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新国十条下保险发展脉络?

如何看待新国十条下保险发展脉络?

最佳答案 匿名用户编辑于2025/01/10 14:43

从三次国十条看保险行业发展脉络:

1.金融工作会议为保险行业发展提供指导

保险行业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产业和社会管理的重要工具,在我国金融建设中不可或缺。 2002 年的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是原保监会 1998 年成立后召开的首次金融工作会议,彼时国 有保险公司占 60%以上的市场份额,但长期以来存在体制落后、机制不活、偿付能力不 足等问题,严重制约了国有保险公司的健康发展,因此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明确了对国有保 险公司进行股份制改革的方向,同年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和中国再保险 公司三家公司股改方案获得国务院批准。2006 年 6 月,保险行业第一个“国十条”发布, 提出“建设一个市场体系完善、服务领域广泛、经营诚信规范、偿付能力充足、综合竞争 力较强,发展速度、质量和效益相统一的现代保险业”,2007 年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中延续 国十条对于保险行业的定调,以推进保险业改革发展,拓宽保险服务领域为核心发展方向。 2011 年 10 月原保监会新主席上任,2012 年开年之初的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以“积极培育 保险市场”作为发展目标,同年 6 月便推出保险投资新政,大幅放松险企投资范围;2013 年传统险产品预定利率上限上调为 3.5%,激发客户需求;2014 年推出的“国十条”延续了 2012 年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对于保险行业发展的指导,提出发挥保险行业保障民生、风 险管理、经济补偿、促进经济提质增效升级等作用,促进我国保险行业的加快发展,此后 保险行业进入快速发展、公司数量大幅扩容的阶段。直至 2017 年金融工作会议提出“要 促进保险业发挥长期稳健风险管理和保障的功能,要拓展保险市场的风险保障功能”,行 业进入防风险严监管、发挥风险保障功能的发展阶段。2023 年 10 月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召 开,提出“发挥保险业的经济减震器和社会稳定器功能”,对于保险行业在经济社会中发 挥的作用提出了新要求;2024 版新“国十条”也在此基础上发布。

2. 国十条厘清发展目标,兑现成长路径

国务院分别于 2006 年、2014 年和 2024 年发布关于保险业发展的“国十条”,立足当时 社会背景、经济金融环境制定保险行业未来 5-10 年的发展目标,我们从发展目标、风险 监管、资金投资、可持续发展方面纵向对比三次“国十条”内容,其中: 1)发展目标方面,2006 版“国十条”的目标是“建设发展速度、质量和效益相统一的现 代保险业”,2014 版“国十条”发展目标是“到 2020 年,基本建成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 需求相适应的现代保险服务业”,2024 版“国十条”目标是“到 2029 年,初步形成保险 业高质量发展框架。到 2035 年,基本形成市场体系完备、产品和服务丰富多样、监管科 学有效、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保险业新格局”。三次“国十条”的发展目标逐步清晰, 时间要求也逐步准确,前两次“国十条”强调保险业的加快发展,而新“国十条”重点在 保险业的高质量发展,对保险监管制度体系、监管能力也做出要求。 2)风险监管方面,2014 版“国十条”仅在第八条中提出要“加强和改进保险监管,防范 化解风险”,而 2024 版“国十条”第 2-5 条均为严监管的相关举措,从保险市场准入、保 险公司持续监管、违法违规行为和保险业风险出发,提出详细规范;表明监管对于加强保 险行业监管的决心,在保险监管政策的持续出台和规范下,保险行业发展也将更加平稳持 续。 3)资金投资方面,三次“国十条”均提倡险企提高入市比例,2006 版“国十条”提出“鼓 励保险资金直接或间接投资资本市场,逐步提高投资比例,支持保险资金参股商业银行。支持保险资金境外投资”,2014 版“国十条”提出“充分发挥保险资金长期投资的独特优 势,鼓励设立不动产、基础设施、养老等专业保险资产管理机构,稳步推进保险公司设立 基金管理公司试点”,2024 版“国十条”提出“发挥保险资金长期投资优势。培育真正的 耐心资本,稳慎推进全球资产配置”,2024 版“国十条”更加鼓励保险资金发挥耐心资本 作用,流向新质生产力发展的方向,以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4)可持续发展方面,随着互联网、人工智能的进步与发展,新“国十条”创新性提出要 “提高数智化水平,加快数字化转型,加大资源投入,提升经营管理效率”,以科学技术 服务行业发展;新“国十条”在完善社会保障、服务实体经济、加强对外开放方面延续了 前两次“国十条”的发展思路,但在保险产品创设、定价精准性等方面提出精细化、专业 化的操作意见,未来保险行业将朝着专业化高质量道路迈进。

2006 版和 2014 版“国十条”均立足保险行业改革发展,其中 2006 版“国十条”鼓励“发 展多形式、多渠道的农业保险”、“统筹发展城乡商业养老保险和健康保险”、“大力发展责 任保险”,扩大保险产品覆盖范围;同时扩大投资端范围,“鼓励保险资金直接或间接投资 资本市场,逐步提高投资比例,支持保险资金参股商业银行,支持保险资金境外投资”; 彼此保险行业刚刚起步进入发展期,在“国十条”的指导下行业规模迅速扩张,2006 年 保险行业原保费收入和总资产规模分别为 5,641、19,731 亿元,截至 2013 年末已增长至 17,222、82,887 亿元,复合增速分别为 17.3%、22.8%。同时,2006 版“国十条”鼓励 “发展商业养老保险、健康保险、责任保险等专业保险公司”,并履行加入 WTO 承诺加 快对外开放,2006 年 7 月原保监会发布《外国保险机构驻华代表机构管理办法》;2006 年“国十条”发布后寿险、财险公司数量分别由 2013 年的 39、31 家增长至 2014 年的 66、59 家,公司数量和行业规模均实现快速增长。

2014 版“国十条”延续了 2012 年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对于“积极培育保险市场”的指导, 提出了十方面 32 条发展意见,在产品端,“创新养老保险产品服务、发展多样化健康保险 服务、发挥责任保险化解矛盾纠纷的功能作用、建立巨灾保险制度、积极发展农业保险” 等,鼓励丰富保险产品类型;在投资端,“鼓励保险公司投资企业股权、债权、基金、资 产支持计划等多种形式”,2014 版“国十条”发布后原保监会分别放开万能险和分红险的 最低保证利率,并提高保险资金投资蓝筹股票监管比例上限;最低保证利率上调激发客户 需求,扩大投资范围使得险企利差增厚。2014-2023 年第二次“国十条”期间,保险行业 原保费收入由20,234亿元增长至51,237亿元,总资产规模由101,591亿元增长至299,573 亿元,期间复合增速分别为 10.9%和 12.8%。另外,2013 年 4 月原保监会将单个股东持 有保险公司股权比例最高不超过 20%上调至 51%,也使得部分资本进入保险行业,保险 公司数量于 2018 年到底顶峰,其中有寿险公司 86 家,财险公司 84 家;后来由于安邦财 险破产清算,天安人寿、华夏人寿等被原银保监会托管等,保险公司数量小幅下降。

2024 年新“国十条”提出“发挥人寿保险的家庭保障和财富传承功能,支持浮动收益型产品发展”,并推动多种财产险产品的发展,预计保险产品仍是居民风险管理和财富管理 的重要金融工具,未来保险行业保费收入将以稳健适度、细水长流的方式持续增长。同时 2024 年新“国十条”提出“健全市场退出机制”,预计未来经营困难、偿付能力不达标的 险企将退出行业,保险公司数量将逐步减少,行业格局将持续优化。

3.新国十条指引保险行业高质量发展

“国十条”受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或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的指导,通常会提出保险行业未来 5-10 年的发展目标,在此期间行业政策基本是“国十条”的落实、延续和拓展。2024 版 “国十条”立足当前我国保险行业发展面临的问题,对渠道端、产品端、投资端、风险管理和公司治理等方面均进行了详细规范,为我国保险公司未来经营指明方向,其中:

1)渠道端:新“国十条”提出“加快营销体制改革,规范销售行为;推动保险销售人员 分级分类管理,加强产品费差监管”,2023 年 9 月,金管局发布《保险销售行为管理 办法》,提出保险公司应当建立保险产品和保险销售人员的分级管理制度,新“国十条” 中“推动保险销售人员分级分类管理”是对《管理办法》的进一步落实;另外新“国 十条”提出“加强产品费差监管”,与 2023 年推行的银保渠道“报行合一”一脉相承。

2)产品端:新“国十条”提出了多险种的发展方向,在财险方面,对巨灾保险、气候保 险、绿色保险、农业保险、农村基础设施保险、海运保险、出口信用保险、新能源汽 车商业保险、责任保险和家庭财产保险等多种财产险提出发展要求。在人身险方面, 提出要“发挥人寿保险的家庭保障和财富传承功能,支持浮动收益型保险发展;扩大 健康保险覆盖面;丰富商业医疗保险产品形式,发展商业长期护理保险;大力推广意 外伤害保险;积极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新“国十条”首次提出“支持浮动收益型 保险发展”,在目前保险产品预定利率下调背景下,未来浮动收益型保险或面临需求增 长;2019 年 10 月《健康保险管理办法》发布,2022 年 10 月《个人养老金实施办法》 发布,健康险、养老险作为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样具有较大发展空 间。

3)投资端:新“国十条”强调险企的资产负债联动监管,并提出“健全利率传导和负债 成本调节机制”,2024 年 8 月,金管局发布《关于健全人身保险定价机制的通知》,首 次提出“建立预定利率与市场利率挂钩及动态调整机制”,便是对“利率传导”的落实。 另外,新“国十条”提出“引导优化资产配置结构,提升跨市场跨周期投资管理能力”, 并“发挥保险资金长期投资优势,培育真正的耐心资本,推动资金、资本、资产良性 循环”,2023 年 9 月金管局优化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标准,调低沪深 300 指数成分 股、科创板上市股票的风险因子,2024 年 9 月《关于推动中长期资金入市的指导意见》 印发,保险资金具有长久期的特点,保险资金入市对于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具有重要作 用,资产配置结构的优化也有利于险企保持恰当的利差水平。

4)风险管理:新“国十条”提出“强化分级分类监管,健全保险机构监管评级制度,强 化评级结果运用”、“建立以风险监管为本的制度体系,完善保险资产风险分类制度” 等,偿二代是以风险为导向的保险监管体系基石,其监管结果最终落实到核心偿付能 力充足率、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以及风险综合评级三个风险指标,分级分类是对偿二 代体系的进一步深化应用,评级结果的运用有利于保险公司风险管控。2024 年 11 月 金管局发布《保险资产风险分类暂行办法》,是对保险资产风险分类制度的进一步完善。

5)公司治理:新“国十条”对保险行业公司治理做出规范,提出“支持大型保险机构做 优做强。引导中小保险公司特色化专业化经营发展”,并“健全市场退出机制,对风险 大、不具备持续经营能力的保险机构,收缴金融许可证,依法进入破产清算程序”,2024 年 12 月金管局发布《关于强监管防风险促改革推动财险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提 出“健全财险分支机构准入退出机制”,是对新“国十条”的进一步落实,未来保险行 业格局有望持续优化。

据此,我们认为保险业发展可能呈现几个趋势:1、渠道结构重构,基于投产效率可能出 现代理人精英化、银保主力化、互联网普惠化的趋势,财险则更注重直销发展;2、寿险 产品结构趋于多元和服务化,资产保值增值需求旺盛,健康养老等产品形态更加具象于实 体服务,而非单纯资金往来;财产险方面车险业务将随着汽车保有量逐步饱和进入稳定增 长阶段,非车业务将成为财险公司的主要增长点;3、资金运用保持审慎,权益资产地位 上升,对于业绩分红稳定的标的和指数的配置需求可能逐步增加;4、风险管理引导行业 理性发展,分级管理下向头部集中整合是必由之路,优异的资本实力是展业的保证。

参考报告REPORT

保险行业2025年度策略:国十条下新起点,引领资负新周期.pdf

保险行业2025年度策略:国十条下新起点,引领资负新周期。2024年保险股复盘:2024年保险股整体表现良好,复盘2024年前11个月的保险股走势,仍遵循资产决定趋势、业绩决定超额的普适规律,具体可分成五个阶段,其中阶段一(1/2-2/23)为跟随市场的反弹,阶段二(2/26-4/12)是利率走低和负债端疲弱下的回调,阶段三(4/15-5/20)是央行托底长债利率+国九条利好绩优型资产+地产政策放松下的预期反转,阶段四(5/21-9/23)长端利率震荡+权益市场走弱+地产情绪退潮带来保险板块震荡,阶段五(9/24-11/29)为政策转向带来的系统性强β行情。短期业绩预期弹性不同带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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