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丝绸之路建设取得全方位的积极进展。
一、制度框架设计
自 2013 年以来,中国政府发布了一系列政策文件,不断强化“一带一路”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例如,2013 年,发布《对外投资合作环境保护指南》,要求企业应按照东道国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开展污染防治工作,污染物排放应当符合东道国污染物排放标准规定,并减少对当地生物多样性的不利影响。2015 年,发布《推进丝绸之路经济带和 21 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明确提出要在投资贸易中突出生态文明理念,加强生态环境、生物多样性和应对气候变化合作,共建绿色丝绸之路。2017 年,发布《“一带一路”生态环保合作规划》和《关于推进绿色“一带一路”建设的指导意见》,对绿色“一带一路建设主要任务和路线图作出详细安排。2018 年,发布《企业境外经营合规管理指引》,进一步明确了中国企业在对外贸易、承包工程和日常经营中应确保全流程、全方位合规,并提出企业做好环境保护工作等方面的具体要求。2021-2022年,发布《对外投资合作绿色发展工作指引》和《关于加强“一带一路”境外项目环境管理工作的意见》,为“一带一路”对外投资合作、境外项目环境管理工作提供了指引。为推动对外投资合作可持续发展和绿色“一带一路”建设,提升对外投资合作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水平,2022 年 1 月,中国发布了《对外投资合作建设项目生态环境保护指南》,鼓励境外项目参照生态环境高标准、完善环境保护全过程管理、加强应对气候变化和生物多样性保护,促进环境信息公开和相关方参与等方面,为中国企业境外投资建设提供了系统化、有针对性、可操作的指引。此外,2021 年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 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2030 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和《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意见》等顶层文件,将推进绿色“一带一路”建设作为重要内容。2022年发布《关于推进共建“一带一路”绿色发展的意见》,明确了下阶段推进共建“一带一路”绿色发展的总体要求。2023 年 12 月发布的《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将共谋全球生态文明建设作为重点任务之一,提出持续推动共建“一带一路”绿色发展。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完善推进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机制,加强绿色发展等领域的多边合作平台建设。《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意见》提出,要加强绿色转型国际合作,大力宣传中国绿色转型成效,推进绿色丝绸之路建设。这为我们开展下一阶段工作指明了方向,明确了目标和重点任务。
二、对话平台搭建
随着“一带一路”的逐步推进,绿色丝绸之路建设已经得到越来越多国际合作伙伴的响应。十年来,绿色发展交流平台和合作机制不断完善。在第二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期间,中外合作伙伴共同发起“一带一路”绿色发展国际联盟,目前已有来自 40 多个国家的 170 多家合作伙伴。2019 年4 月,中国与有关国家共同发起成立了“一带一路”能源合作伙伴关系,成为能源领域首个由中方发起成立的国际合作平台,目前成员国已达到33 个。中国国家发展改革委与联合国人居署、世界卫生组织和能源基金会共同发起成立“一带一路”可持续城市联盟,连续举办四届国际可持续城市发展高层论坛。
中国还充分利用现有国际和区域合作机制,积极参与联合国环境大会、中国-中东欧国家环保合作部长会等活动,分享中国生态文明和绿色发展的理念、实践和成效。在世界环境日全球主场活动、联合国气候行动峰会、中国—东盟环境合作论坛等活动下举办绿色“一带一路”主题交流活动70 余场,并在生物多样性保护、应对气候变化、生态友好城市等领域下,每年举办20 余次专题研讨会,共建国家和地区超过 800 人参加交流。此外,中国还积极推动实施绿色丝路使者计划和“一带一路”应对气候变化南南合作计划为 120 多个发展中国家培训3000余名环境与气候领域的官员和技术人员,加强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沟通与合作,推动形成共建绿色“一带一路”的国际共识。中国也积极推动与共建国家在联合国、二十国集团等框架下开展多双边绿色交流合作,搭建相关政府部门、国际组织、研究机构、企业等多方参与的重要平台。
三、知识信息支持
在生态环保领域,中国推动建设了“一带一路”生态环保大数据服务平台(简称大数据平台),截至目前,已汇集 60 多个共建国家的基础环境信息、管理体系、法律法规和标准等,以及 30 多个国际权威平台公开的200 余项指标数据,完成全球大气环境、生物多样性、水资源和水环境等专题指标数据的集成,为政府和企业对外投资合作提供决策支持。大数据平台汇集“一带一路”绿色发展案例,系统展示中企在海外践行生态文明理念的实践与经验。在企业实践领域,中企承建的蒙内铁路在非洲留下了“一带一路”绿色印迹,巴基斯坦卡洛特水电站成为坚持高环境标准建设的绿色典范,加纳特码新集装箱码头工程项目为生物多样性保护树立了绿色标杆。在能源领域,“一带一路”能源合作伙伴关系,发布了能源国际合作最佳实践等多项成果。在城市可持续发展领域,“一带一路”可持续城市联盟,发布《绿色城镇化共识》,形成系列研究报告,为27 个共建国家、190 名学员分享中国城市可持续发展经验和案例。
四、技术交流转让
科技创新是实现发展方式绿色低碳转型的重要突破口。在应对全球能源安全和气候变化两大挑战的背景下,大力发展清洁能源已经成为国际社会的广泛共识。作为全球最大的清洁能源市场和装备制造国,中国已建成相对完善的清洁能源装备产业链供应链体系,尤其以风电、核电等为代表的清洁能源装备产业实现跨越式发展,为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提供强大动能。作为共建“一带一路”的重点领域,十年来,中国通过加强绿色能源对外投资、环境技术援助和合作,大力推动绿色能源装备、技术和服务“走出去”,助力共建国家和地区能源绿色转型。2022 年,中国出口的风电和光伏产品为其他国家减排二氧化碳约5.7 亿吨,合计减排 28.3 亿吨,约占全球同期可再生能源折算碳减排量的41%26。同时,中国在太阳能发电、风电、水电、热能等领域与全球 100 多个国家开展了合作,为共建国家能源供给向高效、清洁、多元化方向加速转型注入了强劲动力。
中国持续推进环境技术交流与转移基地建设,创新合作模式,推动环境技术交流与转让,推进中国技术和服务扎根共建国家,建设一带一路环境技术交流与转移中心,打通孵化、投资、合作、转化全链条,业务范围覆盖60 多个共建国家。具体来看,一是搭建技术集中交流分享平台。高规格举办4 届“一带一路”绿色创新大会,推动共建国家和地区在政策、技术和知识的共享交流,累计邀请20 余个国家或地区 600 余位官员、专家和企业代表参会。举办2 届“一带一路”绿色发展故事短视频大赛,征集 20 多个国家 400 余部作品,传播量超2 亿次,绿色交通、清洁能源、水资源保护等“小而美”惠民生故事得到广泛传播和关注。二是构建技术集中转移服务体系。组织 3 届绿色产业创新创业大赛,征集国内外绿色技术 800 项,协助 30 余项技术完成融资和推广。设立老挝、印度尼西亚、俄罗斯等 8 个海外联络处,开展专题技术对接会 50 余场。开展22 个一带一路共建国家政策体系研究,设立“粤港澳大湾区国际零碳服务中心”,为外向型企业提供零碳解决方案。三是打造技术转移示范项目矩阵。围绕清洁能源、绿色交通、污染防治、环境监测等领域开展技术转移工作并实现项目落地。教育培训方面,打造“老挝万象赛色塔环境职业教育基地”,为中国生态文明理念走出去提供平台。绿色交通领域,助力台铃科技集团与泰国国家能源技术中心合作开展摩托车“以电代油”示范项目。污染防治领域,联合深圳能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为孟加拉国达舍尔甘地 50 万吨污水处理厂(孟加拉国第一座现代化大型污水处理厂)提供污水处理和污泥焚烧系统运维服务,有效解决达卡市500 万居民的生活污水处理问题。清洁能源领域,支持深圳市向阳新能源科技公司在肯尼亚实施太阳能教育媒体机试点项目和在埃塞俄比亚建厂,助力清洁能源“点亮”非洲。环境监测领域,协助深圳长隆公司的水质监测技术和设备在孟加拉国达卡市供水和污水管理局开展试点应用,受到孟方高度评价,并达成后续商务合作。
五、气候变化应对
截至 2023 年8 月,中国已与39 个共建国家签署 46 份气候变化合作文件,与埃塞俄比亚、巴基斯坦、萨摩亚、智利、古巴、埃及等 30 余个共建国家开展 70 余个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项目。截至目前,中国已与老挝、柬埔寨等 3 国共建低碳示范区,通过提供太阳能路灯、新能源汽车和便携式环境监测设备等物资,共同编制低碳示范区规划方案,以“物资+智力”相结合方式,促进当地绿色、低碳和可持续发展,帮助共建国家提高应对气候变化的能力。低碳示范区项目的实施,加强了中国与共建国家在应对气候变化和绿色低碳转型方面的共识,也为共建国家探索低碳发展路径提供了重要借鉴。
此外,中国还积极实施应对气候变化援助项目。中国高度重视共建国家在气候变化问题上的实际情况和重点关切,坚持量身定制、因地制宜的援助方案,在清洁能源、低碳交通、灾害预警、环境监测领域为受援国提供力所能及的物资支持。向巴基斯坦提供的户用光伏发电系统极大提升了当地居民的电力可及性,巴总理称“中国的援助为当地民众带来真正的福祉”。援助古巴的光伏项目不仅帮助古方解决了部分偏远地区农村居民的基本用电和照明问题,也为古方实现温室气体减排目标提供新动能。除物资捐赠外,中国还援建了一批应对气候变化工程项目,包括秘鲁国家应急指挥中心和配套应急模拟体验中心、乌兹别克斯坦自动气象站示范站等,也为减缓当地气候变化影响作出重要贡献。其中,援助埃塞俄比亚的微小卫星项目,是埃方的第一颗人造卫星,卫星采集的数据和形成的数据分析图谱可以帮助埃方对相关灾害风险做出快速应对,更好地缓解气候变化对农业、林业、水资源等相关领域的影响。援建突尼斯坦塔维市的两座水坝,有效消减了强降雨等极端气候的不良影响。帮助贝宁维修内马朗维尔防洪堤坝,提高了当地抵御洪灾的能力。
在能力建设培训方面,中国累计举办 50 余期应对气候变化南南合作培训班,为 120 多个共建国家培训约 2300 名气候变化领域的官员和技术人员,帮助相关国家提升应对气候变化能力。培训班主要面向共建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政府官员、专家学者和技术人员,主题涵盖绿色低碳可持续发展、温室气体减排与能源转型、利用航天技术应对气候变化、“一带一路”气候融资、低碳技术及产业发展、干旱地区生态适应等主题,同时面向太平洋岛国、非洲国家举办区域性培训班,提高培训针对性。有关举措受到广大发展中国家的高度好评,多米尼加、尼日利亚等多国高度认可中国为当地培养了大批应对气候变化专业人才,体现了中国负责任大国的担当。 根据当前《巴黎协定》下已提交的国家自主贡献,“一带一路”国家到2030年预期每年可减排 32 亿吨二氧化碳,潜力巨大。绿色丝绸之路建设为共建“一带一路”国家提供资金、技术和能力支持,为区域绿色应对气候变化提供解决方案。“一带一路”建设总体上降低了共建国家的碳排放强度,显著降低了能源密集型行业的碳排放强度,对交通运输、电力热力、制造业和建筑业的碳排放强度的抑制作用在行业碳排放强度高的国家最明显。截至2022 年7 月,100 个共建“一带一路”国家提出净零排放目标,较全球已提出净零排放目标的137 个国家和地区,占比 73%;较 150 个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占比66.7%。在可再生能源领域,中国是全球最大的可再生能源市场和设备制造国。中国光伏产业为全球市场供应了超过 70%的组件,成为推动全球能源转型的主要驱动力之一。2020年,中国在共建“一带一路”国家能源投资中可再生能源占比首次超过化石能源,在光伏、风电、水电、热能等领域已与 100 多个国家开展合作。
六、生态环境管理
当前,世界多国把绿色作为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重要方向,国际贸易投资中的绿色规则加速演进,对外投资合作只有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才能成为提升国内国际双循环质量的重要支撑,才能在开放发展中发挥关键作用,才能在国际合作与竞争中赢得主动。2016 年,为切实推进绿色“一带一路”建设,在生态环境部(原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商务部支持下,原中国-东盟(上海合作组织)环境保护合作中心、中国可持续发展工商理事会、全国工商业联合会环境服务业商会共同发起了《履行企业环境责任共建绿色“一带一路”》企业倡议,号召企业共同参与绿色“一带一路”建设,展示中国企业绿色形象。与此同时,“一带一路”生态环境风险防范培训班、“一带一路”生态环境标准系列培训有序推进,得到了参训中资企业的高度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