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碳关税落地情况如何?

欧盟碳关税落地情况如何?

最佳答案 匿名用户编辑于2024/01/12 11:20

全球首个碳关税法案落地,绿色贸易壁垒悄然形成。

1.欧盟碳关税以气候治理之名,行贸易保护主义之实

从《京都议定书》到《格拉斯哥气候公约》,人类历史上的全球性的减排目标无一实 现。1972 年《联合国人类环境宣言》的通过,标志着人类已意识到保护环境的重要性。 随着 1994 年《联合国气候变化公约》生效,UNFCCC 每年都会组织缔约方大会(COP), 并先后达成了《京都议定书》、《哥本哈根协议》、《巴黎协定》及《格拉斯哥气候公约》 等全球性气候公约。但就目前为止,国际性气候协议的实施效果总是不尽如人意。

国际气候协议无强制性约束力,“搭便车”现象屡屡出现。2018 年诺贝尔经济学奖 得主威廉·诺德豪斯提出,环境作为一个全球性公共产品,不具有一般商品所具有的排 他性和竞争性,可能会诱导各个国家产生“搭便车”的激励,即各国更倾向于依赖其他 国家的减排,而不愿意自身采取相应减排措施导致经济发展受限。

但当单一国家或地区 采取较严格的气候政策时会造成两种情况:其一,地区内的企业的排放成本上升,为了 规避高额碳成本,本土高排放企业会外迁至其他气候政策较为宽松的地区;其二,由于 地区内企业总体生产成本上升,国外进口的低价高碳产品会占据竞争优势,抢占本土市 场。这被称为“碳泄漏”现象,各国不对称的气候调控政策会导致全球碳排放总量不变, 只是进行了排放地点的转移。早在 2018 年,联合国秘书长古特雷斯就明确指出,针对日 益严峻的国际气候问题,多边主义是解决世界困境的唯一方式。而美国单方面退出《巴 黎协定》和拒绝签署《京都协议书》,严重损害全球各国的减排成功,成为“搭便车”现 象的典型案例。

欧美等发达国家以解决环境问题为借口成立“气候俱乐部”,企图运用单边碳关税等 贸易保护主义工具,限制新兴经济体发展。根据《巴黎协定》“国家自主决定贡献”机制, 各国可根据国情制定不同的碳中和目标,采取不同的减排政策。而“气候俱乐部”的运 行模式是,气候中性缔约的先行国通过强制征收碳关税的方式迫使他国减排,将当前各 国碳中和承诺的“软约束”转化为“硬约束”。根据威廉·诺德豪斯的观点,“气候俱乐部”是一个由参与国达成的协调减排协议,俱乐部内成员需履行一定的减排义务,并能 够获得资金或技术共享收益。“气候俱乐部”的核心在于运用惩罚机制赋予减排成果一定 的排他性,即对非俱乐部成员国的进口商品征收一定比例的碳关税。欧盟近日通过的碳 边境调节机制法案(CBAM)就是全球首个正式落地的碳关税。

2.欧盟碳关税2023年10月起开始运行,或逐步扩大覆盖范围

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方案最终于 12 月 18 日正式敲定,将于 2023 年 10 月起试运行,2026 年 1 月正式开征碳关税。2019 年 7 月,时任欧盟委员会主席乌尔苏 拉·冯·德莱恩(Ursula von der Leyen)首次提出 CBAM 的概念,并于同年向欧委会提 交《关于欧洲绿色新政的对话》,建议引入 CBAM;2021 年 3 月,欧洲议会投票通过 《为自己的倡议报告》,设立 CBAM 决议;2022 年 3 月 15 日,欧盟理事会提出了 CBAM 的“整体路径”,CBAM 修正案《立法报告草案》于同年 6 月 22 日通过欧洲议会 表决;随后,欧洲议会、欧盟委员会、欧盟理事会于 2022 年 7 至 12 月间共进行了四次 三方会谈;最终,12 月 18 日欧盟理事会、欧洲议会与欧洲各国政府就 CBAM 具体实施 时间、覆盖范围等细节达成一致,标志着全球首个碳关税政策正式落地。

覆盖范围: 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适用于所有出口欧盟的国家,加入或关联欧洲碳市场的国家将 获得豁免。在证明相关国家实际征收了碳价后,CBAM 法案将对加入欧盟碳市场或与欧 盟碳市场关联的国家给予豁免权。由于与欧盟碳价相同,从冰岛、列支敦士登、挪威、 瑞士及五个欧盟海外领地进口的商品将不被征收碳关税。 CBAM 的行业覆盖范围将包括钢铁、铝、电力、水泥、化肥、氢、特定前体及某些 下游产品。2021 年,欧委会最初的协商的法案版本仅适用于钢铁、铝、电力、水泥、化 肥行业,与之相比正式 CBAM 法案增加了氢、特定情况下的间接排放、特定前体及某些 下游产品(例如螺钉和螺栓等钢铁制品)。并且该法案中提出,2026 年前考虑将 CBAM 覆盖范围扩大至有机化学品和塑料,2030 年前扩大至 EU-ETS 覆盖的所有行业。

受 CBAM 监管的温室气体类型与 EU-ETS 相同,碳关税将覆盖直接排放与特定情况 下的间接排放。欧盟将对二氧化碳(CO2)、一氧化二氮(N2O)及全氟化合物(PFCs) 的排放征收碳边境调节税。排放核算方式上,欧盟最终协商的结果选择了较为谨慎的方 式,仅考虑直接排放与特定情况下间接排放。但过渡期间要求进口企业报告直接排放和 间接排放量,在过渡期结束前,碳核算方式仍有扩大至间接排放的可能。

实施时间: 欧盟 CBAM 政策过渡期将于 2023 年 10 月开始,并于 2026 年 1 月起正式起征。相 较于 2022 年 6 月欧洲议会的提案,CBAM 正式法案将提早一年进入正式征收阶段。在过 渡期间,企业需按欧盟要求提交当季进口产品总量、产品直接碳排放量,间接碳排放量, 已支付碳价等信息。欧盟将根据过渡期间进口企业提交的数据,进一步决定正式期是否 扩大 CBAM 行业及核算方式的涉及范围。

过渡期间企业不需缴纳碳关税,免费配额将从 2026 年开始削减,直至 2034 年全部 取消。CBAM 将与 EU-ETS 中免费配额削减的速度相匹配,具体削减比例为,2026: 2.5%;2027: 5%;2028: 10%;2029: 22.5%;2030: 48.5%;2031: 61%;2032: 73.5%; 2033: 86%;2034: 100% 。渐进式的免费配额削减方式对行业的减碳行动构成有效激励, 并且给予企业一定的转型时间。需要额外注意的是,上述免费配额是基于欧盟本土标杆 企业(行业内排放较低者)的免费配额,但我国出口商品的整体碳强度远高于欧盟同行 业水平。换句话说,2026 年时,即使欧盟给予 97.5%的免费配额,按照当前的情况,我 国商品出口仍然可能被征收高额碳关税。

征收方式:CBAM 证书没有二级市场,不履行核算清缴等流程的进口商将受到惩罚。根据最新 通过的法案,授权申报人不能将其所购 CBAM 证书出售给其他授权申报人或第三方。碳 关税不是在产品进口时支付,而是按年度结算。并且若申报人未经注册进口 CBAM 所覆 盖的产品、未在每年 5 月 31 日前根据进口商品的碳排放量提交相应数量的 CBAM 证书, 或在申报过程中提交了虚假信息,将被处以罚款。罚款金额为上年申报人应缴纳的 CBAM 证书价格的三倍,且罚款后仍需交付未缴纳的 CBAM 证书。

参考报告

碳中和专题报告:“气候俱乐部”首枚棋子落地,全球气候政策博弈迈入新纪元.pdf

碳中和专题报告:“气候俱乐部”首枚棋子落地,全球气候政策博弈迈入新纪元。2022年12月18日,全球首个碳关税法案——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敲定,将于2023年10月起正式运行。而CBAM并非孤立事件,G7国家宣布成立“气候俱乐部”,将联手构建发达国家的“碳关税同盟”。G7“气候俱乐部”旨在借助自身低碳先发优势,通过以碳关税为代表的贸易保护方式限制新兴经济体发展。中短期欧美碳关税将对我国钢铁、塑料、化工等行业的出口造成显著压力,且影响范围料逐步扩大。但同时,发达国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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