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汽车消费政策刺激效果如何?

历史汽车消费政策刺激效果如何?

最佳答案 匿名用户编辑于2024/05/21 14:26

三轮强力刺激, 总量提振效果明显。

1. 2009-2010 年:购置税+补贴主导

刺激效果显著 第一轮 2009-2010 年:2008 年,受到全球金融危机影响,2008H2 全国汽 车产销同比增速由正转负,产量/销量分别为 413.0/418.9 万辆,同比-6.6%/-5.1%, 显著低于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速。在此背景下,国家出台汽车消费刺激政策, 购置税减半为主,汽车下乡、以旧换新为辅,促进汽车板块消费,同时推出新能源 汽车补贴政策,加速电动化转型。 ① 购置税优惠为主(1.6L 以下车型,2009 年 1 月 20 日至年底 5%,2010 全年 7.5%); ② 汽车下乡(2009 年 3 月 1 日至年底,定额补贴 5,000 元以内); ③ 以旧换新(2009 年 6 月 1 日至 5 月 31 日,每车 3,000-6,000 元不等); ④ 老旧汽车提前报废补贴政策(2009 年 1 月 1 日至年底,每车 10,000 元不等)。

刺激政策显著拉动汽车消费,中国成为全球第一大汽车市场。政策实施后,中 国汽车板块显著改善,2009Q1-2010Q2,汽车、乘用车板块销量保持高速增长, 2020 年 1 月汽车销量同比+126.1%。2009 年 7 月-2010 年 1 月期间乘用车零售 销量增速高于社会零售销量同比增速 60pct 以上(平均月度增速在 86%),呈快 速增长态势。在需求的大幅提升下,2009 年中国汽车销量达 1,362 万辆,首次超 越美国,成为全球第一大汽车市场。

2. 2015-2016:有效提振需求 推进新能源转型

第二轮 2015-2016 年:2012-2014 年,居民消费需求显著提升叠加 SUV 市 场火热,中国汽车迎来稳定增长期;2015 年,燃油车市场逐渐进入下行周期,伴 随宏观经济下行,居民耐用消费品需求疲软。在此背景下,国家为进一步促进汽车 消费,采用第二轮强力刺激,购置税减半为主,报废补贴为辅,同时要求多地取消 二手车限迁,促进跨区域流动和交易活跃性;同时,本轮刺激政策延续对新能源汽车的补贴,增加税收减免、取消限购等辅助性政策,推进新能源汽车发展和乘用车 市场结构化转型: ① 购置税优惠为主,1.6L 以下车型,2015 年 10 月 1 日起至 2016 年底 5%, 2017 全年 7.5%; ② 老旧汽车提前报废补贴(老旧货车,每车 18,000 元); ③ 新能源汽车免购置税政策(2014 年 9 月-2017 年底)。

中国乘用车消费提振明显,新能源转型初具成效。第二轮强力政策推出后,汽 车产销自2015Q4开始加速增长,2015Q4乘用车零售增速15%,高于社零4pct, 2015 年乘用车产销成功突破两千万辆。2016 年初,受春节效应影响,汽车板块 短 期 预 冷 , 自 3 月 开 始 起 重 振 增 长 , 2016Q2/Q3/Q4 乘 用 车 零 售 增 速 12%/26%/19%,高于社零 2/15/8pct。2016 年中国乘用车实现销量 2,429.2 万 辆,同比增长 15.1%,1.6L 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实现销量 1,715.0 万辆,同比增长 22.1%,消费提振效果显著。在政策实施期间,汽车市场需求结构显著改善,2016 年新能源汽车销量达到 50.2 万辆,同比增长 52.5%。

3. 2022:有效提振需求 推进新能源转型

第四轮 2022 年:2022 年初汽车行业遭受大宗原材料价格上涨、俄乌冲突、 国际公共卫生事件阻碍汽车供应链导致供给受挫,同时需求不振,汽车产销水平持 续承压,2022 年 1-5 月汽车产量/批发销量分别 960.8/954.5 万辆,同比-9.6%/ -12.1%,在此背景下国家出台汽车消费刺激政策,政策内容以购置税优惠为主, 汽车下乡+补贴为辅,燃油车与新能源并重,力度超预期: ① 购置税优惠为主(2.0L 以下车型(为当时超预期的点),2022 年 6 月 1 日至 2022 年底,不超过 30 万元的 2.0 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减半征收购置税); ② 汽车下乡(三四线城市,举办若干场专场、巡展、企业活动); ③ 换新补贴(上海,中山,南昌,沈阳,晋中,深圳,每车 2,000-1 万元)。 根据我们测算,2022 年燃油车免购置税总体金额约 700-800 元,新能源免 购置税金额约 900-1000 元。

政策端驱动下,供给端、需求端逐步回暖,批发端回暖早于零售。2022Q2 政 策陆续出台后,伴随 4-5 月起车企复工复产,汽车行业供给端迅速回暖,2022 年 6/7/8 月 汽 车 批 发 销 量 分 别 250.2/242.0/238.3 万辆,同比 +23.8%/+39.7%/+32.1%。2022 年 6/7/8 月乘用车批发销量分别 222.2/ 217.4/ 212.5 万辆,同比+41%/+40.0%/+36.5%。需求端来看,2020 年 6/7/8 月乘用车零售销量同比增速 22.0%/20.1%/28.4%,超过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速 18.9/17.4/23.0pct,整体来看终端需求改善略晚于供给端。

4.2020:总量提升+结构优化 新能源、豪车份额提升

第三轮 2020 年:汽车增速连续负增长,2020 年初供需两端显著承压。汽车 行业自 2018H2 以来出现周期性下行,截至 2020 年 2 月汽车销量连续 20 个月负 增长,加之公共卫生事件造成短期内物流阻断,汽车企业停工,造成供需错配,又 抑制了部分消费需求,供需两端均显著承压,汽车产销呈现断崖式下滑。供给端来 看,企业停产停工导致 2 月乘用车产量/批发销量分别为 19.5 和 22.2 万辆,同比 减少 82.9%和 82.6%。需求端来看,受相关政策影响,消费品需求减少,零售销 量/交强险注册数分别为 25.0 和 19.5 万辆,同比减少 78.7%和 78.1%。同时,受 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退坡的影响,2019H2 新能源汽车累计销量 57.8 万辆,同比 下滑 31.0%,行业增长乏力。 在此背景下,国家发布政策指引,各地迅速响应。针对公共卫生事件对行业的 影响,国家推出 1)促进老旧汽车报废更新;2)延长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和免征 购置税政策 2 年,至 2022 年底;3)以奖代补,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 车;4)二手车按销售额 0.5%征收增值税((2020 年 5 月 1 日至 2023 年底)等 刺激政策。随后,各省市均陆续推出地方性乘用车消费刺激政策,响应国家关于稳 定汽车消费的号召。地方政策主要以放宽限购(广深杭),现金补贴(广东、湖北、 宁波、长春等),以旧换新为主(北京、佛山、广州、长春等)。 针对新能源汽车,国家在延续购置补贴和免征购置税政策的同时,重新修订双 积分政策,同时鼓励各地推出充电设备以及基础设施建设补贴,促进行业整体向低 油耗、新能源方向转型。

汽车刺激政策推出后,伴随企业复工复产,汽车行业供给端迅速回暖。2020Q2 政策陆续出台后,伴随企业复工复产,汽车行业供给端迅速回暖,2020 年 4 月汽 车产/销量同比+2.4%/+4.5%,止跌回升;需求端来看,2020 年 4、5 月乘用车 零售销量同比增速超过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速 2.0pct/4.6pct;2020 年 7 月,乘用车零售销量同比增长 7.9%,高出社零增速 9.0 pct,整体来看终端需求改 善略晚于供给端。

政策刺激+供给质变,新能源渗透率高增。2019 年新能源补贴退坡过渡期后, 实际单车补贴金额较 2018 年退坡幅度超过 70%,导致新能源汽车销量持续负增 长,2019H2 累计销量 57.8 万辆,同比下滑 31.0%;2019H2-2020H1 渗透率基 本维持在 5%左右,增长乏力。2020 年,在购车补贴和免征购置税政策延长的刺 激下,新能源汽车市场迅速恢复,叠加双积分政策出台和供给端质变,驱动汽车行 业加速电动化转型,2020H2/2021 年新能源乘用车销量 87.4/332.2 万辆,同比 +79.5%/+176.8%。

旧车换新补贴促进中高端车型占比提升,消费结构优化。2020 年,江苏、上 海、成都、长春、重庆等部分地方政府出台乘用车老旧车型置换补贴,促进中高端 车型销量占比提升。2020Q2-2021Q1,20 万元以上乘用车型占比明显增长,由 2020 年 1 月的 24.1%增至 2021 年 3 月的 33.5%;其销量增速也明显高于 20 万 元以下车型,乘用车消费结构持续优化。

参考报告REPORT

汽车行业专题报告:政策能否再次刺激汽车消费?.pdf

汽车行业专题报告:政策能否再次刺激汽车消费?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汽车产业对经济非常重要。目前,汽车行业在疫情等因素影响下呈现出供需两弱的局面,多地正陆续出台刺激汽车消费的政策。过去三轮政策刺激对汽车消费拉动明显,本文全面梳理过去汽车相关刺激政策,从目前的供需格局、库存及结构变化入手,深入分析与之前刺激背景的异同,并据此判断或有的政策窗口期,分析受益的细分行业。过去刺激政策成效如何?多种政策并行,组合拳提振终端需求。目前中国已经实施过三轮比较大的汽车消费刺激政策,分别是:1)2009年(5%)-2010年(7.5%)的购置税优惠,叠加汽车下乡、以旧换新、老旧汽车提前报废补贴政策;2)20...

我来回答

快速提问

海量报告支持,行业专家解读

海量文库支持,行业专家解答

  • 相关问题
  • 最新问题
用户解答榜
分享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