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我知道,答案都来自报告《保险行业车险专题研究报告:车险业务企稳,变革蕴育新机》,如果有兴趣了解更多相关的内容,请下载原报告阅读。
1)第一阶段主要是新版车险费率改革方案的准备、实施与推广的过程,改变了原 有的车险费用定价模式,放宽了财险公司的定价自主权,使得车险费率与风险更 加匹配,有效降低了车险费用,增加了消费者福利。
2)第二阶段改革的重心放在了下调车险费率调整系数上,进一步放宽了财险公司 的定价自主权,同时在第一阶段对于综合成本率实行阀值管理的基础上,增加了 对于未决赔款准备金费用率和提转差率的监管,监管趋于严格。
3)在第三阶段的改革中,除了进一步下调费率调整系数范围之外,在部分地区将 7 个附加险加入到主险之中,调整车险的责任范围,更加全面的保护消费者权益。 另外在广西、陕西、青海三个地区取消了费率调整系数范围的限制,实行费率的 自主定价,取到积极的政策效果和市场反应。
4)2020 年 9 月,车险综合改革落地,车险改革迈向了第四阶段,监管部门制定 了新的责任限额方案、费率浮动系数方案与精算规定,对财险公司车险业务产生 较大影响。在交强险方面,责任限额提至 20 万元,低赔付地区保费降幅明显;在 商业车险方面,每季度测试保费充足性,倒逼财产险公司理性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