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与香港融合发展建议与展望分析

深圳与香港融合发展建议与展望分析

最佳答案 匿名用户编辑于2023/07/13 10:26

建议从以下方面入手:  

1.促进体制机制协调,推动两地制度和规则衔接

深港融合乃至粤港澳大湾区一体化建设的最根本问题是在“一国两制”框架 下实现制度和规则衔接,因此需要建立起制度化(自上而下)和非制度化(自下 而上)的合作协调机制,打破行政壁垒和市场准入障碍,推动区域资源要素的自 由流动和高效配置。在正式制度方面,深港两地政府应建立恒常的定期沟通机制, 通过政务对接与合作、公务员互换挂职等制度,加强两地在各领域制度、规则和 标准体系上的相互了解。依托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领导小组等职能机构,通过“联 席会议+咨询委员会+联合工作组”等形式建立常态化合作机制,在金融、产业规 划、法律协调、政策管理等方面开展深度沟通,协调跨境合作项目或协议中的成 本分担和利益分配机制,有效消除要素跨境流动的体制障碍。此外,还应积极探 索深港两地医疗、教育、养老等社会福利的跨境转移机制,为两地人才宜居宜业 提供全方位服务。在非正式制度方面,深港应充分引导和鼓励社会各方力量参与 到经济金融、科技创新、文化交流等领域的合作中,健全企业、民众、行业协会 及中介、科研机构和高校等多主体的深层次交流与合作机制,促进深港青年双向 交流和互动,自下而上推动深港全方位融合进程。

此外,还可以通过创新顶层设计来积极推动两地规则和机制衔接。2021年10 月中央发布了《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 (2020-2025 年)》,明确支持深圳实施综合授权改革试点,即赋予其进行体制机 制探索的自主权。深圳可以借此政策机遇实施体制改革或创新机制,以解决深港 内部深层次双系统并行的矛盾,实质性推进深港融合进程。比如,可以在深港合 作区范围内构建制度缓冲区和内外循环衔接带,探索两种制度体系兼容并行或主 次有分的试验性体制创新方案,实现深港两地要素在试验区的自由流动和高效集 聚。

2.吸引和集聚创新要素,加强研发合作,打造科创产业高地

深港科创合作具备良好基础和巨大潜力,背靠全球排名第二的“广州-深圳 -香港—澳门”科创走廊1,在科研实力和资源、制造业基础支撑、区域供应链保 障、政策支撑和激励等方面具备竞争力和优势。未来在新一轮科技革命中,深港 如何“强强联手”共建“产业创新圈”,可从以下三方面着手:

第一,促进创新要素跨境自由流动和高效集聚。对标硅谷等世界一流区域创 新生态系统,建立深港“产学研”一体化科创机制,在试验区内逐步实现科研仪 器、人员、资金、技术、数据信息等科创要素的双向便捷流动。具体措施如放宽 科研人才和设备出入境限制,简化通关审批流程;协调两地数据信息相关标准和 监管制度;扩大深港合作科研、创业项目的资助范围并提高资助力度;鼓励港澳 青年来深开展产业游学、实习见习和创业实践等等。

第二,加强基础技术研发合作,聚焦培育战略性新兴行业。香港的“新型工 业化”目标与深圳培育壮大“20+8”产业集群的战略方针不谋而合。未来两地可 以依托河套合作区和北部都会区,联合两地科研资源和优势科技力量,加强基础 技术研发合作,共同打造国家级科技创新中心,形成以国家重点实验室、新型研 发机构、高水平院校等为主体的战略性科技力量布局。此外,结合深港在金融服 务和科技创新方面的互补优势,对接粤港澳大湾区十四五规划要求,精准布局未 来产业,重点培育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科技、新材料、金融科技、新能源汽车、 绿色环保、海洋科技等战略性新兴行业,在新一轮产业变革中抢占技术制高点、 实现产业链升级。

第三,增强区域产业链韧性,优化企业发展布局。巩固粤港澳大湾区的产业 体系和工业基础,推动区域产业集群向网络化、协同化发展,实施上下游关键环 节或短板的“补链”或“固链”计划,提高区域供应链韧性和抗风险能力,形成 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自主可控的产业集群。在企业发展布局方面,一是扶持具有内 生创新能力的龙头企业做强做大,如支持华为、大疆、比亚迪、腾讯、中兴通讯等科技领军企业主导或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制定。二是培育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独角兽企业,专注于某细分市场或专攻某环节的核心关 键技术,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精尖产业集群。

3.联通内外双循环市场,提升两地金融互联互通水平

深港共处国内外双循环的交汇点,两地金融市场的互联互通一方面有助于内 地深化金融对外开放,推进人民币国际化进程;另一方面也有助于香港资本融入 内地市场,为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提供先行示范和引领作用。未来,深港共建 “金融生态圈”可从以下三方面着手:

其一,健全两地合作协调机制,破除资金流动的制度性障碍。成立深港或大 湾区金融协调小组,建立深港两地定期交流的长效合作机制,设立深港金融创新 发展专项资金,确保金融合作优先发展。推进深港两地在金融机构协同、市场对 接、产品互认、基建互通、监管协调等方面的合作,逐步消除两地资金流动的制 度性壁垒,打造跨境金融业务和资金融通的“高速公路”。如借鉴欧盟实施深港 金融机构牌照和资格“单一通行证”制度,简化金融机构跨境服务审批流程等。

其二,深化金融服务互联互通,提升跨境投融资便利化水平。在个人业务方 面,应加强推进数字人民币跨境使用,提升人民币在港澳使用的便利化程度,同 时进一步畅通对股票、保险和基金等产品的投资渠道;企业和金融机构业务方面 还应进一步优化跨境金融管理,简化从香港市场融资并用于内地的流程,逐步推 动资本项目开放,促进金融科技和数字化发展,提升跨境融资和移动支付便利化 水平。

其三,加强跨境金融人才培养,促进从业人员互动交流。设立深港或大湾区 金融人才交流平台,推出针对紧缺和特定金融人才的培养计划。鼓励香港各类金 融相关协会在前海发展,如设立分会和发展内地会员等,并积极与深圳市金融人 才协会开展合作,加强两地从业人员的交流。积极推进两地法律、会计、金融等 专业执业资格互认,通过联合考试和认证等方式,培养更多熟悉两地资本市场和 国际规则的专业人才,壮大两地跨境金融业务人才储备。

参考报告

深圳~香港合作回顾与新时期融合发展报告.pdf

深圳~香港合作回顾与新时期融合发展报告。2022年7月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香港回归祖国25周年大会上发表重要讲话,为“一国两制”在香港的行稳致远以及深化香港与内地的更紧密合作指明了方向。习总书记提出,希望香港保持自身独特地位和优势,不断增强发展动能,抓住国家发展带来的历史机遇,主动对接“十四五”规划、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和“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等国家战略。深圳是香港对接内地的第一站,深港合作亦是香港融入国家发展大局的最佳切入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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