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月以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大货币政策调控强度,推出一系列增量金融政策,支持实体经济稳定增长,市场反应积极正面,有力提振了社会信心。
一、灵活开展公开市场操作
优化公开市场操作机制。为进一步增强公开市场7 天期逆回购操作利率作为主要政策利率的地位,7 月22 日人民银行发布公告,将 11 公开市场 7 天期逆回购操作调整为固定利率、数量招标,充分满足公开市场业务一级交易商需求,提升机构管理流动性的主动性,引导货币市场利率围绕公开市场操作利率平稳运行。9 月下旬,考虑到金融机构跨季资金需求较为旺盛,加之国庆假期较长,人民银行及时启动14 天期逆回购操作投放跨季资金,9 月 23 日至30 日,累计投放跨季资金约 1.7 万亿元,保障市场机构平稳跨季。
两次下调主要政策利率。7 月 22 日,公开市场7 天期逆回购操作利率由 1.80%下调 10 个基点至 1.70%;9 月27 日,公开市场7天期逆回购操作利率再次下调 20 个基点至1.50%,下调幅度为近四年最大,进一步加大了货币政策逆周期调节力度,提振了市场信心。三季度,货币市场利率围绕央行公开市场逆回购操作利率运行,季末市场利率保持平稳。 在央行公开市场操作中逐步增加国债买卖。为贯彻中央金融工作会议“要充实货币政策工具箱,在央行公开市场操作中逐步增加国债买卖”要求,8 月人民银行启动国债买卖操作。央行国债买卖定位于基础货币投放和流动性管理工具,既有买也有卖,8 月、9 月分别净买入国债 1000 亿元、2000 亿元,操作结果在月末对外公布。
创设证券、基金、保险公司互换便利。为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建立增强资本市场内在稳定性长效机制”的要求,促进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10 月 10 日人民银行创设证券、基金、保险公司互换便利(SFISF),支持符合条件的证券、基金、保险公司以债券、股票 ETF、沪深 300 成分股等资产为抵押,从人民银行换入国债、央 12 行票据等高等级流动性资产,首期操作规模5000 亿元,视情况可进一步扩大操作规模。10 月 21 日,人民银行开展互换便利首次操作,金额 500 亿元,中标费率为 0.20%,共20 家机构参与投标。SFISF通过“以券换券”的形式,提升机构的资金获取能力和股票增持能力。此外,三季度人民银行继续每月开展央行票据互换(CBS)操作,助力提升银行永续债的二级市场流动性。坚持常态化在香港发行人民币央行票据,三季度人民银行在香港发行3 期共700 亿元人民币央行票据,包括 3 个月期央票 300 亿元、6 个月期央票250 亿元和1年期央票 150 亿元,对于促进离岸人民币货币市场和债券市场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开展常备借贷便利和中期借贷便利操作
适时开展中期借贷便利(MLF)操作。保障中长期流动性合理供给。前三季度,累计开展 MLF 操作 3.2 万亿元,期限均为1年。其中,年初至 7 月 15 日中标利率为 2.5%,7 月16 日至8 月末中标利率为 2.3%,9 月中标利率为 2%。9 月末,MLF 余额为6.9 万亿元,比年初减少 1970 亿元。 阶段性减免 MLF 质押品。7 月 22 日,在7 天期逆回购操作利率下调后,人民银行宣布,自当月起,有出售中长期债券需求的MLF参与机构,可申请阶段性减免 MLF 质押品,增加可交易债券规模,缓解债市供求压力。
及时开展常备借贷便利(SLF)操作。对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按需足额提供短期流动性支持,稳定市场预期,增强银行体系流动性的稳 13 定性,防范流动性风险。前三季度,累计开展SLF 操作127 亿元,9月末余额为 28 亿元。发挥 SLF 利率作为利率走廊上限的作用,促进货币市场平稳运行。9 月末,隔夜、7 天、1 个月常备借贷便利利率分别为 2.35%、2.50%、2.85%。
三、下调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
年内第二次降准 0.5 个百分点。继2 月降准0.5 个百分点后,9月 27 日,人民银行年内第二次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向金融市场提供中长期流动性约1 万亿元。此次降准有利于加大货币政策逆周期调节力度,向社会释放稳经济的强烈信号,提振各方面发展信心,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降准后金融机构加权平均存款准备金率为 6.6%。
四、继续完善宏观审慎制度和管理框架
发挥好宏观审慎评估(MPA)的导向作用。引导金融机构加强信贷均衡投放,保持货币信贷平稳增长,提升支持实体经济的可持续性;保持对普惠小微、制造业中长期融资的信贷支持力度,引导更多信贷资源流向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 完善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监管框架。扎实推进制度建设,研究拟定系统重要性保险公司附加监管规定,修订系统重要性银行评估办法。加强监测分析,密切跟踪系统重要性银行经营变化。督促落实附加资本要求,提升系统重要性银行抗风险能力。组织审查系统重要性银行恢复计划和处置计划建议,提升全面风险管理水平。持续夯实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附加监管,发挥好宏观审慎管理与微观审慎监管合力,巩固金融体系稳定的基础。
五、发挥货币政策结构优化作用
持续做好普惠金融工作。积极运用支农支小再贷款、再贴现引导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扩大对涉农、小微和民营企业的信贷投放。扶贫再贷款按照现行规定展期,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支持乡村振兴。继续引导 10 个省份地方法人金融机构运用好再贷款等工具,促进区域协调发展。9 月末,全国支农再贷款余额为6531 亿元、支小再贷款余额为 1.7 万亿元、扶贫再贷款余额为 901 亿元、再贴现余额为5835亿元。9 月末,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累计提供激励资金674 亿元,比年初增加 120 亿元,支持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累计增加普惠小微贷款4.5 万亿元,比年初增加 1.2 万亿元。
保持绿色金融领域支持力度稳定。继续实施碳减排支持工具,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存量资金发挥作用。9 月末,两个工具余额分别为 5351 亿元、2116 亿元。截至9 月末,碳减排支持工具累计支持金融机构发放碳减排贷款超 1.2 万亿元。强化科技金融支持。继续实施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激励引导金融机构向科技型中小企业以及重点领域的数字化、智能化、高端化、绿色化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项目提供信贷支持。已到期退出的科技创新再贷款、设备更新改造专项再贷款存量资金继续发挥作用。9 月末,科技创新再贷款、设备更新改造专项再贷款余额分别为865亿元、1557 亿元。
稳步推进养老金融发展。延续实施普惠养老专项再贷款,扩大试点范围至全国,并将支持范围扩大至公益型及普惠型养老机构运营、居家社区养老体系建设、纳入目录的老年产品制造。9 月末,工具余额为 21 亿元,累计支持金融机构发放优惠贷款30 亿元,较上季度增长 13%,惠及普惠养老服务机构 87 家、老年产品制造企业4 家。支持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推动保障性住房再贷款落地生效,激励引导金融机构支持地方国有企业收购已建成未出售商品房,用于配租配售。保障性住房再贷款推出后,租赁住房贷款支持计划并入保障性住房再贷款。为进一步增强对银行和收购主体的市场化激励,人民银行将提供的再贷款资金比例由原来的60%提高到100%。用好抵押补充贷款,支持政策性开发性金融机构为保障性住房建设、城中村改造、“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等提供信贷支持。9 月末,抵押补充贷款余额为 2.6 万亿元。
促进资本市场稳定运行。为进一步维护资本市场稳定运行,增强资本市场内在稳定性,提振市场信心,巩固和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人民银行设立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引导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和主要股东提供贷款,推动上市公司积极运用回购、股东增持等工具进行市值管理。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首期额度3000 亿元,利率 1.75%,期限 1 年,视情况可扩大规模。
六、提升信贷政策服务质效
加强科技金融政策供给。精准支持科技创新和制造业转型升级,持续提升科技金融服务能力、强度和水平。做好国际和区域科技创新中心的科技金融服务,推进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建设,支持打造科创高地。推动银行建立科技金融产品服务体系、组织管理体系和风险管 16 控体系,提高科技金融专业能力。指导银行机构建立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专项工作机制,推送的企业(项目)清单已基本实现融资对接和尽调“全覆盖”,累计签约贷款金额超3000 亿元,有力支持了科技型中小企业首贷、重点领域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项目。9月末,高技术制造业中长期贷款余额 2.9 万亿元,同比增长12%,全国“专精特新”企业贷款余额 4.3 万亿元,同比增长13.5%,均明显高于全部贷款增速。
挥绿色金融牵引作用。充分发挥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和绿色债券的政策导向作用,推动绿色金融产品和市场发展。建立健全绿色金融服务美丽中国建设工作机制,持续加强产业部门、金融部门、经营主体协同合作,促进绿色贷款较快增长。9 月末,绿色贷款余额35.8万亿元,同比增长 25.1%。加强绿色债券评估认证机构自律管理,规范机构业务检查工作,持续推动绿色债券市场高质量发展。9 月末,绿色债券累计发行 3.9 万亿元,其中绿色金融债累计发行1.6 万亿元,为金融机构投放绿色信贷提供稳定资金来源。提升金融支持民营、小微企业发展质效。抓好《关于强化金融支持举措 助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通知》落实落细,督促金融机构进一步树立“一视同仁”理念,强化民营企业金融服务。积极参与起草民营经济促进法,推动完善融资配套政策。完善金融服务民营经济效果评估方案,强化对金融机构的激励约束。持续开展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推动建立敢贷愿贷能贷会贷长效机制。9 月末,民营经济贷款、普惠小微贷款余额同比分别增长6.8%、14.5%,普惠 19 小微授信户数同比增长 1.6%。发挥好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工具作用,前三季度累计为 143 家民营企业发行的2579 亿元债券提供增信支持。
加大金融支持乡村全面振兴力度。印发《关于开展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 加强金融支持乡村全面振兴专项行动的通知》,围绕乡村产业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实施五大专项行动,进一步助力乡村全面振兴。指导金融机构做好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设施农业建设、种业振兴和农业科技等乡村振兴重点领域金融服务,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深化金融帮扶成效。联合农业农村部优化融资项目库对接,加大对农业农村基础设施金融支持,推动农业生产经营等涉农信息整合与服务对接。联合金融监管总局开展2023年度金融机构服务乡村振兴考核评估。9 月末,涉农贷款余额51.1万亿元,同比增长 10.8%;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贷款余额10.2 万亿元,同比增长 12.7%。 持续助力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落地。引导金融机构积极落实落细已出台政策措施,制定金融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下调自用汽车贷款首付比例,创新装修贷、家装分期贷等家装家电消费信贷产品,有力支持汽车、家电、家居等消费品以旧换新。9 月末,住户消费性贷款(不含个人住房贷款)余额 20.4 万亿元,较年初新增6580亿元,同比增长 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