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互认基金投资注意事项有哪些?

香港互认基金投资注意事项有哪些?

最佳答案 匿名用户编辑于2024/08/20 10:09

香港互认基金涉及跨境投资,在税收政策、申购赎回、资金清算、费率结构、基金运 作等方面均与内地公募基金有差异,需要投资者特别注意。

1. 名义持有人

名义持有人是指经内地投资者委托代其持有基金份额,并获基金登记机构接纳作为基 金份额持有人载于基金登记机构的持有人名册上的内地代理人或其他机构。与内地基金的 直接登记安排不同,受限于中国香港法律以及行业实践,内地投资者并不会被基金登记机 构直接登记于基金登记机构的持有人名册上。基金登记机构仅将名义持有人代名持有的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合并载于其名下。名义持有人为内地代理人或者其他机构。 内地投资者需通过名义持有人行使信托契约等基金法律文件规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 权利及履行相应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义务。内地投资者在提交本基金的申购申请时,应通过 书面等方式确认名义持有人安排,同意委托名义持有人代为持有基金份额,成为该基金份 额法律上的拥有者,而内地投资者是该基金份额的实益拥有人,实际享有基金份额所代表 的权益。

2. 税收政策:基金分配收益征20%个人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对香港互认基金有关税收问题进行了明确:1)所得税层面,对内地个 人投资者通过基金互认从香港基金分配所取得的收益征收 20%的个人所得税,对个人通 过基金互认买卖香港基金份额取得的转让差价收益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对内地企业投资者通过基金互认从香港基金分配取得的收益和买卖份额取得的转 让价差收益依法征收企业所得税;2)营业税层面,对内地个人投资者暂免征收营业税, 对内地企业投资者征免营业税;3)印花税层面,对内地投资者(包括个人和企业)通过 基金互认买卖、继承、赠与香港基金份额,按照香港特别行政区现行印花税税法规定执行。 所以,内地个人投资者购买香港互认基金,需要依法为基金分配收益缴纳个人所得税,内 地机构投资者需要对基金分配所得收益和买卖份额所得价差收益缴纳企业所得税,个人和 企业投资者均需依照香港税法缴纳印花税。

3. 基金费率:申购费、管理费较高

香港互认基金布局海外投资,费率相对内地公募基金较高。互认基金前端申购费率均 值 2.15%,最高达 4.5%;管理费率均值 1.24%,最大值 1.87%。一般不设置赎回费,但 多数基金会在申购费、管理费、托管费之外再额外增设一个全年经常性开支(比率跟管理 费率相当,甚至高于管理费率)。 与 QDII 基金相比,香港互认基金管理费率和申购费率较高,托管费和赎回费率较低。 1)就管理费率而言,香港股票型互认基金和债券型互认基金收取的管理费率在平均值、 中位数、最大值和最小值各个维度均高于 QDII 对应类型的基金。而 QDII 混合型基金一般 比香港混合型互认基金收取更高的管理费率。股票型、混合型、债券型互认基金管理费率 中位数依次为 1.50%、1.33%、1.00%。2)就托管费率而言,各类型香港互认基金均低 于 QDII 基金,股票型、混合型和债券型互认基金托管费率中位数分别为 0.09%、0.10%、 0.07%。3)就申购费率而言,QDII 基金一般按申购金额阶梯递减收取申购费,不同类型 基金最高费率水平一般在 1.5%-1.6%左右。而香港互认基金三种基金类型平均申购费率均 在 1.7%以上。4)香港互认基金一般不收取赎回费用。QDII 基金通常按照持有期限长短 适用不同赎回费率,但香港互认基金通常不收取赎回费或者适用固定赎回费率。

4.申购赎回效率

因申购赎回均涉及跨境汇款,香港互认基金申购赎回效率较低。申购确认时间不一, 目前 39 只香港互认基金中,T+1、T+2、T+3、T+4 申购确认的基金数量分别为 18 只、 12 只、4 只、5 只。申购资金划转流程:中国内地投资者—>代理人在内地开立的香港基 金代销账户—>代理人以管理人名义开立的内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香港的基金财产托 管银行账户。赎回确认时间与申购确认时间一样,赎回到账时间一般在T+6到 T+10之间, 赎回还款流程为申购流程反向。以上时间、天数均为交易日。

5.暂停申购的风险

根据《香港互认基金管理暂行规定》,如基金不符合香港互认基金的条件,包括但不 限于资产规模低于 2 亿元人民币或等值货币,或在内地的销售规模超过基金总资产的 50% 等,则该基金将暂停内地的销售,直至该基金重新符合香港互认基金的条件。 在每个交易日(即香港营业日),基金管理人会通过受托人提供的报告计算并监察销售 给内地投资者的基金份额总净值不超过基金总资产净值的 50%。该报告会在每个交易日更 新基金内地销售规模百分比并通知基金管理人和内地代理人。一般来说,如果百分比达到 40%,基金管理人可以视乎情况暂停接受内地投资者的申购申请。若在某个工作日接收到 的申购申请可能导致超过 50%的上限,内地代理人经基金管理人决定将采用公平的安排 按比例分摊在该工作日递交的申购申请或拒绝超出部分的申购申请,确保不超过 50%的上 限限制。

参考报告

香港互认基金专题研究:基于全球多元资产配置视角关注香港互认基金.pdf

香港互认基金专题研究:基于全球多元资产配置视角关注香港互认基金。【报告亮点】1、全面梳理香港互认基金定义、政策、发展、费率等,方便投资者了解其全貌。2、基于风险角度,与同类型QDII基金进行对比,香港互认基金可以作为QDII基金的补充品种满足投资者在亚太区域的配置需求。3、各类型下提出建议关注的基金,并对其业绩表现、配置、持仓等进行分析。【主要逻辑】主要逻辑一、全面梳理香港互认基金发展历程,提炼投资者注意事项。1、15年首批3只香港互认基金注册,24Q2互认基金规模1298亿元人民币。2、互认基金份额多、额度充足,税费、手续费较高,与QDII申赎效率相当。主要逻辑二、香港互认基金可补充QD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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