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针对基金主要涉及的各类投资品种,分别按主要核算内容、会计科目设置和主要账务处理三个部分描述相关会计核算问题,并在主要账务处理部分对不同业务场景下的具体账务处理提出实操层面的建议。
1.股票投资业务
主要核算内容
本章节所称股票,是指基金投资的境内交易所上市A股、股转系统挂牌的新三板股票与两网及退市板块股票、通过港股通投资的港股以及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投资的在境外交易所上市股票等法规允许基金投资范围内的股票(含存托凭证)。本章节所称股票投资业务包含股票交易、新股申购以及因投资股票而产生的估值增值、计息计费、公司行为、资金交收等相关业务。
主要账务处理
(一)初始确认 买入股票资产时,于交易日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取得时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申购新发或增发股票时,于资产确认日按发行价格和获配数量进行初始计量,取得时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通过债转股(可转债、可交换债)确认的股票投资参照“债券(含同业存单)及资产支持证券投资业务”章节的账务处理,通过权证、期权行权确认的股票投资参照“衍生工具投资业务”章节中关于权证、期权行权相关的账务处理。
1、买入股票,于交易日 借:交易性股票投资–成本1 投资收益–交易费用2 贷:应付交易费用3 证券清算款4 2、股票申购(网上申购、网下申购、市值配售、公开配售、增发等) (1)申购款确认日 借:证券清算款–新股申购款贷:证券清算款/银行存款/结算备付金5 (2)资产确认日 借:交易性股票投资–成本6 投资收益–交易费用7 证券清算款–退款8 贷:证券清算款–新股申购款证券清算款–补款9 应付交易费用10
(二)后续计量 在基金估值日,基金投资的股票以公允价值计量,按当日与上一日公允价值的差额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1、估值增值 借:交易性股票投资–估值增值11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2、估值减值 贷:交易性股票投资–估值增值12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13
(三)终止确认 当基金持有的股票满足《企业会计准则》中对于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条件时,对股票进行终止确认。终止确认的股票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于交易日结转。1、卖出股票,于交易日 借:证券清算款14 投资收益–交易费用15 贷:交易性股票投资–成本16 交易性股票投资–估值增值17 应付交易费用18 投资收益–股票投资收益192、同时,将原计入该股票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转出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20 贷:投资收益–股票投资收益
(四)公司行为 股票持有期间获得的现金红利,于除权日,按股权登记日持有的股数和现金分配比例,计算确定股息红利所得计入股利收入。对于行使股票选择权的现金红利,于股票股利确认日(新获股票注册登记日),按行权股票数量和以股代息价格,计算确认股票成本。 股票持有期间获得股票股利(包括送红股和公积金转增股本),于除权日,按股权登记日持有的股数及送股或转增比例,计算确定增加的股票数量。 因持有股票而享有的配股权,配股除权日在配股缴款截止日之后的,在除权日按所配的股数确认未流通部分的股票投资,与已流通部分分别核算。配股除权日在配股缴款截止日之前的,按照权证的有关原则进行核算。股票持有期间发生现金收购行为时,于缴款清算日,按被收购数量确定减少的股票数量,按移动加权平均法计算确定股票结转成本。股票持有期间发生老股或新发股份进行吸收合并时,于清算日,按吸收方股票当日公允价值和转换后数量确认股票成本,若吸收方股票当日公允价值难以获得,可按被吸收股票当日公允价值确认股票成本。
股票持有期间发生合并、拆分行为时,于除权日,按股权登记日持有的股数及合并、拆分比例,计算确定减少、增加的股票数量。 股票持有期间发生退市/摘牌行为时,于退市/摘牌日,对股票进行终止确认。 股票持有期间发生主动退市并给予投资者现金选择权时,在申报期间内完成有效申报后,有权将全部或部分股份转让给现金选择权提供方。于行权日,按移动加权平均法计算确定股票结转成本。 股票退市/摘牌后发生重新上市/挂牌行为时,于重新上市/挂牌日/确权日,按股权登记日持有的股票数量确定增加重新上市/挂牌的股票数量,按移动加权平均法计算确定股票结转成本。股票持有期间发生转板行为时,于转板日,对转板前的股票进行终止确认。对转板后的股票按转换数量确定增加的股票数量,按移动加权平均法计算确定股票结转成本。股票持有期间发生股票欺诈发行先行赔付,于赔付发放日计入投资收益。
(五)计费与计息 股票投资的计费是指在港股通买入持有期间计提的证券组合费等相关费用,计息是指对港股通预付款、港股备付金、风控资金等账户余额计提利息。 1、港股通股票的证券组合费等在股票买入持有期间需计提的相关费用。 借:其他费用–证券组合费等贷:证券清算款–证券组合费等77 2、港股通预付款、港股通备付金、风控资金等账户余额计息、结息参照“存款与短期借款类业务”章节中关于计息、结息的账务处理。
2.债券(含同业存单)及资产支持证券投资业务
主要核算内容
(一)本章节所称债券和资产支持证券,是指基金投资的国内依法发行的债券(包括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非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同业存单、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次级债等)、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票据,以及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投资的在境外交易所上市债券等法规允许基金投资范围内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等。本章节所称债券/资产支持证券投资业务包含债券/资产支持证券交易、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兑付、债券行权以及因投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而产生的估值增值、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利息、交易费用、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减值、债券/资产支持证券违约等相关业务。
(二)本章节所称债券和资产支持证券,根据基金的业务模式和合同约定,将其划分为以下三类: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在基金估值日按公允价值计量;2、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在基金估值日按摊余成本计量; 3、按摊余成本法核算的货币市场基金持有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在基金估值日按实际利率摊余成本估算的公允价值计量,并每日计算偏离金额和偏离度。由于该类基金对于持有债券/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的计量仍为公允价值,因此无需考虑 23 减值的计提。货币市场基金持有的其他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减值处理参见对应的业务章节。
主要账务处理
(一)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的主要账务处理1、初始确认 买入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投资资产时,于交易日按买入的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取得债券/资产支持证券时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申购新发或增发债券时,于资产确认日按发行价格和获配数量进行初始计量,取得时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进行债券转托管交易时,于转托管成功日将转出债券的成本、估值增值(减值)、应计利息等科目转至转入债券对应科目项下,转托管发生的费用计入当期损益。2、后续计量 (1)持有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期间,每日计算应计利息并计入投资收益–利息收入。3、终止确认 当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满足《企业会计准则》中对于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条件时,对债券/资产支持证券投资进行终止确认。终止确认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于交易日结转。
4、债券/资产支持证券投资行权127 按轧差金额确认。 128 按结转的原计入该兑付/分次还本债券/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金额确认,可能为贷方红字。 129 按实际收到或应收的债券利息金额确认。 130 按实际收到利息与原计入应计利息或应收利息的金额的差额部分确认。131 贷方红字。 132 按实际交收的证券清算款确认。 34 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可转换/可交换债券发生债转股业务时,于转股日按可转换/可交换股票和转换的可转换/可交换债券的公允价值,计算确定转股行权产生的投资收益。 因持有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投资而享有的回售权,于债券回售申报确认日将回售确认的份额与未申报回售的份额分别核算,将回售申报确认部分按公允价值进行估值。债券/资产支持证券投资于回售资金发放日根据回售价格按债券兑付进行核算。因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发行人行使赎回权而导致终止确认的,参考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回售行权资金发放日进行会计处理。
5、债券/资产支持证券投资违约债券/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发生实质性违约时,以预期可收回情况为基础确定公允价值,成本、估值增值、应计利息均为其公允价值的一部分,应当整体评估其公允价值的合理性。当违约债券/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满足《企业会计准则》中对于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条件时,对该债券/资产支持证券投资进行终止确认。债券/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本金或利息兑付违约和回购违约本身不足以构成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条件。在不满足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的前提下,若管理人预期应计利息无法收回,可停止计提应计利息,对于已经计提的利息,其中属于债券/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公允价值的应计利息部分,可以通过回冲应计利息的方式对公允价值进行整体调整。债券/资产支持证券投资违约148 按轧差金额确认。 149 按结转的原计入该卖出债券/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金额确认,可能为贷方红字。 150 按实际收到或应收的债券利息金额确认。 151 按实际收到利息与原计入应计利息或应收利息的金额的差额部分确认。 37 后利息增值税的处理应考虑税法相关要求。债券或资产支持证券兑付违约后已有生效的处置/偿还/重整方案的,可以根据方案计算公允价值进行调整(包括重新计提应计利息)。
(二)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的主要账务处理 38 1、初始确认 基金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而持有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在对债券/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的合同现金流进行合同现金流量仅为本金及未偿付本金金额之利息的支付(SPPI)测试通过后才能将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在买入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时,于交易日按实际支付的价款进行初始计量,取得时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债券/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成本,买入成本与债券/资产支持证券投资面值的差额计入利息调整。 申购新发或增发债券/资产支持证券时,于资产确认日按发行价格和获配数量进行初始计量,取得时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入债券/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成本,买入成本与债券/资产支持证券投资面值的差额计入利息调整。进行债券转托管交易时,于转托管成功日将转出债券的面值、利息调整、减值准备、应计利息等科目转至转入债券科目项下,转托管发生的费用计入转入债券的成本。
2、后续计量 (1)持有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期间,每日按票面价值与票面利率计算应计利息、并按实际利率与账面余额计算利息收入,差额计入债券/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利息调整科目。对于购入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起,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
3、终止确认 当基金持有的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满足《企业会计准则》中对于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条件时,对债券/资产支持证券投资进行终止确认。终止确认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于交易日结转。
3.基金投资业务
主要核算内容
(一)本章节所称基金投资业务包括基金买入、基金认购、基金申购、基金转换、持有基金期间的估值、基金卖出、基金赎回、收益计提及分配、基金折算及拆分等相关业务。(二)当投资基金(包括境外基金)不构成合并时,参照本指引处理。如构成合并,参照《企业会计准则》中关于合并的相关规定处理。
主要账务处理
(一)初始确认 1、买入基金 基金在证券交易所买入基金,于交易日按公允价值确认成本。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2、认购/申购基金 认购/申购非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于认购/申购申请日,按认购/申购金额记账。3、认购/申购指数 ETF 指数 ETF 指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现金认购指数 ETF 参照认购普通基金处理。实物认购ETF 时,在认购确认日,以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4、认购/申购商品 ETF 商品 ETF 指商品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包含商品现货 ETF 和商品期货 ETF。现金认购商品ETF 参照认购普通基金处理。实物认购商品现货 ETF 时,在认购确认日,以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二)转换 基金转换时,例如将基金 A 份额转换为基金B 份额,则在基金转换确认日,按转换入基金(基金B)的公允价值进行初始确认。(三)后续计量 在基金估值日,基金投资的基金以公允价值计量,按当日与上一估值日公允价值的差额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四)终止确认 1、卖出/赎回基金/基金清算卖出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基金,在交易日进行终止确认。赎回基金,在赎回确认日进行终止确认。基金清算期间,以赎回基金方式进行财产分配的,按照所投基金管理人下发的分配方案,于财产分配确认日进行终止确认。2、赎回指数 ETF 基金赎回指数 ETF 时,在赎回确认日进行终止确认。3、赎回商品 ETF 商品期货 ETF 暂不支持实物赎回。赎回商品现货ETF换回实物合约的,在赎回确认日进行终止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