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数字中国建设,对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 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具有重要意义和深远影响。
1.数字中国顶层战略规划体系持续完善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实施网络强国战略和国家大数据战略,拓展网络经济空间,促进互联网和经济社会融合 发展,支持基于互联网的各类创新。党的十九大提出,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建设数字中 国、智慧社会。数字中国首次写入党和国家纲领性文件。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 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提出,发展数字经济,推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推动数字经 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加快建设制造强国、质量强国、航 天强国、交通强国、网络强国、数字中国。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两次提及了“数字经济”,如果拉长时间线来看,“数 字经济”已经连续五年出现在政府工作报告中。
近年来,《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纲要》《“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相继出 台,从国家层面部署推动数字经济发展。2021年《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出台,与《国家安全法》《网络安 全法》《密码法》《民法典》形成“五法一典”安全体系。2022年12月,《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 用的意见》正式发布,从数据产权、流通交易、收益分配、安全治理四个方面初步搭建我国数据基础制度体系,提出二十 条政策举措(简称“数据二十条”)。今年2月27日,《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落地,指出建设数字中国是数字时代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引擎,是构筑国家竞争新优势的有力支撑。3月7日,根据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国务院机构改 革方案的议案,组建国家数据局,负责协调推进数据基础制度建设,统筹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和开发利用,统筹推进数字中 国、数字经济、数字社会规划和建设等。国家数据局的组建成立再次将数字中国建设提升到一个新的战略高度。
2.数字经济作为国民经济的“稳定器”“加速器”作用凸显
近年来,我国数字经济发展较快、成就显著,我国数字经济规模已经连续多年位居世界第二。特别是新冠疫情暴发 期间,数字技术、数字经济在支持抗击疫情、恢复生产生活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数字经济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 了强大动力,增强了中国经济的韧性。
数字经济发展再上新台阶。2021年,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在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我国数字经济发展取得新的 突破,数字经济规模达到45.5万亿元,较“十三五”初期扩张了1倍多,同比名义增长16.2%,高于GDP名义增速3.4个 百分点,占GDP比重达到39.8%,较“十三五”初期提升了9.6个百分点。今年3月25日,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王微在 中国发展高层论坛2023年年会表示,2022年我国数字经济规模超过50万亿,占GDP比重超过40%,并继续保持在 10%的高位增长速度。数字经济作为宏观经济的“加速器”“稳定器”的作用愈发凸显。

产业数字化主导地位持续巩固。伴随着数字技术的创新演进,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产 业数字化对数字经济增长的主引擎作用更加凸显。2021年,我国数字产业化规模为8.35万亿元,同比名义增长11.9%, 占数字经济比重为18.3%,占GDP比重为7.3%,数字产业化发展正经历由量的扩张到质的提升转变。2021年,产业数 字化规模达到37.18万亿元,同比名义增长17.2%,占数字经济比重为81.7%,占GDP比重为32.5%,产业数字化转型 持续向纵深加速发展。
数据资源价值加快释放。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首次提出将数据作为生产要素参与分配,加快构建数据基础制度。 2017年到2021年,我国数据产量从2.3ZB增长至6.6ZB,全球占比9.9%,位居世界第二。大数据产业规模快速增长, 从2017年的4700亿元增长至2021年的1.3万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超过30%。数据中心与数据开放平台加快建设, 2021年我国在用数据中心机架规模达到520万架(按标准机架2.5kW计)。其中,大型以上数据中心机架规模为420万 架,占比达到总量的80%。2017年到2021年,全国省级公共数据开放平台由5个增至24个,开放的有效数据集由8398 个增至近25万个。各地积极探索数据治理规则,培育数据要素市场,促进数据流通交易和开发利用。