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储配送获取基础收入,增值服务贡献额外业绩。
医药流通业务主要指通过提供充足的仓储空间、专业 的医药管理人员、覆盖广泛的物流和医药销售渠道,在与上下游的买卖交易中获取利润差,以此支付在医药产品流 通环节所产生的仓储费、管理费、物流费、销售费,并获得适量的利润。在传统医药流通业务之外,医药流通企业 亦会通过提供第三方物流、供应链金融、医药电商、SPD、CSO等多元化增值服务获取额外收入。此外,部分头部医 药流通商仍在积极布局上游医药工业生产及下游终端,加速业绩增长。

居民用药需求释放,医药流通行业稳健增长。2011年以来,随着人均可支配支出稳健增长、医保覆盖面扩大、药品 供给量增加,叠加居民健康意识逐步提升,居民用药需求持续释放,中国医药流通市场销售额亦从2011年的7511亿 元增长至2023年的22902亿元,年均复合增速达到9.7%。2020年,受外部环境影响,院内终端诊疗秩序尚未全面恢 复,用药需求萎缩,医药销售市场规模增长放缓。随着环境好转,居民院内用药需求逐渐释放,2021年全国药品流 通市场销售额同比增长8.65%为20615亿元,增速逐渐恢复2019年前水平,2022年稳健增长5%为21526亿元, 2023年增速进一步加快,全年增长7.5%为22902亿元。
政策助力回款向好,流通行业经营有望改善。2020年,国务院出台《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提出, “推进医保基金与医药企业直接结算。”但后续由于经济环境等各种原因,各省份仍处于试点阶段。2024年5月30日, 国家医保局公众号发文指出福建、山东等部分省份积极探索采取医保基金向医药企业直接结算的方式,将医药企业 收回货款的时间压缩至30天以内。截至目前,已有福建、山东、江西、陕西、湖南、内蒙古、天津、海南等多地已 开始推行集采药品医保和药企直接结算货款,海南文昌市则将非集中采购的药品、医用耗材纳入直接结算范围,政 策支持力度持续加大。
政策助力回款向好,流通行业经营有望改善。11月11日,国家医保局办公室、财政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做好医保基金 预付工作的通知,提出“三个明确”和“三个规范”。 三个明确:1)明确政策内涵。预付金是医保部门预付给定点医疗机构用于药品和医用耗材采购等医疗费用的周转资 金,不得用于医疗机构基础建设投入、日常运行、偿还债务等非医疗费用支出。2)明确拨付条件。原则上该统筹地 区职工医保统筹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不低于12个月可实施职工医保统筹基金预付,居民医保基金累计结余可支 付月数不低于6个月可实施居民医保基金预付。上年已出现当期赤字或者按照12个月滚动测算的方法预计本年赤字的 统筹地区,不能预付。3)明确支出标准。核定标准原则上以前一至三年相关医疗保险基金月平均支出额为基数,预 付规模应在1个月左右。
三个规范:1)规范流程管理。符合条件的定点医疗机构于每年度1月上旬自愿向统筹地区医保部门申请预付金。2) 规范会计核算。医保部门和定点医疗机构应定期做好医保预付金对账工作,医保部门应做好预付金拨付、清算、核 销的会计核算工作。3)规范资金监督。医保部门要将医保预付金纳入服务协议,细化相关条款。 我们认为,2024年前三季度,由于经济等多方面原因医院回款账期有所拉长,流通企业资金成本压力较大,此次医 保局建立医保预付金制度与过往鼓励医保直接还款给流通企业的目的一致,均为缓解医院垫资压力,进而加快商业 公司回款速度,有望改善流通行业经营基本面,促进行业周转效率及规模提升。

收入稳健增长,利润端略有承压。24Q3,医药分销板块营业收入同比增长3.6%,归母净利润下降1.8%,扣非归母净利 润下降2.1%,同比分别变化1.8、0.0和-0.6个百分点,环比Q1增速分别变化4.8、2.0和-5.1个百分点。24Q3,医药分销 板块利润同比增速下降主要由于:1)受合规销售、院内DRG改革影响,器械等部分品类销售承压,影响毛利率;2)回 款周期有所拉长,影响资金成本。
收入稳健增长,归母利润端略有承压。 2024年前三季度,医药分销板块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3%,归母净利润同比下降 1.4%,扣非归母净利润同比增长0.6%,同比分别变化-8.4、3.6和0.0个百分点。展望24Q4及25年,院内合规销售及集 采等因素持续加速市场集中度提升,头部企业持续加大创新业务发展,经营有望持续向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