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消费税现状、改革历程及效果如何?

我国消费税现状、改革历程及效果如何?

最佳答案 匿名用户编辑于2024/10/22 10:56

目前国内消费税是我国税收的第四大税种。财政部数据显示,2023 年国内消费税收入 1.6 万亿元,占当年全国税收收入的 8.9%,占 GDP 比重为 1.3%。

1.我国消费税现状

我国目前征收的消费税为中央税,更多起到调节生产消费和社会财富再分配的作用。 主要针对三类特定商品征收:过度消耗资源和危害生态环境的商品(如汽油、柴油、汽 车、轮胎),过度消费不利于人类健康的商品(如烟、酒)以及只有少数富人才能消费 得起的商品(如贵重首饰)等征收,可以理解成一种“选择性消费税”。全球 50%以上 的国家如美国、英国、新西兰、卢森堡、瑞士、奥地利以及南美许多国家,都采用类似 的“有限型课征范围的消费税制度”5。与此对比的则是无选择性的、一般消费的增值 税(“一般性消费税”),如意大利、日本、韩国、以色列等国,可能更加接近此类税制。 不过从消费税占 GDP 比重看,对比全球一些消费税制度与我国类似的发达国家如英国、 法国、德国、卢森堡、新西兰等,2010 年-2019 年其消费税收入占 GDP 比重的平均水 平在 2%以上,我国的这一指标可能还有一定的上升空间。

从征收环节看,除金银首饰和超豪华小汽车的征收环节涉及零售端、卷烟涉及批发端, 其他多数商品均在生产环节征税,意味着消费品的生产单位(或委托加工方/进口单位) 是主要的征税对象。一般来说,在生产环节征税,一则征管难度较小,二则具有较大的 收入弹性,与经济增长关系较密切;但同时也可能引发地方政府之间的税收竞争、盲目 扩产,不利于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形成和经济、环境绿色可持续发展。由于目前消费税征 收的多数税目的生产地在全国分布不均匀,并且其过度消费具有一定的“负外部性”, 因此更加适宜作为中央税或者中央和地方分成。 从计税方式看,我国消费税实行从价计税、从量计税,或者从价和从量复合计税的办 法计算应纳税额,税基分别锚定销售额、销售数量或两者共同决定,应纳税额分别是 销售额×比例税率、销售数量×定额税率或销售额×比例税率+销售数量×定额税率。 从价计税的消费品包括:烟(雪茄、烟丝)、其他酒、酒精、化妆品、贵重首饰及珠宝 玉石、鞭炮、焰火、汽车轮胎、摩托车、小汽车、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 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从量计税的消费品包括:啤酒、成品油;既从价计税又从 量计税:烟(卷烟)、白酒。

从消费税贡献行业看,目前我国消费税对十五项税目开征,其中对税收贡献最大的四项 分别是烟草、成品油、汽车和酒。2023 年发布的《中国税务年鉴》数据显示,2022 年 我国消费税涉及的产业中,烟草制品业、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批发业、汽车制 造业、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分别占全部消费税的 38.8%、35.5%、12.2%、6.9%和 4.6%,合计占比超过 97%。鉴于卷烟在生产和批发环节征收两道消费税,其余行业并 未涉及批发环节征税,我们将批发业的消费税归入烟草类,意味着烟草相关税收大约贡 献消费税的一半。

从消费税贡献省份看,由于消费税多数在生产环节征收,相关消费品产量较高的省份贡 献的消费税收入也更强。如广东省原油加工、啤酒、卷烟和汽车产量都位于全国前列; 上海市汽车产量虽不及广东、重庆,但其产值可能相对较高。山东省原油加工和啤酒产 量均位于全国 31 省前二,云南省卷烟产量占比常年位于全国第一。在分税制规定下, 消费税由对应省份征收后悉数上缴中央财政,上缴消费税大省多为烟、成品油、汽车、 酒生产大省。

从消费税征收资金用途看,成品油消费税具有专项用途,其余作为财政收入统筹支出。 根据 2008 年印发的《国务院关于实施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的通知》,成品油消费税 专项用于交通基础设施养护、建设资金,改革新增税收收入按顺序分配给:一、替代公 路养路费等六项收费的支出;二、补助各地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三、对种粮农 民增加补贴,对部分困难群体和公益性行业给予补助支持;四、按照各地燃油消耗量、 交通设施当量里程等因素进行分配。

2. 我国消费税改革的线索

实际上消费税 1994 年开征以来,已经历了几次重大的制度调整,包括 2006 年消费税 制度改革,2008 年成品油税费改革启动,2014 年以来新一轮消费税改革等。征收规模 不断增长,从 1994 年的 344 亿元增长到 2023 年的 1.6 万亿元,占税收总额的比重从 1994 年的 6.7%上升至 2023 年的 8.9%,占 GDP 比重也从 1994 年的 0.7%到 2023 年 的 1.3%。

国务院 2019 年 9 月印发《实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后调整中央与地方收入划分改革推进 方案》,提出“将部分在生产(进口)环节征收的现行消费税品目逐步后移至批发或零 售环节征收,拓展地方收入来源,引导地方改善消费环境。先对高档手表、贵重首饰 和珠宝玉石等条件成熟的品目实施改革,再结合消费税立法对其他具备条件的品目实施 改革试点。改革调整的存量部分核定基数,由地方上解中央,增量部分原则上将归属地 方,确保中央与地方既有财力格局稳定”。2024 年 7 月财政部副部长王东伟提到将推进 消费税征收环节后移并稳步下划地方,统筹考虑中央与地方收入划分、税收征管能力等 因素,分品目、分步骤稳妥实施。这为消费税进一步深化改革指明了方向:从过往以 调整税率、增加税收项目为重心逐渐转变为后移征收环节与下划地方。并且短期内, 地方收入增长可能主要依靠增量税收。 从增加地方政府自主财力、扩展税源的角度讲,我们认为高档手表、贵重首饰等项目占 比较小,即便征收环节后移并且悉数划转地方,对地方财力的影响可能有限。 烟、酒消费税占比接近六成,但作为限制性消费品,税收完全归属地方可能反而不利于 抑制相关消费;并且考虑到烟酒销售渠道庞杂,价格体系复杂,若后移至零售环节,征 收难度较大,因而或可先探索央地分成。

成品油消费税占总体消费税的接近四成,可能进一步将征收环节后移至批发或零售环节, 并改为价外征收。若进一步推动央地分成或划转地方,一方面或能明显缓解地方财政收 支压力,另一方面有助于提高地方对成品油市场监管的积极性,减少税源流失。由价内 改为价外征收,相当于把“隐性”税收转为“显性”税收,也有利于消费者更直观地感 受到消费税调节导向与约束作用。 汽车类消费税占总体消费税的不足一成,作为大宗耐用消费品,若进一步推动征收环节 后移至批发或零售环节,并将收入划转地方,一定程度有利于地方政府完善消费基础 设施、改善消费环境。 另外,消费税征税商品扩围,即从征收“限制性消费税”转为征收“一般性消费税”, 更适合后移征收环节并悉数下划地方,或有助于激励地方政府优化消费者体验、提高当 地居民消费水平。世界上以美国、日本为代表的少数国家开征一般性消费税,日本消费 税约 8%-10%,美国各州消费税率(sales tax)从 1.8%-9.6%均有分布。由于居民消 费需求会随着经济增长而不断增长,因此消费税对保障财政收入能起到较强作用。我国 目前征收的增值税一定程度上扮演了一般性消费税的角色,因此若要开征一般性消费税, 前提是要与增值税制度进行协调。

3. 消费税改革,贡献多少增量收入?

增量一是来自国内烟酒、成品油、汽车等产量销量增长带动消费税收总量增长。2009 年成品油消费税改革落地、2014 年新一轮消费税改革启动,2009-2014 年、2014- 2019 年和 2019-2023 年国内消费税收复合年均增速分别为 13.4%、7.1%和 6.4%, 2024 年上半年我国消费税收同比增长 6.8%,略高于过去四年的平均水平。 改革落地时间点暂未明确,考虑数据可得性与可比性,本文将 2022 年作为基期,以 2022 年消费税收入作为存量核定基数进行模拟测算,以供参考。按照 6.8%左右的增 速计算增量,这一部分贡献的增量约为 1100 亿元,约占当年地方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 入的 1.0%。

二是来自征收环节后移、税基扩大带动消费税收增长。部分商品从价征收消费税,后 移至零售环节征收可能动态影响商品价格和销量,进而影响消费税基。 对于烟草消费税,征收环节后移或将带动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 2%左右。2022 年烟草制造业及批发业贡献消费税 8596 亿元。烟草消费税属于从价、从量复合计税, 若税率不变、征税环节由生产/批发环节后移至零售环节,不考虑价格变化引起的销量 波动,批发价至零售价的变化或能影响税基扩大 10%-40%。对应烟草税收的增量部分 可为地方政府增加 860-3438 亿元税收(平均约 2149 亿元),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的 0.8%-3.2%(平均约 2%)。 对于酒类消费税,征收环节后移或将带动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 0.7%左右。 2022 年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贡献消费税 771 亿元。黄酒、啤酒消费税从量征收, 征收环节后移对其税基影响不大;而其他酒从价计税,白酒从价、从量复合计税,若税 率不变、征收环节后移至零售环节,不考虑价格变化引起的销量波动,出厂价至零售价 的变化或能影响税基扩大 10%-200%。按税基扩大 100%测算,对应烟草税收的增量 部分可为地方政府增加 770 亿元税收,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 0.7%。

对于成品油消费税,征收环节后移对消费税收增量贡献可能不大。2022 年石油煤炭及 其他燃料加工业制造业贡献消费税 5984 亿元。作为一种从量税,其税收与价格关系较 小,即使征收环节后移可能也不会引起税基的大幅波动,这一环节产生的增量可能有限。 对于汽车消费税,征收环节后移或将带动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 0.8%左右。 2022 年汽车制造业贡献消费税 1168 亿元。作为一种从价税,若由生产环节后移至零售 环节,出厂价至零售价的变化或能影响税基扩大 50%-100%,对应汽车税收的增量部 分可为地方政府增加 876-1168 亿元税收。按税基扩大 70%测算,对应汽车税收的增量 部分可为地方政府增加 817 亿元税收,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 0.8%。 综合考虑消费税总量增长+征收环节后移部分从价税基扩大产生的增量,可能带动地方一般公共预算增长约 4962 亿元,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 4.6%。 若进一步深化消费税改革,在后移征收环节的基础上加大地方分成比例,带给地方财 政自主支配的收入可能会进一步提高。假设烟、酒、成品油、汽车消费税均按中央:地 方=1:1 分成,合计或将为地方税收增加 9000-11000 亿元,约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 入的 8%-10%。

参考报告REPORT

宏观经济研究:地方政府化债与财税改革系列研究.pdf

宏观经济研究:地方政府化债与财税改革系列研究。2024年2月《最新化债方案对国内经济影响几何?》讨论了几个问题:哪些投资领域受影响?12个重点省份的交通、社会事业、市政、产业园区、新型基础设施等领域新增投资受到较强管控;此外,相关领域完成率不足50%的在建项目可能面临缓建乃至停建。不过城中村改造、保障性住房、“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在内的房地产三大工程、“十四五”重点项目、以及50%完工率以上的项目还有一定的投资空间。基建投资受限对经济增长影响几何?基建投资是固定资产投资的重要组成部分,投资形成的固定资本又是GDP的重要组成部分。重点省份基建...

我来回答

快速提问

海量报告支持,行业专家解读

海量文库支持,行业专家解答

用户解答榜
分享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