夯实 RWA 长期制度基础。在生态培育方面,政府正推动人才发展与制度供给双轨并进:一方面,通过高校合作与国际招聘计划, 加快区块链、AI 与数字金融方向的专业人才储备;另一方面,鼓励初创企 业围绕代币化资产开展技术试点,并通过孵化器、加速器与资金支持机制, 推动项目落地转化。政府亦明确支持推动与其他司法辖区的监管协作与经 验互认,逐步构建具有中国香港特色的国际型数字资产治理网络。
中国香港目前的项目应用情况
光伏 RWA
我国在新能源与光伏领域积累了大量优质资产,为近年来光伏类 RWA 的快 速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2024 年 8 月,朗新集团与蚂蚁数科合作推出 RWA 示范项目,将平台上运 营的部分充电桩作为 RWA 锚定资产,在蚂蚁数科区块链技术的支持下,成 功实现资产的数字化与代币化,是国内首单基于新能源实体资产的 RWA 项 目33。 2025 年 3 月 18 日,巡鹰集团旗下巡鹰出行成功完成全球首单基于换电实体 资产的 RWA 项目,融资规模达数千万港元。该项目通过发行由胜利证券管 理的 RWA 基金产品,并由蚂蚁数科、Conflux Network 与 VDX 共同提供底 层技术支持,AW3 家族办公室作为生态合作伙伴深度参与。此次项目以换 电基础设施为锚定资产,实现资产代币化,不仅有效推动了中国绿色资产与 国际资本的高效对接,也通过数字技术赋能实体经济,打造出新能源产业中 具备可复制性的创新融资范式,进一步拓展了 RWA 在实体产业中的应用场 景与发展路径34。 2025 年 6 月 13 日,蚂蚁集团科技商业化的独立板块蚂蚁数科与协鑫能科在 SNEC 上海光伏展宣布成立蚂蚁鑫能(杭州)科技有限公司,结合前者 AI、 区块链技术与后者能源项目开发运营优势,打造“AI 驱动的下一代新能源 生态体系”,探索能源 RWA 等场景35。
证券 RWA
HashKey Chain 于 2025 年 6 月 27 日在其官网宣布,广发证券(香港)作为 首个于中国香港发行代币化证券的券商,现已全面接入 HashKey Chain 作 为核心链上发行网络,并发行首个每日可申赎代币化证券“GF Token”,高 净值个人专业投资者及机构专业投资者均可参与认购、交易,标志着中国香 港金融科技生态在 RWA 路径上再次迈出关键一步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