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2020 年中国用水紧张程度呈下降趋势。
根据 FAO 对 SDG 6.4.2 用水紧张程度指标定义方法 (FAO,2018),用水紧张程度为主要经济部门取用的淡 水总量与可用淡水资源(即在考虑到环境用水需求后的 可再生淡水资源总量)的比例。其所对应的用水紧张程 度等级为:0~25% 为无压力,25%~50% 为低用水紧张, 50%~75% 为中度用水紧张,75%~100% 为高度用水紧张, >100% 为极度用水紧张。基于遥感数据、统计数据、模型 模拟数据,以及中国水资源一级区水资源总量可利用率数 据,核算了中国各省份用水紧张程度,评估了 2010~2020 年中国用水紧张程度的变化,采用因素分解法分析了气候 因素和用水因素变化对用水紧张程度变化的贡献。
2010~2020 年中国用水紧张程度呈下降趋势。2020 年中国用水紧张程度为 58%,相较于 2015 年的 66%, 用水紧张程度有所下降,但总体仍处于中度用水紧张状 态。华北地区的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山东、河南, 华东地区的江苏、上海,以及西北地区的新疆、宁夏为 极度用水紧张地区,用水紧张程度大于 100%。这些区域 自产可利用水资源量不能满足区域用水需求。用水紧张 程度的变化除海南为显著增加外,其他省级行政区均呈 下降或不显著增加趋势。气候因素与用水量变化共同作 用使得用水紧张程度发生变化,东南沿海的江苏、浙江、 福建、广东用水紧张程度下降的驱动因素中,用水量下 降贡献大于气候因素变化贡献;其他地区用水紧张程度 变化的驱动因素中,气候因素变化贡献大于用水量变化贡献。气候变湿和用水量下降对中国总体用水 紧张程度下降影响的贡献占比分别为 70% 和 30%。
技术进步是抑制用水量增加的主要因素。中国用水 量变化从用水部门贡献来看,东北及长江以南地区的用水 量变化主要以工业用水量下降为主,吉林、黑龙江、上海、 福建、湖北、湖南、广东工业用水量对总用水量变化的驱 动贡献超 50%。北方大部分省区主要以农业用水量下降 为主,河北、辽宁、山东、青海、宁夏的农业用水变化贡 献超过 50%。在人口、经济、技术因素驱动 方面,经济与技术因素是主导,经济发展对用水量增加起 推动作用,技术进步抑制用水量的增加。总 体上技术进步是抑制用水量增加的主导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