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要素产业链、参与主及市场规模如何?

数据要素产业链、参与主及市场规模如何?

最佳答案 匿名用户编辑于2023/12/13 16:59

覆盖多环节的产业链逐步清晰。

1.涵盖供给、流通、应用的全方位的数据要素产业链逐步清晰

数据要素可分为供给、流通、应用环节。数据要素从产生到发挥价值,涉及众多细分环节, 从《“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中提出“充分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具体要求看,包括 强化高质量数据要素供给、加快数据要素市场化流通、创新数据要素开发利用机制。我们 将数据要素的全价值链总体划分为供给、流通、应用三大环节。不同环节所涉及的具体能 力要求有所不同,在《“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中,针对数据要素供给环节,提出数 据质量提升工程,侧重从数据资源、主体、标准化三大维度切入提升数据质量;在数据要 素流通环节,提出数据要素市场培育试点工程,聚焦于确权及定价、数据交易平台的试验 与培育。

数据要素供给:形成数据资源,为数据从资源向资产转化打下基础。数据要素供给,包含 采集、整理(数据标注、数据清洗、脱敏脱密、标准化)、聚合(数据传输、存储、集合汇 聚等)、分析几大环节,从原始的数据为起点,以形成可流通、利用的数据资源为终点,为 数据向资产转化打下重要的基础。在这一环节内,通过建设标准化体系、发展数据处理技 术,加强数据分类分级管理有助于增强数据处理能力,提升数据质量,是数据全产业链的 基础环节。我们认为,有效提升数据质量的厂商,有望在供给环节形成竞争优势。

数据要素流通:数据成为生产要素的关键。数据资源本身具备利用的价值潜力,而要素流 通则是其从数据资源变为生产要素,实现价值的关键。数据要素流通涉及的环节包括确权 登记、定价交易、交付清算,其中涉及的产业机遇不仅包括交易链条本身的各个环节,还 涉及到与之相关的配套服务,如咨询评估、经纪、交付等服务。一方面,数据要素流通需 要市场主体的积极参与,提供交易产品,确权及交易的支持技术、服务;另一方面,也需 要监管主体不断完善交易管理、规则制定、争议仲裁等机制,为数据要素流通创造良好的 市场环境。我们认为,有效提升交易效率的厂商,有望在流通环节形成竞争优势。

涵盖供给、流通、应用的全方位的数据要素产业链逐步清晰。围绕提供高质量数据的主题, 数据采集、整理(数据标注、数据清洗、脱敏脱密、标准化)、聚合(数据传输、存储、集 合汇聚等)、分析等厂商构成了数据要素产业链中的供给环节;围绕提升数据要素交易效率 的主题,确权登记、定价交易、交付清算及相应的服务厂商构成了数据要素产业链中的流 通环节;围绕数据价值挖掘的主题,各个细分行业的数据应用逐步深入。我们认为当前涵 盖供给、流通、应用的全方位的数据要素产业链逐步清晰。

2.参与主体:涉及供应商、监管方、需求方等多方

数据供给:数据产出行业集中度高,2021 年五大行业占比 65%左右。数据供给可拆分为采 集、整理、聚合、分析四个环节,分别对应了数据产品供应商(负责提供原始数据)、数据 加工处理服务商(负责数据预处理,将非结构化数据处理成结构化数据)、数据资源集成商 (负责数据集合)和数据分析技术服务商(负责数据分析)四大参与主体。根据中国网络 空间研究院发布的《国家数据资源调查报告(2021)》,2021 年,我国数据产量高达 6.6ZB, 同比增长 29.4%。在行业分布上,个人持有的各类设备共产生 1.4ZB 数据,全国各类行业 机构共产生 5.2ZB 数据,其中,主要分布在政府、互联网、媒体、公众服务及专业服务、 交通等行业,上述五大行业数据产量占全国行业机构数量总产量的 65%左右。

数据流通:厂商集中在数据产品供应商,数据交易经纪服务商厂商较少。数据流通可以拆 分为三阶段。第一阶段:需要完成数据登记确权,参与主体为数据质量评估商。第二阶段: 包括数据产品、挂牌上市、撮合交易三阶段,涉及到数据产品供应商(提供数据产品)和 数据交易经纪服务商(负责交易撮合、交易经纪,起到中介的作用)。第三阶段:包括合约 交付和交易结算,参与主体仍为数据交易经纪服务商。其中从交易场所来看,数据交易可 分为场外交易和场内交易,因此经纪服务商也可以分为场内经纪服务商和场外经纪服务商。 由于场内交易体系建设较晚,因此目前仍以场外交易为主,场内交易在迅速发展。

3.市场规模:2021 年达到数百亿元级别

数据供给:当前中国数商行业企业数量为 192 万家,数据产品和服务供给不足。从市场规 模来看,2021 年,数据供给环节(采集、存储、加工)的市场规模达到 385 亿元。根据国 家工信安全发展研究中心,2021 年中国数据要素市场规模约为 815 亿元(不含数据应用), 其中,数据供给环节占比 47.2%。从数商企业数量来看,存在明显的供需不匹配问题,缺 少标准化和规划化产品。高质量数据产品的背后是高质量数商。根据上海数据交易所官网, 截至 2022 年 11 月,上海数据交易所累计挂牌数商仅 89 个。根据《全国数商产业发展报告》, 截至 2022 年 11 月,中国数商行业企业数量达到 192 万家。其中,中国数商产业主要集中 在长三角、珠三角、京津翼、川渝地区,四大区域合计占比达到 56.8%。

数据流通:目前仍以场外交易为主,场内交易持续发力。从市场规模来看,根据国家工信 安全发展研究中心,2021 年中国数据流通(交易、分析、数据服务)市场规模约为 380 亿 元,占中国数据要素市场规模的 46.6%。从市场占比来看,根据上海数据交易所研究院, 2022年,场外交易占全部交易的比重约为2%。预计到2025年,场内交易占比将达到1/4~1/3。 场外交易平台集中度低,场内交易以省市级交易所为主。2014 年 1 月,中关村数海大数据 交易中心平台成立,拉开了场内交易的序幕;2015 年 4 月,全国首家大数据交易所贵阳大 数据交易所获批成立;2022 年 11 月,深圳数据交易所正式揭牌成立,至此,北上广深四 大一线城市均开启了新的数据流通探索。截至 2022 年 11 月,全国数据交易所已超 40 家。

参考报告

计算机行业数据要素产业深度研究:数字经济的核心主线.pdf

计算机行业数据要素产业深度研究:数字经济的核心主线。数据资源化、数据资产化、数据要素化是从无序的原始数据到运用于生产,直接产生价值的三大步骤,当前推动数据从资源变为要素的核心条件正逐步完善。随着各行业信息化建设深入,我国产生的数据量从2012年的0.4ZB增长至2021年的6.6ZB,数据量快速累积为数据要素利用打下良好基础;随着网络、安全等基础设施逐步完善,政策关注点从“互联网+”逐步转向“数据要素”,数据为核心的产业有望加速发展;在涉及数据层面则从政务数据向更广泛的公共数据拓展,应用有望逐步丰富。我们认为在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数据相关技术日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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