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对该问题感兴趣的话,推荐你看看《数据要素白皮书(2022年)》这篇报告,下面是部分摘录的内容,具体请以原报告为准。
面对数据权属相关障碍,应结合顶层设计与实践经验,逐步形成 中国特色的数据产权制度体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构建数据基 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指出,要探索建立数据产权制 度,推进公共数据、企业数据、个人数据分类分级确权授权使用,探 索数据产权结构性分置制度,建立数据资源持有权、数据加工使用权、 数据产品经营权等分置的产权运行机制,健全数据要素权益保护制度。 考虑到数据种类、内容和流转形态的复杂性,应结合具体实践经验, 对“数据分类分级确权”和“产权分置运行机制”的制度设计进行优 化。
面对数据估值定价的难题,需要结合数据要素自身特点,不断探 索科学的数据价值评估方法,结合具体场景有针对性地核算数据要素 价值,坚持发挥市场的决定性作用,探索基于估值基础模型的价格发 现和形成机制,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对数据价格进行监督和调控。
面对市场主体的顾虑和规则体系的不完善,应以审慎包容的态度 鼓励各主体积极探索,加快研究制定监督管理和权益保障规则。
历史经验表明,技术往往可以为产业发展瓶颈带来新的解决方案, 甚至引发经济社会的整体变革。以隐私计算为代表的数据安全流通技 术是数据要素市场建设破局的关键之一。面对现有技术体系尚不完全、 技术应用成本较高、大规模落地艰难等问题,需要从技术融合互补、 核心技术攻关、强化市场认知、技术合规监管四个方面协同推进,为 构建完善的数据要素市场关键基础设施提供有效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