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建立数据产权制度的重要性?

如何看待建立数据产权制度的重要性?

最佳答案 匿名用户编辑于2023/06/08 11:13

如果你对该问题感兴趣的话,推荐你看看《中国数据产权制度蓝皮书(2022)》这篇报告,下面是部分摘录的内容,具体请以原报告为准。

1.数据产权制度是“四大制度”的核心

“数据二十条”指出要建立四大数据基础制度,对数据要素在生产、分配、流通、消费和社会服务管理等各个环节的贯通参与,具有重要推动意义。

“数据二十条”第二章提出,“建立保障权益、合规使用的数据产权制度”,要“探索建立数据产权制度,推动数据产权结构性分置和有序流通,结合数据要素特性强化高质量数据要素供给”。

数据作为新型关键生产要素,其特性决定了数据要素产权制度的新颖与复杂。数据要素权益的首要任务是界定产权,明确规定数据处理者可以做什么,然后通过权利交易达到社会数据总产品利用的最大化。

针对如何完善数据产权制度,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指出,“推动数据产权结构性分置,跳出所有权思维定式,聚焦数据在采集、收集、加工使用、交易、应用全过程中各参与方的权利,通过建立数据资源持有权、数据加工使用权、数据产品经营权‘三权分置’,强化数据加工使用权,放活数据产品经营权”,点明数据生产要素产权制度由“持有权、使用权、经营权”的权属组成结构。

 观察土地、劳动力、资本、技术和数据的产权制度发现,各类生产要素都不同程度上出现了“权属分置”现象。一定程度上,所有权同使用权、经营权等要素加工使用和收益分配相关环节下的权利条件,进行了隔离安排。我国要素市场体量和要素需求量庞大,权属分置方式的产权制度,是符合我国国情、具备我国特色的产物,也是在统筹发展与安全的系统考虑结果。

数据要素市场是数据流通交易分配的重要媒介和场所,对价值产生具有关键作用。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22年底,国内由副省级以上政府牵头组建的数据交易场所已超过30所,全国各地积极建设各类数据交易机构,为数据要素更大规模全面流通奠定了较好基础。

 数据产权制度的安全运行,还需要数据治理作为重要保障制度。数据要素安全治理作为数据基础制度的四大组成部分之一,贯穿数据流通交易的各个环节,涉及数据要素市场培育的方方面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既有利于保障国家数据安全,也有利于维护企业、个人数字权益。可以说,只有建立健全安全可控的数据要素治理制度,才能真正实现数据要素市场的高质量发展。

2.确权是数据交易流通的前提

数据确权意为确定数据的权利属性,主要包含两个层面:第一是确定数据的权利主体,即谁对数据享有权利;第二是确定权利的内容,即享有什么样的权利。数据本身蕴含着个人、企业等主体的信息,会涉及相关当事人的物权、人格权、民事权、隐私权等多种权利,因此确认数据产权的权利归属的难度较大。

在制度层面,一系列政策的出台为数据在交易流通中明确数据权属指明了方向。2022 年11 月16 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数字经济发展的报告》强调数字经济治理体系建设,明确指出推进公共数据、企业数据、个人数据分类分级确权授权使用,构建数据产权、流通交易、收益分配、安全治理制度规则,统筹推进全国数据要素市场体系。“数据二十条”的发布,从数据产权、流通交易、收益分配、安全治理等方面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提出20 条政策举措。

多项顶层设计政策文件的出台,对推动数据持有权、使用权等相关权利的有序分离,创新数据产权配置的路径,承认和保护数据要素各参与方的合法权益和义务,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和规定。数据作为新型生产要素,对传统产权、流通、分配、治理等制度提出新挑战,而在数据交易流通环节所面临的一些数据确权问题仍需重点关注。

第一,产权界定清晰、权责明确,支持数据共享流通。构建数据确权基本框架时需考虑三项重点内容:一是明确公共数据的公有性质,所有权归国家所有;二是厘清数据所有权、使用权、运营权、收益权等权利,形成体系化的数据权利束;三是强化数据权利司法保护,依法保护权利人对数据控制、使用、处理、受益等合法权益。

 第二,数据进场意愿不足,权属界定不清导致交易成本上升。合规交易的基础是清晰的产权归属。但数据所有权拥有者是产生数据的个人还是记录数据的企业,业界、学界和司法界莫衷一是,而以所有权为基础的使用权、处置权等更难以界定。

 第三,数据分类分级确权授权制度亟待建立。从实践来看,公共数据和个人数据的权属问题相对清晰,企业数据方面则较为复杂。

一些数据交易场所迈开了破解“确权难”的第一步。从长远来看,根据数据来源和数据生成特征,国家层面的公共数据、企业数据、个人数据分类分级确权授权制度亟待建立,通过分别界定数据生产、流通、使用过程中各参与方享有的合法权利,为激活数据要素价值创造和价值实现提供基础性制度保障

数据确权是数据交易流通的前提,在明确数据确权的基本原则和充分把握数据发展规律的前提下,才能推动数据确权的分类分级,满足不同类型数据的管理和使用需求。在探索更加精准的数据确权过程中,要坚持安全发展,处理好发展与安全的关系。

3.授权是数据交易流通的重要方式

数据授权是实现数据要素交易流通,促进数据价值释放的重要的方式。“数据二十条”明确指出,探索数据产权结构性分置制度。建立公共数据、企业数据、个人信息数据的分类分级确权授权制度。

根据数据来源和数据生成特征,分别界定数据生产、流通、使用过程中各参与方享有的合法权利,建立数据资源持有权、数据加工使用权、数据产品经营权等分置的产权运行机制,推进非公共数据按市场化方式“共同使用、共享收益”的新模式,为激活数据要素价值提供基础性制度保障。数据分级分类授权机制可以推动数据快速进入数字经济的生产活动之中,不仅使各类数据主体对数据的获取和利用变得合理合法,也能减少数据的交易成本。

数据授权是数据产权制度建设的关键环节,也是促进数据交易流通的重要方式。加强公共数据的开放共享,打破“数据孤岛” ;鼓励探索企业数据授权使用新模式,发挥平台企业的龙头作用,促进与中小微企业双向公平授权;积极探索个人授权,按照个人授权范围依法采集、持有、托管和使用,数据的分类分级确权,对于完善数据产权制度具有积极意义。

参考报告

中国数据产权制度蓝皮书(2022).pdf

中国数据产权制度蓝皮书(2022)我国数据要素市场也在不断扩大,数据要素作为数字经济深化发展的核心引擎,促进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推动我国经济的高质量发展。数据显示,2021年,我国数据要素市场规模达815亿元,预计“十四五”期间市场规模复合增速将超过25%,整体将进入群体性突破的快速发展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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