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专利商标局将专利申请人分为大实体、小实体和微实体,小实体和微实体分别减缴 60%和 80%。
一、美国
发明专利年费制度 美国专利商标局将专利申请 人分为大实体、小实体和微实体, 小实体和微实体分别减缴 60% 和 80%;专利年费分别于授权日 之后第3.5 年、7.5 年、11.5年缴纳,需在进入法定缴费年度前的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缴费绝限日与授权日有关。
美国专利年费收费币种为 “美元”。 申请人类型不同,缴费金额 不同。申请人类型分为大实体 (Regular Undiscounted)、小实 体 (Small Entity)2 和微实体(Micro Entity)3。大实体专利年费无减免4,小实体可减免60%,微实体可减免80%。
美国发明专利是从授权日 起算年费缴纳时间,分别于授 权日之后的第 3.5 年、7.5 年、 11.5 年缴纳。对于 1 件美国发 明专利,大实体的缴费金额分 别为 2,000 美元、3,760 美元、 7,700 美元;小实体的 缴 费 金额 分 别 为 800 美 元 、 1,504 美元、3,080 美元;微实 体 的 缴费 金 额 分 别为 400 美 元、752 美元、1,540 美元。 美国发明专利年费可从缴费绝限日(即需要缴费的最后日期)前 6 个月开始缴纳,按照该规定,美国发明专利第3.5 年、7.5年、11.5 年年费的缴纳期限,分别为授权日起算第3~3.5 年、第7~7.5 年、第11~11.5 年。未按时缴纳年费或缴费金额不足的,从缴费绝限日起6 个月内可补缴,但需缴纳滞纳金,大、小、微实体的滞纳金分别为500美元、200 美元和100 美元。

2 发明专利维护成本 本蓝皮书中,以北京合享智 泉科技有限公司代缴服务费为例, 设定美国发明专利年费代缴服务 费为 400 人民币元/件次;并参 照中国银行外汇牌价,设定汇率为 1 美元=7.319 人民币元(实际汇率涉及每日浮动),将美国发明专利年费换算为人民币元。
单件发明专利每年的维护成本 :基于设定,将费用金额取整, 计算得出大小微实体 1 件美国发 明专利第 3.5 年、7.5 年和 11.5 年的维护成本(每年的维护成本 =专利年费+代缴服务费)。大实体 1 件美国发明专利 第 3.5 年、7.5 年和 11.5 年的维 护成本分别为15,038人民币元、27,919 人民币元和56,756人民币元;小实体的分别为6255人民 币元、11,408 人民币元和22,943 人民币元;微实体的分别为 3,328 人民币元、5,904人民币元和11,671 人民币元。2.2 单件发明专利逐年累积维护成本 :基于设定,将费用金额取整, 计算得出大小微实体 1 件美国发 明专利的逐年累积维护成本(逐 年累积维护成本=逐年累积年费 +逐年累积代缴服务费)。由于美国发明专利规定于 授权日起算第 3~3.5 年、第 7~ 7.5 年、第11~11.5 年共计缴纳3 次年费,所以大小微实体在授权日起算前3 年的维护成本均为0,从授权日起算第3~3.5年开始需要投入维护成本。另由于美国发明专利不需每年都缴费,所以累计维护成本呈阶梯式增长。
大实体前 7 年的累积维护成 本为 15,038 人民币元,前 10 年 的累积维护成本为 42,957 人民 币元,维护至第 20 年的累积成 本为 99,714 人民币元。 小实体前7 年的累积维护成本为6,255 人民币元,前10年的累积维护成本为17,663人民币元,维护至第20 年的累积成本为40,606 人民币元。
微实体前 7 年的累积维护成 本为 3,328 人民币元,前 10 年 的累积维护成本为 9,231 人民币 元,维护至第20 年的累积成本为 20,903 人民币元。
二、欧专局
1 发明专利年费制度 欧专局仅受理发明专利申 请。专利申请获得授权前,需自 申请日起算第 3 年起每年缴纳维 持费,并需在进入法定缴费年度 前的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缴费 绝限日与申请日有关。专利申请 获得授权后,需视具体情况来区 分缴费,提交“单一效力请求”申请的,需在生效后每年向欧专局缴纳年费;在欧洲专利公约(EPC)成员国、延伸国、生效国5 成功办理生效程序的,分别在已办理生效程序的国家缴纳年费。

欧专局专利年费或维持费收 费币种为“欧元”。 欧专局专利是从申请日起算 缴费时间,分为授权前和授权后 两种缴费模式: 欧专局专利申请授权前,自 申请日起算第 3 年起,需每年向 欧专局缴纳专利维持费,直至获 得专利授权公告。如拒绝缴纳该 费用,则专利申请被视为撤回。 欧专局专利申请授权后,如 专利权人向欧专局提交“单一效 力请求”申请,生效后便可在 17 个参与国获得统一保护,后续每 年仅需向欧专局缴纳该单一专利 的年费;如专利权人在欧洲专利 公约(EPC)成员国、延伸国、 生效国成功办理了生效程序,那 么后续需分别在已办理生效程序的国家缴纳年费。欧专局专利维持费最早可于申请日前3 个月缴纳。未按时缴费或缴费金额不足的,从缴费绝限日当月(即申请日所在月份)月底起6 个月内可补缴,同时需缴纳滞纳金,滞纳金金额为当年度维持费的50%。缴费绝限日到当月月底期间补缴维持费的,免缴滞纳金。每件欧专局专利申请授权前的维持费6,自申请日起算第3~10 年逐年增长,从第3年的530欧 元逐年增长至第10年的1,775 欧元,第10~20年则维持在1,775 欧元/年。
2 发明专利维护成本 本蓝皮书中,以北京合享智 泉科技有限公司代缴服务费为 例,设定欧专局专利年费代缴服 务费为 400 人民币元/件次;并 参照中国银行外汇牌价,设定汇 率为1 欧元=7.7375人民币元(实际汇率涉及每日浮动),将欧专局专利维持费换算为人民币元。
单件发明专利授权前每年的维护成本:欧专局专利缴费分为授权前 和授权后两种模式,且授权后的 缴费视是否提交了“单一效力请 求”,以及是否在成员国、延伸国、生效国成功办理了生效程序而定。本蓝皮书仅聚焦分析欧专局专利申请授权前的维护成本, 即专利维持费+代缴服务费。 基于设定,将费用金额取 整,计算得出 1 件欧专局发明 专利授权前每年的维护成本如 图 10 所示,从申请日起算第 3 年的 4,501 人民币元,逐年增 长至5,507 人民币元、7,557人民币元、9,530 人民币元、10,497 人民币元、11,542人民币元、12,548 人民币元、14,134人民币元,并自第10年起维持在 14,134 人民币元/年。

单件发明专利授权前逐年累积维护成本:基于设定,将费用金额取整, 计算得出 1 件欧专局发明专利申 请授权前的逐年累积维护成本 (授权前逐年累积维护成本=逐 年累积维持费+逐年累积代缴服 务费),从第3年起开始持续增长:前6 年的累积维护成本增长慢于第7 年之后,前6年的维护成本为27,095 人民币元。随着第 7 年后年费基数的增加,从 第 7 年起累积维护成本增长加 速,至第 8 年累积维护成本已 达到 49,135 人民币元(约为前 6 年的 1.8 倍),至第 10 年超 过 7.5 万人民币元(约为前 6 年的 2.8 倍),至第 12 年超过 10 万人民币元(约为前6年的3.84 倍),至第16年已超过16 万人民币元(约为前6年的6 倍),至第18 年接近19万人民币元(约为前6 年的7倍),至第20 年已接近22万人民币元(约为前6 年的8 倍)。
三、日本
1 发明专利年费制度 日本发明专利年费金额与权 利要求项数、提出实审请求日和 待缴年度有关,年费缴纳时间从 授权日起算,获得授权时需一次 性缴纳第 1~3 年的年费,自授 权日起算第4 年起需每年缴纳年费,并需在进入法定缴费年度前的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缴费绝限日与授权日有关。
日本发明专利年费收费币种 为“日元”。 日本发明专利年费金额与权 利要求项数、提出实审请求日和 待缴年度有关,每年应缴专利年 费包括基础年费和与权利要求项 数有关的费用这两部分。以 2004 年 4 月 1 日为界限进行划分, 2004 年 4 月 1 日(含)之后提 出实审的日本发明专利基础年费 与每项权利要求费,都低于2004年 4 月1 日前提出实审的日本发明专利(图12)。日本发明专利基础年费与每项权利要求费都呈阶梯式增长,前6 年增长都比较缓慢,从第7 年起增幅加大。2004 年4 月1 日(含)之后提出实审的日本发明专利,每件的基础年费和每项权利要求费分别从第1~3 年的4,300日元/年和 300 日 元 /项 · 年 增 长 到 第 4~6 年的 10,300 日元/年和 800 日元/项·年,第 7~9 年的 24,800 日元/年和1,900日元/项·年,第10~20 年的59,400日元/年和4,600 日元/项·年。
日本发明专利年费缴纳时间 从授权日起算,获得授权时需要 一次性缴纳第 1~3 年的年费, 自授权日起算第 4 年起需要每年 缴纳年费。未按时缴纳年费或缴费金额不足的,从缴费绝限日起6 个月内可补缴,但需要缴滞纳金,滞纳金与当年年费相同。
发明专利维护成本 本蓝皮书中,以北京合享智 泉科技有限公司代缴服务费为 例,设定日本发明专利年费代缴 服务费为400 人民币元/件次;并参照中国银行外汇牌价,设定汇率为1 日元=0.0484人民币元实际汇率涉及每日浮动),将 日本发明专利年费换算为人民币 元。本蓝皮书针对日本发明专利 维护成本的分析不考虑保护期限 延长的情况,仅分析2004年4月 1 日(含)后提出实审的日本发明专利维护成本,且设定专利权利要求项数为10 项。
单件发明专利每年的维护成本 :日本发明专利保护期限是从 申请日起算 20 年,但是,医药 品和农药类发明专利有效期可以 在专利权人有延长登记申请的情 况下延长到 25 年 7。鉴于医药品 和农药类发明专利有效期延长的 特定性要求具有较高的特指性、 不具有广范围的普适性,本蓝皮 书针对日本发明专利维护成本 的分析不考虑保护期限延长的 情况,按照保护期限为 20 年 来分析。 在 2004 年 4 月 1 日前提出 实审的日本发明专利,假设是在 2004 年提交专利申请并在 2004 年 4 月 1 日前提出实审,该设定 下的日本发明专利截至 2023 年 年底已经即将达到20年,不再需要缴纳年费;假设是在2003年 及之前提交专利申请并在2004 年4 月1 日前提出实审,该设定下的日本发明专利截至2023 年年底已经超过20年,也不再需要缴纳年费。基于此,本蓝皮书仅分析2004 年4月1日(含)后提出实审的日本发明专利维护成本。另由于日本发明专利应缴年费与权利要求项数有关,本蓝皮书设定日本发明专利权利要求项数为10 项来计算分析其维护成本。基于设定,将费用金额取整,计算得出1 件日本发明专利每年的维护成本(每年的维护成本=专利年费+代缴服务费=基础年 费+每项权利要求费×权利要求 项数+代缴服务费)。由于日本发明专利要求授权 时一次性缴齐第 1~3 年年费, 故可省掉第 2 年和第 3 年的代缴 服务费,第 1~3 年维护成本共 计为 1,460 人民币元,平均每年 468.6 人民币元;从授权日起算第 4 年起需每年按时缴纳年费,所以每年都会涉及到代缴服务费,每年维护成本从第4~6年的 1,286 人民币元/年阶梯式增长至从第7~9 年的2,520人民币元/年,并从第10 年起增长至并维持在5,501 人民币元/年。

单件发明专利逐年累积维护成本: 基于设定,将费用金额取整, 计算得出 1 件日本发明专利的逐 年累积维护成本(逐年累积维护成本=逐年累积年费+逐年累积代缴服务费)如图 14 所示。 由于日本发明专利前 6 年基 础年费和每项权利要求费增长较 为缓慢,前 6 年的累积维护成本 增长也慢于第 7 年后,前 6 年的 累积维护成本为 5,317 人民币 元。随着第 7 年后年费金额增幅 加大以及年费基数的增长,从第 7 年起累积维护成本增长加速, 至第 8 年累积维护成本开始超过 1 万人民币元(约为前6年的1.95 倍),至第11 年超过2万人民币元(约为前6年的4.5倍),至第14 年超过4 万人民币元(约为前6 年的7.6 倍),至第16年超过5 万人民币元(约为前6年的9.7 倍),维护至第20年的成本总额为73,392人民币元(约为前6 年的13.8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