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人身险产品结构变化历程及问题有哪些?

我国人身险产品结构变化历程及问题有哪些?

最佳答案 匿名用户编辑于2024/07/31 10:49

我国人身险行业经过多年发展,已成为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具有重要地位的机构投资者。

目前,保险业积累的养老准备金超过 6 万亿元、长期健康保险责任准备金超过 2 万亿元。截至 2024 年一季度 末,我国人身险公司资金运用余额约 26.9 万亿元。 回顾我国人身险行业在 1982 年恢复试办后的产品结构变化 过程, 我们认为可分为以下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1982-1999 年):普通型寿险为主,监管引导预定利率下调防范利差损风险。我国人身险于 1982 年恢复试办,初期险种主要包括简易人身保险、团体人身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旅 客意外伤害保险等。1980 年,我国保险业务恢复,从 1980 年至 1990 年之间,在全国范围内经营保险业务的只 有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一家。1981 年,人保公司开始修订人身保险条款,1982 年便开始试办简易人身保险、团体 人身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旅客意外伤害保险等险种。到 1989 年,险种多达 50 多个,保费收入达 46 亿 元,占当年保费的 32.3%,投保人数已达 1.82 亿人次。1990 年的人身保险险种达到 70 多个,保费收入达到 59.76 亿元,占全部保费的 40.1%,投保的人数达到 2.19 亿人次。

20 世纪 90 年代开始,全国性保险公司数量逐步增加,保险行业竞争强度有所提升。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 1991 年 4 月 26 日成立,总部设在上海,该公司是由交通银行控股的股份制保险公司,其前身是 1987 年成立的 交通银行保险业务部。中国平安保险公司 1992 年 6 月 4 日成立,前身是 1988 年 3 月 21 日成立于深圳经济特区 蛇口工业区的平安保险公司。1992 年 6 月 4 日,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平安保险公司更名为中国平安保险公司, 成为第一家全国性的综合性的股份制保险公司。到了 1996 年,中国保险市场发生了重大的变化。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保险法》关于产寿险分业经营的规定,一方面是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按照国务院的部署改建成集团公司, 下辖三个子公司,即中保财产保险公司、中保人寿保险公司和中保再保险公司,全国性保险公司数量增加至 5 家。另一方面,经过中国人民银行的批准,1996 年年初又成立了 3 家全国性股份制保险公司,即华泰财产保险 股份有限公司、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财产保险公司于 1996 年 8 月 29 日正式开业,其总部设在北京。泰康人寿保险公司于 1996 年 8 月 22 日正式开业,总部设在北京。新华人寿保 险公司于 1996 年 9 月正式开业,总部设在北京。 1992 年,友邦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在上海成立了国内首家分公司,并引进了全新的个人代理人分销模式。自 此,个人人身险在中国市场开始起步。各保险公司纷纷吸取国外经验,开发针对个人的寿险新产品。这一阶段, 我国的个人寿险产品主要包括两类,一类是以满足独生子女未来教育资金需求为主要目的的生死两全保险,兼 具储蓄和保障功能,另一类是针对成年人的储蓄型保险,其中既包含了普通的生死两全保险,又包含了周期性 生存给付特色的终身寿险。

存款利率快速下行使前期销售的高预定利率保单面临较大利差损风险,1999 年寿险产品预定利率大幅调降 至 2.5%。银行存款是这一阶段保险资金的主要投资方向,保险产品的预定利率也与银行存款利率紧密相关。 1993-1995 年,我国银行存款利率和保险产品预定利率均处高位,但在 1996-1998 年银行存款利率快速下降的过 程中,保险产品预定利率的下降较为滞后,并且保险公司普遍利用保险产品预定利率较高的优势开展销售实现 保费快速增长,但也导致了行业利差损风险持续积累。1999 年 6 月 10 日,中国人民银行再次大幅调降存款利 率,但与以往寿险公司预定利率下调较银行降息之后一段时间不同,此次原保监会在降息当天即发布《关于调 整寿险保单预定利率的紧急通知》,要求寿险产品预定利率不能超过年复利 2.5%,并不得附加利差返还条款。

健康险发展初期主要为医疗保险,1994 年重疾险开始出现,整体来看这一阶段我国健康险规模较小。1982 年,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上海市分公司报经市政府批准,试办《上海市合作社职工医疗保险》,凡属独立核算、自 负盈亏的合作社性质的集体企业单位,均可申请参加,这是我国恢复保险业务后的第一个健康保险业务。需求 端来看,此时“看病靠国家、报销找单位”的传统观念在许多老百姓的头脑中根深蒂固,整个社会大众的保险 知识尚未普及,普遍缺乏保险意识。供给端来看, 这一阶段,保险公司由于经验数据匮乏、产品开发技术不成 熟、风险控制经验欠缺,市场主体少,造成健康险产品较为有限。此后,随着全国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推进, 居民的保险意识和需求有所提升。 这一阶段的重疾险产品呈现以下几个特点:第一,重疾险保障的病种和疾病的定义均由各家公司确定,尚 未有行业统一的标准。第二,产品责任较为简单,重疾险产品承担疾病和手术定额给付都是简单的一次给付, 给付保险责任后保单终止。第三,具有寿险产品特色。当时重疾险产品一般都包含死亡给付、满期给付、豁免 保费责任,与当时的主流产品两全保险等储蓄保险产品接近,能够满足客户“有病赔付,无病储蓄”的综合保 障需求。第四,靠“利差返还”销售。当时的寿险主流产品几乎都有“利差返还”,重疾险也附有“利差返还” 条款。在客户对重疾险还没有深刻认识的情况下,“利差返还”成为产品的卖点。

第二阶段(2000-2012 年):引入分红、万能、投连等新型产品,主要满足居民的理财需求。整体来看,人身险公司在这一阶段保费持续增长,但在 2011 年保费收入出现下降。保费收入仍主要来自寿 险,健康险保费占比小幅提升。2000-2012 年期间,我国人身险公司保费收入复合增速为 22.4%,其中寿险、健 康险和意外险复合增速分别为 22.6%、27.8%和 11.9%。寿险和健康险保费占比累计+1.8pct、+3.2pct 至 89. 5% 、 7.9%,而意外险保费占比则累计-5.1pct 至 2.6%。

寿险方面,1999 年保险产品预定利率大幅下降至 2.5%后,普通型寿险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明显下降,在市 场压力下,寿险公司纷纷着手研究开发分红、投连和万能险等新型产品。1999 年,平安率先推出国内首款投资 连结保险——“平安世纪理财”,打开了新型保险产品迅速发展的序幕。2000 年,太保开发了国内第一款万能寿 险——“太平盛世长发两全保险”,中国人寿开卖第一款分红险——“国寿千禧理财”。这些新型产品更加突出 投资增值属性,对防范和化解利差损风险起到了积极作用。需求方面,居民收入快速增长催生了一定的储蓄增 值需求,叠加 2000-2003 年期间银行存款利率处于低位,居民需求更多转向投资理财型保险产品。

2009 年会计准则变化导致不同险种的保费计量模式出现较大差异,分红险占比进一步提升。2009 年新会计 准则发布实施,人身保险产品保费收入统计规则发生重大变化,万能保险、投资连结保险产品的投保人缴纳保 费只能少量计入风险保费,分红保险保单的大部分保费可计入保费口径。这一变化对保险公司经营利润核算、 行业市场份额的排名都产生重大影响。在此背景下,各寿险公司纷纷进行产品结构的调整,开展分红保险产品 的开发和创新,其中分红两全险的地位明显提升,保费收入在分红保险保费收入的占比迅速提高,成为中国寿 险业发展的主要引擎。

健康险方面,保费收入实现较快增长,监管制度进一步完善。其中 2003 年原保监会发布的《关于印发人身 保险新型产品精算规定的通知》要求不得将健康险设计为分红保险,由此导致的炒停售使得人身险公司健康险 保费在 2003 年同比翻倍。2006 年原保监会发布的《健康保险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是我国保险业第一 部专门规范商业健康保险业务的部门规章,对于促进健康保险专业化发展、推动产品创新、规范市场行为、保 护被保险人权益和改善外部环境,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办法》对健康保险业务经营做出全面而系统的规范, 从产品类型、经营条件、产品设计、产品销售、精算和再保险等方面确立了我国健康保险经营的基本制度,极 大地提高了我国健康保险经营的规范化和标准化程度。

第三阶段(2013-2018 年):费率改革后普通型寿险重焕活力,中短存续期产品一度高增,后在政策引导下 持续压降。费率市场化改革背景下,人身险公司在这一阶段保费保持较快增长,健康险保费占比提升较显著。2013-2018 年期间,我国人身险公司保费收入复合增速为 17.5%,其中寿险、健康险和意外险复合增速分别为 15.1%、35. 4% 和16.8%。健康险保费占比累计+10.6pct 至18.6%,而寿险和意外险保费占比则分别累计-10.5pct、-0.1pct 至78. 9% 、2.5%。

寿险方面,费率市场化增强了普通险产品竞争力,改变了分红险一险独大的局面。人身险费率市场化改革 自 2013 年正式启动,保监会明确了“普通型、万能型、分红型人身险”分三步走的改革路径,分别于 2013 年 8 月、2015 年 2 月和 2015 年 10 月实施了普通型、万能型和分红型人身险费率改革工作。2013 年取消了普通型 寿险产品 2.5%预定利率上限,普通型寿险产品吸引力大幅提升,保费快速增长。2015 年万能险费率改革后,万 能险最低保证利率也得以放开,最低保证利率由保险公司按照审慎原则自行决定,万能险的评估利率上限设定 为年复利 3.5%。政策松绑带动保险资金投资范围持续扩大,叠加银行存款利率趋势下行,部分保险公司大力发 展中短存续期产品,万能险规模快速提升。

自 2016 年开始,监管政策持续收紧,中短存续期产品规模持续压降。保监会于 2016 年发布了《关于规范 中短存续期人身保险产品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提出自 2016 年 1 月 1 日起,保险公司中短存续期产品年度保 费收入应控制在公司最近季度末投入资本和净资产较大者的 2 倍以内,并要求中短存续期的年度保费收入在 2016-2018 年期间逐步压降至总体限额的 50%以内。同年,“偿二代”正式实施,引导保险公司发展长期保险产 品。此后,保监会又于 2017 年发布了《关于规范人身保险公司产品开发设计行为的通知》(以下简称 134 号文), 一方面要求两全险和年金险的首次生存保险金给付应在保单生效满 5 年之后,且每年给付或部分领取比例不得 超过已交保险费的 20%,另一方面要求保险公司不得以附加险形式设计万能型保险产品或投资连结型保险产品。 这一规定对“快返型年金/分红险附加万能账户”的销售模式带来直接冲击。在政策引导下,中短存续期业务占 规模保费收入的比例由 2015 年的 31%逐步调整到 2018 年的 7.2%。

健康险方面,2013-2018 年期间,人身险公司健康险保费实现快速增长,复合增速高达 35.4%。疾病保险方 面,受益于费率改革后保费下降、居民风险保障意识提升和代理人队伍数量的快速增长,重疾险实现快速发展。 医疗保险方面,2016 年,百万医疗险进入民众视野,由于价格低且与社保高度互补,销量快速增长。 国家对健康保险的重视程度进一步提升。2015 年 8 月,中国保监会印发《个人税收优惠型健康保险业务 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受保人的权益,如保证续保、可带病投保、万能险等特性,将商业健康险行业推向新的 热潮。2016 年 10 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健康中国 2030”规划纲要》指出,要积极发展商业健康保 险,全文提及健康保险多达 19 次。在“健康中国”建设总体框架下,《“十三五”卫生与健康规划》《“十三五”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相继出台,明确提出“要丰富健康保险产品,大力发展消费型健康保险”“鼓励开 发与健康管理服务相关的健康保险产品”等支持措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全面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开 始试点,商业健康保险在健全全民医疗保障体系中将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第四阶段(2019 年至今):以增额终身寿险为代表的长期储蓄型产品热销,健康险保费增长放缓。人身险公司保费增长较上一阶段有所放缓。2019-2023 年期间,我国人身险公司保费收入复合增速为 6. 1%, 其中寿险、健康险和意外险复合增速分别为 5.9%、8.4%和-7.4%。健康险保费占比累计+2.0pct 至 20.6%,而寿 险和意外险保费占比则分别累计-0.8pct、-1.2pct 至 78.1%、1.3%。

寿险内部来看,以增额终身寿险为代表的长期储蓄型产品持续热销,带动普通型寿险保费占比提升。2019- 2022 年期间,普通寿险占寿险保费比重累计+20.7pct 至 64.6%,而分红寿险占比则累计-20.6pct 至 34.9%。

资管新规实施后,理财产品打破刚兑、净值化转型,而随着居民对理财产品的刚兑预期逐步打破,部分追 求稳健投资收益的资金回流至银行存款和以增额终身寿险为代表的储蓄型保险产品。2018 年发布的资管新规明 确提出资产管理产品应实行净值化管理和打破刚性兑付,其过渡期已于 2021 年底结束。据银行业理财登记托管 中心的数据,资管新规发布时,我国保本理财产品规模约 4 万亿元,到 2021 年末已压降至零。与之相反,净值 型理财产品的规模在资管新规后则实现了快速增长,理财产品主要满足客户的稳健投资需求,固定收益类理财 产品占比较高,风险等级为“中低”或“低”的理财产品占比较高。这些投资风格较为保守的投资者通常对净 值波动的容忍度较低,而且对理财产品的刚兑预期的转变也需要时间。2022 年债市的波动导致理财产品净值出 现较大回撤,进一步推动了打破理财产品刚兑预期的进程。在资本市场波动较大背景下,部分追求稳健投资收 益的居民资金回流至仍能提供刚兑的银行存款和以增额终身寿险为代表的储蓄型保险产品。 2022 年以来,受海外主要经济体加息、疫情反复和地缘局势复杂等多方面因素影响,我国资本市场波动明 显加大,居民风险偏好有所下降,稳健投资需求旺盛。2022 年,沪深 300 指数累计下跌 21.63%,资本市场波动 较为剧烈。各类金融产品的收益率亦有所回落,理财产品 2022 年各月度平均收益率仅为 2.09%,普通型股票基 金也普遍表现不佳。在此背景之下,居民投资风格趋于谨慎。2022 年,居民人民币存款新增 17.84 万亿元,创 历史新高,同比多增 7.94 万亿元。

作为一款可实现确定收益的保险产品,增额终身寿险很好地迎合了当前居民的旺盛稳健投资需求,成为银保渠道的热销产品。增额终身寿险作为一款传统型保险产品,其未来各年度的现金价值在投保时是确定的,也 就是投保人在退保时可以实现的收益是确定的,这种收益率有保证的产品很好地满足了居民的稳健投资需求。 另外,在定价利率调整前销售的增额终身寿险多为保额按照 3.5%年复利增长的产品,虽然保额的增速并不代表 实际的收益率水平,但是投保人可能难以将保额增长率与收益率完全区分,3.5%的固定保额增长在资本市场波 动较为剧烈的背景下对消费者的吸引力还是比较强的。而且增额终身寿险一般支持部分减保,具备较好的灵活 性。在增额终身寿险热销的背景下,人身险公司的新单保险期限有所拉长,且期交占比有所提升,整体业务质 量呈改善态势。

在长端利率趋势下行和监管机构引导下,保险产品预定利率下调。2019 年,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完善人身 保险业责任准备金评估利率形成机制及调整责任准备金评估利率有关事项的通知》大量预定利率 4.025%的年金 险陆续停售。2023 年 7 月底,预定利率高于 3%的传统寿险、预定利率高于 2.5%的分红保险、最低保证利率高 于 2%的万能保险正式停售。 健康险保费增长自 2020 年开始放缓后持续低迷。2021-2023 年期间人身险公司健康险保费复合增速仅为 1.0%。其中,传统重疾险整体保费增速明显放缓,主要原因包括:第一,经过前期快速发展,传统重疾险已基 本覆盖了能负担其保费的人群,市场趋于饱和。第二,居民支出意愿趋于谨慎。第三,代理人队伍规模持续压 降。第四,以百万医疗险为代表的高杠杆产品对传统重疾险销售带来一定冲击,百万医疗险在同等保费下能买 到更高保额。此外,政策性普惠保险又进一步分流重疾险需求。

2020 年 11 月,重疾险新规范和新版重疾表发布。2020 年 11 月,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与中国医师协会正式发 布《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2020 年修订版)》。新规范的病种数量由原有的 25 种扩展为 28 种重疾 和 3 种轻症病种,新规范将甲状腺癌根据疾病严重程度进行了分级,并按照轻重程度进行分级赔付,新规范明 确轻症理赔不超保额的 30%。2020 年 11 月 5 日,中国精算师协会发布《中国人身保险业重大疾病经验发生率 表(2020)》(以下简称“新版重疾表”),首次编制了 2020 版定义规范下的特定疾病(恶性肿瘤重度、较重急性 心肌梗死、严重脑中风后遗症)经验发生率表,为保险公司健康保险产品创新提供数据支持。

近年来我国人身险行业备受关注的产品类型之一就是以增额终身寿险为代表的长期储蓄型产品。增额终身 寿险于 2013 年开始在中国内地销售,在 2019 年预定利率为 4.025%的年金险产品停售后开始兴起,成为近年来 人身险公司做大业务规模的利器。在增额终身寿险持续热销的带动下,普通寿险在人身险公司保费中的占比在 2020-2022 年累计提升 15.1pct 至 49.2%。

增额终身寿险兴起主要由于其较好满足了居民在当前市场环境下的稳健投资需求。近年来资本市场波动较 大,股票和基金收益率普遍承压,居民整体风险偏好趋于稳健。而理财产品在资管新规实现净值化转型之后, 刚兑预期逐步打破,再叠加房住不炒,大部分居民的稳健投资需求回流至银行存款和以增额终身寿险为代表的 储蓄险产品。 单纯迎合市场需求的产品短期来看虽然更容易做大业务规模,但人身险产品具有长期性和“收益前置而风 险后置”特征,如果没有对未来长期经营情况进行充分全面的评估,潜在风险可能在产品规模做大的过程中持 续积聚。 较有吸引力的长期保证收益和灵活加减保的增额终身寿险的两大卖点,但这两大卖点也对应了这类产品潜 在的利差损风险和流动性风险。 首先,利率下行背景下,增额终身寿险产品短期获得了保费红利,但长期面临潜在利差损风险。资管新规 实施后,能够为居民提供较高确定性投资收益的金融产品主要是银行存款和储蓄险产品,虽然近年来银行存款利率和储蓄险产品预定利率均有所下调,但整体来看储蓄险产品预定利率的下调具有一定滞后性,这使得在利 率下行的环境中储蓄险产品的收益率在更多时间上可提供更有吸引力的收益率。而从保单持有人角度看更为有 利的长期保证收益率,从保险公司角度看则是较高的长期刚性负债成本与较低的利润空间,甚至是潜在的利差 损风险。传统型增额终身寿险产品由于提供保证收益,其资产配置以固收类资产为主,配置权益类资产的空间 较为有限,这也使得在低利率环境下此类产品的资产配置会面临更大的压力,面临“风险匹配”和“收益率匹 配”的两难抉择。

其次,增额终身寿险可提供灵活减保功能,但也因此面临更高的流动性风险。虽然增额终身寿险是一款以 死亡为给付条件的保险,但大部分增额终身寿险可以通过减保的方式领取现金价值,而且减保的时间和金额均 较为灵活,这使得增额终身寿险相比于年金险为保单持有人提供了更加灵活的财务选择,即如果需要资金,则 可以进行减保或保单贷款,如果不需要资金,则可按照确定利率进行增值。但保单持有人角度来看的高度灵活 性,从保险公司角度来看可能意味着潜在的流动性风险。相比于年金险定期返还的特征,增额终身寿险的减保 是或有的,预测难度较大。保单持有人的减保会导致保险公司的资金流出,一旦减保事件集中发生,则可能会 给保险公司带来潜在流动性风险。目前,市场上绝大多数增额终身寿险产品的每年“减保”金额上限不得超过 现金价值的 20%,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约束“过度减保”问题,但即使是在现金价值的 20%之内进行减保,如果 减保行为集中出现,那么资金流出规模也值得重视。特别是在利率快速上升的时期,存量产品的集中减保风险 可能提升,而由于预定利率调整的滞后性新产品的销售也将面临压力,进而可能带来流动性风险。 产品的设计和销售固然需要充分考虑客户的需要,但也需要以保险公司自身的长期稳健发展为前提,我们 认为当前我国人身险产品结构的主要问题在于过于被需求主导而持续向以增额终身寿险为代表的长期储蓄类产 品集中,长期来看可能导致潜在风险积聚进而不利于行业的长期稳健发展。

参考报告

保险行业2024中期策略:从人身险产品的变迁看险企转型未来.pdf

保险行业2024中期策略:从人身险产品的变迁看险企转型未来。负债端来看,上半年寿险新单保费增速有望好于预期,下半年预计储蓄险需求持续旺盛,叠加银保渠道新单保费去年四季度基数较低,看好新单保费延续增长、价值率同比改善。资产端来看,在央行持续表态防止长端利率过快下行的背景下,下半年长端利率预计下行空间有限,叠加去年下半年基数较低,看好投资收益延续改善。长期来看,产品结构的优化有望成为寿险公司发展的胜负手。财险保费有望持续增长,综合成本率预计趋稳,头部险企优势凸显。看好寿险资负两端迎来共振改善的戴维斯双击。上半年新单保费增速有望好于预期,报行合一政策和险企主动优化产品结构有望带动价值率延续改善,上半...

查看详情
相关报告
我来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