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中国香港统一基金免税制度改革对私募股权和另类投资基金有何实质性影响?

近年来,部分另类投资业务从中国香港流向新加坡等竞争对手市场,税务确定性和制度灵活性被认为是关键驱动因素。

在此背景下,中国香港即将生效的统一基金免税制度(UFE)全面改革,具体在基金定义、合资格资产类别、特殊目的实体管理以及附带权益税收处理等方面作出了哪些调整?这些变化如何直接影响私募股权、私募信贷及基础设施等另类投资基金在华设立和运营的决策?

最佳答案 匿名用户编辑于2026/09/21 18:45

中国香港此次针对统一基金免税制度(UFE)的改革,被视为数十年来最具影响力的税务变革,直接回应了此前因制度缺陷导致另类投资业务外流的问题。具体而言,改革在以下几个核心维度产生了实质性影响:

首先,在基金定义与架构包容性方面,“基金”的定义被有意扩大。改革使捐赠基金、养老基金、单独管理账户,以及尤为重要的单一投资者基金和“一人基金”架构均明确纳入适用范围。这解决了旧制度无法反映现代基金实际运作方式的痛点。

其次,在合资格资产类别方面,范围得到显著扩展。新制度涵盖了信贷及债务、数字资产、商品,以及通过此前处于监管灰色地带的架构持有的海外房地产。更重要的是,香港特区政府不再维持详尽的获准投资清单,而是采用“黑名单”做法,唯一具实质意义的排除项仅为某些涉及中国香港物业开发及买卖的房地产。

第三,在特殊目的实体(SPV)管理方面,改革确认用于持有股权、债权或其他投资的SPV可直接在中国香港进行管理,而不会有丧失豁免资格的风险。同时,不再需要取得中国香港金融管理局的核证,亦不再要求通过中国香港支付附带权益,彻底解决了旧制度的操作障碍。

最后,最受全球关注的变化在于附带权益及业绩报酬激励机制。原有的2021年优惠措施因条款限制过严而鲜有申请,新框架则明确指出,无论相关基础收益本身是否根据UFE获豁免,附带权益及业绩报酬的支付在实体层面以及中国香港雇员所收取的部分均可获豁免,实际税率降至0%。该激励措施追溯适用于2025课税年度。

综合来看,这些改革解决了基金经理在原有激励机制下遇到的实际困难,为采用私募股权、私募信贷及债务、基础设施与实物资产等相关策略的经理在中国香港运营及管理基金创造了实质激励。经过多年磋商,中国香港已建立起一套目前其他竞争司法管辖区尚未提供的制度,预计将激发寻求稳健且具商业友好度平台的区域性和全球性资产经理的浓厚兴趣。

参考报告REPORT

毕马威-香港资产管理和私募股权展望:税制改革、流动性与增长.pdf

2025年中国香港资产及财富管理业管理资产规模同比增长20%,创下422,020亿港元的历史新高,净资金流入几乎增至三倍达20,650亿港元,标志着该市场已全面走出此前的低迷期,进入强劲的复苏与扩张阶段。核心研究内容报告系统梳理了2026年下半年中国香港资产管理与私募股权市场的六大核心驱动力。在税务改革方面,备受瞩目的统一基金免税制度(UFE)迎来重大升级,“基金”定义扩大至单一投资者基金等架构,合资格资产涵盖数字资产与商品,并采用“黑名单”机制;同时附带权益及业绩报酬在实体与雇员层面均实现0%税率豁免,追溯至2025课税年度。在资本市场流动性方面,中国香港于2025年重夺全球IPO融资额首位...

我来回答

快速提问

海量报告支持,行业专家解读

海量文库支持,行业专家解答

  • 相关问题
  • 最新问题
用户解答榜
分享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